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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剥削式宠爱-第29部分

小说: 剥削式宠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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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从哪个角度考虑,他起的名字都不怎么好。
  慕辞可不管这些,仰起头,笑着反驳:“瞧这丰满的体态,一定是个狗中贵妇。至于公狗还是母狗,其实,也不是那么重要的。”
  这是想强行霸占了。
  叶律恒护狗心切,也不管刚刚慕辞指点他的小恩惠,暗示道:“慕哥,君子不夺人所爱啊。”
  慕辞撇撇嘴,漫不经心地回:“君子还成人之美呢。”
  这是耍赖到底了。
  叶律恒被逼得没办法,只能厚着脸皮说:“那我可能是个伪君子了。”
  慕辞无奈地叹息:“……好吧,君子之交果然淡如水。”
  陆云铮:“……”
  他听着两人大发君子言论,只觉两人话里各有深意,偏又听不大懂,很有点没文化、真可怕的觉悟。得!他是不是该读点书培养下语感啊?
  慕辞不知道他的想法,见叶律恒跟狗一副真爱样,也就松了手,不再提要狗的事了。而他不提,叶律恒顾念着他刚刚的指点,也松了口:“倘若慕哥很喜欢吉利,让它留在这里做几天伴也是可以的。”
  慕辞毫不推辞地应了:“好。”
  说完,欢喜地拉着二哈去了餐厅。
  叶律恒:“……”
  这特么稍微客气下,也让他好受些啊!
  他欲哭无泪地看向陆云铮,后者眼神十分犀利:“三少啊,你真不该来!”
  叶律恒觉得受到了一万点的伤害,也不去反驳他了,忙跟上去,安利养狗的注意事项。
  陆云铮留在原地,深深皱起了眉。他熟悉的慕辞不是个喜欢宠物的人,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别谈去养狗了。既然他不喜欢狗,为什么又装作一副喜欢吉利的样子?
  事出反常必有妖!
  慕辞又在谋划什么?他是想要借吉利、或者叶律恒做什么?离开他吗?
  陆云铮提防得很心累,具体表现为餐桌上的食欲不振。他看着慕辞撂包子给吉利,诱哄他四处跳跃,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成了吉利,被他玩得团团转。
  怎么就不能安分点呢?
  他还以为他死心了,抛开前尘跟他双宿双、飞了呢。可结果真寒人心啊,慕辞身在曹营心在汉,还是想着离开他。
  休想!他握紧拳头,开始了更严密的盯人计划。
  慕辞不知道他这么多花花心肠,一人一狗,哦,不对,还有蹭吃完早餐的叶律恒,两人一狗沿着陆氏庄园散步去了。
  陆云铮没有跟过去,正忙着四处安排人手,准备扼杀慕辞的逃离计划。
  “把庄园四周的监视器给我安好,嗯,安排五个人秘密跟着,对了,也派人跟着叶律恒,注意他后面几天有什么小动作……”
  站在他面前听指挥的人叫何涛,年纪不大,但长得很着急,一头少年白总让人十分忧心。此刻,他拿着一个小本子记录陆云铮布置的任务,还PS了几句话:陆先生精神堪忧,被害妄想症越发严重,急需心理医生XX,电话……
  答案很明显,他这一头少年白来得一点也不冤枉。
  “听明白了吗?”陆云铮见他眉头紧皱,神情颇为严肃,以为他没听懂,便问了一句。
  “嗯。听明白了。”何涛点点头,眉头依然皱着,犹犹豫豫地说:“陆先生,精诚所致,金石为开,您的真心一定能感动慕先生的。所以,您要放宽心啊。”
  他这是好意,陆云铮自然明白,笑着点头:“我心里有数。”
  他相信慕辞会越来越喜欢他,但在越来越喜欢他之前,他务必要把人看住了。
  被看住的慕辞很快发现有人在监视自己,聪慧如他,自然知道是谁的主意。他也不在意,就拉着狗绳慢慢走着,身边是叶律恒的魔音绕耳:
  “吉利每天8点起床,10点入睡。”
  “吉利每天要睡够10个小时,午休2个小时。”
  “吉利不能喝凉水,喜欢喝茶,西湖龙井或者铁观音。”
  “吉利需要有人陪着说话,实在没人陪,可以放音乐,古典音乐或者钢琴曲。”
  ……
  慕辞一路尴尬而不失礼貌地笑:“呵呵,真是一只有品位的狗。”
  一只一身王子病的狗!
  不,这哪是养狗,分明是当养祖宗!
  叶律恒似是没听出他话中的讽刺,笑着说:“没办法,吉利的脾性跟他主人——”话说到半路,紧急刹了车,转了话题道:“慕哥跟陆哥感情很好的样子。”
  慕辞本就是随意和他聊聊天,便没有在意他话中的不自然,笑着回:“嗯,还算不错。”
  叶律恒才不信这些,余光扫了眼周边像是在晨跑的人。他其实早注意到有人在监视他们,不过,监视对象比他淡然,他也就当做没看见。但现在,来了点兴趣,好奇他和陆云铮的关系。是他想象中的同性恋?像他哥跟顾含彰?
