一做不起-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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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远市这些年来,随着新市长加大力度的改革,整个城市都以最快的速度发展着,尤其是东边已经成为了江远版的曼哈顿,而西边因为大部分都是工厂,附近受工业污染严重,尤其是曾经清澈透明的青湖,现在已成为臭水河,臭气熏天。所以很多人都已经搬迁到了别的区,这也就导致西边的人少,房价特别便宜。
不管怎么说,喜欢总得给自己找一个安身之所。于是,她拖着自己大包小包的行李,搭三个小时的公交车来到了西边,准备先随便找一个便宜点的房子凑合着。
只是,房子没找到,她却在青湖边上,看见一个男人跳臭水河了!
喜欢看见他跳下去,二话不说就冲了过去。站在岸边看着水里扑腾的人,她甚至都来不及多想,脱了鞋子就跳到了水里打算救人。
水里的人看见她跳下来咕哝着什么,她也没有听清楚,这水里的臭气把她的眼睛都熏得不停流眼
泪,喜欢迷蒙着眼睛用力地拨开茂盛的水草,往他所在的地方游出去,眼看着她刚拽到水里扑腾
的人,左腿突然抽筋,她整个人顿时僵硬住,像是有一股无形的力量似的,拽着她开始往下沉。
几乎是出于本能地,她开始惊慌失措的大呼救命。而刚才拽住她的手此时忽然环绕到了她的腰上,然后,她就感觉到一股强力把她拽了出来,不断扑到她脸上的黑水让她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她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只有闭上眼睛屏息由着对方拽着她往前游去。
不一会儿,两人总算从臭水河里出来,她被丢到了地上。对方粗鲁的动作差点让她面朝地砸下去,她刚想说什么,就看到刚才的男子扶着垃圾桶在一边干呕,好像恨不得把刚才喝进去的臭水都吐出来一样,连带着她也被影响,忍不住转到一边干呕起来。
真是……她怎么今天遇到的全是倒霉事!
“喂,你会游泳你不早说!”喜欢呕了一会儿实在什么也吐不出来,她顺手拿掉了身上的水草,不满地冲他喊道。早知道她就不跳下去了。
“我的小祖宗哎,你给我机会说了吗?我这正要上来呢,你突然扑通一下就跳下来了。呕……”对方扶着围栏,断断续续地抱怨着,因为吐得太狠,所以声音听得并不真切。可是,喜欢抬起头来看着他的背影,总觉得他的背影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到过。
“你别吐了,你吐我也想吐了。咱们得先找个地方把衣服换一下。”喜欢试图站起来,但是刚一起来又跌坐到地上,抽筋的脚一阵发麻,疼得她龇牙咧嘴。“我起不来了。你能扶我一下吗?”
“呕……等等……”对方四根手指撑开挥了挥手,唯独小指蜷缩着。可也正是这个挥手的动作,让喜欢突然想到了什么!
她以前在跟踪宁彻的时候见到过这个动作无数次!因着他每次都蜷缩起小指来,又每次都是背对着她的,所以,她私底下骂过他怪咖无数次,难道……
“不会这么巧吧!”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越不想遇见谁,还偏偏就会遇到?
喜欢撑着地,决定还是先走为妙。但她好不容易刚站起来,对方就已经转身看向了她,“喂,你怎么自己就站起来了。”
喜欢听到他的叫唤,身体猛地一僵,这声音……不会错了!
☆、chapter 07
喜欢被他这一喊弄得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只有僵硬地愣在原地,看着他傻笑。
宁彻被她笑得莫名其妙,但也没在意,上下打量了她一番,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哎呀,你这个样子真是太萌了。你去要饭肯定能挣个手机回来了!”说着他还吸了吸鼻子,
“对了,还得加上你这个味道,你往那一站,绝对没有人怀疑你!简直就是萌萌哒!多潮的混搭风啊!”
“你脸真够大的。”喜欢翻了个白眼,看着宁彻头发上顶着的几根水草,还有早已被染上颜色的白色衬衣,他的脑袋是什么构造的?他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他居然还能嘲笑别人!她会变成这样都是因为他好吧?
