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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闪蝶-第11部分

小说: 闪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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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后,经过一年半的搜捕,小李归案了,法院开庭审理。我希望能在那里找到林音,我希望林音安好。可法院里没有她。被问到杀人动机,小李说林老爷子趁她不注意下了药强.暴了她,并拍下照片多次逼她就范,她忍无可忍,只好杀人后快。林老爷子已经死了,死无对证,谁也不知道小李的话是真是假。我茫然走出法庭,林音已经彻底销声匿迹,生死不明,我绝望了,又行尸走肉般过去了一个月。麻木,冷血,血是黑色的,每天洗下面的次数比一般人洗手的次数还多,身体干涸,腐朽如枯木,我看见了一切,也一切都看不见,声音在我耳边绕来绕去,我分辨不清到底是谁在说话,他们的气息都是一个样子,贪婪,自负,灼热,夹杂欲望的烈焰。
  一次下班,绝望如铅云压迫着我,我百无聊赖,生无所恋。如果生不欢,死何憾?我走着,摇摇晃晃,仿佛下一秒,我就是地上的尘埃,丑陋的落叶,枯萎的花瓣。我看见另一家夜总会门口,有几个浓妆艳抹的女孩,和几个男人搂搂抱抱,笑声不断,我冷笑着,鄙夷着,想毁灭自己,也想把她们毁灭。可我认出来了,其中有一个女孩是林音。
  林音看见了我,表情抽搐了一下,转身就想回去。我拉住她,一个巴掌扇过去。
  林音捂着脸,哽咽着,“伊姐姐,你听我解释,我也不想这样,真的不想,你要相信我,都是周贤逼的,他逼我签合同,我也是没办法。”
  我立即打电话给周贤质问他,周贤给我一个旅馆房间号,说是陪他睡一晚,他就放林音自由。安慰林音后,告诉她我会救她,我就去了周贤那。陪。睡,本来就是我的可笑的职业,我觉得周贤开出的条件太简单了。
  到了旅馆房间,看见了周贤,还有另外一个男人,脱得赤条条,满面油光肥头大耳。我感觉不太好,抽身想走,周贤把我打倒在地,扬言今天我要是不配合他们,林音这辈子就别想离开了。周贤露出了他真正的嘴脸,原来,他一直都像在欣赏小丑一样“欣赏”着我。噩梦一般,事情结束了。周贤没有食言,冷笑着把合同交给了我。我去找到了林音,想带她走。可林音甩开我的手,她说的话,字字如刀。
  “不了,伊姐姐,其实你说得对,性服务工作者哪里不好?工作轻松,酬劳丰富。其实吧,所有的女人都是妓.女,你承不承认?那些为了钱而嫁人的女人,和我们,其实没什么区别,非要说有的话,那就是她们是零售,我们是批发。伊姐姐,这家夜总会和比你那家好许多,要不我跟我老板说说,凭姐姐你的姿色,绝对会很快红起来的。”她周围的女人把我围起来,哄笑着。
  我没有力气打她了,我只想扇我自己。做这行太久了,我似乎已经不觉得自己恶心,可看到林音,现在的林音,让我干呕想吐,她媚眼如丝,嘴脸上扬,瞳孔浑浊,我看到她,就觉得看到了我自己,我的胃一阵抽搐,嘴唇神经质似的颤抖着,我逃离了这里,像一个没用的废物、跳梁的小丑。
  我永远离开了林音。现在,已经是春暮,落红满地,风里传来萧条的意味。走在路上,我希望可以有一场暴雨,雨水倾泻,把一切污秽洗刷殆尽。我的手机收来短信,是一个“同事”发的,信上说王樱给别人当小三后,天天被男人欺负暴打,平时不允许出门,受尽欺凌,忍无可忍之后,撬开阳台护栏,纵身一跃,把她所有的名牌衣服和化妆品留在尘世,在岁月的消磨里,成灰成尘。
  我心灰意冷,决定换个环境,我搬到一所小公寓,门牌号是207。

