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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舌尖上的男神-第3部分

小说: 舌尖上的男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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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多年前因为意外伤了手,内里筋骨受到了损伤,不能长时间颠锅颠勺,只能偶尔做些小菜,曾经盛名一时的名厨光芒也渐渐地黯淡下来。
  沈父内人去世得早,妻子在世时感情好,他也是个念情之人,所以这么多年也不曾再娶,因此只有一个独生女儿,看得比眼珠子还宝贵。却没想到自己的阻拦激起了沈安茹难得一次的逆反心理,还意外地生下了个孩子。
  面对这个出生没多久的小婴儿,沈睦作为亲爷爷,内心是复杂的,一想到这个孩子的爸爸是那个骗了女儿身心的渣小子,他心里就一阵不舒服。
  “不过优点还是有的,模样倒是长得俊,随了你妈妈了。”沈睦严肃着一张脸,冷冷地阐述道。
  没想到话音刚落下,摇篮里的小娃娃就伸出肉肉短短的小手掌,握住了他粗粝的大拇指,黑溜溜的眼珠子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澄澈得恍若幽深的冷潭,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啊呀”声。
  外表冷淡严肃的爷爷沈睦脑子里顿时被一大片大写的“可爱”刷屏了,忍不住在小慕白的小脑袋上摸了一把,转身之际,脸上微红地掩饰着咳了一声。
  “安茹,这次手术也折腾人,这段时间你就在家好好休息,好好带着儿子,其他的事情,先不去考虑那么多。知道了吗?”
  沈安茹“哎”了一声,算作答应。本来以为爸爸看到了小孩儿后会勃然大怒,毕竟都是自己一意孤行生下了孩子,没想到沈睦的反应意外得平淡,一点生气的迹象也没有。
  “。。。。。。爸爸,我很抱歉。”
  话音落下,父女俩皆是静了一会儿,相顾无言。
  他们两个都不是情绪外露的人,性格如出一辙地都有点沉闷,不懂得表达,这样示软的话,沈安茹也是头一次说出口,话到嘴边,更是晦涩难分。
  “算了,既然都有了小孩儿了,那么就应该做出一个当母亲的样子来,替自己、替孩子的未来好好做打算,不要想太多有的没的。”沈父说,“爸也没什么能耐,能帮助你的地方不多,不过这大半辈子倒是攒了一笔钱,足够你们母子好好地过一段时间。”
  “爸,先不要去考虑这个,经历了这次的事情,我倒是想开了不少事情,你不必太担心我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
  沈安茹沉默了一会儿,继续说道,“爸,在沛县呆着恐怕已经多有不便,你说咱们回老家乌头山怎么样,虽然地方是偏僻了些,但是好歹自由轻松许多。”
  沈父知道女儿的意思,且不说心怀鬼胎的各路亲戚们心里都打着什么样的主意,邓家也对他们家祖传的菜谱虎视眈眈,说不准哪天邓家人脑袋一抽,又想到什么新的馊主意,把自家小孩儿给抱走了,那可就麻烦了。
  虽然现在是法治社会,邓家就算是闹事儿也不敢明来,但是倘若是想要暗中下手,他们父女俩在沛县也没个权势关系,也是白白吃暗亏。
  沈父在沛县这个大城市闯荡了大半辈子,人生的起起伏伏,高峰低谷,都在这里经历了一次。人年纪大了,没有什么继续闯荡的心思,快节奏的城市生活已然不大适合他,如果不是还牵挂着沈安茹一个女儿一个人在城市打拼,沈父早就回乡村过退休生活了。
  知道沈父的顾虑,沈安茹趁热打铁道:“爸,工作可以再找,事业可以再打拼,这个地方已经不适合我们了,我不希望,在沛县带着孩子战战兢兢地生活,这让我很没有安全感。虽然老家那边经济落后了些,找个工作也不是特别困难的事情,老家的老房子也还能住人,只要家人在一块儿,日子总能过得下去,不是吗。”
  沈父静默良久,终于叹了一口气:“好吧,安茹,既然已经决定了,那么这几天就出发吧,你说得对,日子总能过得下去的。”
  沈安茹如卸重负地微微一笑,随后抱起小慕白,按住孩子的藕节般白嫩的小胖手,像一只小招财猫一样地,冲着沈父摇了摇:“爸,你看你亲孙,可爱么?”
