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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我吹起了对家的彩虹屁-第69部分

小说: 我吹起了对家的彩虹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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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将重新敬爱你;你依旧是他们最佩服的人。你马上十八岁了,血祭仪式快到了。”
  血祭仪式,以人血祭天地。
  阿木尔失魂落魄地走到河边,把玩着巴特交给他的弯刀;举到头顶,看着圆月,似乎能月亮割下来一般,很轻松。
  杀人,也很轻松。
  只要杀了孟暄,他就能重新得到子民们的喜爱,他的血祭仪式也可以完成,然后娶娜仁托娅,统领维塔族,子子孙孙都将如此繁衍生存。
  他将刀别在身上,四处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孟暄。回到自己的大帐,却发现桌子上放着一块竹简,上面写着一行维塔语,旁边还有对应的汉话:
  阿木尔,我晚些回来——你的朋友,孟暄。
  朋友?
  阿木尔将竹简攥紧,捏在手心里,揣进怀里跑出了部落,在上次他和孟暄待过的山林里过了一夜。
  第二日,他拎着一头血淋淋的鹿回去,站在河边,看着浑身是血的自己,突然想到了某个很爱干净的男人。
  男人明明很怕血,又很小心翼翼地给他擦拭着鲜血。
  这时,后方响起男人的声音:“阿木尔,你昨晚去哪里了?我找了你好久。”
  阿木尔头也不回地跑向自己的马,飞奔上去,冲出部落,漫无目的地遛马,从未觉得身上的刀有如此沉重。
  正当他心烦意乱的时候,见巴特带着几个老手下骑着马走近,问:“你们要去哪?”
  巴特说:“昨夜嘎哈族人邀请我去说事,是和孟朝有关的事。”
  阿木尔一听,调转马的方向,跟着他们一起去往嘎哈族。血祭,只要是人都可以,嘎哈族人最适合不过了,他们的血可比孟暄的有力量!
  巴特没有阻止,他也是时候带着阿木尔去和嘎哈族正式打交道了。
  一群人赶了大半天的路,终于到了嘎哈族,嘎哈族领土比他们小一点。
  嘎哈族的王领他们进大帐,帐中坐着一位妙龄女子,年纪和娜仁托娅差不多,模样比娜仁托娅还好看,只是性子不似那般活泼。
  这是嘎哈王的幼女,见他们进来,便低着头走了出去,经过阿木尔时,不禁多看了他一眼。
  两位王开始交谈,阿木尔这才知道最近嘎哈族发生的事。这里是维塔族的东边,距离孟朝更近,听说两个月前有孟朝的人前来送信,希望嘎哈族学习汉族文化。
  可是嘎哈族并没有接受,这就像是有意刨去他们的根一样。
  然而有位大将却蠢蠢欲动,私自联合了不少子民学习汉族文化。
  嘎哈王知道后,便将这位大将给杀了。
  也不知道是哪个子民偷偷溜了出去,将这事传了出去,传到孟朝。孟朝将派行军前来强制汉化,如若不从,一场大仗难以避免。
  嘎哈王眼下便是邀请维塔族一同作战。
  巴特和他聊了一阵,没有直接答应。虽说他们是打猎好手,可从未与真正的军队交过手,听说那些军人有更厉害的武器,可以将维塔族夷为平地。
  谈判持续了几天,几人住了下来。阿木尔每天听着他们的争吵声。
  这日他溜出去,遇见嘎哈王的幼女,女孩说她想去孟朝看看,听那位被杀的将军说京城是个好地方,可以不用每日上山打猎,女人也可以去私塾学习,还有很多漂亮的衣服,生活得好极了。
  “阿木尔,我不敢跟父亲说,我怕他也要杀我。”
  阿木尔被她说得动心,这段时间接触到孟暄,他就时不时在想难道孟朝人都似这般人物吗?手无寸铁又活得幸福?
  当晚,阿木尔带着女孩骑上马,打算一起去孟朝京城看看。
  两人刚离开不久,突然听见一声整齐划一的步伐声向嘎哈族走去,还有武器碰撞的声音。
  女孩赶紧让阿木尔停下,回头张望,见嘎哈族生起了大火,惊吓得哭了出来:“阿木尔!快回去!肯定是他们的军队来了!”
  阿木尔骑着马狂奔回去,但他不敢贸然进族,只立在远处的山头,嘎哈族已经燃起了熊熊大火,外围围了几圈穿着盔甲的军人,手里持枪盾,斩杀着无数想跑出去的子民。
  “不!阿爹!!!”女孩崩溃地哭了出来,下马径自跑回自己的部落。
  阿木尔鞭子一挥,想去将人追回来,却见自己的父亲狼狈地从旁边的草丛里跑了出来。
  巴特:“太好了,阿木尔你竟然还活着,快,我们得回去了。”
  巴特谈判失败,刚带着自己的人离开嘎哈族,就见前面有军队来袭,忙从小路逃走了。
  阿木尔让父亲坐在自己身后,却没有马上离开,而是注视着那女孩,见她连滚带爬地跑回大火中,被几位军人拦了下来,几人语言不通地吵作一团,最后一人将长。□□进了女孩的胸口。
  他没听懂那些军人说的什么,但是女孩的话却听得清清楚楚:“我想去孟朝!放过我们吧!我们会好好听话的!”
