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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部分

心毒_初禾-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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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崇蹙眉,“那死者的至亲已经全部亡故了呢?”
  “那就得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了。”男人继续翻着资料,“这种情况其实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哎,以前的信息没有录入内网,不好查啊。”
  徐戡低声道:“入学之后,刘旭晨的户口就迁到羡城科技大学了。他应该非常渴望离开洛观村,在城市里立足。”
  花崇点头,正想是否去一趟羡城科技大学,就听男人说:“哟,今天运气好,找到了!刘旭晨,骨灰寄存一年零三个月后,被李江、孙强悍接走,喏,有派出所的证明。”
  花崇连忙接过登记册,上面的两个名字均有备注,是刘旭晨的同学,而其他信息一栏也已写明,刘旭晨无亲人,安葬在羡城周山公墓。
  “啧啧啧,这个周山公墓啊,条件可不怎么好啊,我听说就一户农家在管,管也管不好,离市区远得很,交通很不方便。有的家属把骨灰扔那儿就不管了,坟头给人刨了都说不定。”男人说:“不过价格便宜,穷人也没办法是吧?好的公墓都够得上一套房了,穷人哪里买得起……”
  不再啰嗦,花崇立即和徐戡一道赶往偏远的周山公墓。路上,花崇问来李江和孙强悍的联系方式。两人毕业后都离开了羡城,李江目前身在国外,而孙强悍在洛城工作。
  大约是没想到多年之后还有警察因为刘旭晨的事找到自己,孙强悍的声音听上去有些紧张,但完全没有不耐烦。
  花崇得知,买墓的钱是他们几名同学凑的,好一点的墓都太贵,着实买不起,只能买了最差的一处,而花一年多才让刘旭晨入土为安是因为各种手续太过繁杂。
  “那个公墓是一次性丨交二十年的钱,含在买墓费中。超过二十年,如果没有续交,可能就……”孙强悍有些尴尬,“老实说,我们最后一次去看他是大四毕业之前,后来我再也没有去过,其他人走的走,散的散,都没在羡城了,我想他们也没有再去看过他。再过十年,也不知道我们里还有谁记得给他续个费。”
  花崇问及刘旭晨出事当天的情况,孙强悍无不感慨,“我当时背着他,等啊等,感觉时间过得真是慢,半天救护车都不来。”
  “因为堵车?”
  “是吗?我不记得了,那时我、李江,还有别的兄弟,我们全都慌张得不得了,只想救护车赶紧到。后来车到了,我们松了口气,但没想到旭晨下午就不行了。”
  花崇问:“有没有人向你打听过当时的情况?就像我刚才问的那样?”
  “我想想……”孙强悍顿了顿,“旭晨去世后,很多同学都来问我他出事时的情况。”
  “只有同学?”
  “我记得是。”
  花崇又问了几个问题,直到手机发出“新来电”提醒,才挂断电话。
  “花队,你在哪?”柳至秦问。
  “在羡城。正在往刘旭晨的墓地赶。”
  “我刚到茗省曼奚镇。关于邹媚,我在网上查到一些事情。”
  花崇神经绷了一下,将车窗合上去,把呼啸作响的风声挡在窗外,“她有动机?”
  “她出生在曼奚镇,这个地方非常贫穷,而且落后。”柳至秦说:“17岁时,她参加高考,考上了星城大学,4年后,回到曼奚镇。”
  花崇不解,“星大是名校中的名校,星城是一线城市,既然考上了,为什么不留在星城发展?茗省是全国经济发展水平最次的一个省,她……她是什么时候来的洛城?”
  “25岁来洛城,在这之前,她与老家的亲人断绝了关系。”
  “为什么?”
  “她在老家肯定遭遇了什么,但我没有办法通过网络查清楚。”柳至秦说:“目前只能查到她21岁回到曼奚镇,与一个叫梁超的男人结婚,24岁时产下了一个男孩。但在第二年,他们就离婚了,她从曼奚镇离开,来到洛城打拼。”
  花崇手里拿着一根未点燃的烟,“我记得最近几年好几起女童被亲人杀死的事件都发生在茗省,那里是重男轻女的重灾区。”
  “嗯,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重男轻女现象就越严重。不过邹媚生下的是男孩,我有点想不通,她既然已经决定从大城市回到出生的乡镇,并结婚生子,为什么会在有了儿子之后,离婚远走,开始自己的事业?”
  花崇神情凝重地看着窗外,“这确实很矛盾。从她的现状可以看出,她是个很有本事的女人,当年她放弃前程回到曼奚镇肯定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后来离开则有更特殊的原因。否则她没有理由抛弃家庭。”
  “我查到她有儿子时想到一个细节。”柳至秦说:“她24岁生育,在她35岁领养邹鸣时,那个孩子应当是11岁。”
  花崇立即明白过来,“邹鸣也是11岁!”