  “咳咳。。。。。。看得过去。”
  沈父正准备阖上房门让女儿好好休息,看到小慕白被女儿抱着做出这样憨态可掬的萌动作,冷哼一声,随即撇过头,耳朵尖儿都泛起了一抹飞红,“啪”地一声关上了门。
  他才不会承认自己被亲孙萌到心肝发颤了呢!
  “啧,”沈安茹坏笑了一声,点了点宝贝儿子的小鼻头,“爷爷不坦率呢,是吧!”
  *
  沈家父女都是务实的行动派,在商议好隔天回老家之后,沈安茹果断地辞了在沛县的工作,马上就开始整理起行李了。
  两人生活都十分节俭,没有什么太多的东西要整理的,所有要收拾起来的东西不多,只装了两大行李箱子,没和任何人父女俩拉着箱子,抱着个小婴儿,就搭上了前往乌头山的火车。
  第一次搭火车,沈慕白感到颇为新鲜。
  其实他原来所在的世界,科技要更为发达一些,超高速的交通工具在人类世界已经普及,像这种平均时速不足一百公里的“原生态”的动车,在轨道上发出机动的声响,倒是挺复古的。
  因为车速没那么快,车窗外的景色也能看的十分清楚,轨道两旁的行道树不断地在眼前掠过,投射而下的树荫频频交错而过,却让沈慕白看的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在眼前的不再是各种数据组合而成的虚拟景致,也不是在网络上看到的单调的照片文献,而是真真切切的、鲜活而又充满生机的景色,一叶一树,甚至于一呼一吸,都是无可替代的真实,让他打从心里来的陶醉与欢欣。
  如果不是被沈安茹抱在襁褓里,沈慕白早就蹬着小短腿,贴着车窗盯着外面的景色一眨不眨地欣赏了。
  ——自己绝壁能站在车窗边儿上看一天。沈慕白默默地想着。
  在火车上呆了二十多个小时,终于到了沈家父女的老家乌头山,经过一番长途跋涉,两人都有些疲惫,沈慕白的精神头却意外地好,看到火车乌拉拉地驶远了后,还颇为遗憾地叹了口气。
  乌头山所在的黎镇交通比不上大城市的,父女俩带着小慕白,又转了几趟公交车,这才风尘仆仆地回到了时隔多年没回来过的老房屋。
  看着眼前多年未住人、墙体都开始有些斑驳的老屋子,还有那几块已经荒废多时的田地,沈安茹脸上却带着和煦的笑容。
  “宝宝,现在开始,我们要在这里生活了哦!”
