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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我老婆超凶的[快穿]-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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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唔,一般包子属性的人,被性格强势的人“劝说”时,都会有这种不舒服感。
  人都是讨厌不舒服的。
  更何况红云并不是包子,只是很少跟人交际而已。
  这会子便有些不爽了:“这位道友,这蒲团是我的。”
  接引一听,立刻就嚎开了:“你这道友为何这般自私?我都说了,我们兄弟远道而来,又身体不好,这会子累得都快撑不住了,就想要坐个蒲团!你高手好脚又占尽仙机,跟我们抢什么?”
  红云气结。
  他其实并不像无数洪荒小说写的那般好欺。
  所以,即便是为了爽,他也要拒绝:“这位道友未免太夸张。坐在蒲团和坐在地上,都能休息。而这蒲团,本就是我的。”
  全程围观的女娲,唇角弯了弯,表示满意。
  而一直在更远处围观的一只小鸟,却是眨巴了眨巴圆溜溜的小眼。
  预感事情并不会就这么轻易结束。
  果然,准提抱着自己的蒲团往那边挪了挪,也加入了劝说。


第54章 圣人的恐惧
  说是劝说,其实已经算是强迫了。
  因为两人的脸色渐渐由苦楚转森然。
  说白了,到后来已经是威胁了。
  甚至,准提和接引双双释放了威压,露出毫不掩饰的杀意。
  这下子,在场诸人都变了神色。
  就连一直闭目打坐的“三清”,都微微睁了睁眼睛。
  当然,也仅仅是微微睁了睁眼而已。
  他们连眼睛都没完全睁开。
  更不用说会插手。
  ——只是,不插手,不代表不鄙夷。
  对于准提、接引的这些手段,他们三个还是很看不上的。
  女娲却不仅仅是“看不上”那么简单了。
  她本就是率真少女,爱恨皆是天成。
  之前因为红云自己好说话,愿意去接那准提和接引的搭讪,她一个外人也不好说什么。
  但现在准提和接引已经利用威压释放杀气,虽然没真正动手,却是以死相逼了。这就让她有些看不过眼了。
  所以,她冷哼一声,打算站起。
  却不防,伏羲按住了她的肩膀。
  “哥哥。”
  女娲愕然。
  伏羲对着她,摇了摇头。
  女娲面色一拉,显然有些不乐意。
  但伏羲以密音相传:“我们是来听道的,其他的事,不要徒自参与,以免沾染因果,惹来麻烦。”
  女娲仍是不乐意,也以密音相回:“这两个西方来的道人明显是欺负人!我代为惩罚,也算维护天道正义。怕什么沾染因果?”
  伏羲仍是摇头:“妹妹别闹。这两个人不是普通人。这蒲团也非同一般。我算来他们本就与蒲团有缘,这是命数,你不必插手。”
  伏羲的先天八卦推算,本就是洪荒一绝。
  他算出的事,必定不会有错。
  既然他说这蒲团与准提和接引二人有缘,那再怎么干涉都是多余了。
  一般人听到这话便不会再坚持做无用功。
  偏偏,女娲不是一般人。
  在鸿钧以下的圣人中,唯有她是再造一个种族而成圣!
  而且造的是将来主宰世界的种族。
  凭空创造一个种族,且赋予这个种族无上的创造力——无数年后,人类更是凭自身的创造力,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明,甚至登顶太空……
  女娲的创意之心,绝对是无与伦比的!
  这样的人,想让她完全遵循于天命、消极无为,是绝对不可能的!
  所以,即便算无遗策的哥哥把话说到如此地步,女娲也不打算坐视不理。
  “命运由己不由天。”女娲神色肃然,“不去做,又怎么知道命数一定不能改变呢?”
  女娲的思想很简单:成不成,做了再说。
  放手一搏,就算失败了也无愧于心。
  万一成功了,便是遂了心意。皆大欢喜!
  伏羲却也有自己的坚持。
  只见他将手搭在女娲的肩膀上,隐隐已用上了法力。
  同时,出声诗经:“这段因果涉及未来两个极厉害的人物,且是天定,不是你我可以干涉的。哥哥绝对不会让你因违背天命而自伤。你若要去,就先过了我这一关。”
  伏羲作为将来的第一代人皇,心志也是极为坚韧的。
  他说到必定会做到。
  这是王者之风。
  女娲与伏羲相依为命多年,自然知道自家哥哥的心性。
  她虽然很有个性,但对自己的哥哥却是实打实尊敬。
  跟哥哥动手,她是万万不愿的。
  再说,在这紫霄宫跟自家兄长打架,即便不怕丢脸,也是对圣人不敬。
  洪荒大地,圣人之下皆是蝼蚁。
  人家圣人随便伸两根手指,便能将任何一个人捻为灰灰。
  这女娲虽然极有个性极富创造力、不按牌理出牌,但又不傻。
  不会白白去惹圣人不高兴的。
  更何况,自家哥哥本身就心比天高,志向极远。
  结交圣人,对哥哥必定大有益处。
  如果惹毛圣人,毁了哥哥的前程,她就真的该愧疚了。
  女娲对哥哥还是很有感情的,万万不可能做对不起哥哥的事。
  怔然良久。
  最终,她默默低头,乖乖坐好。
  同时,内心一片喟叹。
  终究,自己和哥哥还是有本质的分歧。
  其实,这些年,外人一直在传,说她跟伏羲是道侣。
  但实际上,并不是。
  他们只是在一起修炼,却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道侣。
  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三观不一致。
  女娲是能创造出一个最富创造力种族的圣人,所以天性不拘一格,随心而为。
  而伏羲,是注定的第一届人皇,自有皇家威严。他对天命法旨的坚持,是很固执的。
  两个人很难说谁对谁错,但三观不一致是真的。
  这样的两个人,真的能作为道侣么?
