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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我,ET,混娱乐圈-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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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客气。”
  杨祈北礼貌地标准回复,毫不客气地又吃了一份美味的“感激”、“友善”,夹着厚厚的“友情”或是“知交”?滋味浓郁,酥脆香甜。
  他悄悄舔着唇,很想说点什么,做点什么让俞清欢能感激涕零,再来一份大餐!
  人类的感情这么丰沛又复杂多变,也与他们原始的社会制度息息相关吧!对于俞清欢的遭遇,杨祈北也只是抱着对人类奇妙社会制度的好奇,安静地旁观。
  婚姻、亲子、爱情都是曾经消亡或半消亡的制度与情感,在故乡星系上,繁衍的dna筛选机制出现,切断了亲情的最后一丝纽带,所有的繁衍都是有计划有目的,并且有明确针对性的,幼体是整个社会的幼体,他们的基因提供者需要尽的仅仅是提供遗传物质的义务。
  “孤儿”、抚养关系、福利院等等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概念,他还需要学习体会。
  说起来,他自己这朵精神云算不算孤儿呢?
  祂们一族的繁衍也非常奇妙,大多数是在自身消亡之前,吸收大量的能量,与足够强大的精神体交构——并不一定是同族,然后诞生分裂出新的个体。新的个体除了传承到祂们一族庞大的遗传因子中的信息,也将会携带上异族亲体的一部分能力。所以,虽然大家都是同族,但每一朵精神云都会有微妙的能力差异,比如说,祂特别擅长释放情绪能用于掩护逃跑。
  自从与亲体分离,祂们一族就将孤单地走完自己的一生,但比较起来,似乎还是故乡星系那些定量批产的智慧生物幼体更符合“孤儿”的定义?
  杨祈北茫然地望着白纱般飘来荡去的云雾,精神惬意地放松,思维发散。
  “我的生母姓芦,非常美丽。小时候她带着我生活在一个华丽的家里,但是我很少见到我的父亲,”俞清欢轻轻说着,摇摇头,“完全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子了。母亲给我起的小名叫欢欢,她没有为我起大名,因为她想为我安上父亲的姓。后来,我生病了。”
  他转头浅笑,望着杨祈北深沉如铁板的脸:“你见过我发病时的样子,小时候大概更可怕?她吓坏了,父亲也再没有出现……后来,她把我送到了很远的一间福利院。姓俞,是因为她在我生病后,常常抱着我哭,边哭边骂,说我是一个‘多余’的人。”
  杨祈北皱起眉,握住俞清欢开始有些发凉的手,严肃地说:“你很好,并不多余,你比绝大多数人类更强。”
  “嗨!你夸得我都不好意思了。”俞清欢忍不住地笑,感慨不已,“怪不得当年你能纵横花丛,未闻一败。”有钱有势是基本盘,这种严肃地甜言蜜语,仿佛他说的就是真理的强大能力,一般人也招架不住啊!
  “那时我一个人病得快死了,但是也并不觉得害怕,心里就是有一个疑问,想要当面问问她,问问她为什么要抛弃我?”他自嘲地一笑,笑意阑珊的眼中似乎飘进了一丝山岚,“我的养母朱迪,那时正好来华国游玩,意外地见到我,然后收养了我,将我带去美国,给了我最好的教育,以及足够的爱。
  她非常喜欢华国的古诗,她说‘人间有味是清欢’,她希望我做一个旷达的男子汉,珍惜人生中所有的美好滋味,所以,她给我取名‘清欢’。”
  “我努力成长,让自己能值得朱迪的爱。后来,我长大了,自然知道了那个心里的答案。可我的内心深处,还是执着地想找到我的生母,想问她一句,你后悔过吗?”
