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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花花世界-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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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芳卿弯腰抱起雪团,歪着脑袋得意笑道:“敢嫌。”
  杜芳卿不吃早饭,回房补眠。余至瑶吃饱喝足之后,却是等来了一位建筑家。
  建筑家是三十多岁的年纪,资历类似余至琳,名头显赫,本事却是不知如何。余至瑶带他走到了公馆后院——姨娘们已经全部离去了,留下的一座空楼毫无用处。余至瑶打算把楼推倒,在原地挖出一座游泳池来。
  游泳池是要有款有型的,必须富有美感,这就需要建筑家开动脑筋,进行设计。建筑家实地考察过后,胸有成竹的表示两天之内便有方案。
  余至瑶一团和气的送走了建筑家,然后自己也出门跑去了俱乐部。他的一位得力手下,马维元,这一阵子一直坐镇俱乐部,管理大小事务。忽见二爷来了,马维元迎将上去,开口便是难题:“二爷,西北那边又要有烟土过来了,您看这怎么办?”
  余至瑶走进俱乐部楼上的经理室内,在写字台后方的皮椅上坐下了:“西北的烟土,是不是也往山东走?”
  马维元在他面前垂手站立:“是,分了两批,一批来天津,一批去山东。”
  余至瑶抬眼望向他:“那往西北发电报,让他们改变线路,让我们的货也走山东。”
  马维元犹豫着说道:“二爷,就算从山东走水路再往回运,可是太古码头那里,现在也都是何老板的人……”
  余至瑶摇了摇头:“不,不停太古码头,停日租界的三井码头。”
  马维元恍然大悟了:“对,对,三井码头那里,一条船交个三四百块也就够了。到时我和王连山再派人护送着往这边运,何老板总不好在大街上明抢不是?”
  余至瑶半晌没说话——这当然也不是长久之计,只是一时无法,姑且如此。抬头看了马维元一眼,他忽然改了话题:“维元,我打算在球房上面再接一层,改成旅馆。”
  马维元一愣:“啊?”
  余至瑶在外面事务繁忙,东奔西走;杜芳卿在家中睡足一觉,却是清闲。
  下午时分起了床,他呆呆的坐在床上,半晌不能清醒。屋内一片安静,他觉出了寂寞,就揉着眼睛和狗说话:“雪团,你干什么呢?”
  雪团趴在他的兔毛拖鞋上,也在瞌睡。听到问话,它通人性似扭头去看杜芳卿,又张开大嘴打了个哈欠。
  杜芳卿伸下双腿,轻轻踢开雪团:“你也是个懒蛋。”
  雪团呜咽一声,肚皮贴地不肯起来。
  杜芳卿重新梳洗。喝了一碗米粥之后,他活动身体吊嗓子,及至精神振奋起来了,也就到了出门时间。
  他知道余至瑶今晚在外有应酬,肯定顾不到自己这里,所以没有牵挂盼望,反倒心中踏实。一出戏唱完了,他在如雷的喝彩声中退了场,立刻就有小师弟端着茶壶迎上来,狗腿子似的凭他差遣。
  他摆着架子,对于师弟爱理不理。接过茶壶喝了一口,他自顾自的向前走,哪知刚进后台,就发觉情形不对——班子里的师兄弟们全部低头站着,连舞台经理都是一脸的倒霉相。接下来要上场的一名老生提着袍襟,蹑手蹑脚的侧身往外溜。
  这时,前方响起了熟悉声音,一字一顿,无比清晰:“杜老板!”
  众人自动的在杜芳卿面前让出道路,而杜芳卿放眼望去,就见自己的专用化妆台旁,赫然正坐着何殿英!
  何殿英舒舒服服的仰靠在椅子里,姿态慵懒,目光却是锐利。笑模笑样的盯着杜芳卿,他拖着长声问道:“怎么?不欢迎我?”
  杜芳卿的头上出了冷汗,连忙笑道:“您又挑理。我是没想到您会突然来,所以一时呆住了,怎么会不欢迎呢?”
