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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部分

绿野人踪-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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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春雨绵绵,万物生长,禾苗已经长高,该准备耕田插秧了。
蒙仁峰让陆月歌去县里买了一个烧柴油的小型耕地机,田地旱地都适用,比用牛耕地的效率提高很多。
陆月歌每天都很忙,蒙仁峰在屋里待烦了,下午的时候,陆月歌便把他抱到屋外树下的躺椅上躺着,给他点了一卷蚊香后就去坡下田里耕地了。
“哎呦,仁峰啊,怎么出来了?”有出门干活的女人经过时和他打招呼。
“屋里闷,好几天没晒过太阳,人都要发霉啦。”
“你这腿没事吧,六月怎么把你弄出来的?”
“嘿嘿,抱出来的呗,他力气大着呢。”
“哎呦,真是太有心了。”女人赶着牛走了,心里感叹,明明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是感情却比亲兄弟还要好,也是难得。
就是不知道六月那孩子怎么想的,大学生呢,怎么还回来干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苦日子……认识的朋友好像都挺有钱的,开着小车,每次来都带那么多东西……
时代不同了,果然孩子们还是要去外面读读书,见见世面的……
六点钟,火红的太阳落到了西边山头,染红了漫天的云朵。
陆月歌种完桶里的禾苗后,扛着锄头在田埂上走了一圈,把田埂上漏水的老鼠洞补上。他在水里洗了一下裤腿上的泥土,然后用锄头挑着桶,走上坡来到了蒙仁峰身边。
蒙仁峰把手机对着他,他又在直播了,“月歌干了一天的活了,还要照顾受伤的我,你们还忍心叫他唱歌吗?”
陆月歌笑了笑,他放下东西,坐到了蒙仁峰旁边的石块上,擦了一把鬓角的汗珠,挽起湿漉漉的裤腿,“那,唱一首简单一点的……《小酒窝》吧。”
我还在寻找一个依靠和一个拥抱
谁替我祈祷替我烦恼为我生气为我闹
幸福开始有预兆缘分让我们慢慢紧靠
然后孤单被吞没了无聊变得有话聊有变化了
小酒窝长睫毛是你最美的记号
我每天睡不着想念你的微笑
你不知道你对我多么重要
有了你生命完整的刚好
小酒窝长睫毛迷人的无可救药
我放慢了步调感觉像是喝醉了
终于找到心有灵犀的美好
一辈子暖暖的好
我永远爱你到老
……
他想农子剑了,想看到他,想和他说话,想抱着他,想亲吻他嘴角的小梨涡,想和他永远在一起……






