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会教我忘记你-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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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轻叹一口气,转身走出了候机大厅。
车刚开到帝王大厦,李哲焱早已下楼在车前等候,他笑容温和,没有了往日的锋芒,在阳光的照耀下有些温润如玉的气息。
他一手斜插在裤袋里,另外一只手拿着的鞋盒子,丝毫不影响他的优雅高贵。
在木千灵抬脚准备下车时,他单腿跪在她的面前,动作温柔的捏着她的裸脚,嘴角勾起的弧度十分迷人,声音柔的一塌糊涂。
“米国的dl设计师为你设计的鞋子,穿这个对孕妇好点。今天累不累?”
坐在车上的木千灵,缓缓的摇摇头,郁闷的心情悸动一下,露出一抹勉强的笑容,并不说话。
她从来就没有想过,这个恨她入骨的男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跪着给她穿鞋!
李哲焱站起来,扶着她的腰,半抱着她下车,目光尽是宠溺。
“说说谁惹我的宝贝不高兴了?我帮你出出气!”
被扶着下车的木千灵,倏地收敛阴郁,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我想两个孩子了!”
李三爷皱了皱眉,一脸不高兴,“你离开我1小时47分钟也没见你说想我!”
木千灵只觉天雷滚滚!
……
六月,天气渐渐热起来。
李三爷也是满头大汗,一脸焦灼的在走廊上来回走动。
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的李老爷,眉头紧蹙,“你能不能别晃来晃去的,看的我急!”
站在一旁的莫梵和容凌一脸抽筋。
李哲焱神色暗沉的伸手撑在手术室的大门上,轻呼一口气,“不行,我还是要进去陪她,她怕疼!”
说着扭头看向身后的院长,低沉的嗓音十分震慑人。
“开门。我要进去!”
“别管他,你们该生孩子的生孩子,该做手术的做手术!”李老爷实在看不下去,站起来,拿着拐杖戳地板,怒吼着说,也没觉得自己有什么话说得不妥的。
“你想让我孙媳妇好好生孩子,就别打扰医生!”
众人,“……”
这爷孙俩就没一天好好的相处过,众人早已习惯了。
吱呀……
手术室的门打开,两个护士抱着两个孩子走出来,笑盈盈的看着李三爷,“恭喜李先生。是两位帅气的小王子?”
李哲焱眉头紧蹙,并未伸手去抱,“那我的女儿呢?我想要女儿!”
站在一旁的李老爷乐呵呵的推开李哲焱,“曾孙好,都给我都给我,哈哈哈哈!”
站在手术门口的李哲焱早已不见了踪影,健步如飞的冲进了禁止外人进入的手术室。
他第一眼看到躺在手术台昏迷的木千灵,脸色惨白,头发黏黏的贴在额头上,看着十分的虚弱。
他双手颤抖的抚摸她的额头,坐在床沿上紧紧的抓着她的手,嘴唇蠕动着,什么也说不出来,目光莹润。
第一次……
这个血气方刚的男人,杀人不眨眼的男人,竟然哭了!
原来生孩子是这般的不容易,那么七年前她一个人在异地漂泊,生下两个孩子是怎么过来的?
一想到那些场面,他就胸口绞痛。
……
事实再次红果果的证明。
李三爷一直不喜欢孩子是正确的。
这堆奶娃整天和他抢女人,偏偏他还打不得骂不得,这让李三爷实在很窝火,可是看到木千灵瞪着自己的眼神,又急忙一脸讨好。
李三爷计划了三天的出差,带着他的小娇妻离家出走,享受一下二人世界。
岂料刚出门,六个月的小奶娃似乎感应到妈咪要离开一般。哭得肝肠寸断,声音响彻整个别墅。
走到门口的木千灵,心一软,丢下一句“我不去了”,便转身上了楼,留下咬牙切齿的李三爷,一脸忧伤的独自出差。
上楼哄好两个小儿子睡着的她,也跟着睡了一早上,昨晚被李哲焱折腾了一个晚上也没睡好的她,和两个小儿子睡的特别香甜。
睡了一觉起来她,精神气爽,伸了一个懒腰才起身下床,惯例的收到李三爷发来轰炸的几十条短信。
“宝贝,你为了儿子们抛弃我很伤心。”
“宝贝,才刚出门就想你了怎么办?”