  第 15 章

  207是一间普通的小房子,白色的墙壁因为日子太久而变成灰色,墙壁上有许多钉子,那可能是以前的住户挂衣服毛巾之类东西的地方,地板有很多黑色污渍,无论用什么办法,我都擦拭不掉,天花板因为长期的漏水而在角落里生长着一层绿色的霉菌和苔藓,窗帘破损而且油腻,白天,阳光就透过窗帘上的窟窿照进房里,形成不均匀的光斑,窗户总是栓不上,风大的时候玻璃就吱吱响,仿佛随时就要破裂成碎片,窗子外面,伸出一个铁架子,锈迹斑驳,架子上系着一条黑色的破布,在风里招摇,像是在对过路的人诉说不幸的往事。
  房子总共25平米,对一个弃世者来说,是再合适不过的地方。看着四周逐渐逼近的围墙,就好像看见自己的心里,那里,和这个房间一样,狭小,凌乱,让人无法喘息。这些天,我总是请假,多回去一次,我的难受就愈发清晰。
  每天天不亮,我回来,躲在房间里,之后是纷纷去上班的邻居,他们的脚步声刺激着我的神经,这些都是健康的脚步声,他们用力踏在大地上,或许也有着许多的不快乐,但至少,他们不是这片土地的弃子,大地上开着风铃草、丁香花还有丛丛石楠,这些都是我爱的花草,可我欣赏不到她们,我是在夜晚出没的幽灵,只配踏着惨白的月光,看到幽蓝色的鬼火,听到蝙蝠和猫头鹰的鬼魅般的叫声。邻居们正常的生活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我,加速了我的逃离。
  可我总感觉无助无力,我似乎陷在泥沼里,越是想逃离,淤泥就越是卑鄙地折磨着我。沼泽快要淹没了我,我快要没法呼吸,我看着光,那刺眼的一抹亮,我想紧紧抓着它,看着它,希望从光里可以走出一个人,拉住我,抱住我,吻着我。我希望我可以遇见一个人,让眼泪不用再去自己擦拭,让从前也不再被回忆。我渴望有人让我破茧重生,带我走过一段新的故事,像一只闪蝶,披着耀眼的美丽,在花浪形成的银河里,乘着以自由为浆的船,浅唱轻吟。
  一天早晨,因为没去马二虫子那,我起得很早,散了会步,在早餐店喝着热汤。天气晴朗,万里无云,风里送来花香。可突然一阵猛烈的碰撞声,把空气里的静谧撕碎,一辆摩托车在转弯的时候因为车速太快而失控,车子向前滑行许多米,车前灯碎了满地,一个披着大衣的工人倒在地上,头流着血,瞬间就不省人事。早餐店的人看了看,唏嘘几句,就继续吃着包子喝着粥。街上的人继续来往没人停留。善良一点的人拨打了120后就继续赶路,不再多看一眼。有一个人,他本来坐在早餐店里,一个人闷闷地喝粥,出事后,他头都不抬,似乎外面的事跟他无关,等他抬头,看到街中央的血和血泊里的人,他叫了了声:“Oh my God!”,就跑过去,把受伤的人抱在自己的腿上,双手按压着伤口。我走过去,默默看着他,也连打了几个电话催促着救护车。救护车终于来了,受伤的人被抬上了车,穿白衬衫的男子也跟着上去。
  这天夜里,下了入夏以来的第一场暴雨。我坐在书桌前,昏黄的灯光晃来晃去。我用手机写着辞职短信,可等短信编辑好了,我却迟迟没有发出去。如果现在就辞职,自己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在下一份工作没有保障之前,我不敢贸然辞去。反正既然决定要重新来过,也不急于一时。自己要好好谋划。而首先要做的,就是先把以前的坏习惯全都克服掉,要培养一些兴趣。兴趣是一个好东西,尤其是好的兴趣,虽不至于抵消悲伤,但也可以把人从绝望里拖拽出来。
  我又决定要养花了,并下定决心,这一次,一定要坚持。我打算充分利用阳台前的废铁架子。我买了三个花盆,材料是陶瓷的,颜色是白色,上面印着蓝色的花纹。我打算一开始种一些好养的花草,所以买了黄花夹竹桃、山地玫瑰,然后为了挑战一下,还买了茶花——茶花我是把她放在室内养的。现在刚进入夏天,天气不算太热,但有时还是可以到35度,这对养花实在太不利了。夹竹桃和玫瑰一直是放在铁架子上,茶花我只在黄昏把她放在外面吹吹风沐浴沐浴月光。花总是娇气,很难伺候,当我几乎又要放弃的时候,我却意外地坚持了下来。我突然发现,有一个男子总喜欢在午饭后在人行道上来回散步,而他,就是几天前我在早餐店遇到的救人的那位。他高高的,头发总是故意弄地乱乱的,眼睛会笑,让人有点捉摸不透,真正笑起来又略带腼腆,不过总的来说,还是很阳光,衣服虽然经常换,但样式都差不多,简约大方,把挺拔的个头很好衬托出来,现在温度挺高,可还是穿着春秋时候才穿的平板鞋,他总是东张西望,也不知道到底在看着什么,时不时低头注视着街边种的三叶草,还用手拨弄,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在找传说中的四叶草。四叶草有很多人找到过,可我不属于这许多人。
  为了每天中午能看到他,我总是定点开窗浇花,可我从没有勇气走出去,当面对他说一声:“Hi,你好。”
  我有个理论,是关于地球形成的。我觉得地球可能由两个星球碰撞而成。爱情也是。有一次,我在超市买东西,冷气让我有些难受,加上这几天一直精神恍惚,走起路来有点点不在状态。走过一个商品栏,拐个弯,我看见了他,他就在我前面。我想绕着走,不去打招呼,我只想默默看着他,远远地,不被注意地。可就在思绪的转变间,我们撞在了一起。他的东西散落一地。
  这就是我们故事的开端,如三月花,看得见开始,猜不透结局。
  他笑着告诉我,他叫闪小亮。
  回到207,他的笑,在脑海,挥之不去。我现在住的207,夜场里的人都知道这个地址。如果辞职,我想搬到一个他们不知道的地方,这样可以少许多麻烦。临走前,我想再多看看闪小亮几眼。我找人把自己的电脑弄出点故障,然后鼓足勇气,敲开他的门,他没有拒绝我,还说分分钟就可以帮我解决掉。其实实际情况是,他忙活到黄昏才修好。我有点舍不得走了,那时候,我也没有太多额外的想法,我能奢求什么呢?除了还算过得去的外表,一无所有,一无是处。
  可爱情的机器一旦开始转动,不到机毁人亡,不会罢休。后来发生了好多事,我们一起和马二虫子“战斗”,有惊无险,势如破竹;在风狂雨骤的时候躲在亭子里,瑟瑟发抖,相偎相依;在我生病的时候矛盾不断甚至大吵大闹,当然,没多久又和好如初。
  我们一起没了工作,一起搬了家,后来又一起在一家新的公司上班,用一个杯子喝水,用一种语气说话,吐槽同一个早晨的雾霾,数同一片天空的所剩无几的星星。
  他总是工作到很晚,早晨总是很难起来。所以,我自然而然就把早饭承包下来了。早饭我总是出去买,因为我喜欢趁这个机会到公园散会步。早晨的公园老年人居多,还有的就是赤膊晨跑的中年大叔们。这个公园不算太大,被当地人形象地称作小广场,除了常见的柳树、榆树、低矮的紫叶李和山杏,比较惹人注意的是一片樱花林。清明节前后,樱花全都盛开,细雨朦胧中,有一片片粉红色的彩云微微荡漾。樱花林中,有一条黄色的长凳,长凳边,立着一个3米多高的路灯,灯光也是黄色的,每次下雨或下雪的时候,透光灯光,雨与雪都格外清晰,雨丝如弦,雪花翩翩。每个早晨,一个长发的30多岁左右的女子会固定坐在那,她从不跟别人交流,就只是静静坐着,似乎在回忆,也似乎在欣赏风景,好像在思考,也好像什么都不想。
  她就像是地心,有着万有引力。我不自觉被吸引,主动和她说话,本以为她是个很高冷的女子,一定会用冰冷的口吻漫不经心地回答我,可她寒霜般的表情下,藏着一颗有着地心般温度的心。她告诉我她叫白木可,还说我可以叫她木可姐姐。木可姐姐没有什么亲人,在小城独自一人居住着。
  “木可姐姐,你一个人住了那么久?”
  “对啊,姐姐我不喜欢男人,”白木可接着转过头对我说,“当然,我也不喜欢女人,我意思是说,我性取向很正常,妹妹你不要用这种眼神望着我,我只是习惯了一个人。”
  “那以后,有机会,咱们一起结伴旅游吧,反正你也是一个人。”
  白木可姐姐盯着我。
  我连忙摆手,“别看我,我性取向也正常,我只是想说,既然去旅游,多个人多些照顾。”
  “妹妹这么好看,肯定有男友吧。”
  “有是有,不过咱们可以不带他。”
  “哈哈,那回头你男友可要找我麻烦了。你喜欢去哪?”
  “我呀,不知道,我只想远走高飞,到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
  “你和我五姐姐当年挺像的,喜欢去没人认识的地方。”
  “木可姐姐,你的姐姐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白木可抬起头,望着天空,“她呀,怎么说呢,哎呀,还是说说你想去哪吧,你要是没主意,以后真有机会,我带你去巴黎吧。”
  “哇哦,我还没想过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呢。”
  “巴黎我熟,回头带你玩。”
  “那好!”

