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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花花公子靠边站-第18部分

小说: 花花公子靠边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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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答应的,千万别放我鸽子。”马雨妃幼稚的与吴蓓殇拉钩为定,“我们毕业有一年了,除了网上视频聊天,平时叫你都不出来,要不是我还记得你,你是不是准备一直在家里孵小鸡。”
  “我是一个自由职业者,家是我最大的港湾。”
  吴蓓殇毕业后就搬出了伊莱新区,找了一个普通的楼房套间独自居住,当时吴浩然说是死都不愿意宝贝女儿离开他,后来还是吴蓓殇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才搞定她的恋女控爸爸。
  一年里,吴蓓殇就是待在自己的小居,在自己的房间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对了,蓓蓓,你还记得张厉风吗?他现在是我的上司。”马雨妃毕业后,在嘉信控股做接线员。
  吴蓓殇皱眉,那个人就是花花公子,毕业后她在不同地方看到张厉风搂着不同女人。当然她隐藏的很好,没有让张厉风认出来,不过相信就算她站在张厉风面前,张厉风也不会认出她,因为她和上学时的吴蓓殇有很大的区别。
  她剪发后一直维持短发造型,烦的时候随手一抓,头发就像鸡窝。衣服也抛弃了之前的简洁干净,换成了宽大、灰暗的宅女服。她买了懒人床铺在地下,累的时候可以倒地就睡。多么惬意的生活啊,也多亏了吴蓓殇的妈妈时不时把她拉到健身房运动,她到现在才不会变成胖子。
  “你说起他是有什么事吗?”
  马雨妃扭捏起来,眼神漂啊漂,“嗯,是这样的,我结婚不是要请假吗,我们又是大学同学,他就问了我几个问题,我也回了他几个问题,然后就不小心说到你。”瞧见吴蓓殇面色不对,她赶紧补救,“我发誓,我绝对没说别的,只是对他说我的婚礼你一定会来参加,就,他就说婚礼宾客把他也算进去。”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会在你的结婚典礼上遇到他。”
  马雨妃胆怯的点头,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她要认怂。
  “我以为你要说张厉风准备抢婚呢,吓我一跳。”
  咦?不是意料之中的反应,她还以为蓓蓓会不喜欢张厉风参加她的婚礼,他们两人遇上会让她不开心。
  “我不讨厌他,只是不喜欢他。”
  她不明白,这两个不是同一种意思吗?
  “除了我骗他去B市工作,其他的又没什么,我干嘛害怕和他见面,倒时他若问起别的我自然有办法回复,反正只是到你的婚礼吃一顿饭,吃完就走,我们两人应该不会有什么交集。”吴蓓殇很自信之后会按照她想的走。
  夏季的七月二十六号,马雨妃结婚了,吴蓓殇盛装出席。
  酒席定在A市的维多利亚女王酒店,由于吴蓓殇不是伴娘,她不需要紧跟在新娘的身后,只身一人先到了酒店。
  旁边是陌生人,无话可聊,而且以吴蓓殇的性格她也不会很容易的去亲近别人,于是她无聊的看着酒杯中倒影发呆。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发呆。”
  这个声音很熟悉,张厉风?吴蓓殇往左看去,果然是他。要对他说什么:你好、好久不见、你最近桃花运不错、长的还是和以前一样帅……
  吴蓓殇选择了最后一句,“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帅。”只是她说出这话的时候很没有可信度,面无表情,略带走心。
  张厉风轻笑,一年没见她还是那个样子。“我可以坐这里吗?”