第68章 第六十八章
看着屏幕里偶尔闪过的陆月歌的笑脸,听着他悦耳的歌声,农子剑真恨不得能顺着电波穿越到他身边。
忍不住用手指按了按自己右边嘴角的小坑,月歌特别喜欢亲这里,还会用舌…头去顶,说他嘴角的这个小窝很可爱,是甜的。
农子剑忍不住又想笑他奇怪的审美,一个大男人,到底哪里可爱哪里甜了?跟他说过多少次了,我这样的叫爷们、man好吧!
【天啊,沾了泥土的小哥怎么还是这么帅啊~~】
【就算是去地里滚过、满身是泥巴也帅】
【我我我我,我要死了!!我有酒窝,这首歌绝壁是送给我的!】
【我睫毛长,有酒窝,加微信xxxx】
【我小酒窝你长睫毛,哥哥我喜欢你!!!】
【小哥长得真帅,还缺男朋友吗?我每次都给你刷游艇呦,跟了我还会有真游艇呦】
……
看着一条条快速刷过的文字,农子剑有些气哼哼的,【这是我的男朋友,我的!我的!他只喜欢我,你们别想了!】
【他暗恋了我四年,他只爱我一个!】
【他的人,他的心,全部都已经属于我了!】
【吹牛谁不会啊,他还是我老公呢】
【都别吵了,我现在正在家里准备晚饭,等他从地里回来呢,我们过的是男耕女织的生活o(* ̄▽ ̄*)o】
……
把视频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农子剑打开了手机相册,一张张翻看陆月歌的照片,哎,怎么才存了这么几张啊,怎么不多拍点……好想他啊,想看到他,想吃他做的饭,想他的人,想他的身体,想触碰他……
异地恋什么的果然太难受了。
迷迷糊糊睡去之前,他心里又浮现那个念头,要不要把计划提前呢……
农子剑其实心里一直有一个打算。
他想现在就回涯林,不是几天半个月,而是大半年甚至一年。
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蒙仁峰受伤了,陆月歌要照顾他,要干地里的农活,前几天他还买了五只猪仔和五十只鸡,这么多事情要做,一个人肯定非常辛苦。
反正自己的工作只要有网络在哪里都可以做,为什么要月歌迁就自己来莨市上班呢,为什么不是自己回到山里呢?
只是半年一年而已,等蒙仁峰彻底好了,他们再一起回莨市工作也可以啊。
不是突然间冲动的想法,这个事情他是深思熟虑过的。
小时候调皮,老爸老妈总说要把他送回农村让他吃吃苦,也不知道现在他真的回农村的话,他们会有何想法……
开年后的一个多月里,他们程序部门每天加班都快疯了,周末没有,晚上十点能下班都很少有,办公室里,一个个程序员都挂着大大的黑眼圈,连扫地阿姨都说他们掉发越来越严重了。
好不容易回家一次,他的眼睛还是没能离开电脑,一边接电话一边在笔记本键盘上敲击。
老妈叫他吃饭,他起身的时候一下子起得太猛了,竟然眩晕了一下,踉跄着往旁边倒,还是老爸扶了他一下才没摔倒。
“怎么了?这是怎么了?”蒋春凤担心地问道。
天旋地转的,农子剑站了一下才恢复过来,“没事,可能是盯着电脑太久了。”
蒋春凤很心疼自己的小儿子,这年头猝死的程序员太多,她实在很担心,“子剑啊,加班太多就别做了吧,我们家又不是靠你一个人赚钱生活,一直这样没日没夜加班怎么行啊。”
“要不去你二哥的健身房上班算了。”农志高说道,“你这体格当当教练也是可以的。”
“没事的,就是这阵子比较忙而已。”农子剑扒着饭说道。
他们这个工作就是这样了,要有永远学习的热情,要有很高的抗高压能力才能一直做下去。
二哥那边的健身房挺稳定的,现在的大学生和工作族是健身房的主力,减肥的,锻炼身体的,塑形的,一个个都非常舍得花钱,所以只要够档次,宣传管理到位,能找到学员,就不愁赚不到钱。
他也是这家健身房的小小股东之一,那时他才大二,跟奶奶借了五万块钱再加上他自己存的十万,一共投了十五万进去,两年之内就回本了。
呃,所以,他大概就是那种“如果不努力工作实现自己的梦想的话,就得回去继承家业”的人……虽然只是小家小业,但比起一般人已经算是非常富足了。
但是真的做家族事业的话,以后出柜了被家里扫地出门就有些麻烦了……而且他对自己本来的专业也更感兴趣。
“换一份工作也好啊,换个工作环境什么的。”蒋春凤给老爷子添了一碗饭,“现在累死累活的你图什么。”
农子剑心跳有些加速,他故作无意地试探,“大城市什么工作不都一样吗,我这工作其实在家里就可以做,但是一直在家里做的话就真的成宅男了。”
“不在大城市你还想去农村啊,农村也有网络啊。”
哎呦我的妈呀,你真的是说道我的心坎上了。
“我想过阵子去六月他们寨子,他哥前段时间被车撞,脚筋断了,现在就六月一个人在家里照顾他呢。”
“这、脚筋怎么断了?严不严重啊,这以后还能走路吗?”蒋春凤担心地问道,古装剧里怎么演的,被挑去手筋脚筋,那不得终身残废吗?
“被喝醉酒的司机撞了,现在整条腿都打石膏不能下床,好几个月呢,得慢慢复建,恢复得好的话还能以前一样。”
“能恢复就好,有空你得去看看人家。”农志高说。
“六月这孩子懂事,他们家……”蒋春凤听儿子讲过陆月歌家的一些情况,她很喜欢儿子这个长得好看性格又好的朋友,“又要干活又要照顾病人,那岂不是很辛苦。”
“嗯,如果去的话,我想呆上几个月,帮他们种种地收收谷子……等他哥恢复了再回来。”农子剑不再拐弯抹角,如实说了出来。
“那你就去呗,你们那么好的关系。那里风景好,就当去度假了。”几个月而已,蒋春凤没觉得有什么,他们是苦过来的,现在的生活条件已经很不错了,钱够用就行,两个儿子也从来没让他们操心过,子剑现在的工作太伤脑,还是身体最要紧,出去玩一下放松一下也好。

农子剑打电话给陆月歌说了这件事情,陆月歌再次被惊喜砸晕了脑袋,从农子剑接受他开始,已经给了他太多太多的惊喜。
有人说,在感情中先爱上的人最卑微,但是这在他们之间并不成立,他们的感情赤诚热烈,越是相处,越是爱彼此。
高兴过后陆月歌也有忐忑,这年头,农村人想出到城镇去,小城市的人想挤到大城市去,大城市的人又想挤到更大的城市去。
不说五年十年,就算只是小半年,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回到风吹雨打、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偏僻农村吧。
“……哎,总有一种拐骗了你爸妈儿子的感觉。”陆月歌有点内疚,偏远农村青年诱/拐城里有钱少爷什么的……
真的很庆幸农子剑不是独生子,家里还有一个哥哥,父母也有乖巧的孙子孙女抱了,这样他们以后出柜的压力应该会小一点点……
“什么拐骗啊,我又不是无知少年,咳、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农子剑说到某些关键的话的时候总是越来越小声,不好意思地假咳了两声后他继续道,“你不要有压力,在哪里都一样的。”
“你对我这么好,这么爱我,就是打死我,我也放不开你了……”陆月歌的声音笑中带着哽咽。
“呸呸呸,什么死不死的啊。”农子剑说,“我们还要在一起很多年呢。”
“子剑,我好爱好爱你啊。”
“腻歪……”

