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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楼兰迷踪2-第19部分

小说: 楼兰迷踪2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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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少年落地的同时,炮烙营的几个勇士手持青铜宝剑围攻过来。少年一手背于身后,一手轻撩衣襟,俨然一位沉稳老练的功夫大师。面对对手的攻击,他时而穷追猛打,时而以退为进,时而迅疾凌厉,时而以柔克刚,幻影交错间将对手打得落花流水,毫无还手之力。
  败下阵来的勇士立刻被台下的武士拖走,并以“炮烙之刑”处死。虽然炮烙营这个杀手组织不见天日,但是它同样拥有自己的“国法家规”。营里的勇士要生死相依,一致对外,对自己的首领要绝对忠诚,做到百分之百的臣服。
  炮烙营的一切像谜一样深不可测,到处都充满了矛盾。一方面,它以开放、公平的姿态接纳阿布罗里家族所有有理想有志向的热血青年。只要你有足够的实力,就可以勇敢地站出来,挑战“大漠血狼”的权威。一方面,它又在所有竞争者的头上安了一把刀,胜者与荣耀同在,败者将死无葬身之地。即使再美好的社会,也有弱肉强食的一面,有时你真的别无选择,甚至没有一次可以重来的机会,你只能赢不能输。
  除宋乾坤外,考古队和特遣队的人还是第一次见识到“炮烙之刑”的恐怖。人类心理承受能力的极限在这种惨无人道的虐杀方式面前全线崩溃……

  第四十一章 大漠血狼

  相传,炮烙营为阿布罗里家族的人所创建,其首领被称作“大漠血狼”。千百年来,“大漠血狼”的故事一直鲜为人知。江湖上传言,这个恐怖的杀手组织的领袖武艺高强,智慧超群,神龙见首不见尾,处处行侠仗义。为寻找“大漠血狼”的下落,江湖上曾数次掀起腥风血雨,但直至今日,也没人能揭开其神秘面纱。
  比武大会上,戴着金色狼头面具的少年笑傲群雄,最终胜出。老首领正式“禅位”,并宣布其为新一代的“大漠血狼”。通讯兵王冶的心里始终憋着一口气,炮烙营竟然当着特遣队的面立一个黄毛小子当首领,这明显是在示威,虽然他对“炮烙之刑”尚有几分忌惮,但还是忍不住发作起来:你这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也敢在大爷面前班门弄斧,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说着,王冶趁守卫不注意,一个麻利的贴地翻滚,窜到祭坛西面的一块空地上。那里放着炮烙营收缴特遣队的所有武器,其中最显眼的就是宋乾坤那把寒光闪闪的鬼头大刀。不过奇怪的是,从巨型棺椁中找到的那把稀世宝剑却不翼而飞。王冶迅速地从地上捡起一把手枪,对准少年的面部就是一枪,子弹在金色面具上擦出一连串耀眼的火花。然而,狼头面具却毫发无损,少年暗自庆幸,总算是虚惊一场!
  与此同时,少年的手指轻轻一弹,自祭坛中央的青铜方鼎里飞来一把宝剑。宝剑为玄铁质地,长四尺有余,通体呈黑色,看似笨重,实是轻盈无比。剑身上刻着鱼尾纹和佉卢文字,剑柄由金丝缠绕,镶嵌着七颗水晶宝石,并排列成北斗七星的样子。这正是从巨型棺椁中找到的那把稀世宝剑,是最后一位楼兰王尉屠耆的防身武器,它怎么落到了少年的手里?