喜欢瞪着他,宁彻却毫不所觉,苍白的脸颊上一对轮廓极为分明的双眼皮向上跳动着。黑色的瞳仁里像是盛载着阳光一样,看向人的时候,都似带着温度。尤其是他笑起来,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让人觉得非常的……温暖。不知为何,看着他,整个人都会莫名的开心起来。
“你有什么想不开的?非得在这里自杀。在家用洗澡水闷死也比在臭水河里自杀好吧。害得我下来救你弄这么惨。”喜欢没办法,她最没有抵抗力的就是宁彻这种暖男型了,她只好试图转移话题。
宁彻忍住笑,“我是脚滑不小心跌下去的好吧!你说你又不会游泳还救毛线的人。”
“我这叫见义勇为。更何况我会游泳的,我只是下去的时候腿突然抽筋了。”
“事实胜于雄辩,你就不要挣扎了。从你跳下来那个扭曲的姿势,我就明白你这泳技实在太LOW了。我都不想打击你。”宁彻看她哆嗦着,收敛了笑,“走吧,咱两都这样了,必须得去换一下
的。”
宁彻说着就要过来扶喜欢,喜欢本来想躲,但是脚疼得她根本站不稳,只要老实地由他扶着往前走。
说不上为什么,喜欢在他旁边的时候,有一种莫名的安心。明明他跟季旭是一伙的,如果跟他走太近或许会被发现,但是他身上就是有这种力量,让人无法拒绝。
宁彻一向安静不下来,“喂,我叫宁彻,你叫什么?”
还好他不认识自己,喜欢这才放心地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吴喜欢。”
“啊?”宁彻猛地一怔看向她。喜欢一门心思都在自己的脚上,并没有注意到宁彻忽然之间的失神,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他的小指轻微地蜷缩起来。
“你住哪儿?要不我送你先回家吧?”宁彻忽然提议。
提起这个就是喜欢的心头伤。
“我没家。”喜欢苦笑了一下,刚想解释什么,这才想起来,她居然啥都没拿就跟着他走了!她的行李还在湖边那丢着呢!
“彻彻。”喜欢叫他。
宁彻闻声整个人都僵了一下,声音里带着几不可闻的颤抖,“你叫我什么?”
喜欢不解,她不是一个喜欢给人取外号或者小名的人,但是彻彻两个字却是脱口而出,像是叫过很久一般。叫出来以后连她自己都有些意外。
“彻彻啊。”喜欢撇撇嘴。
宁彻脸上的表情却前所未有的严肃:“叫我宁彻。”
“我觉得彻彻比较亲切。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你有种特别亲切的感觉。”喜欢坦白道。
宁彻看她一脸无辜,脸上的严肃瞬间被笑容所取代,宁彻妥协似的捏了捏她的脸,“因为我是你的救命恩人。”
“也是。”
宁彻长叹一口气,“太久没人叫我彻彻了。”
“那我就叫这个吧。”
“随你了。”宁彻脸上又恢复了之前的明媚,“叫我干嘛?”
“我觉得咱俩忘记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我现在跑不动,要不你去帮我拿一下?”
“什么?”
“我的行李落在湖边了!”
“……”
当宁彻搬着喜欢的那堆行李过来的时候,喜欢抽筋的腿可算是好了。虽然还有些疼,但是走起路来已经没啥多大的问题。
“你这行李箱都坏了,也真是亏得你这样也能拿。”宁彻气喘吁吁地把她的行李放到一边,“东西不多,但是背着却太费劲了。”
“你要庆幸,幸亏我们没走多远我就想起来了。”喜欢急忙跑到行李箱旁边,一边东翻西找,一边嘴里念念有词道:“现在治安那么差,丢了那么久可千万不要有人来翻过才好。”
宁彻一副累趴下的样子,坐在地上看着她,“应该不会丢什么的,这破地平时鬼都没一个,还别说人了。”
话虽这么说,可这里是喜欢的全部家当了,她还是比较忐忑的。喜欢在这堆东西里翻了半天,然后握着一条项链双手合手:“谢天谢地,我的东西都没丢了。”
“你手上拿的是什么东西?”宁彻注意到她拿着的项链,好奇地走了过去。
“这是我的宝贝。”喜欢摊开手,一颗被切割得精致无比的黑色钻石,赫然出现在她的掌心。
宁彻看到黑钻石的一瞬间,瞳孔加剧紧缩,左手不自觉得紧握起来。脸上的表情像是晴天里忽然
飘来的了乌云,遮挡住了所有原本明媚的阳光。
“你这是‘上帝之心’?”宁彻看向喜欢,眼睛里多了一丝看不明白的意味。
“你懂钻石?”
宁彻点了点头,“略知一二。”
“这是上帝之心。”喜欢意外,能在一眼就看出它来的人,他还是第一个。想想当初为了鉴定这颗钻石的真假,她花费了多少心血,他却只用一眼,就大致知道,看来他不仅仅只是略知一二那么简单了。
印象中的宁彻本来应该是个纨绔子弟,想不到,她倒是低估他了。
“这个黑钻石那可是有价无市的,你这是假的吧。不过能做的这么逼真,也真是不容易。”宁彻调笑起来。
喜欢却严肃道:“是真的。但是这个其实不是我的。我买不起这么贵的钻石。这个钻石可是可以比肩创始者之眼的。”
“你应该知道,拥有这个钻石的人都会成为受诅咒的人这个传说的吧?”