农子剑动作很快,他手上的项目刚好完成了,和公司提了辞职做好交接工作之后,五月初,他拉着行李箱搭上了去往爱人故乡的列车。
昨晚下了一夜的雨,早上起来的时候天气转晴了,陆月歌去田里看了一圈,被雨水冲刷起来的禾苗要重新补种,中午给蒙仁峰准备了午饭后,他开车去县里接农子剑。
农子剑的那趟火车还没到达,陆月歌戴着一顶鸭舌帽,站在出站口的围栏那里等着他。
车站是一个见证了多少悲欢离合的地方,而对陆月歌来说,每次搭上火车都是离别,要么离别故乡,要么离别爱人。
这一次,他来接农子剑一起回家,等几个月之后,他们再一起去往农子剑长大的城市生活,无论是在山里还是在城市里,他们再也不会分开。
人来人往中,他看到了笑着向自己走来的爱人——就算只是待几个月,也已经够了,值了。

吃饭的时候,农子剑想着自己来了也是多了一个人手了,他和陆月歌说,“家里养了五头猪,我们要不要再买几只回去养啊?”
“九月份秋收完我们就回莨市了,养猪起码要养大半年,到时候我们走了,峰哥照料不了那么多……”
农子剑悄悄拉住他的手,“其实,我是想住到年底的,现在刚五月份,到年底也就大半年而已。”
陆月歌眨眨眼睛很惊讶地看着农子剑。
“如果我爸妈不催的话,我们就待久一点,怎么样?”农子剑想过了,他们之后一起去莨市,最短肯定也会呆个三年五载的,相比待在这里的大半年,根本就算不上什么。
月歌就像林中的仙子,虽然说是他先爱上自己的,但是,自己追过来了,那自己始终算是偷了他的羽衣、偷了他的心的凡夫俗子,还要把他带走,让他回不到属于他的地方……所以趁现在,能多留一会就多留一会吧。
要不是店里人来人往的,陆月歌真想狠狠地亲他一口,他知道农子剑的想法,“好,都听你的,你想什么时候回去都可以,我都跟着你。”
子剑、子剑、你真的是……你怎么能这么好,你就是要让我完全离不开你吧……
农子剑笑,“所以我们买几只猪吧,到时候提前离开的话,我们就赶回寨子让你表哥养。”
陆月歌点头,“那等下我们再去买五只回去养。”
“你说我们能不能去山里抓一只野猪回来,让它们杂交一下,这样的猪肉价钱应该也会更高吧?”农子剑说,网上都说野猪肉好吃、营养高,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野猪哪有那么容易抓到啊,你就是看到一只跟普通土狗一样大的,也要离它们远远的,别小看了野猪的杀伤力。”陆月歌说道,“以前我们寨子有三个人带着狗去抓野猪,结果狗死了,有一个人伤得很严重,胸膛都被那野猪的獠牙撕开了……所以说看到野猪千万别去惹它们。”
这么凶猛。农子剑抖了一下,好吧,还是家猪温顺一点。
陆月歌又说,“别以为家猪就温顺了,公猪发起疯来,就是几个男人也是很难压住的。”
农子剑知道陆月歌不会夸大其词,不由感叹道,“如果人类不是有了智慧和会制作工具,不知道在食物链得排到第几名啊。”
吃过饭后,他们开车去了附近的鸡行买鸡苗和饲料。鸡行占了这条街的两百多米,整条街饲料味和鸡粪味非常浓重,每家都用铁丝网隔开大小品种不一样的小鸡。
来买小鸡的基本都是妇女,像他们这样的年轻人非常少见,卖小鸡的老板们尤为热情地招呼他们到自己的摊位上选小鸡。
陆月歌买了二十只母鸡苗和三十只公鸡苗,母鸡三块一毛五一只,公鸡三块七毛一只,之前已经讲好价钱了,他们买的数量还算多,老板娘便少了9块钱,五十只鸡苗一共花了165块钱。
“没想到你还挺会讲价嘛。”农子剑提着装了小鸡的纸箱放到车上说道,他自己买东西好像都没讲过价,对方说多少他就给多少,自己果然是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
而刚才陆月歌就讲得很顺,不少点了?好吧,才抬脚想去别家看看,老板娘马上就把他们叫住了,“回来回来,给你们了还不行吗,小伙子这点钱都要跟阿姨计较。”
“你这小少爷不知道的多着呢。”陆月歌笑道,他用刚才买的饲料放在纸箱旁边固定好箱子,“少个零头几块钱几毛钱,能讲就讲,九块钱差不多可以买一斤猪肉了。”
“媳妇儿真会过日子。”农子剑笑嘻嘻地说道。
“什么媳妇,叫老公。”陆月歌眯起眼睛掐了他一把。
“靠……打死我也叫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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