  说时迟,那时快。少年一个“旱地拔葱”,腾空跃起五六米,左手稳稳抓住剑柄,身子刚落至半空,便回旋斜劈一剑,幽幽剑锋吻上王冶持枪的手腕,空中顿时划过一道美丽的血弧,并与空气中的因子发生激烈地碰撞,片片血花随风飘落……太快了!王冶还未感到疼痛,手枪已不自觉地掉在地上。当他恢复知觉的一刹那,一阵钻心之痛涌上大脑,仿佛有千万只蚂蚁咬开了他的颅骨,正在吸食鲜嫩的脑浆。他的脸色苍白得如同一张白纸,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渗出来,顺着脸颊一颗颗垂落在地上。
  “狗杂种!”王冶忍住手腕的剧痛,像一头暴怒的熊扑向少年。没等王冶近身,少年一记飞腿将他踢翻在地,紧接着用宝剑刺向他的喉咙……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宋乾坤暴喝一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单手扭断了一名守卫的脖子,并将他的尸体高举过头顶砸向少年。少年登时顾不上取王冶性命,先用宝剑斩断飞来的“暗器”。王冶抓住这短暂的喘息时机,迅速跑开,才得以捡回一条性命。
  另一边,特遣队的战士们热血沸腾,他们因宋乾坤的“闪电出击”而倍受鼓舞,纷纷与敌人展开徒手搏斗。幽暗诡秘的地下神殿立刻陷入一片混乱之中。特遣队一排长马武,就像他的代号“大兵”一样,是一名真正的军人,自从他被天山雪莲救活后,变得比以前更加勇猛善战,几个回合下来,撂倒一片炮烙营的勇士。二排长巴特,体格魁梧,性情刚烈,是真正的蒙古“巴图鲁”。炮烙营的武士和他对峙,好比是把鸡蛋和西瓜放在了一起。他像拎小鸡一样,把眼前这些“虾兵蟹将”统统给扔了出去。
  宋乾坤一个箭步冲到祭坛那里,一名手持青铜利刃的蒙面武士拦住去路。当武士迎面刺来时,他迅速侧身躲开,同时一记重拳击碎了武士腋窝下的骨头。
  躲在暗处的两名武士见正面攻击无效,便使用“佯攻”战术,迂回包抄到宋乾坤的身后。正当他们偷袭时,眉心处却突然多了两个弹孔,身体像泄了气的皮球,缓缓躺下去,四只眼睛睁得溜圆,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指导员肖俊吹散了从枪口里冒出来的青烟,神色异常冷峻。他从来不在部下面前展露自己的枪法,就连宋乾坤也一直对这个神枪手半信半疑,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不知何时,他已经站在了祭坛西面的空地上,那里放着特遣队的所有武器。宋乾坤转过头,先是愕然,随后爽朗地笑道:“秀才,真他娘的好枪法!兄弟先在这里谢过了。”
  “将军,接着!”肖俊抱起鬼头大刀,用力向宋乾坤站的地方扔去,不料大刀过于沉重,竟使他摔了一个跟头。宋乾坤当场就乐开了花,指着肖俊的鼻子嚷道:“哈哈,你当老子的宝刀是你口袋里的钢笔,想拿就拿?别跟个娘们儿似的趴在地上,快带着队伍离开这里!”说完,宋乾坤抄起鬼头大刀,跃上祭坛,与“大漠血狼”战成一团。
  肖俊是一位文质彬彬,谈吐不凡的书生,只因参了军,才多了几分英武之气。没想到,刚才的事竟让他颜面扫地。此时,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心慌意乱时,他的眼睛无意间对上了谍报员宋心雨的眼睛,她的柔媚令人销魂不已,像一块巨大的磁铁,随时有可能把他那颗跳跃的心脏吸出胸腔……混战的人群很快将这一缕秋波隔断,宋心雨用自己的身体护住怀中的女婴,她随时有可能被敌人的刀枪刺伤。肖俊猛然惊醒,他想到了宋乾坤的嘱托,开始招呼特遣队的士兵来这边取武器,并指挥队伍准备逃离神殿。
  祭坛上刀光剑影,血肉横飞。顷刻间,宋乾坤已经用鬼头大刀斩杀了十几个蒙面武士。炮烙营的新首领“大漠血狼”也用玄铁宝剑刺伤了宋乾坤的胳膊,鲜血顺着手臂流淌下来,并沿着鬼头大刀的刀锋滴落在地上。“大漠血狼”的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攻击时进退自如,攻势凌厉,刚中有柔,协调一致。宋乾坤这个有着一身铮铮铁骨的汉子,也不禁佩服起眼前的少年来。
  此时,少年的心里却有另一番感慨:宋乾坤既有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勇猛,又有豪气冲天的英雄气概,是条汉子!
