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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楼兰迷踪2-第13部分

小说: 楼兰迷踪2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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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克无奈地耸耸肩,很识趣的退到一边,夏凌昊接着展开攻势,“你不用这么激动,大家都不会相信你是凶手,可我确实没有杀石头。我和石头都进入了暗室这不假,但事情绝不会像你想象的那样简单,现场会是只有我们三个人。你当那些忍者是透明人,不存在吗?我是一名侦探,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我的眼睛,我通过暗室里的机关找到了忍者的藏身地点,并与他们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其实……我也受了重伤!”说完,“鬼影”夏凌昊哇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身子晃了几下,差点昏倒在地上。
  特遣队的医务兵替夏凌昊查看伤势,发现他的前胸和后背都有许多刀伤,最严重的是左胸部位的一刀,匕首整个没入体内,刀锋偏离心脏不到一公分。医务兵在给夏凌昊处理伤口的同时,肖俊也在心里暗自嘀咕:那些忍者不是都用倭刀的吗?那鬼影左胸上插着的那把匕首是怎么回事?
  夏凌昊脸色苍白,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渗出来,顺着两颊钻进脖子里,他强忍住剧痛,一声不吭。巴特看在眼里,不禁对夏凌昊刮目相看。他说话的语气也明显缓和下来,“鬼影,老子不是曹操那孙子,不喜欢猜忌别人。可有些事情我还是弄不明白,你说你跟那小日本的什么狗屁忍者干了一仗,我咋就没看见呢?”
  “暗室里除了机关还有暗道,当时忍者不敌于我,就通过暗道逃跑了,我一路追杀过去,最后将其斩杀。所以,你和石头前后进入暗室,却都没有发现我的影子。”夏凌昊长舒一口气,从黑色风衣的口袋里拿出一张白纸,交到宋乾坤手上,“将军,这是从斩杀的忍者的尸体上找到的,上面清楚地记载了有关长生不老药的传说。”
  宋乾坤接过白纸,只见上面是从某处石刻上拓下来的一些奇怪的字体。邦妮站在宋乾坤身后,俏皮地踮起脚,偷偷地看了一眼,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不是詹姆斯教授说的佉卢文字嘛,那些忍者潜伏在沙俑的体内,一定是他们从暗室的墙上拓下来的。
  “博士,您看过这些字,上面到底写了些什么?您可别瞒我,咱虽然是一个大老粗,识不了几个字,可咱会看人。特遣队算是拼光了,可原来有几百号人,哪个士兵一撅腚,老子就知道他小子拉的什么屎,哪个士兵的眼睛这么滴溜溜一转,老子就知道他狗日的耍什么心眼。您看您是有文化的人,犯不着跟咱这些没文化的泥腿子藏着掖着不是?放心吧,老爷子,没人跟您抢状元,就是‘秀才’也没那本事,他虽然读过不少书,也挺有见识的,可他顶多也就是一秀才,要戴那状元的帽子,恐怕还不够格。所以呀,您今天无论如何也得说实话。”宋乾坤不是一个好奇心重的人,他压根就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什么长生不老药,可他心里跟明镜似的,夏墨林博士一定知道些什么。夏墨林博士越是藏着掖着,他就越想撬开对方的嘴,因为他是一个豪爽的人,是一个有血性的汉子,在他十几年的戎马生涯中,始终持这样一个信条:宁肯打败仗,也绝不允许别人欺骗自己!
  夏墨林博士笑的有些苦涩,说道:“将军,你是爽快人,老朽本来就没打算瞒你什么。这个拓本上的字正是古楼兰人发明的佉卢文字,这上面的确提到了用来炼制长生不老药的天山雪莲!”
  众人听到“天山雪莲”四个字,惊诧不已,在汉族人眼里,这是一种“神药”。千百年来,它始终和“长生不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天山雪莲,又名“雪荷花”,维吾尔语称其为“塔格依力斯”,是新疆特有的珍奇名贵中草药。它生长在天山山脉海拔4000米左右的悬崖陡壁之上、冰渍岩缝之中;那里气候严寒、终年积雪不化,一般植物根本无法生存,而雪莲却能在零下几十度的严寒和空气稀薄的缺氧环境中傲霜斗雪、顽强生存。素有“百草之王”和“药中极品”的美誉。晋《穆天子传》云,天子向王母求长生不老药,王母取天山雪莲赠之。另外,《史记》、《本草纲目》、《山海经》等均有对雪莲神奇药用价值的记载。
  夏墨林博士接着说道:“天山雪莲中最名贵的一种叫‘血莲’。这种药物和普通的雪莲一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不同的是,它的药性可能更强更奇特。普通的雪莲从种子萌发到抽苔开花需要六到八年的时间,而血莲的生长期则是这个数的十倍。楼兰王安归伽的妻子光月王后没出阁以前就住在天山天池,佉卢文书上说,她嫁给楼兰王的前一天偷走了族里的圣物,而这个圣物正是血莲。据说它可以使人起死回生、延年益寿。”
  詹姆斯教授补充道:“这么说,那些忍者也是冲着血莲来的,日本人控制这座古墓的真正目的是想得到长生不老药。”
  炮手兼排雷手胡山狠狠地啐了一口唾沫,“当年徐福东渡扶桑替秦始皇炼制什么长生不老药,两千年后,他的徒子徒孙们又千里迢迢来到中国寻找什么血莲,看来,狗日的小鬼子真是鬼迷心窍了!”
