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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反差爱-第17部分

小说: 反差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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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面的文康也喝了不少。
  文康来时迟到,只剩下最后一个座位,就只能坐在那里。而那时刚好孟繁书的舍友来跟孟繁书叙旧,所以孟繁书完全没有注意到文康的到来。
  都喝得差不多了,有人就提议转换场地,直接去了饭店旁边的KTV。
  文康和孟繁书在大学时都不是活泼的人,所以也没有人叫他们唱歌。二人坐在沙发拐角处,终于有机会一起说说话了。
  文康望着前面举着麦克风嘶吼的人,开玩笑的语气问孟繁书:“那天你就那么把我扔在酒店里了?你也不怕我被人谋杀了?”
  孟繁书头仰着靠在后面,揉了揉眉心。虽然没有醉,但是依然不太舒服。“你在国外那么多年,肯定能照顾好自己。”
  文康兀自深呼吸了一口。
  想起高一那年,瘦瘦小小的文康被几个小混混欺负,孟繁书路过,几个小混混看到孟繁书就直接转身跑了,显然是在孟繁书身上吃过亏。
  孟繁书拉起倒在地上的文康,上下看了几眼,只有一些擦伤,骨头没有事,于是转身离开。
  文康当时被吓住,还没有来得及问名字,孟繁书就已经走远了。
  只记得一个背影,气宇轩昂,正气凛然。
  后来文康在学校里看到孟繁书,然后急忙跟同学打听,问了好几个人,才知道他的班级和姓名。
  然后高二开学分班时,文康让家人托关系,调到了孟繁书那个班。后来了解到孟繁书是住校生,文康又托关系进了孟繁书那个宿舍。
  高考填写志愿时,文康直接拿过孟繁书的志愿表,原封不动照抄。
  文康的成绩不如孟繁书,班主任还劝过,报那几个学校风险比较大。可是文康仍一意孤行。
  高考成绩发布,文康竟然超常发挥,如愿以偿和孟繁书一起考进了科大生物系。
  从此继续同窗生涯。
  整整七年时间,文康一直活在孟繁书的世界里,人生的重心都放在了孟繁书身上。
  直到大学毕业时,文康眼见着孟繁书冷冰冰地拒绝表白的班花,文康一颗心沉入冰窖。
  文康早知自己的感情不一般,他更清楚,孟繁书只是把他当成朋友,甚至只是同学而已。如果孟繁书知道他的心思,会怎么想?会不会觉得他很变态?那么二人是不是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文康逃也似的迅速办理好出国手续。
  同时心里也在打一个赌,孟繁书得知他离开后,会不会有片刻的着急?会不会主动联系他?
  在国外的第一年,文康除了上课之外,每天的空闲时间都守在电脑前,所有加过孟繁书好友的聊天工具和社交网站全都登录着,不停地刷新邮箱,期盼着哪一个页面上会突然出现一条消息,联系人是他默念了七年的名字。
  一次又一次失望。
  在第二年他干脆把所有的聊天工具全部注销,每天拼了命地学习,虽然家庭条件不需要他出去打工,但是他仍然每天都出去做兼职,除了睡觉,所有的时间都被塞得满满的。
  原本打算读研之后就回国,却又不甘心,在国外待了一年又一年。
  终于,十年了。
  七年时间,人体的所有细胞全部更新换代,与七年前完全不同。可是十年过去了,为什么每夜梦回时仍然会想到他呢?
  有知情人劝他说,回去看看吧,当面表白试试吧,也许被当面拒绝,就会死心了。
  当文康醒来时发现自己被扔在了陌生的酒店里,文康用被子把自己紧紧包裹成一个蚕蛹。十年之后,孟繁书对他一如当初那般冷清。他想哭,心里难受得恨不得立即死掉,可是偏偏一滴眼泪也没有。
  好像在那十年里,所有的眼泪都随着一次次梦靥一次次呓语而流光。
  文康在昏暗的包厢里,看着孟繁书的侧脸,头顶的旋转灯投射出绚烂的光斑,文康闭了闭眼。
  再一次对自己说,这个人,永远都不可能属于他。
  该放下了……
  文康起身点了一首歌,《十年》。
  “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KTV里一片寂静。
  同学聚会本就以玩闹为主,可是文康突然深情地唱了这样一首歌,而且同学们从不知道,原来文康唱歌这么好听。
  文康不愧是在国外磨炼了这么多年,看到同学们震惊的神情,文康压了压心头的情绪,拿着麦克风说道:“不知不觉我们已经毕业了十年,所以点了这首歌。我明天早上还要赶早班飞机去外地出差,所以先走一步,你们继续。咱们下次再聚。”
  然后径直出门。
  孟繁书也趁着这个机会,跟大家说了几句话,走了出去。
  在KTV门口,孟繁书看到文康在跟一个男人说话。
  漆黑的头发,小麦色的皮肤,只有一双眼睛是碧绿色的,在黑夜中泛着妖艳的波光。
  二人似乎在拉扯。在KTV这种地方,鱼龙混杂,孟繁书以为文康遇到麻烦,走上前,却听到文康说:“不用你来接我,我自己回去。”
  那个男人低声说道:“我怕你遇到危险嘛……你是不是看到那个人了?又要不理我了是不是?”
