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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部分

[主受]重写人生-第108部分

小说: [主受]重写人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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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子看着台上说完话后就静静的站着,一动也不动的程谟。他的上身穿着一件洗的发白,就连袖口位置都已经磨破了毛边的,但明显size有些大的不合身的格子衬衫,下身穿着一件同样洗的发白的磨砂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黑色却已经旧的泛白的帆布鞋,感叹的说道:“以前总听人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其实应该是拥有足够经历的孩子都比同龄人早熟。希望程谟你曾经的苦难能够成为你宝贵的经验,在未来陪着你成长。”

    程谟点头道谢。

    主持人站在台上暗暗挑了挑眉,看着台下众人一瞬间都被程谟的经历吸引住的模样,又想到此前程谟在媒体采访上总是一言不发,遂心中一动,开口问道:“你是在孤儿院长大的,那你是怎么学会弹钢琴的?”

    程谟迟疑了半晌,才开口回道:“以前在咖啡店打工的时候,那里的钢琴师姐姐教我的。”

    主持人原本还等着程谟再说出点儿自己的经历,结果程谟又是这么干巴巴一句说完了。在场的人都看出如非必要,程谟并不想提及自己的身世。唐莳善解人意的说道:“时间差不多了,后面还有选手要比赛,我们继续吧……”

    主持人见状,只能惋惜的放弃了这个宝贵的可以提高收视率的机会,放程谟离场。

    程谟生性冷漠寡言,谨小慎微,但并非不知好歹,自然知道唐莳的善意,因而十分感激的冲着唐莳鞠了一躬,然后冲着台下挥了挥手,就此下台。

    此时此刻,众人且不知道,他们再一次见证了奇迹的诞生。十年以后,当沉默寡言的程谟成为全球首屈一指的超级巨星,甚至比唐莳和陆衡之的成就还要高的时候,大家才恍然发现,原来在最初的开端,他们也如见证糖汁组合一般,见证了程谟的成长。

    一饮一啄,轮回反复,总会有新人取代旧人,不过对于所有人爱过追过支持过的粉丝们来说,那些曾经闪耀过的星光,永远都不会消失。

    就如漆黑夜空的繁星,闪烁着点点星光,陪伴着一代又一代人从稚嫩走过青春,从天真走向成熟。然后或相忘于江湖,或执着于一生。

    虽未执子之手,但同与子偕老,依然是这世上最浪漫的事情。

第116章



    番外为你做过的最浪漫的事(上)

    这是唐莳和陆衡之相爱的第七个年头。有人说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激情会消退,感情会疲惫,很有可能在外面寻找刺激。大家总说的七年之痒,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不过在唐莳看来,他倒是并不担心这个问题。大概是因为他和陆衡之打从一开始在一起,压根儿就没激情过。当年陆衡之告白的时候都如此平淡压抑,别说精心准备了,只把他人往江边儿一拉,坐在车里头稀里糊涂说了一席话——连一捧鲜花都没有……

    这么个人,就别指望他能有多浪漫。

    更何况两人在一起后,各人的事业都特别忙,除了拍戏接通告,还得学习,还得去公司实习……总之各种各样的事情分散精力,相对而言,两人在一起谈情说爱的时间自然就少了。

    这么一想,一对从开始就进入老夫老妻模式的情侣,似乎也没什么激情可言。不过好在两人也都不是矫情墨迹的人,陆衡之不懂得浪漫,唐莳也不太在意。似乎他所有的浪漫细胞都耗费在剧本上头了,生活中的情趣……还真的所剩无几。

    不过有时候平淡的时间长了,也会羡慕别人山盟海誓,风风雨雨的谈恋爱。比如最近经常在各大媒体网络上头条的那一对儿明星情侣……折腾了大小十来年,今儿个在一起了,明儿个分了,后儿个跟别人结婚了,大后儿个跟别人有孩子了,看似生活美满,婚姻幸福,转瞬间又家变离婚了……

    折腾的连在国外路边的某个小咖啡店内相遇了,也能被别人注意到。什么多年不见,相视一笑,神情恍然啦,什么旧爱相见,泪洒多瑙河畔啦……媒体一片神神叨叨地看图说话,简直是从表象看本质,从表情直击内心的节奏。瞬间当天报纸营业额就翻了几翻,可见大众关注之程度。哪像他和陆衡之,在一起这么多年,愣是没有别人知道。

    长叹了一口气,唐莳有些疲惫的靠在座椅上,伸出右手捏了捏两眼之间。从厨房传来淡淡的香味,是陆衡之在炖鸡汤。其实相比于唐莳自己来说,陆衡之的厨艺当真不怎么样,勉强也就算是家常菜的水准。不过陆衡之倒是很喜欢做饭,没工作在家休息的时候,通常喜欢下厨房给“唐莳”露两手,不过翻来覆去的也就那么几道菜——糖醋排骨啦,宫保鸡丁啦,锅包肉啦,土豆炖牛肉啦,小鸡炖蘑菇粉条啦……清一色的东北菜,而且这么多年都不带换样的。