“宝贝……”
“太太!”吴商焦急的声音在她的身侧响起。
她猛地扭头看向在楼梯口一脸焦急吴商,秀眉紧蹙,“发生什么事了?”
吴商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脸色惨白,“是大小姐,她很崇拜你曾经是暗云的身份,所以现在也去做英雄女贼了。”
听到这里的木千灵,眉梢微挑,抬手捋了捋自己的头发。
“嗯?看你这神情,难道去盗国家元首的宝物了不成?不对,8岁的她还没那能耐,说吧。哪个级别的官员?”
吴商抬手扶额,神情惊悚的点头。
木千灵瞟了一眼吴商这惊吓的眼神,秀眉紧蹙,“难道真的是国家元首的宝物?”
“太太,是三爷的宝贝西周玉镯,放在收藏馆的那个!”吴商怂着脸,哭笑不得。
这小贼刚出手就被逮捕了,碍于身份高贵,不好判决,吴商只得跑来找木千灵。
“糟了!”木千灵的心咯噔一下,神色冷凝。
抓着放在茶几上的外套就往外走,她要敢在李哲焱归来之前把宝物回归原位。
他虽然很宠她,但对这收藏却是异常的迷恋。不然当时她盗走他的西周和氏璧,他就不会朝她开枪。
小萝筐本身就很粘她,李哲焱恨不得把这堆孩子一个个送到国外去,好过二人世界,这特么的正是给李三爷制造机会的好时机。
这收藏室在帝王大厦的底层,一般人不会知道,可这小丫头却摸得熟透。
“妈咪,快点表扬我,我的身手棒不棒?”站在收藏室大厅的小萝筐拿着玉镯,兴奋的朝跑过来的木千灵招手。
“你死定了!”木千灵伸手抢过小萝筐手中的玉镯,一脸严肃的看向吴商,“这紫外线扫描异物的仪器能关上吗?”
吴商抿着嘴摇头,“这些机关全是爷亲自设计的!”
木千灵咬了咬牙。从小萝筐的口袋里掏出一副能看到紫外线的墨镜,趴在地板砖上,躲开一条条紫外线,匍匐前行。
倏而自己的视线里多了一双程亮的皮鞋,做工精致。
嗯……有点像她买给李哲焱的那双。
啥?
木千灵倏而一个机灵,趴在地上猛地抬头看向这双皮鞋的主人。
笔挺的高级定制黑色西装,一贯的白色衬衫,衬着那双阴沉沉的帅气的脸。
“哦……老……老公,你不是出差了?”
木千灵吓得一个惊颤,急忙从地上爬起来,咧嘴干笑。
“你们这是做什么?”李哲焱阴沉着一张脸,一声怒吼,吓得木千灵和小萝筐一个惊颤。
母女两乖巧的站成一排。一高一矮,颜值担当,看着十分的养眼。
李哲焱把头扭向一边,偷笑了几秒钟,才恢复冰冷的神色,看着母女两,怒气冲天的怒吼,“李初夏,回去收拾东西回米国去学习,长假取消!”
“老公,我突然好想陪你出差三天!”木千灵伸手拽着李哲焱的手臂,一脸讨好。
李哲焱挑了挑眉,声音变得很柔和。“老婆,咱们不能纵容她,米国的教育合适她。”
木千灵郑重的点点头,笑得眉眼弯弯,“我知道我知道,这是我没教育好她的问题,我晚上跳脱衣舞给你看,好不好?”