  孟繁书听出二人是认识的,就不再多管闲事,走到路边打车。
  文康在拉扯中余光注意到了孟繁书,看到孟繁书走过来,心里不由自主有些窃喜。可是在半路孟繁书又转身走开,文康下意识地想跟上去。
  可是身边的男人摇了摇他的胳膊。
  文康笑了,笑得异常苦涩。
  孟繁书在车上突然想到了那次与文康重聚,偶遇杨熠,然后发生的那些糗事,现在想起来,还是有些尴尬。
  二人就这样莫名其妙相识,也算是莫大的缘分。
  孟繁书突然很想看到杨熠,那个被宠坏的任性小孩,看他明明很帅为了防止被拍故意扮丑,看他傲娇地嫌弃这个嫌弃那个其实非常随意,看他穿着自己的衣服衣袖滑下来盖住他白皙的手,看他每次盯着自己写书法时的崇拜星星眼,看他张着嘴等着自己喂鱼肉,看他夹着小熊形状的荷包蛋想吃又不舍得吃的样子,看他被自己强迫跳女士舞步心有不甘的小表情……
  这就是小女生们追星的心理吗?
  无论什么表情动作都觉得帅,再多的小性子都觉得可爱……
  一旁的出租车司机不甘寂寞,“先生,在想你的爱人啊?”
  孟繁书从思绪中脱离,“不是。”
  “那就是你喜欢的人?”
  孟繁书没急着反驳,问道:“为什么这么问?”
  司机一副过来人的表情,“看你那样儿就知道了,你肯定很喜欢那姑娘!我追我老婆的时候就这样,每天老是想着他,见到就高兴,见不到就抓心挠肝的。哎,你们进展到哪一步了?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
  孟繁书沉默半晌,缓慢地开口。
  “我是他粉丝而已。” 
  孟繁书在路口就下了车,慢慢往宿舍楼走。最初二人认识初期,几次晨跑回来,就看到杨熠等在这条路上。
  后来竟然渐渐有了一点期待,每天早上跑步时总想着,今天他会不会来呢?如果要来,又会以怎样的形象出现呢?
  孟繁书慢慢地散着步,默默地回忆与杨熠相遇到现在的点点滴滴。
  突然旁边的灌木丛中蹦出一个人,孟繁书本能地后退了一步。
  杨熠哈哈大笑,“哈哈,被吓到了吧!”然后瞬间变得凶神恶煞,“你大晚上的不在家,干嘛去了!”
  杨熠突然皱了皱鼻子,围着孟繁书走了一圈,“喝酒去了?又跟上次那个人?”
  孟繁书没有说话,反而笑了,与平时那种内敛的似笑非笑不同,就像与杨熠相遇那个晚上一样,笑得非常单纯。
  大概是喝酒之后,总会做一些平时想做但一直没有做的事。孟繁书伸手摸了摸杨熠的头顶,喊了一声:“小孩儿”。
  杨熠打掉孟繁书的手,故作凶狠的表情:“小爷都成年好几年了!”
  孟繁书双手插在长裤口袋里,看着前面炸毛的小孩,嘴角上扬的角度更大。
  杨熠被看得有点无措,直接把背包甩在孟繁书的怀里,“小爷赏你的!”然后转身大步离开。拐了一个弯,确认孟繁书看不到自己了,杨熠速度慢下来,溜溜达达往家走,抓了抓孟繁书揉过的头发,嘀咕着:“你妹的小孩儿,小爷明明都24了!……
  孟繁书回到家,看着背包里的一堆茶叶。
  除了孟繁书平时经常喝的龙井,还有碧螺春、金骏眉、铁观音、大红袍、熟普洱、六安瓜片、冻顶乌龙、高山云雾……龙井有几盒,外包装上面写着特供茶叶。其他的茶叶每一种都有几小包,包装特别精致,只有名称,没有品牌。
  孟繁书拆开一包铁观音,粒粒饱满结实,色泽呈极自然的砂绿色,粗粗一闻便能闻到幽幽的兰花香。
  只怕这些茶,品质更在那些标着特供茶的龙井之上,估计出再高的价钱,也未必能买到这些茶叶。
  孟繁书想起了上次开玩笑说过的“涨工资”,杨家三少爷,开的“工资”还真是高啊……
  之后几天杨熠一直待在孟繁书家里。如果孟繁书有事出去,杨熠就自己待在家里玩,看看书,写写字,刷刷微博,倒也没觉得无聊。大部分时间,孟繁书都待在家里,能带到家的工作就全部带到家。
  杨熠考虑到平时有可能会出门,就在孟繁书家里也准备了一套化装工具。
  所以有一天晚上杨熠走了之后,孟繁书看着家里的一堆他完全叫不出名字的各式各样的化妆品,莫名觉得,好像家里突然多一个女人。
  桌面上有些乱,但是孟繁书并没有收拾。
  这种感觉,其实还挺好的。
  杨熠在孟繁书家宅了几天,接到周祺的电话。
  周祺受周家老爹的威胁,不得不去乖乖上班,挑来挑去,最后挑中了尹永瑞现在负责的公司,装成普通大学毕业生,当一名普普通通的小业务员。
  这么多年好友,尹永瑞也不会真去要求周祺怎么工作,彼此心知肚明,周祺就是混日子而已,让他爸爸省省心。而且尹永瑞自己忙得不像样,刚接手公司,要学得东西太多了,几乎脚不沾地,四处出差考察学习。
  所以周祺很懂事地从没有给尹永瑞找过麻烦。
  趁着尹永瑞晚上有空,周祺赶紧叫杨熠出来一起聚聚。
  杨熠看了一眼在书桌旁工作的孟繁书,问周祺:“都有谁啊?”