  杨祈北静静地看着他,触须轻柔地扫光一点点淡淡的忧愁与伤感,像雨后的清茶,醇厚,微苦,回味带甘。
  “来华国之前,其实我的身体已经基本垮了。我不想让朱迪看着我离去而伤心,也想在离开这个美好世界之前,问出我心中的那个问题,所以,我买下了北煌——很多年前,我就悄悄在查找她的资料,然后当我相当有钱之后,你知道的,一切都不再是问题。
  她的资料早就传到我的手上,但是我一直逃避着不想见到她,不敢问她……直到,你救了我,走进我的生命里。
  真正看到她的样子,听到她说的那些话,然后看到你像只树懒一样贴在躺椅上,用观察,嗯,奇异生物的目光看着她……”
  俞清欢失笑,眼睛里都是细碎的阳光。
  “我突然释然了,一切都那样好,我会有光明而充实的未来,也不再是那个需要一个答案来支撑自己的孩子了。
  我说,树懒兄,我有没有说过,我非常非常感谢你?”
  杨树懒缓缓横过死鱼眼,低声道:“我不介意你多说几次,事实上,我非常非常喜欢你的感激。”
  那一天的杀青戏到底还是没拍成。
  在何导幽怨的小眼神里,大方的俞老板宣布今晚加大餐,每人再发一个“辛苦”大红包!
  整个剧组欢呼万岁!再没人注意到那个躲在阴暗角落里,无关紧要的,却又惶恐焦虑,憔悴得不成人样的“紫焰仙子”。
  作者有话要说:  1tvb港剧经典台词。


第37章 共饮一杯无
  《心剑》第一季赶在过年前; 终于在冷酷无情的何导恶魔鞭子挥舞之下; 顺利杀青。寒冬腊月里穿着仙人服瑟瑟发抖流鼻涕的上人们欢呼着喜笑颜开; 兴冲冲地准备参加杀青宴。可惜俞总裁只在宴会上露了一面; 简短致辞,然后发动一波强劲的“红包雨”攻击,就悄然神隐了; 没让怀着各色心思的俊男美女们有什么可乘之机。
  宝颜犹豫很久,终于还是参加了宴会,她想悄悄向俞总裁打探一下那个孩子的状况,这么多年来,午夜梦回; 她……也不是不悔的。惶恐与悔恨像毒蚁噬咬着她的心; 撕开表面早已结痂; 内里却腐烂的旧日伤口; 痛痒难当。在内心最深处; 她却奇异地生出一丝荒谬的渴望; 俞清欢对当年那么隐密的事情了解如此之多,看看年纪,说不定,他; 他就是?!
  她煎熬了几天,终于鼓足勇气想去问个明白,俞总裁的助理冷冷地拦住她,转达了boss的话:那个孩子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那一夜杀青宴宝颜酩酊大醉; 踉跄着回到自己的住处,枕着一室华丽而可怕的空寂,流着泪呕吐,麻木地睡去。就这样吧!无论真假,她能为那个孩子做的,就是不再打扰他的世界。
  华国的春节将至,娱乐圈的人却是要比往日更加忙碌,忙宣传,忙各种晚会、演唱会筹办,忙得飞起,俞清欢作为北煌的大佬自然也是忙得不可开交,更何况他在美国还有一大摊子事业,隔三岔五就要当空中飞人——原本来到华国之前,他是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也准备放弃某些权益,但既然身体有了转机,俞清欢并不甘心自己一手打拼的事业拱手让人,只做一个分红不管事的大股东。
  要不是杨祈北“内功”给力,他那小身板还真是够呛。
  一通忙和下来,转眼忽忽就到了大年夜。
  身边的华国人早就放了年假,连中年单身狗阿七都回师门去拜见长辈,俞清欢的手边只剩下一群金发碧眼,就会下饺子、叫披萨的歪果仁。
  吃着大厨精心烹制的法式大餐,俞清欢却觉得嘴里没滋没味。
  “隔壁杨先生那里送去了吗?”