  吴蓓殇点头,他们现在的桌位上放着女方朋友的卡片,又不能赶他走。
  “你怎么还是上大学时候的造型,已经出了社会,不会想要改变吗?”丸子头,素脸,加上大码红色连衣裙,怎么都无法想像她与毕业舞会上的是同一人。
  我碍着他了吗,他怎么不去挑剔别人的穿着,非得盯着她。
  吴蓓殇头上戴的是假发,身上是网上随手淘的,虽然穿着有些不舒服,但她忍了。不是她不看重马雨妃的婚礼,而是前段时间她太忙,忘记做准备,再说又不是她结婚,衣服不需要太显眼,平常就好。
  假发是为了张厉风选的,她不希望张厉风知道她剪了短发,若是以后他们在一个非常尴尬的时候相遇,张厉风认出了她的背影,那才叫倒霉,所以为了预防未来会发生的各种事情,她必须早做准备。
  “我喜欢就好,而且我的上司从来不会管到我这方面。”拜托可以不要再和她说话吗,旁边的其他人都一直盯着这边看。
  张厉风偏偏就是不如她愿,继续发问:“你在B市的工作还好吗?我一直都在A市,没什么时间去B市玩,下次我们什么时候聚聚。”
  一点都不好,她不在B市,一直待在家,他为什么要找她聚聚,他们没话聊,婚礼什么时候开始啊,她是不是来太早了,现在好后悔,早知道晚点出门。
  与吴蓓殇的心理活动相反,她面上镇静,看向张厉风的双眼波澜不惊,“我也很忙,叔叔店虽小,但是回头客很多,今天也是好不容易请到假。”
  她哪来的叔叔?若不是调查过,张厉风会和当年一样以为吴蓓殇说的是真话,看来他们之间的朋友之情并不是很深啊。
  几个月前张厉风到B市出差,他想到了吴蓓殇也在这个城市,但由于没有她的联络方式就通过特殊手段调查一番,没想到吴蓓殇根本就没有到B市的记录,也就是说她之前是在骗他。他不知道吴蓓殇为什么对他说谎,只知道他很生气,他把对方当做朋友看待,结果别人却对他说假话。不过他之后有仔细考虑过,以吴蓓殇的性格看,她很不喜欢麻烦,当初就是被他缠了很久才勉强答应作为他的朋友,她又因为他的缘故总是被卷入女人的事件,当然是对他有多远闪多远。
  “是吗?”张厉风脸上浮现诡异的笑容。
  好恐怖,这家伙鬼上身?好奇怪,她为什么要怕他,对了,把他当做普通人。
  吴蓓殇努力扬起笑容,“是啊。”
  之后一段时间他们就没有话聊,吴蓓殇看手机,张厉风也在看手机,不同之处他们看得内容不同。现在有种软件可以在手机上看漫画,无聊的时候,吴蓓殇就会看电子漫画。张厉风则是用手机和公司里的人聊公事,剩下的就是在和新的女伴短信聊天。
  熬过漫长的等待,终于到了新人入场时间,灯光转暗,门扉开启,一段良缘结缔而成。
  吴蓓殇除了身边的张厉风不认识他们这桌的其他人,安静的享用酒店提供的美食,直到饱腹。她看向张厉风,不愧是泡妞高手,桌位上的女生都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其他桌的女性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非常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是和帅哥同桌。
  婚礼结束,吴蓓殇觉得差不多了,她想要告辞,哪晓得马雨妃抓着她的手不让她走。
  “蓓蓓,既然来了,就不会放你那么快离开。”
  吴蓓殇发现马雨妃眼中闪烁异样的光芒,有种不祥的预感,她会被整很惨。
  看吧,果然如此,才一会儿时间她就换了三套衣服,不仅被迫站在今天的新娘旁边摆造型,还要配合性的露出笑容。
  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马雨妃早就准备好了吴蓓殇的衣服,从伴娘装到旗袍,应有尽有。她猜测到吴蓓殇会嫌麻烦而不当她的伴娘,但她就是想要好朋友做她的伴娘,所以这就是所谓为的马后炮。一切都是强制性进行,谁让她怀孕了,谁都要听她的。
  当吴蓓殇说要告辞的时候,马雨妃就开始假装恶心想吐的样子,然后再不经意的说出自己怀孕了,接着说出自己的要求,她相信吴蓓殇不会拒绝,因为吴蓓殇嘴上总说不要、不喜欢,但还是会做,尤其是经过毕业舞会那件事,让她发现吴蓓殇打扮起来是那么漂亮,感觉
  不利用太浪费了。所以当吴蓓殇同意后,她立马通知在一旁待命的造型师做准备。
  “蓓蓓,你为什么要戴假发呢?”真奇怪。
  说到这个,“还不是因为你的上司,我们的大学同学,喜欢跟着我不放的张厉风。你知道我这一年在各种地方见过他多少次,其中的尴尬你难道不知晓吗?幸好我剪了头发他认不出我,戴假发是一种保障,你懂吗?”
  马雨妃看着造型师给吴蓓殇换另一种妆容,心想她不懂哎。她真是不明白蓓蓓到底是怎么想的,总之他们的事情,他们自己解决。

  ☆、24、宅女的生活

  吴蓓殇拍照的时候张厉风已经离开,他们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吴蓓殇也坚信他们之后除了路人的关系,应该不会再有交集。
  拖着疲惫的身子,吴蓓殇慢悠悠走出酒店大门,她此刻已经戴上假发、换回自己的衣服,任谁都看不出她与马雨妃照片中的俏丽佳人是同一个。
  好累啊,我难得出远门容易吗,还要被迫换那么多套衣服,拍那么多照片,该死的马雨妃一定是早有预谋,不然那些衣服怎么会那么凑巧正好符合她的身材。见鬼,她要是下次还让她做那种事,立马绝交。
  当她想要拦下一辆的士的时候,一部黑色轿车停在她面前,吴蓓殇不懂名牌,对于车子也不甚了解,但看车子造型独特,想必一定很贵。她有种不祥的预感,车内的人有百分之八十认识她,千万保佑别是张厉风,他那一套几百年前好像也做过。
  没错,就是张厉风,他在酒店外等了很久,却始终等不到吴蓓殇出来,正纳闷奇怪,想着自己为什么要等她,他应该离开,可是手上却没有一丝一毫想要离开的动作。
  “蓓蓓,你怎么才出来,我等了你很久。”
  天哪,你等我干嘛,走一边去,咱们没关系,还有别开着那么骚包的车子到处炫,土豪君,我俩有代沟。
  “雨妃找我聊天,讲的有些久。”她还想留我吃晚饭呢,说是要把我介绍给她的爸爸妈妈,像她脸皮那么薄的人当然立马逃了。
  “你去哪,我送你。”
  不是吧,要坐他的车,吴蓓殇看着张厉风一脸真挚的表情,想着以前一直拒绝,现在,给点面子吧。
  “麻烦你送我到附近超市,我想要买点东西。”昨天爸爸打电话来了,说是今天一定要回家看看,不然他就不管不顾说是冲到她的租赁房来看她。哎!