  “对了,樱子小姐不是说,小鬼子在楼兰建立了细菌战实验基地嘛,我看这不过是掩人耳目,他们真正的目的就是要在这里用血莲炼制长生不老药,然后供给他们的作战部队,这样他们就可以永久的占领中国了。好大的野心!咱们必须赶在小鬼子前头找到血莲,不然就麻烦了!”巴特是个直肠子,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他的“鲁莽”引来杰克的一阵嘲笑。
  宋乾坤脸上挂不住面子,训斥道:“你小子当那血莲是山坡上的草,一抓一大把?小鬼子还炼制长生不老药,供给他们的作战部队?亏你想的出来!再说了,要真能炼制出长生不老药,那也是咱中国人该干的事,还轮不到他小鬼子在咱国土上班门弄斧!”
  巴特嘿嘿一笑,“连长教训的是,连长教训的是,俺也就那么随口一说,连长咋能当真呢!”
  “也许血莲正是日本人进行细菌战试验所必需的一种药物。”始终默默不语的平川樱子突然开口。她的话令所有人震惊,古墓里鸦雀无声,空气也仿佛凝结了。
  “樱子小姐,别忘了你也是日本人。”代号为“白狐”的特派员方雁云又把宋乾坤拉到一边,“将军,樱子向我们透漏了这么多关于日本人进行细菌战试验的秘密,这可不太正常,她……”
  “白狐,我虽然是一个日本人,但我讨厌战争,我是一个爱好和平的人,我非常希望中日两国能尽快结束这场没有意义的厮杀。”平川樱子似乎有意要打断方雁云和宋乾坤之间的私语。
  “将军,没有战场上的胜利做筹码,和平根本就是空谈!现在我们的处境很不妙,希望你能谨慎从事。”白狐方雁云不再和宋乾坤私语,反而故意提高了嗓门,目的是让平川樱子听得清清楚楚,也希望借此能“点化”宋乾坤。
  宋乾坤虽然不喜欢白狐,但他觉得她说的还是蛮有道理,可他仍然一语不发,静静地思考起来。这时,夏墨林博士轻轻抚摸着樱子的脑袋,转而对方雁云说:“白狐,我和樱子的父亲是很要好的朋友。樱子她心地善良、爱好和平,这一点我可以用我的性命作担保,还请你不要对樱子有太多的成见。”
  “哼,博士的朋友可真多啊,有些人外表看上去柔弱可亲,可她内心里在想些什么谁也不知道。将军,博士,党国的利益高于一切,如果哪一天要真发生点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可别怪我没提醒你们!”方雁云冷冷地说道。
  “白狐,我和我的兄弟们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我们为党国浴血奋战,为人民战死沙场,要论功行赏,我们个个都该记一等功!可老子对那张破纸不敢兴趣,你也没资格威胁老子!”宋乾坤说完,方雁云的脸气得通红,她的职位比宋乾坤要高,她也很想发作,但周围特遣队战士们的几十双眼睛正恶毒的盯着自己,她只得忍气吞声。
  夏凌昊在医务兵的搀扶下勉强站起身来,说道:“将军,我在古墓里也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据我推测,日本人煞费苦心想得到血莲,并不见得就是为了炼制什么长生不老药,血莲未必就真有长生不老的功效。也许他们正在进行的细菌战试验需要一种长久不衰的病原体,而血莲可以帮助他们达到这种目的。”
  “不管日本人的目的是什么,肯定和阴谋诡计脱不了干系,我们必须阻止他们!”指导员肖俊向夏凌昊投去赞许的目光,“鬼影,没想到你也识得佉卢文字,怪不得知道拓本上记载的内容,比起博士来,你真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夏凌昊淡然一笑,“这没什么好夸耀的,我自小跟随叔父,也曾识得几个古文字。拓本上的大体内容我也解读不出来,只识得‘长生’几个字样而已。”
  话音刚落,夏墨林博士指着夏凌昊的鼻子大声呵斥道:“你根本就不是我的侄儿!”
  所有的人都被惊呆了,他们盯着夏凌昊看了半天,心中不自觉地筑起一道防线。夏墨林博士接着说:“我教过昊儿怎么解读甲骨文、铭文、还有古埃及文字,却从来没有教过他如何解读佉卢文字。所以,你是个冒牌货!告诉我,你是谁?是不是日本人派你来的?我的侄子现在在哪里?”
  宋乾坤听到这里,不容“夏凌昊”辩解,操起鬼头大刀指着后者的鼻子,怒不可遏地说道:“你他娘的到底是谁?!”