李哲焱抿了抿嘴,故作十分勉强的样子,“看在你牺牲的份上,留在云城给爷爷教育她!”
母女两如负重荷。
接下来的三天,木初夏看到她家妈咪每天都躺在床上下不了床,就十分的内疚。
她家爹地究竟有多暴力啊啊啊!
在房间里的李哲焱,生气的夺过木千灵精心调制的鸡尾酒一饮而尽,露出一抹孩子气,“宝贝,你动作慢了,我都喝完了!”
木千灵杏目瞪圆,“都喝完了?”
李哲焱挑了挑眉,“没了,一点不剩!”
木千灵松了一口气,“那我就放心了,忘记告诉你了,刚才你小儿在杯子了撒了一泡尿!”
木——千——灵
啊……救命啊!
(正文完)
第112章 (番外)第一次见你就知道要倒霉
众人都知道李将军家有个大少爷,云城传的神秘莫测的李三爷,可无人知道李家还有一个千金小姐李哲欢,从小受儒家文化熏陶,温柔似水。
被李三爷保护得太好,导致她不懂得外面的人情世故,李老爷气的直跳脚,说这样下去将来出去社会被人欺骗了都不知道。
李三爷霸气外侧的反驳,“大不了将来在我身边,我养她一辈子!”
这句话下人听了只觉兄妹情深,唯独安景焦躁不安。
只有她清楚,他们并非亲兄妹,欢欢的父母为了救李哲焱身亡,将8岁的欢欢托付给了李哲焱。
自那次后安景就开始对这个温柔可爱的妹妹起了心机。
在安景的劝说下,李三爷开始动摇让欢欢出国留学的心思。
那年夏天。
李哲欢18岁,她带着一丝胆怯夹杂着兴奋,独自一人踏上异地求学之路。
李哲焱给她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别墅,按照她喜欢的中试风格装修,院子里种满了蔷薇花,宛若一座中式城堡,即使他再忙每个月都会飞过来探望她一次。
她出自¤╭⌒╮ ╭⌒╮欢迎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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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版 权 归 原 作 者
世家,八岁前就已经饱读经书,满脑子都是四书五经,和同学们交流,大家都调侃她太过于古板,所以她的朋友并不多。
欢欢性子清冷,也不是喜欢热闹,慢慢的养成了喜欢独来独往的习性。
她的身边除了李老爷就是李三爷,李家的男人对她都很尊敬疼爱,也没什么女人好好的教她如何和异性相处。
所以在欢欢的世界里,男人应该是李家男人那样的,沉稳儒雅,对待女性都很礼貌。(插播一下,姑娘们应该记得李三爷是千千姑娘教接吻的吧?)
可是。
那年夏天,她遇到了一个颠覆她三观的男人。
这个男人用行动证明,原来男人也可以这么无耻的。
欢欢习惯早起。别墅到学校的距离不远,所以一般都是走路去学校,附近有保镖暗中跟着,也不会打扰着她。
这条路很长很直,两边种着梧桐树,树叶茂盛绿油油一片,让人心旷神怡。
路的尽头跑过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浓眉大眼,身穿一身白色的休闲服,浑身充满阳刚之气。
她不由得为之一振,小心脏在莫名的跳动了几下,这个男人的帅气不同于李哲焱的帅。带着一抹……坏坏的痞气。
男人朝她的方向跑过来,越过她……卷起一阵强风。
欢欢看到他越过自己,竟然第一次感觉到莫名的失落。
她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从见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开始,就觉得自己会很倒霉。
果不其然。
越过自己的男人,倏地转身,两只手拽着她的手臂,一个华尔兹旋转,把她顶在了梧桐树下,低头吻上了她的唇。
哎呀……
欢欢惊呆了!
她的第一秒的反应竟然是,原来接吻是这样的感觉,温温的。软软的……还被咬的有点疼。
她尝到男人口腔里的烟草味,不讨厌。
舌尖上传来的疼意,让她瞬间清醒,不由得皱眉推开这个霸道的男人,气得满脸通红,依旧是那副温柔的语气。
“你这个人怎么这样,我……我以后还要嫁人的!”