  火光盈天,几乎将天空都染红了,里面响着无数人痛苦的呐喊声。
  几乎是一夜之间,这个与维塔族亦敌亦友的部落便化为灰烬。但还有少数人存活下来,就是那些听从汉化建议的子民,他们缩在军人后方,眼睁睁地看自己的朋友家人烧死。
  回程的路上,阿木尔和巴特都没说话。
  少年的眼神空荡荡,眼里没有任何光彩,仿佛在刚才那场大火中烧去了少年的心性,不再是那个天真到以为杀几头老虎豹子便能解决问题的少年了。
  回到维塔族时,不少人围拥过来,问发生了什么事,天边的红光他们也隐约看到了。
  孟暄也走到马边,仰头问:“阿木尔,是嘎哈族出事了吗?”
  阿木尔低头看着他,手指摩挲着腰间的弯刀,没有说话。
  巴特下马,抓住孟暄,道:“我要杀了你这该死的贼人!”
  *
  剧情已过大半,大家的默契越发得好。这场戏拍了三四天,大家都挺累的,总算是正式结束了。
  收工后,一群人围着辛觅夏这个新来的影后预备役转,几天下来,大家发现她也是个好相处的,和她谈话如沐春风,好像永远不会生气,便争相问她这场戏感觉怎么样?
  “特别好,我很期待电影上映。”辛觅夏温柔又耐心地挨个回答问题,“嗯嗯对,提前有看剧本,我比较喜欢阿木尔,是我喜欢的少年。嗯对,江轻很适合这个角色,他什么角色都能撑得住……谢谢夸奖,我的演技其实很一般,多亏以前有江轻的教导,对,大学的时候他经常指点我。”
  宛如一个现场采访,辛觅夏回答得官方,但是又透露着一丝亲密。
  蔺寻不想再听,去帮道具收拾东西,弯腰去拿鼓风机的时候,另一只细长的手伸了过来,帮着他抬了起来。
  蔺寻看他一眼,江轻笑了笑:“我想吃烧烤了。”
  蔺寻一肚子话咽了回去:“现在还在拍戏呢,不怕长胖?”
  江轻:“这么冷的天,当然要吃烧烤了。春花秋月何时了,爷爷我就要吃烧烤!”
  两人一边说一边将鼓风机抬到道具组,道具小哥随手拿起这个手持鼓风机无语道:“这么小一个机器,值得你们二位一起抬着它回来吗?”
  江轻摸了摸鼻子,偷笑几声,和蔺寻并肩往宾馆走,继续刚才的话题:“而且穿着这么厚的衣服,谁看得出来我胖了几斤。”
  “我能。”蔺寻回头看了一眼,见大家围着辛觅夏,无人注意这边,偷偷捏了下他的手心,“你几斤几两,我都知道。”
  “妈的,上一次听见这话,还是卖猪肉的老板说的。”
  辛觅夏回答着大家热情的话题,目光飘远,看着远处两个并肩而行的身影,江轻突然侧头,并不是回头看她,而是去捏蔺寻的耳朵,两人打打闹闹地离开了。
  这时,有人问她:“觅夏,听说你和赵导结缘,是江轻做的媒,是真的吗?”
  辛觅夏收回视线,笑说:“不是。”是我自己造的孽。
  江轻回宾馆没多久,蔺寻就让他去隔壁,桌上已经摆满了烧烤。
  “哟,果然不会让我失望啊,小哥哥。”江轻站在门口搓了搓手。
  路过的工作人员接着报道动态——冬天到了,一切爱恩情仇都该放下了,蔺寻和江轻也重拾友情了。没有什么是一顿烧烤不能解决的,一顿不行,那就再加一瓶红酒!麻蛋,我也想吃烧烤,有没有人组队!
  江轻指着桌上的红酒:“烧烤配红酒?”
