闷骚天后-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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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闷骚天后》
作者:南绫
1
1、【我的未婚夫】 。。。
第一曲——我的未婚夫
在步行街上遇见轩慕时我正趴在某名品店门口垂涎某双六位数的细高跟鞋,生活物质方面,我这人素来要求不高,只除了对美美的鞋子,有种莫名癖爱。
在我的脸颊几乎快和橱窗玻璃融为一体时,名品店的门开了,一对提着购物袋的精装男女走了出来。
所谓精装,是在温度近零的情况下穿着来年新款的单薄春装,行走于寒冷空气中还能维持风度翩翩的笑容——可敬可叹!
我素来没有穿精装的命,三天前降温时就把自己裹成了狗熊——羽绒服、棉裤、雪靴,暖的我脸色红润,明显不能与那两人素白如玉的高雅脸蛋相比较。
轩慕看到我,先是怔了怔,随后从上至下把我打量一番,唇角逐渐挂上不屑的笑。
“慕,你认识?”轩慕身旁的女伴娇声询问,那声音就像一块甜到发腻的蛋糕。
“嗯。”他浑不在意的随口道,“是我未婚妻。”
“慕,你讨厌啦!”女伴故作娇嗔的捶了他几下,笑颜如花。
我面无表情的裹紧领口,绕行离开。
后面的男人连续喂了几声不见回应,最终还是喊出名字,“上官初!”
我慢慢回头,“先生,贵干?”
他脸色不是很好的皱眉,“晚上过来时换身衣服,你这模样连门都进不了!”
“好。”我不冷不热的应了声,继续逛我的街。身后传来女人带着质疑的撒娇声,“她是谁啊……晚上你不陪我么……什么呀,你好讨厌,我不管啦……好嘛好嘛……”
我抖了抖,天真是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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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宴这种活动,上次参加还是中秋节。轩家的人比较传统,每逢大节日总要招呼旗下高层一起聚聚,次次都是大手笔,不是在五星级酒店开个宴会厅,就是将整间私人会所包下来。
这回的元旦夜宴是在依山旁水的纯馆,公车不到,光打的就花了我六十几,真是心疼。
“这么晚!”等在门外某处的轩慕丢了香烟上前,眉宇紧拧。
“堵车。”我随便丢了个常见理由,将手搁进他臂弯,小心提起裙摆踏进奢华贵雅的大厅。
我理解轩慕心情欠佳的原由。大冷的天,没有美女陪伴,还要身着单薄春装在露天等待迟到的某人,换我也会不爽。
不过我觉得这事追根究底怨不着我,得怨轩家那位八十高龄的老太爷。
和轩慕初见我才十六岁,由父母带了去轩家做客。那阵子恰逢钢琴考级临近,我本来是不想去的,但我妈说人家家里也有钢琴,还是三角的,去了一样能练。我就这样被哄去了。
接待我们的是轩瑞麟夫妇,也就是轩慕的爹妈,同时也是父亲工作单位顶级BOSS轩劭东的大儿子。
那年我第一次见到轩慕,他正就读S城的名牌大学,年方二十,青春飞扬,英俊潇洒。
作为一个花季年华情窦初开的少女,见到俊帅少年自然跟所有大众女生一样,不免多看对方几眼,结果却被一记冷眼瞪回来。
那眼神似乎在说:看什么看,再看我也不会喜欢你!
我觉得有点冤,我不过就是看看,犯得着这么凶狠?
大人聊天,我很无趣,瞥见客厅一旁的三角钢琴,想到老妈说的话,于是悄悄溜了过去。撑起支架,打开琴盖,调整座椅,开始练琴。
肖邦降A大调波兰舞曲——据闻是B城音大近十几年来十级考试最变态的钢琴曲目,超长超考验臂力和腕力。我还没练熟,每次一弹快就有种万马齐奔腾和齐摔倒的气势。…_…|||
一分钟后,客厅和楼梯相继传来脚步声,一位神情微微激动的老人家在众人簇拥下来到钢琴旁。
无奈我只能停下,侧头问了句好。
老人家上上下下看了我数遍,最后将目光定在我脸上,盯着盯着眼眶居然湿润起来,直颤着声说“像,真像!”
老妈和老爸貌似松了口气,唯独轩慕少爷,一脸愤怒的瞪着我,狠狠哼了声后甩头离去。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就在那一天,我的终身大事就这样被双方家长定下了。
祸源就是我这张脸——我素来认为五官端正,尚算带了点甜美的脸蛋。
这张脸,像极了外婆。
恍然大悟之后,我总埋怨老爸,什么人不好娶,偏娶我妈,基因流转,整出我这张脸来。有时也会埋怨过逝的外婆,这么有钱的轩劭东不嫁,偏嫁给我外公,一穷二白,弄得老爸老妈现如今低头打工,为了保住工作还不得不卖女求荣。可悲啊,可叹啊!