  自从吴蓓殇坐上他的车后就叹气不断,她就那么不喜欢坐他的车吗?这辆可是新车,她还是第一个进入这辆车的女人。“怎么了,唉声叹气。”
  吴蓓殇扭头看向张厉风又叹了一口气,为什么她身边就没有好男人,总是有那么一个两个,个性异常的人存在。
  她的爸爸虽好,就是管她管太多,小的时候起就对她说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听着正常,其实理由完全不正常,他怕女儿太可爱,和陌生人说话,会被别人拐跑。初中的时候常常对她说不要交男朋友,那些臭小子都不是好人,有一次甚至为了讲这一句话从国外打电话,说完就挂。太多的太多!这么一想,她不爱说话其实有大半原因归于她父爱过多的爸爸,哎,算了,性格都已经养成再怎么改都改不掉。
  关于身旁的张厉风,她是不知道他怎样,如果她没猜错,他们应该是一个高中的,那时期烦恼她很久的那个男生肯定就是他了,难怪名字那么熟悉,她就是因此内心产生讨厌他的感觉,虽然他人真的很好,但就是有几分厌恶。不明白张厉风为什么喜欢缠上她,还想要和她做朋友,天晓得里面芝麻点大的理由,总之他们还是不要关系太好,因为根据小说中的情节,她会被卷进麻烦之中。
  “我想到我那爱操心的爸爸。”还有你这个女性炸弹。
  “其实我去过B市出差,也找过你。”
  刚说你是炸弹,你就来个炸弹宣言,想吓死她吗?既然如此,她只能实话实说了。
  “没错,我是没去过B市,一直在这里。抱歉,对你有所隐瞒。因为我们两个是不可能成为朋友的……”
  “怎么不可能,我喜欢你啊!”
  吴蓓殇明白他说的喜欢是属于哪种,还好是她,若是换成别人,怕是早就误会。“你听我说完,好吗?还有,认真开车,你刚才已经错过了最近的超市。”
  张厉风听话闭嘴,他是故意的,若是把她放下车他们就变得和以前一样。
  “我是根据小说中来看的,小说中通常跟在帅哥身边的女生不是女主就是女二,或者炮灰。哪样我都不喜欢,因为我觉得麻烦,我喜欢安静的生活,在你身边太热闹了。你看,从本质上我们就不合。你长相俊美,温柔多情,是一个大众情人,而我很平凡,这样看来,就会有很多看过言情小说的女生推断,我想要靠你麻雀变凤凰,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所以你应该结交长得漂亮的女性,符合天理,大家就算不满也不会有所抱怨。”总的意思,就是说她不配当他朋友。
  张厉风则是听出几点重要的,原来吴蓓殇喜欢看小说,把小说中的情节带进了现实生活,关于这一点感觉她好可爱。“我是想要一个普通的人当朋友,为什么一定要去选择长相靓丽的,她们的心又是有几分真。我比较喜欢你。”
  他还是不肯放弃,吴蓓殇气的差点抓狂,平静下来,平静下来,她在外面一向是以没有表情著称,千万别撕破脸了。“你喜欢我哪点?”我改还不成。
  “很真,也不像其他人一样对我有所迷恋。”
  她不真,平时所见到的她都不是真正的她,真正的她只有回到自己家了才会有所释放。
  张厉风已经停下车子,吴蓓殇也回神,她皱眉,欲言又止,“很感谢你把我当做朋友喜欢,但是我还是想要正常的生活,我的世界里并没有和帅哥做朋友的一项,所以,你的朋友其实不差我一个对吧。那么,就此告辞。”
  朋友不差她一个?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一直执着于吴蓓殇,电话响起,张厉风一看电话号码,“宝贝,你是等不及了吗?我马上就到。”
  既然吴蓓殇不喜欢,他就不会强求,关于朋友他还是有其他的,并不是一定要吴蓓殇,只是心中……只有吴蓓殇是不一样的吧,她很有趣。
  伊莱新区内,吴浩然的住宅房。
  “我说,你要走来走去到什么时候,昨天不是已经通知过蓓蓓,她也答应今天会回来。”刘彩诗手中是女儿最新写的小说。
  “可是她到现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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