  突然,从“夏凌昊”风衣的袖子里弹出一把四尺三寸长的软剑。软剑像一条吐着红色信子的灵蛇将宋乾坤的鬼头大刀死死缠住,这倒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宋乾坤也懵了,“夏凌昊”抓住这短暂的喘息时机,手腕略微一抖,软剑如同一条卷着波浪的丝带刺向宋乾坤的胸膛,宋乾坤急忙抽刀格挡,谁知这竟是虚招,“夏凌昊”立刻收回软剑,几个箭步蹿到墓室门口。通讯员王冶端起冲锋枪准备扫射,却被肖俊阻止,因为他看见“夏凌昊”并没有要逃走的意思,反而用手撕下了脸上的人皮面具,一张冷俊刚毅的脸呈现在众人面前。

  第三十一章 日本武士

  “你他娘的果然不是鬼影!”宋乾坤步步逼近“夏凌昊”,手中的鬼头大刀寒光四射,“如果老子猜的没错,你是日本人,而且还是那些忍者的头儿。”
  “夏凌昊”大笑,显得有些放肆,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似乎在古墓的某个角落里正有一只冰冷的眼睛在支撑着自己,而那只眼睛就是自己最坚实的后盾。他随手扔掉软剑,也许那把软剑根本就不是他经常使用的兵器,只是用来隐藏身份的道具,因为真正的夏凌昊也使用这样的一把软剑。这是一个很正常的举动,但在宋乾坤看来,对方是在侮辱自己,因为他不是一个滥杀无辜的人,更不会杀手无寸铁之辈。
  “把你的剑捡起来!老子不杀放下武器的人!”宋乾坤的脸如同阴霾的天空一样晦暗,“你小子得把名字留下,这不是战场,是单独的决斗,老子同样不杀无名之辈。”
  “夏凌昊”深邃的眼睛里射出两道精光,那不单单是杀气,也暗含着对对手的尊敬。他的身子如同旋风似的打了一个转儿,待稳住身形后,手中竟多了一把制作精美且锋利无比的倭刀,周身也散发着如鬼魅般的幻影。
  “将军,何必跟他啰嗦,这种人留不得!”说完,肖俊以闪电般的速度举枪射向“夏凌昊”,子弹划破空气,钻进后者的左胸,那里正好是心脏的位置。肖俊吹散了枪口里冒出的一缕青烟,露出诡谲的笑容,他是一个书生,却深藏不露,甚至很少会在部下面前展示自己百步穿杨的好枪法。
  与此同时,宋乾坤大声呵斥道:“秀才!谁让你开枪的!坏了老子的一世英名!”
  肖俊驳斥道:“将军,这是战争,不是比武,你是军人,不是梁山好汉!”
  “你……”
  此时,美国女记者邦妮的脸瞬间变的惨白,她看到中枪后的“夏凌昊”并没有倒下去,他反而把手伸进风衣里面,从左胸处掏出了肖俊刚刚射出的那颗子弹。谍报员宋心雨下意识地抱紧了怀里的女婴织女,胡山和王冶迅速端起冲锋枪对准“夏凌昊”,平川樱子像小老鼠一样躲到了夏墨林博士的身后,特派员方雁云的眼睛一刻也不肯从樱子身上挪开,其他人的神情显得有些紧张。
  “这狗日的小鬼子,是不是练过金钟罩铁布衫一类的功夫?居然能挡住子弹!”通讯员王冶一头雾水,不知该如何解释眼前发生的一切。
  这时,“夏凌昊”突然用手扯掉了身上的风衣,里面竟然还穿着一副黑色的铠甲。铠甲冷艳光洁,精美绝伦,与宋乾坤的那副白色铠甲形成鲜明的对比,仿佛是一母同胞的兄弟。杰克看着自己身上穿着的白色铠甲,再看看眼前的黑色铠甲,不禁感叹起来:我的上帝!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它们既像是两个亲如骨肉的兄弟,又像是一对柔情缱绻的恋人。
  没等众人从惊诧中回过神来,噶伦老爹几乎是咆哮着对肖俊说:“长官!用你手中的那把宝剑对付他!他身上的铠甲不怕子弹,就怕这把宝剑!”
  肖俊手中的宝剑正是从巨型棺椁里找到的那把,这把宝剑也是通体呈黑色,也同样冷艳光洁,精美绝伦,冷不丁看上去,它和黑色铠甲还挺搭配的,应该是同属于一个主人。可是它们为什么没有同处一个棺椁,墓主人的尸骨又跑到哪儿去了?肖俊来不及多想,甚至没注意到宋乾坤惊诧的眼神,举剑刺向“夏凌昊”。“夏凌昊”从肖俊拿剑的姿势上就可以看出,这不是一个舞刀弄枪的人,他随手挥出一刀,便让来者自行“弹”了回去。但他马上又吃惊不小,他发现倭刀与宝剑相撞时,竟碰出了一个小缺口,心里暗想:真是一把宝剑!要知道,他的倭刀可不是一把普通的倭刀,刀鞘上的纹饰为菊花图案,象征着日本皇室,表明是天皇御赐之物,除非是立过赫赫战功的将军或是身份地位极高的人才有资格获此殊荣。
  “夏凌昊”收起倭刀,故作镇定,喝退肖俊,接着对宋乾坤冷冷地说道:“阁下,你的朋友太没有礼貌了,不仅用枪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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