此后九年,我被冠以轩慕未婚妻的身份,每逢家族聚会逢场作戏一番,以安慰轩劭东那日渐苍老的身体和心灵。
比起轩慕,我算轻松的。
父亲“卖女求荣”后工作升迁,全家去了B城定居,过了两三年安宁日子,后来因为考上S城音大,最终独自返回。
刚刚回到S城的那一年,轩慕对我的态度愈发恶劣,想必当初让他老爹将我老爸整去B城颇费了番功夫,谁知一个转身,我又屁颠屁颠回来了。
至今记得他那时咬牙切齿的怒意,“上官初!你别以为有我爷爷给你撑腰,我就娶定你了!我告诉你,有钱人家的少奶奶不是这么容易做的!喜欢我的女人多了去了,你如果受得了就好好看着吧!”
于是,一个大好青年就这样蜕变成花花公子,要论起来,我也有些责任。
因为在他那番蜕变宣言时,我不好意思告诉他,其实考回S城,只因B城音大的分数太高我没及线而已……
所以,总体来看,其实轩慕也挺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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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劭东老太爷身体状况总不稳定,时好时坏——通常每次见我都会惯性颤抖,偏偏这样还总喜欢拽着我不放,跟遛狗似的从这位老友面前牵到那位老友面前。
所以一般出席轩家聚会,我都习惯浓妆艳抹。
假睫加烟熏加鲜亮唇彩,力求模糊本来面目。
轩家产业旗下有一个芭蕾舞团、一个管弦乐队还有一间师资雄厚的器乐培训机构。不巧的是,S大几位教授都在那里客串兼职,偶尔也会出席聚会。
所幸我上官初在音大也不是很出众的学生,模糊了形象谁记得谁。
一圈兜下来,轩老太爷将我交还给轩慕,嘱咐几句好好招待后退去贵宾厅休息。
一般来说,我的任务到这里算结束了,之后随意吃点东西就可以无声退场。
宴会某处突然一阵骚动,人群有些异样的散开,骚动发生的中心点,有人拉住一中年美妇的手,企图将她带走。
美妇的身旁,是位衣衫楚楚的男士,此刻握着美妇的另一只手不放。
现场版双龙抢珠?
我微微挑眉,只是这抢人的男性也太年轻了些吧!
宴厅通透明澈的灯光下,我认出那位美妇,原来是轩老太爷的第二个女儿——轩瑞鑫。她长年都在国外,偶尔回来几次参加聚会,我见过几面,但并不熟悉。只感觉她气质出众,容貌美丽,但话很少,为人极其低调。
今天后来发生的事,颠覆了这几年来我对轩瑞鑫的印象。
她挣开男士的手,一掌挥在那个年轻人的脸上。清脆的巴掌声很响,连距离尚远的我都听到了。
气氛瞬间凝固,挨打的人似乎有些不敢置信,低低不知道说了句什么,转身飞快朝门口走来。
跳动的怒意随对方的接近而逼来,站在门旁的我躲闪不及,被他撞到,幸好一旁有人及时将我扶住。
年轻人停下脚步,跃入视线的脸庞耀眼的有些过分,竟是个眉眼轮廓深邃的混血男孩。他和我差不多年龄,眼神凛冽,漂亮的饱满双唇紧抿着,透出一股凌人傲气。
短短的目光交接,他的视线从我身上划过,落在一旁,眼中似乎闪过些什么。他低低说了句抱歉,快步离去。
扶着我的手撤开,我回头竟对上轩慕的脸。
“谢谢。”我素来都是有礼貌的人。
他看我一眼,随即移开视线,口吻有些生硬,“我只是不想你丢轩家人的脸!”
“所以我才说谢谢。”见他皱眉盯着门外,我随口问道,“你认识?”
轩慕再度看我一眼,“你忘了?他是流沉。”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文啦~~~
其实我本来打算休息一个月的… …~~(顺便存稿)~其实我就是那种喜欢自己找虐的人~~
那啥啥的家里已装修完了,现在在晒味道,相信过不了多久生活就会恢复正常~
这本是俺第一次尝试用第一人称写长篇~~~ORZ~~~希望别边写边修才好~~亲们可以先收藏,留下乃们的花花~作为我0存稿的动力… …。。。。。。
举爪:这篇是轻松向搞笑文,没有大阴谋,那种小南写不来~
主要故事是以古典乐为背景~~
男主多金专一,有混血帅哥,有气质大神,还有可怜的炮灰~~
不虐女主,会少许小虐男主,真的只是一点点哦~~~~~
2
2、【“小叔”来了!】 。。。
第二曲——“小叔”来了!