  沈慕白微张着粉嫩的小嘴唇,乌黑的眼瞳瞪得圆圆大大的。
  破旧的房子,荒废的田地,纯天然未经大开发的乡村,他前所未见过的生活环境。
  这是。。。。。。要开始原始人一样的生活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并不是种田文哈哈,毕竟种田文并不能好好地酷炫狂霸拽~
本文现代架空,文中所有地名都是虚(xia)构(qu)的,请不要代入
求收藏么么哒
关于更新时间——以后我会在晚上十二点左右发o(* ̄▽ ̄*)o

  ☆、五年之后

  五年后。
  转眼间,一家人已经在乌头山安安稳稳地生活了五年的时光,沈慕白也从一个白嫩嫩的小团子完美蜕变为一个清秀精致的小男孩儿。
  五岁的孩子,正是雌雄莫辩的时候,隔着老远看上去,长得居然比女孩儿还要漂亮。
  尤其是那双乌黑澄澈的眼眸,如三月晨曦的露水般晶莹剔透,又如夜间湖面荡漾的微博清清凌凌。
  特别是当他说话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望向别人的眼睛,摆出那副认认真真聆听的样子。就像个小大人似的,总是让人不由得心生好感,恨不得赶紧揉在怀里抱抱才可以。
  乡村人大多心性纯朴,沈家在乌头山的邻里关系也不错。这里的青壮年几乎都出去打工或是安定去了,留在这里的大多也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家。
  难得看到一个如此可爱的小孩子,各个儿都喜欢极了,平时遇到都给好吃的。自打在这里安顿下来,沈慕白就多了一大群数不清的“某爷爷”“某奶奶”们。
  破旧的老房子在沈爷爷和沈安茹的“整改”下,已然焕然一新。
  斑驳的墙体上早已经刷上了新漆,漏水的屋顶也已经早早地补上。两人又是会生活的人,心灵手巧。沈爷爷作为曾经的大厨,侍弄花草还有农作物方面也是很有水平的,老人家在房屋周围种上了不少花花草草天天打理,曾经荒废的田地现在也种上了蔬果,现在日子总算越过越好,越来越有家温馨的滋味。
  此时此刻的沈慕白,正在屋子外面,出神地看着田地里番茄果子上缓缓爬行的七星瓢虫,沈妈妈刚刚煮好了午饭,放下勺子,灭了大灶下的火,在门口喊了一声。
  “小白,吃饭了~”
  一听到了饭点,沈慕白立刻抛弃了新欢七星瓢虫,拖着鞋奔回了屋里。
  毕竟对他而言,没有什么事情比吃饭更重要的了!
  ****
  说起来,在沈慕白一岁的时候,沈家父女俩开始烦恼起孙子(儿子)的取名问题。
  还为此纠结了许多天翻看了好几遍的字典,终究还是卡了壳儿。彼时的沈慕白早早地已经可以站立行走了,瞅着爷爷妈妈纠结的样子,他果断地动起小手,佯装玩耍的样子翻起了字典。
  好不容易才指出了“慕”和“白”两字,小奶音认真地强调着:“这个这个!”
  圆溜溜的大眼睛就像是布偶猫的圆眼睛一样可爱澄澈,却莫名地非要在小脸上摆出一派严肃凛然的表情,简直萌煞了沈爷爷沈妈妈!
  沈爷爷搞懂了宝贝孙子的意思,仔仔细细地咀嚼了这两字一番:“慕白慕白,有崇尚清高;清廉脱俗之意,这名字不错不错。”
  他低下头,看着小孩儿面无表情的样子,那双漆黑的眼瞳里却隐约地透着些期盼的神采,抚摸了一下小脑袋,沈家爷爷露出一抹微笑。
  这么胡乱地指下的两个字,取出来的名字都那么好听,自己家的小孩儿,就是那么与众不同。
  爱孙如命的沈爷爷沈妈妈非但丝毫不觉奇怪,反而很是欣慰。
  “没曾想到你这孩子小小年纪还会自个儿看名字,兴许是个小神童也说不准呢,既然你自己喜欢,那么以后就叫‘慕白’好了,沈慕白沈慕白,倒是也好听,往后爷爷就叫你‘小白’了。”