  “她选择邹鸣,是不是因为邹鸣和亲生儿子同岁?这样的话,她亲生儿子身上或许出现了某种变故。这一点我会继续去查。”柳至秦顿了顿,“你那边呢?查得怎么样了?”
  “九年前,刘旭晨已经被他的同学安葬在公墓。但公墓的位置非常偏,条件也不好。如果我们的推测没有错,公墓上一定会有线索。”
  ??
  从洛城到羡城、从羡城主城到周山公墓,两截路都是徐戡在开车。前一段明明比后一段长很多,耗时却更少。
  “这路可真难走。”徐戡说:“路况差,距离远,难怪周山是羡城所有公墓里收费最低的一个。”
  “但收费再低,也不便宜。”花崇叹了口气,“同窗几个月,能凑钱让刘旭晨入土为安,那些学生算得上善良。”
  “难道不是因为刘旭晨人很好吗?”徐戡道:“如果他人品差、人缘坏,再善良的同学也不会愿意凑钱给他买墓吧?”
  花崇想要反驳,但一想现在案件还没有到水落石出的地步,便把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刘旭晨到底好不好,在不同的人眼中,必然有不同的注解。
  对刘展飞来说,他是天底下最好的兄长,完美无暇。
  对孙强悍等人来说,他是好兄弟、好室友,日常生活中,他或许经常给他们帮些小忙。
  但对钱毛江来说呢?如果刘旭晨就是村小案的凶手,那么毫无疑问,他是最残忍的刽子手。
  颠簸了接近两个小时,周山公墓终于到了。如“长安堂”的工作人员所言,这里的条件确实太糟糕了,一块块墓碑沿着公路边的山坡排列,周围没有围墙,也没有巡视员,对面是一条江,附近农田遍布。
  若不是路边立了块破旧的木牌,上面写着“周山公墓”四个大字,花崇简直要以为这里是一片荒郊野墓。
  山坡上的墓碑密密麻麻,各自占着一小块地方,因为疏于打理,很多墓碑边已经长满杂草,贴在上面的照片也早已辨不出面目,看着令人颇感唏嘘。
  在如此多的墓碑里,想要找到刘旭晨的墓并不容易。花崇和徐戡回到车上,又往前开了一截,才到所谓的“工作处”。
  工作处里只有三个人,都是当地的农民,花崇一与他们打交道,就知道从他们口中问不出什么。
  过了十来分钟,其中一人找到了刘旭晨的墓碑号码,操着方言道:“跟我来。”
  孙强悍等人凑到的钱,只够在最差的公墓里,买一方风水最差的墓。被带到刘旭晨的墓边,花崇才发现,刘旭晨破旧的墓碑就在公路旁,他们刚才还从这里驶过。
  墓碑上写着“刘旭晨”三个字,本该贴有照片的地方却空空如也。
  现在很多墓碑都是直接将逝者的照片印上去,但以前的墓碑很多还是采取贴照片的老方法。
  “照片呢?”花崇问。
  “不知道。”工作人员说:“这里风大,说不定被吹掉了。”
  花崇心觉不对,连忙戴上手套,在贴照片的地方摸了摸,又转身看其他墓碑。
  风吹日晒,贴上去的照片的确有掉落的可能,但是墓碑上有一些不明显的刮痕,不注意看发现不了,细看的话,有点像锐器留下的痕迹。
  “徐戡。”花崇招手,“你来看看。”
  徐戡弯下腰,眉间皱起,语气肯定道:“是手工刀。”
  说着蹲下,双手按在墓座上。
  这种比较简单的单人墓通常由一块墓碑和一个墓座组成,墓座下放骨灰盒,上面盖着一块石板,由水泥封死。
  徐戡观察了一会儿,“花队,这个墓有问题。”
  一旁站着的工作人员立即紧张起来,“别乱说啊,这墓能有什么问题?”
  徐戡没搭理他,手指从溢出的水泥痕迹上摸过,“墓被打开过,现在的石板是后来新盖上去的。”
  工作人员横眉竖目,“不可能!”
  花崇问:“这附近有监控吗?”
  工作人员摇头,“谁在这里装监控啊?装了也不敢看啊!”
  花崇又问:“那平时,尤其是晚上,有人在这里守着吗?”
  “你,你开玩笑吧……”工作人员继续摇头。
  花崇眼神一寒,“那你为什么断言这个墓不可能被打开过?”
  “人讲究入土为安啊!”工作人员急了,“这墓里就一个骨灰盒,又没有金银财宝,谁他妈疯了跑来‘盗墓’?”
  花崇垂眸,盯着墓座上的水泥线,半晌道:“打开它!”
  工作人员吓傻了,“我操!”