我的确是忘了。
轩瑞鑫长年不在国内的另一个理由——她是个未婚先孕的单身妈妈。
轩家纵然有钱,但毕竟身在礼仪之邦,轩老太爷在这方面思想保守的很。再者,也是听轩家其他人私下流传,轩瑞鑫当年因情伤出国度了一回假,回国后没多久就有了身孕。孩子的父亲,连姓甚名谁都没人知道。
据说当年老太爷气极,准备强拖这个小女儿去医院打掉来路不明的孩子。结果轩瑞鑫半夜跑路,离家四年才重新回来。那时,孩子都跑跑跳跳会叫人了,眉眼五官长得异常深邃漂亮,竟是个混血儿。
也不知道究竟混的哪国,反正老太爷对他们两母子并不怎么待见,态度不冷不热。也因此,轩瑞鑫很少回国,至于那孩子,纵然小时候不懂,慢慢长大也会看人脸色,回来的次数就更少了。
我也只在很多年前的一次家宴上见过他。那时我还在读高中,对方也只是个纤细俊美的少年,在轩老太爷介绍下,神情淡淡的叫了我一声嫂子,惊的我差点没晕。
时隔多年,那人的五官气质却是愈加出色了,东方人的黑发配着西方人的金棕色眼瞳,再加上无与伦比的挺鼻和象牙肤色。我在音大见过那么多所谓才色兼备的俊男,却没一个人的气质能跟他相较,更别提相貌。
怎么形容呢,那感觉就像是一朵绽开在雪地的紫蓝色鸢尾,绚丽的色彩带出倨傲的气质,有一点孤傲有一些自负,却似乎又有一缕掩藏其后的美丽柔软。
轩流沉,流浪沉沦,是否是当年轩瑞鑫最恰当的心情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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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回到住所已是深夜。
轩慕从来不是怜香惜玉的性格,每次回家都是我自己寻找交通工具。这次地点偏远,没有公车,每个客人都自备私家车。纯馆多明星,所以连出租车也不许逗留。我走了很久才拦到车,到家后身上冷一阵热一阵的,怕是要感冒。
第二天真的发起烧了,一连病了几天,小媛一个人看琴行,忙的直埋怨,再次唠叨着要给琴行添个人。
我所住的公寓就在琴行楼上。这其实一套三层的商业房,位于新形成的商业广场内,四周矗立着几栋三十多层的办公大厦。
琴行前门临着大街,侧面不远处是绿化成荫的河岸外滩,周边一圈都是高级商铺:时尚家居店、咖啡屋、西餐厅以及红酒会所,人气极旺。
房子外墙是很时尚的烟灰色墙砖,一楼为店面营业,二层是仓库和办公区。三层两室两厅,装修简约典雅,陈设极其小资,再加上三层都是通透的落地玻璃,无论上班还是住人都十分舒畅。
琴行不是我的,我只是打工者,受人之托坐上店长之职,还有免费住所,当然要尽心尽力。琴行不算大,也没兼开教学班,所以生意一般。平时就我和小媛两人,朝九晚八的顾店。
所幸那人要求并不高,只要收支平衡即可。对此,小媛曾感叹过,要哪天把房租也算进收支去了,估计这店不到三个月就倒闭。我同感叹。对啊,幸亏店铺是买而并非租,否则以我这点能耐,早关店大吉了。
发烧后的一星期,我终于在小媛的碎碎念下发出招聘启事。
开出的工资不高,但琴行工作胜在清闲,来面试的人陆陆续续倒也不少。只是基本在小媛那关就被掐灭。
这丫是标准的以貌取人,直说反正总归要请,怎么也得请到个帅哥,每天看着才舒心。
如此几天后,我便不再理会招聘的事,反正要请人的是她,请不到也不会怨我。
这天不是假日,店里清闲,我出去逛了会街回来,小媛居然兴冲冲告诉我人请到了。
“你绝对满意!他又帅又有才华,完美到不行!明天他就来上班了!”
我无语,她大约有些兴奋过头,忘了谁才是一店之主。
次日,小媛比平时早了半小时到店里,我却在她的期待里直接将人秒杀。
“为什么为什么?”她使劲摇我手臂,晃的我眼晕。
为什么?我抬眼看了看来人。全黑的修身薄呢大衣衬得对方身材矫健修长,熟悉的深邃五官,神色倨傲。黑色额发下,显眼的金棕色眼眸正看着我,绚丽夺目,有种居高临下的俯视感。
我看到他意外,他的视线在我脸上停留时也带着意外。大约是没想到宴会上浓妆艳抹的人素面朝天原来是这个摸样吧。
我托着自己平凡的下巴,“流沉,我这里可请不起你。”
“我又没要求特殊待遇!只是来应征工作!”他明显有些不悦。
我摇头,“不行。”
“不行的理由是什么?”他跨前一步,近距离对比之下,我才发现他居然高了我一个头。
“没理由,这里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