  突然,宋乾坤双手握刀,直指中天,身子如同离弦的箭射向少年,脚下之力力沉千斤,整个祭坛都在颤抖,仿佛正有一辆巨型坦克隆隆驶过。此刻,少年欲避其锋芒,以退为进,却发现为时已晚,只得硬着头皮接上这一招。鬼头大刀带着呼啸的劲风斜劈上玄铁宝剑,顿时火花四溅,震耳欲聋,犹如引爆了一颗炸弹。少年的身体被一股巨大的冲力掀上了天,玄铁宝剑也断为两截,自断开处落下来一块黄色的丝绸。随后,少年也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哇”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他顿时觉得体内气血翻腾,五脏六腑堆成一块。
  宋乾坤没把心思放在丝绸上,他提着鬼头大刀径自走向少年。就在他举起刀准备斩杀少年时,自暗地里打来一枚飞镖,正中其左腿膝盖。他感到剧痛难忍,左腿仿佛瞬间被抽空了力量,身体不自觉地倒向地面……

  第四十二章 天书

  使用暗器的人正是炮烙营的老首领。此时,他右手的食指和中指间还夹着两枚寒光毕露的飞镖。可是,他并没有立刻射出飞镖以取宋乾坤的性命,而是迅速的捡起地上的黄色丝绸,然后背起身受重伤的少年奔向神殿的大门。
  “别让他跑了,他手上拿的是天书!”夏墨林急呼道。
  宋乾坤听到“天书”二字,脑袋“嗡”的一声炸响了,仿佛有一道闪电瞬间穿过他的身体。他来不及多想,强忍住膝盖的剧痛,提着鬼头大刀追杀而去。特派员方雁云的动作则更快,夏墨林话音刚落,她的枪就响了,一颗子弹在老首领的小腿肚上钻了个洞,他和少年一起摔在了地上。
  炮烙营的十几名勇士围上来,将老首领和少年护在垓心。方雁云的脸上冷若冰霜,一身媚骨竟散发出咄咄逼人的杀气。她毫不犹豫地连续扣动扳机,五名勇士的脑袋当场被打穿,鲜血和脑浆溅在其他勇士的脸上。
  “住手!我有话要对他们说!”夏凌昊不知何时恢复了意识,现在看上去没有任何异常的地方。这不禁让人怀疑,他先前的“怪异举动”是不是“装”出来的?
  “鬼影,你不是……”詹姆斯教授吃惊地看着夏凌昊。
  “教授,我很好,你不用担心。另外,我已经知道‘天大的谎言’指的是什么了。”
  “指的是什么?你一会儿神出鬼没,一会儿又装疯卖傻,到底想干什么!”方雁云迫不及待的说道。
  夏凌昊嘴角上翘,露出一丝轻蔑,凑到方雁云的耳边低语:“方特派员,请你注意自己的形象,我可不是共产党,你们中统没必要这么仇恨我吧?”
  听到“中统”二字,方雁云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冷冷的注视着眼前这个像幽灵一样的侦探,登时在心里暗骂起来:好你个鬼影,老娘隐藏的这么深,都让你给查到底细了。到底是哪里露出了马脚?不行!我要保持冷静。现在肖俊那边风平浪静,看来鬼影还没有把我的真实身份透露出去。哼,真到了迫不得已的那一步,就把他干掉!
  混战的局面很快平息下来,双方进入对峙状态,一边是青铜兵器,一边是高性能的枪械,哪边占有优势,明眼人一看便知。一排长马武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嚷嚷着:“真他娘的啰嗦,给这些狗日的一梭子,什么事情都解决了!”