  想着,他眼眸暗转,试探道:“陆哥这个人威严正直,我姐姐还是挺中意他的。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慕辞明白他的心思,很配合地说:“倒是可惜了,两人郎才女貌、门当户对呢。”
  叶律恒:“……”
  “要我帮他们牵牵线吗?月老这职业,我还是挺有兴趣的。”
  叶律恒:“……”
  得!对方心机深沉,非他能参透。
  两人遛狗回了庄园,叶律恒没再多待,嘱托了慕辞好好照顾吉利,就开车离开了。
  陆云铮目送碍眼之人离开,从慕辞手中拽开了狗绳扔给了何涛,然后拉着他进了客厅、坐到沙发上。
  “走了那么久,身体吃得消吗?”
  其实,遛狗时间并不长,也就二十分钟。但陆云铮总觉得过去半个世纪了,他是一分钟都离不开他的,就想他时时刻刻都在身边,怎么看都看不腻。
  慕辞也知道他的相思情切,唇角弯了弯,回道:“嗯,还好,你少折腾我,很快我就可以小跑了。”
  昨晚,陆云铮缠着他要毁容补偿,又亲又咬,虽是没进去,但也折腾得他腰酸背疼。如果不是想着对他好些,早一巴掌扇过去了。
  “那个、那个也不能说是折腾。”陆云铮微红着脸,低声道:“床上运动也是一种锻炼,嗯,必不可少的一项锻炼。”
  锻炼你妹!
  慕辞翻翻白眼,拿起一旁的报纸,随意看几眼,不理他。
  陆云铮见他不理自己,黏人的性格又来了,便坐到他旁边,把人揽到怀里,也不说话,陪他看起报纸来。
  这是一张娱乐报,因为慕辞看不大懂财经报,所以,自他住进庄园,他便换了他喜欢的。娱乐报还是很有趣的,标题起的也是勾人胃口。某某明星劈腿出轨闹离婚,某某家族小三上位、下堂妻索要巨额赡养费。他跟着慕辞的翻页,正看得津津有味,便听他说:“这人认识吗?”
  娱乐报头版头条一行大字:超人气男星沈季礼出演大型古装权谋剧《长安街》,古装扮相美出新高度。
  大字下面一张图片:一名红衣公子,半裸着衣衫,斜躺在十里桃花林中。他似乎喝醉了,半眯的眼眸春意妖娆,微醺得一张脸,淡淡的粉,嫩嫩的红,加上披散开来的长发,乌发如瀑,唇红齿白,眉间一点朱砂,堪堪是个勾人心魂的妖孽。
  一个男人美成这样,也堪称是一桩奇迹了。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文《怪你过分撩人》,喜欢收藏个啦!收藏越多,开文越早哦。么么哒!


第47章 他是广告界的宠儿(加更)
  对于沈季礼的美貌,娱乐圈人有个说法,GAY的梦中情人,堪比GV式的存在。这个一看就能让人勃、起的主儿,只需要往床上那么一躺,轻松勾得你心痒难耐,迫不及待。无论男女,通通斩杀于无形之中。
  只可惜,这人是个直男,结交的女朋友可以凑两桌人打麻将了。
  慕辞对此很惋惜,因为慕坤没死前,他曾大力推销过这么个美人儿。但是,没戏。此刻,他就想拿来试探下陆云铮。
  “嗯,这人怎么样啊?好看吗?我有联系方式哦。”
  一副喜欢给你介绍的样子。
  陆云铮其实没什么感觉,甚至觉得这人长得太过艳丽,像是一块可口的蛋糕,但太过油腻,反而让人心生厌烦。可他也知道,若是这么说出来,没准慕辞会笑他虚伪。所以,他想了想,很认真地说:“我还没有见过阿辞的古装扮相,不过,倘若阿辞这样打扮,一定会比他好一千倍、一万倍。”
  慕辞不妨吃了一通马屁,撇撇嘴,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他之所以把话题引到沈季礼身上,一是想见见这个有趣的人,聊聊天、谈谈合作。他现在是个穷鬼,也想找点来钱的法子。二也是想要摆脱陆云铮,倘若真看上了别人,或许他也就轻松了。他总觉得陆云铮这么喜欢他,主要是习惯使然,没有接触花花世界的新鲜。
  正沉思间,陆云铮又发话了:“阿辞,你很喜欢这人吗?倘若觉得无聊,我请他过来陪陪你。”他不是个傻子,慕辞一大早又是遛狗,又是聊这人,肯定是觉得无聊了。他不像他,可以一整天看着他。再不给他点空间,他会跟他吵、跟他闹。虽然他或许不屑跟他吵闹,但光冷战,他也是不想的。
  慕辞倒没料到他这么有眼力见,心里乐开了花,面上却是不动声色,而皱起眉问:“你这是看上他了?”