  何殿英慢慢站了起来,一只手插入裤兜,另一只手拿起台上一支绒花,送到鼻端轻轻一嗅。
  把绒花随手丢回台上,他迈步走向了杜芳卿:“今晚我那里有个局面,单是吃喝玩乐也没什么意思,想请杜老板去唱个堂会,杜老板肯不肯赏面子啊?”
  杜芳卿有些腿软,可是脸上依旧笑着:“您这么看得起我,我欢喜感激还来不及呢,要说赏面子,也是您赏我的面子呀。只是余二爷正在家里等着我回去,若是晚了,二爷非闹脾气不可。您等我给二爷打个电话,通报一声,然后再跟您走,行吗?”
  何殿英冷笑一声:“可是余二爷现在并不在家,你怎么通报?“杜芳卿知道这是要坏,想要寻找余家的汽车夫,汽车夫偏又正在外面车里。今晚他在台上唱的是《苏三起解》,没想到扮了苏三便要吃苏三的苦。满后台里没有一个是能指望的,若不是他现在有了余至瑶撑腰,那老班主能立刻发话让他去陪何殿英。
  何殿英从裤兜里掏出一只镀金烟盒。打开来抽出香烟叼在嘴上,他对着门口方向一挥手:“别让我多废话,走!”
  杜芳卿可怜巴巴的哀求:“我还没卸妆换衣裳呢。”
  何殿英自行掏出打火机点燃烟卷,然后一手揪住杜芳卿的衣襟,不由分说的就往外拖:“卸什么装!这个骚娘们儿的扮相正配你!”
  众人眼看着何殿英强行带走杜芳卿,一句话都不敢多说。及至何殿英走的无影无踪了,后台才又重新活泛起来。舞台经理心知不妙,连忙下楼找到了接送杜芳卿的余家汽车夫,汽车夫一直在车内打瞌睡,听闻此事,也是大惊,当即发动汽车去找二爷。
  在街上一直跑到十一二点,汽车夫也没能抓到余至瑶的影子——谁也不知道余至瑶请客请到哪里去了。
  
  第19章 孰轻孰重
  
  在日租界内的樱花料理馆里,余至瑶和吉泽领事相对而坐,一杯接一杯的喝清酒。
  何殿英一直宣称日本料理没滋味,不好吃,以至于余至瑶信以为真,从来不往料理馆进;然而今晚当真尝了,却是感觉不错,并不像何殿英所描述的那样不堪入口。
  吉泽领事喝的很高兴,提起日租界内的头头脑脑,他如数家珍,全有交情。头脑中的一位此刻正外在一旁打瞌睡——余至瑶打算把经过日租界的烟土全部交由这条瞌睡虫来护送押运。瞌睡虫索求的佣金并不算高,就算高,也绝高不过何殿英。
  吉泽领事没别的毛病,就是端起酒杯便没完没了,左一口右一口,仿佛可以咂摸到地老天荒。如此熬到午夜过后,他终于是喝过瘾了,这才嘻嘻笑着站起身来,拉着余至瑶的手说道:“余先生,抱歉啊抱歉,要你陪伴我到这般时候。”
  余至瑶看他站立不稳,只好搀扶着他向外走去,又招呼人去和室内拖出瞌睡虫。瞌睡虫自有手下,可以不管;余至瑶把吉泽领事送回家中,然后便是带着醉意打道回府。
  醉归醉,可是醺醺然的不难受,他歪在后排座位上,因为身边没有跟着哑巴,所以非常宽敞,可以由着他伸胳膊伸腿。
  朦朦胧胧的到了家,他刚一进门,就听说杜芳卿被何殿英带走了。
  他困极了,眼皮似乎有千斤重,简直抬不起来。这个消息让他十分烦躁,四仰八叉的瘫坐在沙发上,他急赤白脸的怒道:“去给小薄荷打电话!他妈的还能不能做点正事——真是个混账坯子!”