男人抬手撑在她耳侧的树上,炙热的气息包裹着她,闪烁的眼眸夹杂着一抹戏谑,另外一只手邪魅的擦了一下她娇艳欲滴的樱唇。
“木子诺,记住我的名字,两年后我来娶你!”
欢欢的脸“唰”的一下。变得满脸通红,话也说得有些哆嗦,“你……你流氓!”
然而她的话未说完,这个名叫木子诺的男人早已跑得不见了踪影。
“站住,站住!”几个穿着制服的米国人,用英文喊着,从路的尽头跑过来,越过她,朝那个轻薄她的男人追去。
欢欢抱着书本气的浑身发抖,她的初吻,要留给老公的初吻竟然就这样被一个混蛋给夺了去。
她倏而觉得胸前被什么硬硬的东西搁着不舒服,低头一看,瞬间倒抽一口冷气。
娘哎。
这个男人居然把一把枪塞进了她的怀里。
从小踩死一只蚂蚁她都要难过好久的人,突然间看到这种血腥的武器,着实被惊吓了一下。
“大小姐,没事吧?”
隐匿在附近的保镖跑出来,紧张的询问。
“没有没有!”欢欢极力的压抑着心中的恐惧,抱着那把夹在书里的枪,揣着一颗七上八下的心去了学校。
她担心会被李哲焱的保镖发现什么异常,放学回来后就迫不及待的把那把枪埋在了院子里的蔷薇花下。
那个强吻了她的男人,就这样急匆匆的出现,急匆匆的消失。
每次放学回来,看到那株长得极为茂盛的蔷薇花,心情就莫名的烦躁,“刘叔,帮我把那株蔷薇花砍掉了!”
那株花实在太碍眼,开得那么鲜艳,好像在时时的提醒着她不要忘记,她的初吻被被一个恶霸给夺走了。
实在可恶!
“大小姐,那花开得那么好,坎了可惜了啊!”刘叔拿着割草机,看着欢欢,语重深长的说道。
“坎了,看着讨厌!”欢欢赌气的说着,拿着书本进了别墅,倏地扭头看向正准备割断蔷薇的刘叔,轻叹一口气。
“刘叔,留着它吧,砍掉是有点可惜了!”
欢欢再次见到这个男人,是一年后。
或许是她太保守没有接触什么男人的缘故,这半年里,反而越来越想那个可恶的男人,那种好闻的烟草味,吻着自己时候的表情……
那是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
窗外的雨下的很大,欢欢迷迷糊糊中感觉到一个黑影朝自己靠来,带着那抹萦绕自己半年的烟草气息,越来越浓。
她翻身抱着那只泰迪熊,不禁轻笑出声,“木子诺,呵呵!”
当一只有力的大掌捂着她的嘴,一个男人压在她的身上时,她才惊呼这不是梦,有人闯入了她的房间,而且保镖还混不知觉。
欢欢想大喊救命,头顶上却响起来那个令人讨厌有期待的嗓音,“别叫,是我!”
她当然知道是他,此时的她,心情复杂至极。
恐惧中带着兴奋……
一个闪电,她看清了压在自己身上的男人。依旧是那张帅气迷人的面容,心在噗通噗通的跳动着。
门外响起一阵敲门声,伴随着管家兼保镖刘叔的声音,“大小姐,我看到围墙上的电网被破坏,您有没有事?”
被压在床上的欢欢睁大眼眸,刚想大声呼救刘叔,倏而感觉到自己的脖子被一块凉凉的硬东西顶着,借着窗外晃进来的闪电。
她看清楚了,那是一把军刀,哥哥也长长带在身上,闪电的光在匕首上折射出耀眼的光芒,十分渗人。
“告诉他,你很安全!”压在她身上的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