  “先生,已经准备了同样的一份,刚刚给杨先生送去。”
  俞清欢点点头,忽地又问:“他……是一个人吗?”
  “是的。”
  他又吃了几口,突然放下刀叉,伸出手:“卢瓦索,给我电话,谢谢!”
  手机那头提示音嘟了片刻,一个慵懒的男人声音响起:“清欢?”
  嘴角压不住那丝笑意,俞boss诚挚地发出邀约:“树懒兄,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为什么要下雪了,得喝点饮品?这种古怪的逻辑虽然杨祈北一时还没能研究明白,但一点也不妨碍他响应美食珍馔的热情召唤。
  酒当然有,而且是好酒。
  朱迪热爱红酒,但也喜欢品尝收集世界各地的各种美酒,她的好奇心一向与行动力一样强。
  俞清欢回到华国这个古老的美酒美食之邦,当然也免不了为朱迪搜罗一些有名的、有趣的酒,比起中国传统的黄酒白酒的味道,朱迪更喜欢那些蕴藏在美酒背后的古老传说。
  俞清欢从来没喝过酒——他的健康状况需要他在方方面面有极强的自制力,这半年多的“内功”治疗给了他一个奇迹,他的专业主治医生再三检查他的身体状况后,惊叹地给出了可以适当过上“普通人”生活的建议。
  喝酒,并不是什么体现男子汉气度的行为,但是既然有这么多人喜爱,它一定也有着让人难以割舍的滋味。
  朱迪说,珍惜这个世界上美好的东西,他打算一样一样试着学习,试着品味。
  “你喝什么?”俞清欢指着长桌上排开的各色美酒,问。
  杨祈北随手拿起一瓶白酒,他的身体对于酒的适应度很强,记忆中红的白的啤的都能喝,但他的精神云对于人类乐此不疲地用酒精刺激大脑分泌多巴胺,从而获得肉体上浅薄的快感这种行为不置可否,毕竟有肉体的人类与纯粹的精神体不同,肉体快感是生存的主要快乐源泉之一。
  食色性也。
  连衪这样的精神云都脱离不了食物的诱惑,更不要说被困于肉体的人类了。
  俞清欢对着豪迈斟满杯的老男人竖起大拇指,他选了选,还是给自己挑了瓶江南的米酒,拎着瓶子笑道:“身体尚虚,我还是有点自知之明,试试糯米酒。”
  两个新朋好友,异乡异客人,自斟自饮,一个喝白干,一个饮米酒,就着法国大餐虽然有点不伦不类,但人生在世,难得欢愉,又何求事事规矩?
  几十斤的农家糙糯米,淘净,浸泡,用柴火蒸,手工压榨,酿造,将糯米的精华凝成小小的一瓮米酒,甫一入口,香浓敦厚中隐约带着一丝酸甜味,淡淡的酒香萦绕在唇齿之间,让人忍不住一口接着一口品尝这纯朴的乡间味道。
  米酒好喝却易醉,亲朋知己在侧,佳节共聚,醉也无妨。
  俞清欢越喝脸越红,眼睛越来越亮,脑袋有点晕,整个人却轻飘飘的,他好像说了些什么,说这些年披荆斩棘的艰苦奋斗,说午夜梦回时那道童年留下的心头伤口隐隐作痛……他又好像什么也没说,一直在微笑。
  午夜十二点还没到,巨大的落地窗外已是炫彩不断,爆竹声声,一朵又一朵烟花在夜空中争相绽放,艳丽多姿的“花朵”闪烁摇曳着,开到极致绚烂,变成点点星光,缓缓消散。
  杨树懒把自己摊在沙发上,看着脸颊红彤彤,完全止不住笑意的俞大总裁,捧着他空空如也的米酒杯,像个天真好奇的孩子,有些傻楞楞却快乐无比地盯着那片美丽的夜空不放,直至除夕的钟声响起,烟花散尽,他才寂寥地大声叹着气,才一回身,人已经傻笑着软倒了。
  杨祈北飞身扑出,把人接住,只是他今晚也有些喝多了,脚步略有些轻浮,重心稍有不稳,两人一头栽倒在厚厚的地毯上。
  “喂,树懒兄,你的小肚腩垫着挺舒服。”
  俞清欢的脸蛋红扑扑的,像是一只香喷喷的大苹果,他呵呵笑着,一手按了按杨祈北一块圆腹肌的软肚子。
  空气中弥漫着酒香,俞清欢吐出来的气息也带着甜甜的米酒香味。
  杨祈北的头也有些也晕,原来的身体虽然是“酒精”考验过的,但他低估了这种原始的兴奋剂对于受伤的精神云的刺激,简直就像是喵星人遇到了猫薄荷!