  花崇亮出证件,“有任何问题,由我负责。”
  封墓容易,开墓却麻烦,只能用工具一边砸一边撬,弄出的动静不小。
  但若是在晚上,再大的动静都不会被听到。因为一到夜晚,这一片山坡就杳无人迹。
  半小时后,墓被打开,里面空无一物。
  墓地“管理者”们脸都吓白了。花崇从手机里找出一张邹鸣的照片,问:“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所有人都摇头。
  花崇并未感到意外。邹鸣有种与年龄不符的冷静,他计划做一件事,且不想让别人知道的时候,一定会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往洛城赶的路上,花崇不停打电话,安排人手查洛城及周边的公墓。
  “如果我是刘展飞,我说不定也会把刘旭晨‘挖’出来。”徐戡说:“那地方条件太糟糕了,如果不是没有钱,谁愿意将自己的至亲葬在那里?虽说人死了就是死了,得相信科学,但是厚葬亲人,其实为的不是死去的人,而是给还活着的自己留一些念想。”
  花崇手机快没电了,插在一旁充电,“如果他不是将要做什么事,大可以大大方方地迁墓,没有必要大晚上去偷骨灰盒。他这么做了,恰好说明,他后面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他不能暴露自己。”
  “就是杀人吗?”徐戡是虚鹿山一案的法医,清楚案子的细节,也知道花崇柳至秦“邹鸣就是刘展飞”的推测,“我们现在查的是全城的公墓,但如果他没有将刘旭晨埋在公墓里呢?杀人犯的想法不能以常人的思维去揣摩,我觉得他把骨灰藏在家里都有可能。”
  花崇揉着太阳穴,闭眼思索了一会儿,“不,他一定会让刘旭晨入土为安。”
  “嗯?”徐戡问:“为什么?”
  “邹媚的家,并不是他的家。他与邹媚之间名义上是母子,其实更像是一种各取所需的关系。”花崇说:“他的亲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刘旭晨。他希望刘旭晨能够真正安息。这种安息绝对不是在别人家安息。”
  说到这里,花崇瞳孔倏地一紧,仿佛陡然意识到什么。
  徐戡往副驾斜了一眼,“你怎么了?”
  花崇支住下巴,不言不语地看着前方。
  邹鸣出现在纪念品商店这件事,在得知那里原是刘家兄弟的家时,他与柳至秦就有了猜测——邹鸣那天是想去看看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但现在,显然多了一种可能。
  他是去探望刘旭晨!他早已将刘旭晨埋在那里!埋在他们的家里!
  正在这时,充电的手机响了。
  “小柳哥,我……”花崇接起来,正要说出自己的猜测,柳至秦突然打断——
  “邹媚24岁时产下的那个男孩,一出生就被人贩子盗走了!”


第九十五章 镜像(29)
  在男性占了九成不止的会议中,43岁的邹媚身着修身得体的职业套裙,妆容精致淡雅,发丝分毫不乱,逻辑清晰地侃侃而谈,温和又不失强硬,周身上下似乎笼罩着一层极其迷人的光。
  她的装扮与她的实际年龄完全贴合,哪怕是唇色、眉形这些可以下功夫雕琢的地方,都没有刻意往“扮年轻”的方向靠。她的眼角,在笑起来的时候甚至看得见自然显露的皱纹。
  但即便如此,她依然是整个会议室最引人注目的存在。
  男人们西装革履,目光落在她那张端庄的脸上。有人被她话里的内容所吸引,眼中露出欣赏至极的神色,有人的表情却变得鄙夷而贪婪,侧身与旁边的同伴窃窃私语。
  即便是在大谈“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男人和女人在职场上的差别仍是显而易见的。
  比如男人成功了便是成功了,人们会赞美他的魄力、他的坚持、他的才能。如果他生而贫穷,那他的成功便是靠自己的踏实与本事,他会成为无数人奋斗的目标。如果他生而富贵,他的成功仍是靠自己——不骄奢淫逸,具有强大的自制力,还有与生俱来的聪明头脑。
  但女人成功了,人们却习惯于窥探站在她背后的人,猜测到底是什么将她引向成功。同样的条件,如果她生而贫穷,人们会说,一定有贵人拉了她一把,说不定这个贵人讨要了她的身体。如果她生而富贵,人们又会说,那她的成功简直太容易了,靠爹嘛,有个富爹,谁不会成功?
  靠才华靠坚持靠勤奋的,是男人。
  靠身体靠长相靠运气的,是女人。
  职场上,外表与能力皆出众的女人,毫无疑问吸引着无数人的目光。
  但这些目光,却并非总是带着善意。
  邹媚似乎早已习惯了那些或赞赏或亵渎的视线。
  她坦然地继续阐述自己的观点,连语气都没有半分改变。言毕,她睨视众人,露出一个从容的、带着些许侵略感的笑。
  那是她偶尔才会展露的抗衡。
  会议结束后,邹媚踩着高跟鞋,扔下身后的一众视线,快步离开。
  社会对男人有种误解,认为他们不像女人那样爱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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