  女娲越来越犹豫了。
  虽然,伏羲告诉她:他们是注定的道侣。
  但,她却始终不曾松口。
  只肯以“哥哥”相称。
  这会子,女娲在那恍惚。
  红云却是清醒得很。
  他已经看出来了,眼前的这对师兄弟,对这个蒲团是志在必得的。
  如果不给,他们是会硬抢的
  总之,吃软还是吃硬,红云得选一个。
  最终,红云颓然低下自己傲然的头,将蒲团推了过去:“两位道友确实辛苦。如此,这蒲团,就送给两位了。”
  准提和接引大喜。
  紧紧拉过蒲团,却不忘订正:“嗯,这蒲团就归我们了。”
  “送给两位”和“归我们”,同样也是不一样的含义。
  前者,是相赠,是带着因果的。
  但后者,只是说明蒲团的归属,无关任何因果。
  这是准提和接引的老谋深算之处。
  既要得东西,却不欠人情。
  红云不懂这些人际交往的把戏,只“嗯”了一声,便退到一边。
  既然蒲团已经没了,他也就没什么好再多言的。
  远处的某只鸟儿远远见了,心下顿悟:是了,终究是弱肉强食。唯有强大,才能在这洪荒好好活着。也唯有强大,才能配得上那个人。
  那鸟儿如此想着,便振振翅膀,飞走了。
  它的动作很小,一般人都没注意到。
  但三清和女娲这种等级的,却是觉察到了。
  这是……
  莫非……
  是传说中的……
  三清对望一眼。
  然后三人远远与女娲对望一样。
  这四个未来的圣人,此刻脑海中冒出同一个念头:难道这鸟儿,真的是传说中的祖凤?!
  可是,翱翔九天的大佬祖凤,怎么会变得这么小巧玲珑?
  四人皆是百思不得其解。
  却也都忍不住担忧。
  如果,祖凤归来,那这洪荒,只怕格局就会不一样了。
  而如果不是祖凤,这又是什么鸟儿?
  明明那么小,却有无上法力加身。
  若是它入洪荒恩怨,只怕这洪荒也不会平静。
  却说,谭玉并不知道自家鸟儿已经飞走了。
  她仍是凡人的作息。
  睡一觉,大概也就□□个小时。
  按古代的说法,就是四五个时辰。
  而在洪荒,这短短的四五个时辰,简直是一瞬间的事。
  所以,谭玉醒来的时候,鸿钧的讲道居然还没开始。
  这会子,厅里来听道的人已经越来越多。
  鸿钧也已经在座,摆好了即将开讲的姿态。
  谭玉急了,赶紧冲过去:“蒲团!”
  然而,显然已经来不及了。
  讲道厅里,已经陆陆续续到了不少人。
  那蒲团,显然早就被人占了。
  剩下的都坐在地上。
  谭玉仍是不死心,低头去观察人家屁股底下。
  “那啥,麻烦抬抬屁股。”
  “这位,麻烦你屁股抬一下。”
  “屁股抬一下嘞这位。”
  ……
  就这样,谭玉如火车上推着小货车的列车员一样,“啤酒饮料矿泉水,花生瓜子八宝粥,来,脚抬一下嘞。”
  等她一个个将大家的屁股底下看完,讲道厅早已鸡飞狗跳。
  大家起身的起身、抬屁股的抬屁股,挤挤攘攘,瞬间让圣府紫霄宫秒变菜市场。
  座上的鸿钧一头黑线。
  他早该知道,这谭玉是个祸害!
  他就不应该把这货带回紫霄宫来!
  引狼入室!
  绝对的引狼入室!
  肠子都悔青的鸿钧,这才想起自己的初心:是想调查那只鸟来着!
  对了,那只鸟呢??