  周祺说道:“就咱仨!知道你不太喜欢那些乱七八糟的,没其他人。”
  杨熠“哦”了一声,确定好时间,挂了电话。要是周祺带人去就好了,他也能带着孟繁书去。
  可是周祺为了他才一个人去的,如果杨熠自己却带人的话,好像说不过去啊。
  一想到孟繁书一个人在家,怎么觉得有点孤单呢?
  杨熠坐在沙发上,扭着身子,下巴托在沙发靠背上,望着孟繁书的背影。
  “喂!”
  孟繁书回头看他,“怎么了?饿了?”
  杨熠笑了,“你怎么说得我好像是吃货一样啊,除了吃就没有别的事啦!”
  孟繁书起身走进厨房。
  杨熠也跟过去,倚着厨房的墙说道:“我晚上要出去,你自己吃饭吧。”孟繁书答应了一声。
  过了一会儿,从厨房里出来,端着一个杯子,递给杨熠。
  杨熠低头闻闻,眼睛瞬间变得晶亮,“好香啊!这个是什么茶?不对。”杨熠又仔细闻了闻,“不止是茶,你还放了什么?”
  孟繁书一一道来:“蜂蜜,红枣,枸杞,桂圆。”
  杨熠吹了吹,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哇靠!太好喝了!”
  孟繁书含笑看着杨熠一边吹一边迫不及待地小口小口喝。
  其实孟繁书描述得并不完整。
  蜂蜜是孟繁书专门到郊区养蜂场里买的,枸杞是孟繁书一家一家中药店找过来选的其中最好的,红枣和桂圆是孟繁书去到干果市场一颗一颗挑的。
  再加上杨熠送过来的极品金骏眉红茶,泡出来的味道不好喝才怪!
  孟繁书很了解杨熠的口味,喜欢甜食,却又不能太甜,一点淡淡的就可以,否则他就会觉得腻。前一天晚上孟繁书泡了蜂蜜试了几次,才确定下来具体的用量,既不会太甜也不会太淡。
  杨熠喝完了还想要,孟繁书却收回杯子,“明天再喝。”
  杨熠不开心地皱了皱鼻子,但还是把杯子乖乖递了过去。
  说也奇怪,如果是别人管杨熠,杨熠铁定不听,小爷今天就要喝,你凭什么管我?可是孟繁书说话,他总是想不起来反驳,下意识就听了孟繁书的。大概是因为心里很清楚孟繁书是为了他好,又或者是因为有一种吃人家嘴短的心虚,其实更多的原因是因为孟繁书说明天喝,那么明天肯定就能喝到。
  孟繁书答应过的事,从未食言。
  晚上尹永瑞过来接杨熠,杨熠把连帽衫的帽子戴上遮住脸,绳子随手一拉紧,蹦蹦跳跳地出去。
  孟繁书站在窗前看着杨熠上了那辆看似普通的跑车,车牌京字打头,一连串的3和9,那是杨熠最喜欢的数字。
  一眨眼的功夫,车就驶出了孟繁书的视线。
  也许有一天,杨熠也会如同这辆车一般,瞬间从孟繁书的生活中消失。
  孟繁书的心就像他杯子里的茶叶,一点一点沉了下去。
  北京城最古朴的四合院里,三个人订了一个小房间,服务员不时端着各色地道老北京菜肴或者点心出入。虽然只有三个人,却点了不下三十道菜。
  每盘菜都很少,就是让你尝个味道,正回味着,下一道又上来了。
  这种地方只有钱是不够的,还要有权势,最重要是要有关系。山西煤老板砸下一百万只想买一桌菜,可是连外面的服务员都不会另看一眼,老板都没有出面,直接让人送客。
  三个人里,周祺是最爱吃喝玩乐的,打着他老爹的旗号订到了一个房间。
  吃了之后才发现,果然名不虚传。每道菜吃完的时候周祺和尹永瑞都举着筷子深觉遗憾,并且暗暗下定决心,下次还要再来。
  杨熠却有些心不在焉,每道菜都尝了两口,就不再伸筷,像一个观众一样看着周祺抢过尹永瑞筷子里的最后一块豌豆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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