    不过更让唐莳觉得奇怪的,是他自己吃了这么多年都不觉得腻。

    好笑的摇了摇头,唐莳将刚刚写完的章节上传到网站后台,点击发送。小菊花扭扭捏捏的转了一会儿后,页面上闪现出“您的新章节已经上传”的字样。唐莳懒散的伸了个懒腰,站在窗前凝神望了一会儿外面的景色。

    九月的天气虽然清爽,然则秋老虎的威力依然不俗,炽热的阳光倾洒着大地,给小区外面的小公园里披上一层明媚的色泽,深绿的青草绿叶映衬着姹紫嫣红的鲜花,一阵微风吹来,带来几缕花草的芳香,令人倍感心旷神怡。

    厨房里陆衡之的鸡汤已经炖到了火候,他用勺子盛了点儿汤放到嘴里尝了尝咸淡,觉得差不多了,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将勺子放进水槽里面,走到厨房门口扬声叫道:“吃饭了。”

    书房里面的唐莳听到陆衡之的话,立刻转身出来,自动自发的走进厨房,从橱柜里面拿出碗筷摆放在桌子上。另一边陆衡之已经把鸡汤和另外几道炒菜端了上去,唐莳又从电饭煲里盛了两碗饭,做到饭桌前。

    陆衡之习惯性的夹了一块鸡大腿肉放到唐莳的碗里,自己则拿起勺子往饭碗里盛汤。这是陆衡之吃饭的习惯,不论是吃鸡吃鱼还是吃豆角,总喜欢汤泡饭。唐莳就特别受不了这一点,所以他在学校的时候就不喜欢吃汤泡饭。

    刚刚吃了没几口,陆衡之的电话响了。撂下碗筷,皱着眉头的陆衡之拿起电话看了看,是最近要与陆氏集团合作的石澳公司的老总,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大概是想跟陆衡之商谈合同的细节。

    看来是没办法消停吃饭了,陆衡之起身,拿着电话走进书房。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唐莳吃饭了午饭,把菜都端回厨房放回保温锅里面热着,然后将陆衡之吃了一半的汤泡饭倒掉,将碗盘筷子刷干净放回橱柜。

    刚刚走出厨房,就看见陆衡之已经穿好了衣服站在玄关处。唐莳有点儿不乐意,皱眉说道:“这石澳的老总性子真急,饭都不让人吃完。”

    这些天就是如此,闲来没事儿就给陆衡之打电话,有的时候都半夜十一二点了,还叫陆衡之出去应酬。唐莳在片场的时候给陆衡之打电话,经常能听到吵吵嚷嚷叮叮当当的声音,甚至有时候还能听到电钻砸墙的声音,也不知道他们是出去干什么。

    “没事儿,反正我们也是约在酒店见面,待会儿吃也一样。”陆衡之笑着宽慰唐莳几句,又说道:“我洗了水果,放在客厅的茶几上了,你记得一个小时之后再吃,不然容易不消化。没事儿别总呆在电脑面前不动弹,出去走一走。前天脱下来的脏衣服被我送到小区门口的干洗店了,你要是没什么事儿就取回来,小李这两天请假回不来。你明天接受采访的时候不是要穿的吗……”

    机关枪似的嘱咐了好些事情,收拾利索穿好鞋的陆衡之凑近唐莳身边给唐莳一个拥抱,匆匆忙忙的开门走了。

    唐莳站在门口看着陆衡之的黑色迈巴赫开出小区,无奈的摇了摇头。

    回到客厅坐在沙发上,唐莳一边找出遥控器打开电视,一边拿起桌上的苹果啃了起来。他有饭后立刻吃水果的习惯,虽然明知道饭后立刻吃水果对消化不好,不过既然是习惯,就没那么容易改掉。正如唐莳,如果饭后不吃水果,就会觉得特别腻,有种恶心的感觉。

    其实人大多数时候都是如此,有些人有些事,也许明知道换个方式相处也许更好,却因为习惯而不想改变。正如唐莳会在有些时候羡慕别人谈恋爱的时候风风火火,惊天动地,却无法想象如果有一天自己跟陆衡之也这么作……

    正浮想联翩的唐莳漫无意识的扫过一旁小几上的台式日历,神色突然一滞。这本台历是去年年末的时候一个糖汁蜜送到糖汁工作室,然后工作室转交给他们的。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可上面却印着唐莳和陆衡之十多年前参加《炫舞奇迹》时的照片,一个月一张,再加上封面共有十三章。听说这个印刷厂的老板是糖汁组合的死忠脑残粉,赶着今年是《炫舞奇迹》的十年庆典,同时也庆祝唐莳和陆衡之出道十周年,所以找上糖汁工作室要了肖像权,印出这么个东西。

    陆衡之觉得挺好玩的,就拿了一本回来。偶尔拿着台历跑到镜子面前左照右照,然后骚包的自夸道:“除了长得更帅,也没什么太大变化。”

    可这些都不是唐莳凝神的理由。他只是看到台历上今天的日期被陆衡之用红笔圈了起来,感觉有些奇怪。难道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