  第 16 章

  白木可姐姐知道我喜欢种花之后,就给我邮寄来一盆蓝色妖姬,真正的蓝色妖姬,我的意思是,不是通过白玫瑰染色制成的那种。虽然蓝色妖姬后来被我折腾死了,但当时,还是透漏着高贵与美艳的气息,甚至有一点点妖气。跟着寄来的是一封短笺和两张邀请函。短笺上写着星期五晚上有一场晚会,但白木可姐姐她自己不愿待在热闹喧哗人声鼎沸的地方,就把邀请函送给我和小亮了。
  小亮知道后也很兴奋,非常乐意参加这个舞会。不过他提出来一个鬼点子,和我约定在舞会开始之前,谁也不告诉对方自己要带什么面具,而且星期五那天,要分开前去开舞会的大厅。看谁能先找到对方。
  这个想法很有意思,我们就击掌为盟一言为定了。
  星期四晚上,闪小亮匆匆吃完饭后就回自己屋了。不知道他鬼鬼祟祟在做些什么,只是翻箱倒柜的声音不绝于耳。我来到他门前,悄悄推出一道缝,看见他拿着熨斗在烫一件衣服,我只能看见衣服是白色的,样式却看不清。小亮倒是机敏,竟然发现我在偷看,走过来,把门拉得大开,双手叉着腰,“小蝶,偷窥男同志房间可不是什么值得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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