  鸿钧这才发现,一直伴在谭玉身边的那只鸟,居然不知何时失踪了。
  在紫霄宫失踪,却不被他觉察,是真的厉害了。
  显然,它是刻意屏蔽了自己的耳目的。
  能在紫霄宫针对性屏蔽他鸿钧的耳目,这样的法力,不敢想象!
  鸿钧一震。
  他有些坐不住了。
  这一刻,他对自己产生了怀疑。
  这鸟儿是谁?什么境界?为什么能在自己的地盘屏蔽自己的耳目监视?难道她的法力竟然在自己之上?
  可是,我不是已经是圣人了吗?圣人不是最厉害的吗?
  可怜的鸿钧,在无尽的自我怀疑中,都快神经了。
  他甚至开始怀疑:在圣人之上,是不是还有另一重境界?那么,别人对于自己这个圣人来说,是蝼蚁;自己对于更上一个境界的人来说,是不是也是蝼蚁?
  鸿钧本就是悟道达人。
  对于“悟”,是很疯狂的。
  这会子,一想到还有比圣人更高等级的可能性,他就后背发凉了。
  巨大的恐惧,让他深入想了下去。
  越想越怕,越怕越想。
  最后,竟盘腿闭眼,入定,专心想这个问题。


第55章 小虫子
  鸿钧入定倒是简单,却苦了场上听道的众人。
  大家千里迢迢来紫霄宫,就是为了听鸿钧讲道的。现在鸿钧突然当场入定了算怎么回事?
  在场诸人皆是疑惑。
  先是窃窃私语,接着开始环顾四周想对策。
  最后,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谭玉。
  毕竟,在场诸人,其余都是来听道的,唯有谭玉,似乎是紫霄宫的人。
  是的,大家早已默认了谭玉为紫霄宫中人,不然也不会那么乖觉,让抬屁股就抬屁股,让挨个检查就挨个检查。
  要知道,这么快能赶到紫霄宫的,都是洪荒中的佼佼者。他们行走洪荒时,可也是唯我独尊的。
  误会既已形成,就由不得谭玉撇清关系了。
  “不,我不是紫霄宫的人。”
  谭玉拼命解释。
  然而,所有人都不信:“道师不必谦虚。现在鸿钧圣人入定悟道,我等千里而来,也不想入宝山空回。望道师垂怜,传我等无上大道。”
  “望道师垂怜,传我等无上大道!”
  “求道师传我无上大道!”
  众人山呼。
  “……”
  传、我传你妹!
  谭玉被各种呼声震得风中凌乱。
  她几乎要疯了。
  自己哪懂什么道啊?
  自己都还是想来听道成圣的呢!
  “我真不会!我、我就是路过打酱油的。”
  谭玉已经放弃成圣了,只想赶紧从这离开。
  要知道,这里挤挤一堂的,可都是洪荒牛叉级人物啊!
  自己一个都惹不起啊!
  若是被群起攻之,只怕也不用成什么圣了,立刻就会毙命当场。
  谭玉悔啊。
  早知道就不来求什么圣位了。
  圣人自然是好,能力超强,还能得永生。
  但,总要有命享受啊。
  自己本就不是修道之人,来贪这心干吗?
  好好把自己在这里的一辈子过完就得了呗。
  反正洪荒人的寿命本就比无数年后的普通人类长得多。
  自己怎么也算活够本了。
  谭玉深深为自己的贪心而懊悔。
  此时,她再不想当圣人的事,只想赶紧逃跑。
  横竖,这洪荒虽说杀人如吃饭般平常,但只要自己小心谨慎、深居简出,想来也不会引来杀身之祸。
  只是可惜,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始终没见到萧凌。
  唉,若是见到萧凌就好了,那样可以带着她一起隐居。
  两人不问洪荒事,只关起门来恩爱个长长久久。
  谭玉虽然不知道在这个世界能活多久,但估摸着不短。
  一来,洪荒生灵本就寿长。
  二来,自己来这世界后,虽然没记录时日,但能感觉到已经过了很久很久。而自己还依旧保持二十多岁的样貌,半点变老的迹象也没有。
  所以,自己本就不必想什么成圣之事的,只该去寻了萧凌,然后恩爱度日便是。
  如此想着,谭玉感慨万千。
  原来,贪心总惹烦恼,无为才是正道。
  她这么胡思乱想的功夫,别人却等不及了。
  他们本就是丢下手中的所有事务,第一时间跑来紫霄宫听道的,结果,鸿钧老祖居然就那么入定了!
  而这紫霄宫唯一的“门人”,要是也发呆入定了,那他们就真的白跑了。
  这所谓唯一的“门人”,自然就是指谭玉。
  因为昊天和瑶池并不在这里。
  他们本来就是侍儿,负责紫霄宫的一切后勤。
  这次讲道,原本就该好好准备的,以彰显紫霄宫圣人府邸的气派。
  然而,鸿钧突然将讲道提前,让他们什么都来不及准备,甚至连蒲团都只拿得出六个。
  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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