  陆云铮赶紧摇头表清白:“没有,他不是我的菜。”
  慕辞像是很满意他的回答,笑得花枝招展:“我知道,你喜欢我这样的菜,百吃不腻嘛。”尾音上挑,竟有些故意勾人的味道。
  陆云铮听得心痒痒,决定晚上一定要好好吃独属于他的菜。
  气氛一度很和、谐。
  慕辞借着陆云铮的手机给沈季礼打电话,两人约在马场见面。
  远郊马场是慕辞引起为傲的财富,三十几匹奔腾的马儿精神抖擞、雄姿勃发、气势昂扬。他看得舒心,一路热情洋溢地介绍:“这匹马产自内蒙古,嗯,蒙古马,这两匹是美国印第安马,这匹是澳洲野马,这匹是……”
  在他的马厩里收藏了十几种来自不同国家的马,虽说不上稀有,但也是十分难得了。
  陆云铮听他介绍,看得也是兴起:“那你喜欢哪种马?”
  “当然是咱们本国的马,嗯,蒙古马最为出名。”他说着,指着马厩一匹黑马介绍:“喏,蒙古马,虽然体形矮小,其貌不扬,但是,在疾风骤雪、条件艰苦的大草原上,没有失去雄悍的马性。你看,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无惧暴雪,甚至能扬蹄踢碎狐狼的脑袋。而且经过驯养的蒙古马,不惊不惧、勇猛无比,历来是驰骋疆场的战马首选。”
  陆云铮见他说的头头是道,忍不住说:“你总是最有能耐的。”
  他这不是恭维,在他心里,慕辞就是多才多艺、淡泊宁静的君子。
  “你太高看我了,不过懂些皮毛、纸上谈兵罢了。”慕辞听了,笑着摇头。他不是谦虚,而是真的觉得自己所知甚少。一个人知道得越多,越觉知识的无限性、自己所知的有限性。
  陆云铮没说话,一脸痴迷地看他靠着一匹黑马,轻闭双眼,以脸轻蹭马鬃,而素白纤长的手指反复摩挲它的温热躯干,好一幅人马亲昵图。他这下是知道他有多喜欢马了,所以,忍不住问他:“你有驯过马吗?”
  “没,我身体不好,经不起颠簸。”慕辞情绪萎靡下来,低低地呢喃:“慕坤在世时,也是很少让我过来的。他怕我受伤,也不许我骑马。”
  因了病弱的身体,他扼杀了太多热血的想法,生生把自己活成了一个老人。
  陆云铮听得心疼,忙安慰道:“等身体好些了,咱们就来骑马。”
  “但愿吧。”
  他声音依然低迷,陆云铮听得不舒服,便转了话题:“阿辞,你为什么喜欢马?”
  “听过李白的《侠客行》吗?”慕辞忽然睁开了双眼,黑色瞳仁鲜亮,忽然间豪情万丈,掷地有声:“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他喜欢纵马狂歌、仗剑行天下的自由与潇洒。
  陆云铮:“……”
  他一脸懵逼地听慕辞声情并茂地背了一首诗,还没待他反应过来,便又听到一阵背诗声:“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背诗的是沈季礼。
  陆云铮闻声望过去,竟是怔住了。来者哪里是一个现代人,明明是个古代美男。没错,沈季礼是穿着古装来的。倒不是他在演戏,临时过来,而是他平时就是古装出行。
  一身雪白的直襟长袍,腰间系着一条月白祥云纹的宽腰带,其上还挂着一块碧绿色的玉佩,外罩一件淡青色的长衫,微风拂来,飘逸若仙。这穿古装本也没什么稀奇,偏他还留着一头及腰长发,墨黑墨黑的,用一根淡青色的丝带随意绑着。额间几缕发丝被风吹散和那淡青色的丝带交织在一起,显得颇为轻盈飘逸、文雅秀丽。所以,这么一来,就活脱脱一个古代美男了。
  陆云铮只在报纸上见过沈季礼一面,所以,险些没认出来。荧幕下的沈季礼没有浓妆艳抹,眉眼温润,唇红齿白,穿着打扮素淡如水,但依然让人一眼惊艳。
  “慕先生,好久不——”沈季礼缓步而来,声音温和含笑,可他话未完,身后的经纪人姚富贵就小跑了上来,大喊一声:“陆先生,真是好巧,您也在呢。”
  这声音充满谄媚讨好,不至于让人烦,也不至于让人喜欢。
  陆云铮视线移过去,跑过来的人与沈季礼的清淡素雅不同,穿金戴银,一身土豪气息。他并不认识,又看向慕辞,后者走过来,一边拉着沈季礼,一边笑着介绍:“这位是沈季礼,娱乐圈挺有名的男星。那位叫姚富贵,是季礼的经纪人,哦,对了,也是表哥。”
  一看就是个不怎么靠谱的经纪人兼表哥。
  无论什么事业都最忌讳任人唯亲,而姚富贵先前打断沈季礼的话,在慕辞的私人马场却越过他这个主人跟自己讲话,明显是个十分不懂礼数、不知分寸的人。
  沈季礼看着精明,怎么会选用这个人做自己的经纪人?
  陆云铮心里疑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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