    唐莳靠在沙发背上,放慢了啃苹果的速度,凝神思考。

第117章 全文完

    晚上六点钟,唐莳抱着从干洗店取回来的衣服回到家。房子里面冷冷清清的,陆衡之还没有回来。

    唐莳将衣服送到衣帽间放好,想了想,走进厨房准备做饭。

    下一秒,电话铃声响起。唐莳拿过手机看了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打过来的。唐莳不免有些犹豫接不接。因为如果接听了之后,是打错了还好,要是狂热的粉丝或者行内的新人通过什么方式打来电话寒暄聊天的话,唐莳就会觉得很尴尬。

    过了一会儿,电话铃声断了。还没纠结完的唐莳不由松了口气。还没等他把电话放到一边,铃声又响了。唐莳低头一看,是陆衡之得了来电显示,毫不迟疑的接通了电话。结果电话那头传来一道陌生的声音说道:“您好,是糖糖吧。我是石澳的彭总,陆总中午喝多了走不了,您能过来接他一下吗?”

    因为工作的关系,这些年唐莳和陆衡之一直住在一起,这件事情很多人都知道。所以彭总打来的电话虽然突兀,但是却合情合理。

    想起陆衡之这些天都忙着应酬彭总,今天中午连饭都没来得及吃就去赴彭总的邀请,唐莳嘴上不说,其实心里有些不高兴。不过想到彭总的好意,唐莳开始客客气气地跟彭总道了谢,问清楚两人所在的地址,是城郊新开的一家俱乐部,遂开着车过去。

    因为是下班高峰时期,路上很堵。短短的几公里路程唐莳几乎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这个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夜色渐深,街边的路灯和霓虹灯全部点亮,远远望去,万家灯火宛若点点繁星,渲染着大都市的繁华。

    一路往城市边缘开,越是前行,周围的景色越是寥落,等到唐莳抵达城郊的俱乐部的时候,除了街旁的路灯和俱乐部里面的建筑装饰用灯,正片郊区都没什么光亮。

    唐莳停好车进入俱乐部,走到吧台前询问一声,门口的引宾小姐很是周到热忱的将人引到电梯里直达顶层的大堂。一路行来,除了工作人员外,竟没有看见一个客人。这让唐莳不由得暗搓搓的腹诽这家店的生意寥落。真不知道这位彭总什么癖好,总是喜欢跑到这荒郊野外半死不活的地方应酬谈生意,真难为陆衡之了,遇上这么个奇葩。

    正胡思乱想间,电梯已经到达顶层,叮的一声之后,电梯门打开,一片金碧辉煌的大堂迎入眼帘。欧式华丽装修的大厅里面空空旷旷,从电梯门口直视对面的落地玻璃窗,能看到整个夜空的繁星闪烁,星星点点的仿佛触手可及。

    唐莳从电梯里面出来,在陌生的环境中下意识的四下环视,这才发现原来这顶层大厅的屋顶也是用透明的玻璃窗装修的,抬头一看,就能看到满天的星星距离头顶很近,仿佛顷刻间就要压下来一般。

    整个空空荡荡的大厅内,唯有最中间的位置摆放了一张吃西餐时的长条桌,上面摆满了杯盘刀叉,银质的烛台上面插着正在燃烧的蜡烛,餐桌上还装饰了玫瑰花等等。

    唐莳回过头,引宾小姐已经趁着唐莳发愣的时候悄悄退下去了。彭总也没见,陆衡之更没个人影,整个顶层大厅只剩下唐莳一个人。唐莳有些莫名其妙的摇了摇头,走到桌前,只见硕大的玫瑰花捧上面插着一张卡片,唐莳拿下来打开一看,上面写道:“我能为你做的最浪漫的事情,就是永远陪在你的身边。”

    这时候,贴在墙壁上的硕大led屏幕突然亮起,一个看着有些眼熟但十分陌生的男人抱着一个两三岁大的孩子出现在屏幕里面,他的身旁还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看起来好像是一家三口的模样。男人握着孩子的手冲着镜头挥了挥,开口说道:“嗨,唐莳你好,还记得我吗,我是王成军,当年跟你念同一家幼儿园的。这是我儿子,这是我老婆,二十多年过去了,不知道你现在怎么样,可能早把我忘了吧。不过我可记得清清楚楚,当年你跟陆衡之总是合起伙儿来欺负我,霸着园儿里的滑梯,秋千,玩具水枪不让我们玩……”

    “……我是宋佳慧,这是我的爸爸妈妈,我是你念幼儿园中班的同学,坐在你的前排,你当年还拽过我的小辫儿……”

    唐莳有些不敢相信的瞪大了眼睛,看着屏幕里面频频闪过的人群,全都是他上幼儿园时候同班的人。这让唐莳有些愣愣的发呆,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而这么一会儿的时间,屏幕里面幼儿园的同学已经全都寒暄完了,接下来出现的人则都穿着一件样式很熟悉的老式校服,这是唐莳小学的同班同学和同校同学。紧接着是高中,然后是大学,最后还有当年参加课外补习班和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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