  于是取名一事,由爷爷沈睦一锤定音,从此亲昵地以“小白”叫唤起孙子。
  这么像小猫小狗的爱称,令沈慕白忍了又忍,最终还是在看到爷爷妈妈宠爱的眼神渐渐作罢。
  *
  在沈妈妈喊人的声音落下了还没有三秒钟,沈慕白小小的身形就从门后闪了进来。
  嗅着空气中食物的香味儿,他的舌尖下意识地舔了舔嘴角,虽然依旧是一副面瘫的表情,眼底却闪烁着吃货之魂别样的光彩。
  “今天的主菜,是妈妈的拿手菜,番茄炖牛肉哦。”
  沈妈妈正从坛子里捞出了泡豇豆,盛在了了碟子里,闻言微微一笑道:“小白的鼻子还是那么灵敏,果然是属小狗的~去把泡菜端上桌,要开饭了哦。”
  乖乖地结果妈妈手中的一叠豇豆,复又转回来拿了几双碗筷,给两个长辈盛了饭,嗅着浓浓的香味,沈慕白白嫩嫩的小脸蛋上一派正经沉稳,身体却十分的诚实,手上早已经急不可待地动筷先行夹了一块牛肉块。
  牛肉选取的是筋多脂肪少的牛腩,番茄是自家田地里种的新鲜果,纯天然无污染,比市场上售卖的味道要好上许多。
  一大盘的番茄牛肉放置在饭桌中央,热腾腾地冒着白气。
  牛肉和葱姜蒜还有八角爆炒爆香后,与去皮的番茄炖的烂软。肉质绵柔却又不失韧劲儿,夹在筷子上,浓郁的、红艳的酱汁点点滴滴自上而下,“啪”地一声落在盘里,肉块还能微微地颤动,就连透明的牛筋脉络在光线下都能看得清清楚,一口咬下去,混合着番茄酸甜的牛肉浓汁充斥在口腔,新鲜滑嫩,汁多味美,一点也不会让人腻味儿。
  简直酥烂到入口即化!
  这个时候,配上一口香喷喷的白米饭,最是合适不过的了。
  此菜绝对的米饭杀手!
  泡豇豆也是正好配饭的配菜,尤其是在这个炎热的天气,刚刚从坛子拿出来的豇豆有点冰冰凉凉的,酸酸的爽口无比。
  沈慕白很快便消灭了第一碗,准备开始战第二碗、第三碗。。。。。。
  这能吃能喝、有滋有味的人生,简直不要太美好。
  看到锅里被光速消灭米饭,沈爷爷和沈妈妈相视一笑:能吃才好,能吃是福嘛。
  吃过了午饭,沈妈妈一瞥挂钟,赶忙将工作牌带起来,急匆匆地出了门,再要是晚一点,可就该上班迟到了。
  沈爷爷和沈慕白一同清理收拾好了碗筷,就去田地里采摘刚刚成熟的蔬果,放在篓子里。自家田地里生长的新鲜蔬果在炎热的阳光下显得油光水滑的,透着一股子绿色盎然般的大自然的气息。
  “好了,这些就先够了,现在菜市场那块人少,也卖不了多少,放着排好,等爷爷背着先。。。。。。”
  话还没说完,那个堆满了瓜果蔬菜的篓子就被忽地提起来。
  只见沈慕白稳稳当当地把沉甸甸的背篓给背了起来。明明个子那么小丁点儿,半个小脑袋都埋在背篓下探不出来,却能够安稳地把它给背起来!
  ——天!我家宝贝孙子的力气,未免也太非人哉了吧!
  沈爷爷杵在原地呆愣了片刻,立马把背篓从沈慕白的背上卸了下来,受惊地连连说:“快快点放下来,小孩子怎么能背那么重的东西,小白不能胡闹!”
  “可是并不重啊,我走得动,爷爷你年纪大了,就给我背着吧。”沈慕白面无波动地说道,没有半分勉强之色。
  沈爷爷闻言,一时之间即是惊讶又是感动,一塌糊涂。
  说实话,他和沈安茹老早就意识到了,自己家小孩儿确实从各种方面都非比寻常。
  当在别人家小孩七八月份都在咿呀学语的时候,沈慕白已经回流畅地说出“我饿了,晚上想要吃溏心鸡蛋”了。
  明明两三岁就要去幼儿园了,这孩子偏偏不肯去,还说什么“和一群流口水的小朋友在一起我会疯掉”的话,为了表明自己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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