  “我想要的故事你有没有?”蔺寻打开塞子,倒出两杯,“对,我就是想用酒套话。既然你不说,那就只好使用非常手段了。”
  江轻啧啧两声,大喇喇地坐下吃起了烤串,说:“这几天赶戏没时间啊。”
  别说讲故事了,两人的时间完全错开,有天晚上他凌晨三点多才放工,两人都没再夜光剧本过了。
  “你想听什么,爷爷我现在高兴,给你讲讲过去的故事?”他嚼着烤鸡翅,接过红酒杯。
  “随便。”蔺寻坐下,在他鄙视的眼神中灰溜溜地说,“好吧,我想听听你和辛觅夏到底是怎么回事。”
  江轻仔细回想了一会,先做出总结:“其实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一无聊又狗血的校园剧本而已,我甚至都不觉得我们俩真的有过感情。”
  当年高考,他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是最高分,最后选择了帝都的学院,再加上他童星出道,刚进校园就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媒体也时常去采访他。
  起初班里的同学都有点敬畏和崇拜他,想跟他做朋友。他没有住校,上下课都是开着的自己的车,几乎是校园男神。
  没多久,他就交到了一个不错的朋友,对方成绩优异,每次需要小组合作的时候,对方就主动找上江轻。
  江轻本来就是慢热型的,慢慢和他走到了一块。很快,这位朋友拿到了一部偶像剧资源,一炮而红,江轻也为他感到开心,打算请客为他庆祝。
  结果去寝室的路上,遇见了导师,对方很惋惜地说:“那部剧挺好的,你当时怎么就拒绝出演了呢,你要是出演的话,那部戏肯定比现在还爆。”
  江轻有些奇怪,他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个资源找他,仔细一想,才想起有个制片人给他打电话,他当时正在家和朋友打游戏,便让朋友接了电话。
  但他又不敢相信朋友真的背着他做了这些事,走到寝室外,听见寝室里的另外几个人正在谈论他。
  “我觉得江轻就是个傻逼,你看那谁都靠着他火了,他还傻呵呵地笑呢。”
  “就是,那谁发达了就搬出去了,这几天也没和江轻在一起玩了,看来是攀上高枝了。”
  “嗐,我还以为江轻多精明呢,上次网上有他的黑料,你们还不知道是谁干的吧?哈哈哈哈哈草,就是那谁干的,制作人这才考虑换人的。啧啧,当时江轻还带着他出去玩车呢,我真是被他蠢笑了。”
  “诶你们说,江轻这么傻,咱们要不要也去勾搭他?等拿到资源后再把他踹掉。他认识那么多导演,随便帮我们美言几句,路子可就不一样了。而且他还有钱,跟着出去玩也有面子,还能吸他的粉。”
  “我觉得可行。”
  江轻默默回了自己的家,将那位朋友的微信删了,还留着电话,等一个解释,可是电话再也没响起来过,上课也很少看到人。
  之后倒是有很多人亲近他,全被他的冷言冷语吓退了,没多久网络上就有了“江轻为人高傲,在校期间没有朋友”之类的新闻。
  就这样,他独来独往了一年。某日,他有些犯困,下课后趴在桌上睡了会,醒来时发现天已经黑了,教室里只有他和角落里的一个女生。
  他想了好一会,才记起女生的名字,辛觅夏。
  在这个颜值突出的院系里,辛觅夏并不吸引人,打扮朴素,行事低调的好像查无此人一般。
  他对这个女生的唯一印象是在某次班级舞台剧,她被女生们排挤,演了一棵树。
  辛觅夏嘴唇一张一合,并未发出声音,应该是在练台词怕吵醒他。
  他走过去,说:“念出声。”
  辛觅夏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听话地念出了声。江轻听了一会,打断她:“感情不够浓烈,再来。”
  就这样,两人时常在下课后默契地进行着教学。话都不多,几乎没有闲聊,平时也没人发现他们私下还有交集。
  不过辛觅夏很刻苦,只是碍于平时没有表现自己的机会,所以掩盖了她的才华。在江轻的指导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长起来。
  在下一次舞台剧演员选拔时,老师终于发现了她这个璞玉,点名演女主角,男主角则毫无疑问是江轻。
  下课后,江轻把她拉到一边,说:“你缺钱吗?”
  辛觅夏脸色一红,低头看着自己朴素的短袖牛仔裤。
  “我最近招了个新助理,文化不高,你来给她做家教吧,我给你付工资。”江轻上下打量一番,“工资的话,我建议你去学习一下妆容和造型。我们进了这行,就得收拾的体面,才有更多的机会。”
  辛觅夏去江轻的家里给一个小女生做家教,本以为能看见江轻,后来才知道这只是他的一处房产而已,实际上他还有好几套房产和别墅,让她羡慕不已。
  拿到不菲的工资后,她第一次走进了商场,带着江轻的小助理,两人稀里糊涂地买了一堆化妆品和衣服。
  之后,班上的男生发现辛觅夏越来越漂亮了,虽然话仍然不多,但站在那里便好像是一处风景。好几个男生去示好,可是对方都摇头拒绝了。
  女生们也注意到这个可怕的威胁,在舞台剧表演前夕,将她锁在了工具间里。
  江轻收到她的求救信息,去找学校老师,一群人前来围观,便见到江轻亲自抱着辛觅夏奔向医务室。
  江轻和辛觅夏在谈恋爱的消息在学校火速传开,但江轻都否认了,可他发现辛觅夏好像当真了。
  辛觅夏会在放课后等他,给他送各种各样的小零食,邀请他一起去逛街,美其名曰给小助理买衣服。
  他跟着去了一趟,让她给桑一选了几套衣服,之后辛觅夏走进了一家内衣店,他面红耳赤地带上墨镜站在门口。
  辛觅夏笑得月牙弯弯:“你怎么脸红了?”
  江轻依旧否认着恋爱传闻,只是两人平时接触没有再避讳他人。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对方,他其实也挺想试试恋爱是什么感受,说不定可以丰富他演戏时的情感。
  他半推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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