  这种效果释放缓慢而坚决,等他警觉,已经来不及停下一杯又一杯的美酒了。如今他的精神云已经在室内满天挥舞,招摇得像是狂风中的旗幡,快乐地品尝着俞清欢散发的,一波接着一波汹涌而来,欢愉而兴奋的美味情绪。
  要害部位被美味的食物镇压,格外可口的食物又在嘴边,晕乎乎的杨祈北危险地眯起眼睛,毫不犹豫地放开了对自己猎食者本性的压抑……他上嘴了。
  狠狠一口咬在那张相当符合人类审美观的英俊脸庞上,轻轻又舔了一口,嗯……米酒味。
  “嗨!君子动手不,不动口!”
  俞清欢边喘边笑,一头栽倒在身下人温暖的颈窝里,磨蹭几下,找到一个最舒适的位置,睡着了。
  梦里,他又见到了夜空中绚丽的烟花,一朵接着一朵,让人应接不暇地,颤栗着绽放。
  杨祈北瞪着眼睛,眼看俞清欢捂着脸上的牙印呼呼大睡,他动了动身体,让自己躺得舒服点,闭上眼,开始努力梳理自己打结发颤,简直要翻天的精神云触须,不知不觉也沉入了梦中。
  梦里有一团紫色的精神云懵懂又活泼地在他身边绕来绕去,闹得他有些烦躁,又似乎有点奇妙的愉悦,祂出生以来,第一次有这样与同伴交往的新奇经历,别的精神云“闻”起来很诱人,触碰到时,更有一种灵魂战栗的快意……
  一阵热烈的爆竹声响起,俞清欢捂着隐隐有些发痛的脑袋醒了过来,胸口还有些发闷。
  睁眼一看,他被杨祈北搂在怀里,杨树懒的一条长胳膊像是攀树一样牢牢锢着他的胸口,怪不得做了半宿美梦之后忽地风云突变,成了胸口碎大石的奇葩怪梦。
  俞清欢失笑,吃力地把自己的两条大长腿从树懒的腿间拔…出来,然后坐起身,转目四顾,若大的客厅被两个酒鬼糟蹋得像十级台风刮过,酒瓶子倒了一地,到处都是酒水渍,两人的衣服更是皱成了腌干菜,散发着异味。
  俞清欢呲着牙,撑着地面想起身,稍一动弹,却发现自己腿间的粘腻……哦!老天,除夕才刚过呢!春天也来得太早了些。
  他捂着自己的额头哭笑不得,情不自禁扫了一眼还在沉睡的树懒兄,和这位有趣的仁兄在一起,他总是会出各种,嗯,喜闻乐见的“状况”。
  呼叫了管家来处理这一片狼藉,俞boss让人把杨祈北扶到自己的房间里。
  杨祈北半眯着眼睛静静地看了他一眼,舒舒服服地继续在俞boss床上好眠。
  好好洗了个澡,把自己打理干净,俞清欢坐在床边,忍不住地想笑,盯着床上树懒的睡颜许久,他摸着自己勾起就平不了的嘴角,拿起了手机。
  “嗨,朱迪。”


第38章 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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