  夏凌昊立刻阻止马武,并告诉他这些护陵人其实是他的救命恩人,是他们送来天山雪莲,才把他从阎王爷手里抢了回来。宋乾坤证实了这件事后,觉得很懊悔,不该杀那么多自己兄弟的救命恩人。但他对炮烙营用“炮烙之刑”虐杀敌人和叛徒的做法很反感,到底是该感激还是仇恨,一时间也说不清楚。
  夏墨林的眼睛死死盯着老首领手中的黄色丝绸,他又想起了十几年前的那次科学考察。当时,黄文弼在进入楼兰古城后得了一场重病,考古队发掘出的一万多支汉代简牍暂时交由他的助手夏墨林负责整理。
  一天晚上,夏墨林在整理其中一捆简牍时,无意间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相传,楼兰国最后一位君主尉屠耆,生前命西域巧匠铸成一把玄铁宝剑,并将一块绘有藏宝图的黄色丝绸藏于剑身之内,取名曰“天书”。“天书”上记载着关于光月王后陵墓和圣物“血莲”的诸多线索,谁得到了它,谁就能打开光月王后的陵墓,找到圣物“血莲”,从而得到永生。阿布罗里家族创建的炮烙营,世世代代都把得到“天书”作为毕生的奋斗目标。为此,这个神秘的杀手组织在荒漠里流浪了两千多年。从那以后,夏墨林被“天书”的魔力深深吸引,为寻找它的下落,整日废寝忘食,殚精竭虑,倾注了毕生的心血。
  “把天书拿过来!不然叫你们死无葬身之地!”一向温文尔雅的夏墨林突然变得狂躁不安,一下子失去了理智。
  “叔叔,不可心急。侄儿知道您把一生的赌注都压在了天书上,侄儿理解您此刻的心情……”
  “别说废话!快把天书取过来!”
  夏凌昊身形一晃,自黑色风衣的袖子里滑出一把三尺长的软剑,他带着满面杀气一步步逼近炮烙营的阵地。特遣队的战士纷纷将子弹上膛,打开保险盖,随时准备开火。
  炮烙营的勇士紧紧靠在一起,用血肉之躯筑成一道屏障,大有“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悲壮色彩。老首领将黄色丝绸攒成一团,攥在手里,对身边的少年说道:“爷爷的好孙子,你已经是新一代的‘大漠血狼’,阿布罗里家族的荣誉光环要用你的血来点亮。为了得到这天书,我们的先祖期盼了整整两千年,现在终于如愿以偿,决不能拱手让人!他们不是想取天书吗?先从我们的尸体上踏过去再说!”
  “要想取天书,先从我们的尸体上踏过去!”炮烙营的勇士异口同声的说道。
  宋乾坤被这股悲壮赴死的气势压倒了,曾几何时,他和他的兄弟们不正是靠着这种顽强不屈的意志,才一次次打退了小鬼子的进攻,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他端起M1冲锋枪,对着夏凌昊脚周围的地面一阵乱射,顿时尘土激扬,像一锅烧开的水正在冒着水泡。夏凌昊停下脚步,回过头,愕然的看向宋乾坤。宋乾坤斩钉截铁的说道:“鬼影兄弟,得罪了。虽然老子不喜欢他们,但他们毕竟是‘大兵’的救命恩人。俗话说得好,大恩不言谢,何况是救命之恩,你决不能伤害他们。兄弟的仇人就是我的仇人,兄弟的恩人自然就是我的恩人。你再往前走一步,老子就把你打成筛子。”
  “将军,我非常敬佩你的为人,不想和你为敌。只是……叔叔把天书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我一定要帮他取回天书。”夏凌昊用力咽下一口唾沫,毅然决然地向前走去。
  突然,炮烙营的老首领点上一支火折子,将黄色丝绸放在火焰上方,并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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