  这话骂的乃是何殿英,何殿英从小就狡黠,大了也还是这个本质,专门在小事上让他烦恼。他现在困的快要人事不省,可何殿英偏偏就要赶在这个时候掳走杜芳卿——讨厌,非常讨厌。
  身边的随从答应一声,连忙往何公馆打去电话。那边是一名青年接了电话,伶牙俐齿的答道:“杜老板?不知道哇,杜老板没来我们公馆呀!”
  随从放下电话,转身要向余至瑶汇报。哪知未等他开口,余至瑶倒在沙发上,已经发出了鼾声。
  余至瑶睡过半个小时之后,忽然睁开眼睛问道:“芳卿回来了没有?”
  随从一直守在旁边,这时便是如实回答。余至瑶听闻此言,立刻打发手下出去寻找,随即闭上眼睛又睡着了。
  余至瑶难得能睡这样一个好觉。死了似的,连个梦都不做。黎明时分他醒了过来,然而杜芳卿依旧未归。
  早上七八点钟,有人在城边的大垃圾堆上发现了杜芳卿。杜芳卿脸上还带着戏妆,身上却是赤条条的一丝不挂。人事不省的躺在脏土秽物上,他股间一片血肉模糊,肠头都红通通的拖了出来。
  一个人看到了他,大吃一惊,立刻呼喊;于是更多的人聚集过去。忽然有人嚷道:“杜芳卿!这是杜芳卿!”
  此言一出,四周大哗——杜芳卿,名角儿啊!
  片刻过后,余家人马和报馆记者们一起赶了过来。余家手下凶神恶煞的抄着长短棍棒,劈头盖脸的四周乱打。有记者遥遥的对着杜芳卿拍照,然而未等摁下快门,便被打手围住痛殴了一顿。
  周遭观众全被驱逐散开,有人用毯子裹了杜芳卿抬进车里。汽车发动起来,一溜烟便不见了踪影。
  在医院里,苏醒过来的杜芳卿,见到了坐在床边的余至瑶。
  他趴在床上,先是含着眼泪怔怔凝视对方,最后闭上眼睛挤出一滴大泪珠子,颤抖着嘴唇轻声说道:“二爷,你走吧。”
  余至瑶早上是自己刮的胡子,粗心大意,刮破了下巴,伤处丝丝缕缕的疼。伸手拭去对方脸上的泪水,他低声答道:“我今天没事,可以陪你。”
  眼泪滔滔的流出来,杜芳卿咬着嘴唇,在枕头上连连的摇头:“二爷……我脏死了……”
  话只能说到这里,再说也是丢人现眼。昨夜的凄惨苦楚,他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么多人,那么多不是人的人!
  他是抛头露面的角儿,可是经过了这么一场,他以后还有什么脸再登台唱戏?唱得好也没有用了,有人捧也没有用了。
  再也别想着当红角儿了,再也别想着招人爱了。他觉不出疼痛,只是无穷无尽的落泪。 从被窝里伸出手来抓住余至瑶的衣袖,他摸索着又握住了对方的手——紧紧的握,握完之后,就松了开。
  “二爷,我到了这步田地,不值得您再喜欢了。”他泪眼婆娑的垂下眼帘:“多谢您现在还顾念着我。您对我的好处,我一辈子都记得。”
  余至瑶掏出手帕,放到了他的枕边:“不要胡思乱想,等到把伤养好了,我就接你回家。”
  杜芳卿抽泣一声:“二爷,您还要我?”
  余至瑶低头看着他,神情有些呆滞。为什么不要杜芳卿了呢?他想,难道被人欺凌侮辱也是罪过吗?