“知道。所以没看我一直都很倒霉么?”喜欢无奈地叹口气,她本来是从来不相信诅咒一说的人,但是,自从拥有这个钻石以来她似乎就没顺过,她都怀疑过好几次是不是因为这个钻石的关系了,“幸亏这个钻石从挖掘出来起,就已经被分割成了两块。或许是因为分担了诅咒的关系。
不然估计我都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那你还留着干嘛,把它卖了你后半生就衣食无忧了。”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人送给我的。我就是饿死街头也不会卖的。”
“看不出来你倒是挺执着。”宁彻蹲在树荫下,阳光斑驳的打在他的脸上,树叶随风晃动,让他的脸忽明忽暗,就像他眼底晃动的暖光一样。
这个秘密,她一直埋在心里,从来没有对人说起过。就连马媛媛都没有说过。想不到,她竟那么自然地就对宁彻说了。想到几天前,她还把宁彻当成和刘伶一伙的“仇人”,现在,两人却居然在这里探讨起这个,人的缘分啊,真是说都说不清。
“送给你这颗钻石的人呢?他不管你吗?”宁彻忽然问道。
喜欢被他问得愣了一下,“我倒是想他管的。可惜没机会。”
“怎么说?”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不可以告诉别人哈。”喜欢不知为何,看着他阳光明媚的脸,忽然有种把埋藏在心里的秘密告诉他的冲动。
宁彻似乎也被她调起了兴趣,“你说说看。”
“我其实只有三年的记忆…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08
“不懂。”宁彻摇了摇头,“什么叫做只有三年的记忆?”
喜欢仔细地想了一会儿,“我不知道怎么说,我从有知觉起,我就在医院里面了。那个时候,我
不知道我是谁,来自哪里,有什么亲朋友好友,我醒来起我的脸上就蒙着纱布,身边空无一人。我的全身都受了伤,几乎没有一个地方是好的。”
“然后呢?”
“我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进行一次手术,医生说我从来到医院起,已经进行了大大小小的手术不下10次了。当然这还不算我醒来以后的那些。在我手术恢复的那段时间里,我的整个世界都是黑暗和疼痛的。不知道过了多久,因为在黑暗中,所以时间对于我来说都是停滞的。但是我记得有一个人,一直都在照顾我。他叫我喜欢,所以吴喜欢就成了我的名字。我像一个初生婴儿一样,什么都要重头开始学,吃饭走路说话,每一样都得重头开始。而每一样都是他教我的。听起来很搞笑是吗?一个看上去20多的人了,却没有20岁多该有的记忆。我不知道以前发生过什么,会导致我变成那样。但是,我觉得也没有什么不好。万一我以前是个罪恶滔天的坏人呢哈哈?什么也不知道其实也蛮幸福的,不是吗?”
宁彻沉默良久,忽然开口问道:“你没见过他吗?”
喜欢遗憾地摇了摇头,“没有,他是我重新想要活下去的所有希望。但是,等我拆开面纱的那一天,他却再也没有出现过。这个黑钻石,就是他送给我的唯一礼物。其实我蛮想看看他长什么样的,也蛮想他看看我变成什么样的。毕竟我那会整天蒙着纱布,他都没见过。”
“你为什么不去找他?”
“你以为我不想吗?”喜欢苦笑了一下,从离开医院到现在,她哪一天不在想着和他重逢,找到他,但是若是那么容易的话,她就不会这么失望了。“其实我在想,或许我找到另外一半的黑钻石,我就能找到他了吧。以前在医院的时候,他总跟我说很多珠宝的事情,我现在对珠宝行业的认知也大多来自于他。而且,这个钻石这世上只有两个人拥有不是吗?所以出院以后我就去考珠宝鉴定了,可是可惜,我每次看见好的珠宝首饰我就走不动路,身上的所有积蓄都花在这些上了。”
不然,她也不至于混到现在这副田地。而且,若不是为了找到那个人,她只找与珠宝行业相关的工作的话,她也不会沦落到一直失业的状态。
“喂,彻彻,你怎么不说话了。”喜欢说完,看向宁彻,却见他似乎想到了什么,若有所思地看着远方发呆。喜欢以为他是走神了,没有听进去自己的絮叨,不满地戳了他一下,“彻彻同学,没听过听别人说话的时候,走神是很不礼貌的吗?”
“哦,我没有走神,我只是目光悠远了一下。”宁彻的脸上重新堆满笑容,指了指她一地的行李,“你现在这是什么情况?”
“没家没工作没收入。”喜欢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真是没有比她混得还差的了。
“不管怎么说,你也是我的救命恩人,要不这样吧,我一朋友开了一家手工制作的首饰店,你要会手工我可以推荐你去他们店里干一段时间。工资不会太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