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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橘子先生-第31部分

小说: 橘子先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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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细卿忍无可忍,只能亲一口睡梦中的人,再收拾收拾,熄灯抱着人睡觉。
  一夜好梦。
  第二天两个人都起得挺早,因为今天是周五,还得上课。
  一连串日常,诸如刷牙洗脸洗澡,顾非也思考今天打劫他聂哥哪件衣服——刚刚确立了关系,但两个人的相处完全像是已经磨合了很久处得很来的情侣。
  哦不,确切地说,是因为聂细卿足够细心且无微不至。
  细心且包容的人身上有一股很安定强大的力量,和很细心的人在一起,只要自己不是太过无厘头,基本都会相处很好——当然这些都是恋爱时间久了的后话,此刻顾非也和聂细卿才刚开始。
  火热得很。
  顾非也心情愉悦地吃着聂哥做的早餐,挺简单的,今天是炒得很嫩的嫩黄色的鸡蛋,撒上番茄汁,鲜嫩的鸡蛋和酸甜的番茄汁的口感,非常满足。
  然后是几片番茄,两片燕麦面包,两根鸡肉肠以及几片蔬菜沙拉,最后一杯果汁。
  顾非也心里美滋滋,想着自己也要学会这些,以后也要做给聂哥吃。
  礼尚往来互相宠爱嘛对不对。
  吃完,穿戴整齐,两个人双双出门。
  聂细卿去车库取了车,开车送顾非也去R大。
  “其实聂哥,你可以不送我,自己多睡会的。”顾非也满足地团在副驾驶上,枕头上垫着个U型枕,怀里抱着书包。
  “没事,我不困。”聂细卿答。
  顾非也偏头看聂细卿。
  他聂哥吧,从早上起床开始,嘴角一直是似有若无地弯着的,看起来心情非常非常好。
  哎,看吧,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顾非也算是观察出了爱情在他聂哥身上起到的作用,可他完全没有照照镜子好好反思一下自己,也是满脸的春天,和他聂哥有什么不一样?
  这两个人,要是一起下车,并肩走在一起,这周身浓郁的爱情酸臭味,旁人隔着五米就能一眼看出。
  瞧,这俩是一对儿。
  很快,车子开到了R大,顾非也下车。
  其实想亲一口的,但是聂哥的车窗是透明的,人来人往影响不好,只能忍着咯。
  聂细卿摇下车窗,叫住了顾非也:“晚上我来接你。”
  哈哈!这就是“一起过周末啊”的意思!
  好好好!
  虽然平时周末也基本是在一起过,但是现在开始,是在一起之后的一起过周末,那不一样。
  顾非也挥挥手,笑着回答:“知道,路上当心。”
  作者有话要说:  【 小剧场 】
  小剧场【可怜巴巴】:卖……卖火柴咯,下雪了,你们不要买盒火柴么?你看,很暖和的。
  路人甲:我家有空调。
  路人乙:我家有地暖。
  路人丙:我家通暖气。
  小剧场:绝望。jpg
  路人丁:这不是小剧场君么?怎么流落街头卖起了小火柴?太可怜了,喏,给你。
  贫穷的小剧场【满眼是泪,接过路人丁塞过来的滚烫的五块钱】:自从杀千刀的之赫懒不让我在小剧场里出现,我就失业了,吃不上饭穿不起衣,流落街头……
  老蓝:我错了还不行么。
  ↑所以今天有了小剧场。囧tz。


第47章 
  元旦假期过得平平淡淡; 要说有什么值得一说的,就是顾非也用自己的小金库; 买了一条菲拉格慕皮带送给他聂哥。
  所谓小金库,基本就是自己从小到大的压岁钱以及各类奖学金,还有就是在公司实习公司给的工资。
  菲拉格慕这个牌子皮带不比超级大牌张扬,但怎么说呢?相比于追求牌子,皮带看的还是合不合适,顾非也总觉得这种低调点的设计更适合他聂哥。
  说起来,之前送聂哥一些日常用的东西的时候,他就只想挑贵的买。
  这次挑选皮带; 他看无论什么皮带; 只要对方不是牌子的就不顺眼,总觉得吧,买给聂哥的; 必须是好的,尤其男人的三样东西差不得。
  哪三样?
  钱夹、皮带、手表。
  顾非也这只颜狗自己买什么不算讲究,他那只手表还是十八岁成人礼潘烟送的; 除了那只表以外; 他那一柜子衣服除非是真心喜欢的; 基本不讲究大牌; 但是买给聂哥的,他只想买贵的。
  算不算毛病?不算; 男人给喜欢的人买好的算什么毛病?