  沉默片刻,他郑重其事的作出回答:“要。”
  安抚似的摸了摸杜芳卿的头发,他无话可说,翻出一张报纸浏览起来。
  杜芳卿在医院内趴了三天,经历了种种苦不堪言的治疗。拖出去的肠头被医生送回了原位,每次换药都是一场死去活来。报纸上登载了这一出丑闻,内容扭曲,不提行凶者,只把杜芳卿当时的惨状细细描绘了一番。
  余至瑶不许旁人把报纸带入病房,自己也从来不提。若无其事的把日子过下去,这件事竟然没往他心里去。
  而何殿英全副武装的等待许久,等了个空,便忍无可忍,主动找上了他。
  大晚上的,何殿英把余至瑶堵在了澡堂子里。
  当时余至瑶正在玉清池三楼的包厢里泡澡。家里的浴缸再好也是窄小,放不下他,所以他宁愿出来洗澡。玉清池号称“华北第一池”,三楼的单间盆塘总能容得下他,伸胳膊伸腿的坐进热水里,他闭着眼睛往池壁上一靠,默不作声的能泡许久。
  何殿英提前摸清了他的行踪,这时就脱了衣服围了浴巾,不分青红皂白的往里硬闯。包厢外面守着哑巴,哑巴没想到他会突然出现,伸手一抓他的胳膊,哪知道他那身上打了香皂,滑不留手。眼看着他像条鱼似的钻了进去,哑巴略一犹豫,就没再拦。
  叉开双腿站在池子边上,何殿英昂首挺胸:“二爷,日子过得挺舒服啊!”
  余至瑶在蒸腾雾气中看了他一眼,一动不动,也没说话。
  盆塘的大小尺寸,正好可以容纳两人,是预备着夫妇同浴的。何殿英伸腿进入水中,眼见余至瑶沉闷的刀枪不入,便恨得弯腰撩水泼向对方:“他妈的说话!”
  余至瑶深深吸气捏住鼻子,然后向下一沉,躲进水里去了。
  何殿英气的要笑。蹬腿游到前方,他透过净水向下看清了余至瑶的所在,随即向下出手,一把抓住了对方的命根子。余至瑶猛然翻身做出挣扎,池子里随之“哗啦”一声起了大浪。何殿英瞧准时机扑将上去,硬是把余至瑶从水中拽了起来。
  余至瑶在这一瞬间被水呛着了,当即咳的上气不接下气;合身靠着池子边沿,他体力不支,咳嗽之上又加了喘。何殿英没想到他这么不禁逗弄,大白鱼似的游过去,他面对面的跨坐上了对方的大腿,又把人搂到胸前,一下一下抚他后背。
  咳嗽渐渐平息下去,余至瑶闭上了嘴,呼哧呼哧的喘气,耳边就听何殿英问自己:“你怎么就丢不掉那个烂货了?你知道他身上经过了多少人?”
  余至瑶弯下了腰,侧脸枕着何殿英的肩膀,低声答道:“他低贱,我也不高级。”
  何殿英握着肩膀推开了他,歪着脑袋去看他的眼睛:“既然如此,那我把你的心上人扒光了让万人骑,你是不是恨苦了我?”
  余至瑶迎着他的目光摇了头:“我不恨你。”
  何殿英突兀的笑了一声:“在你心里,我比他重?”
  余至瑶的目光向下滑过他的身体,忽然想起自己曾经很喜欢抱起对方,把脸凑到他的胸膛上狠狠一嗅——小薄荷,人如其名,当真有着清爽洁净的味道。
  “你当然比他重。”他实话实说,不打算在这上面说谎:“我们这么多年了……”
  何殿英抬起双手捧了他的脸:“那我让你把那个骚兔子丢开,你肯不肯?”
  余至瑶继续摇头:“小薄荷,不要以为我看重你,你就可以为所欲为。”
  何殿英直了目光,咬牙切齿的挤出话来:“那我要是杀了他呢?”
  余至瑶苦笑了:“小薄荷,杀就杀了,我总不能因为他和你拼命。可是你不要杀,他在家里总算是个伴儿,要不然我连个开玩笑的人都没有。”
  何殿英听了他这轻描淡写的回答,先是怔了片刻,随后忽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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