  过了元旦假; 顾非也投入了考试; 考了将近一个周才全部考完。
  一考完他就直奔聂细卿那去,自己先在工作室附近买了点简单食材,然后提着去找聂哥。
  聂细卿元旦前就考完了,他目前每天都在工作室里埋头赶稿,相反的画漫画的那两位闲到蛋疼,跟之前一比,真有点风水轮流转的意思。
  顾非也刚刚考完,相比于平日来说可以说是暂时的一身轻松,他在办公室看了挺久,跑到聂细卿身边,在他耳边说:“聂哥,我先回去做饭吧。”
  聂细卿闻言,讶异地看了他一眼,大有你能行么的意思。
  顾非也挑起了右边眉毛:“别看不起我。”
  元旦假可是跟着聂哥学了几手的,今天他买的食材就是按照最近微博上的一个快手菜买的,那些调味料顾非也看过,只要拿个被子,机械地按照教程说的比例事先调好,全部调完了再下锅,肯定不翻车。
  事实上也没有翻车,顾非也这天做的是可乐鸡翅和西红柿炒鸡蛋,然后做了个蔬菜丸子汤,又煮了米饭。
  聂细卿回家的时候,就被香到了,不仅鼻子被香到了,吃完饭的时候发现,味道竟然还不错。
  顾非也心里那个得意,就差没把嘴巴咧到耳后根了,但他就只管高兴,笑归笑,才不去开口要夸奖,那多像小孩子对不对?
  得矜持点。
  聂细卿当然知道这人在求夸奖,怎么会不夸?
  “味道不错,非非你手艺不错。”可以出师了。
  顾非也眉毛一扬,手一挥,不甚在意地说道:“还好还好,其实也就这样吧,还能入口。”
  非非你知不知道,过度谦虚就是变相骄傲?
  聂细卿喝着汤,以碗做掩护,简直忍不住嘴角的笑意。
  而就在同一时间,潘烟干了件大事。
  翁诗圆的存在,是这近二十年她一直默认的事情,当初发现翁诗圆和顾令昭的时候她就做好了准备,让顾令昭直接立了遗嘱,往后公司和家产都是小儿子的。
  那时候小儿子还没出生,不说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才没有离婚,她很清楚,其实她是自己不想离,所以有了立遗嘱一说。
  为什么要立遗嘱?
  怕的就是外面给顾令昭生个孩子出来,将来争家产。
  为什么同意顾令昭将翁诗圆留在公司?潘烟也是持有公司股份的,她不大不小也是个股东怎么就能容忍丈夫的三儿在公司?
  是这样的,潘烟觉得,反正顾令昭和翁诗圆不会分,放在公司,另外找人盯着点,也勉强算是个知己知彼。
  在公司,如果潘烟怀孕的话,至少自己会知道而有所行动。
  然而谁知道呢?
  谁知道翁诗圆和顾令昭的相遇,不是那会儿顾令昭交代的那样,是翁诗圆进公司才发生的,而是在更久的之前。久到什么时候呢?久到那个罗颂比顾非也还大五岁。
  想想,那得是大儿子顾舟还在上高中时候的事情。
  事实上是这样的,顾令昭初遇翁诗圆的时候,翁诗圆刚出校园门,青春靓丽,刚刚进了一家公司,被带着见客户。
  客户顾令昭是个四十几岁的成功帅大叔。
  请注意,是帅大叔,有点魅力的那种,并不是油腻腻大肚皮的中年秃顶。
  像翁诗圆这样的年轻姑娘,对成熟而又帅气的大叔简直是毫无抵挡力,看向顾令昭的目光自然多了比平常人更多的热切和崇拜。
  翁诗圆本身长得就漂亮,是顾令昭喜欢的那一档,顾令昭多看她几眼也能归咎于美的事物人人都喜欢。
  就这样,你多看我一眼,我多看你一眼,后来交换名片联系,再后来私下一起吃饭,小丫头喜欢的都给买,没多久,顾令昭就把翁诗圆给拿下了。
  金屋藏娇好不好?
  好啊,老夫少妾的,总感觉也会跟着年轻,可家里有潘烟啊。
  年轻时候的潘烟是个什么角色?狠角色。
  在一次和翁诗圆鬼混差点被潘烟发现后,顾令昭心中响起了警铃——这一段,玩也玩过了,虽然心底还挺喜欢翁诗圆这个年轻女人,可是要是真的被潘烟发现要离婚的话,离婚涉及到方方面面,也足够顾令昭头疼。
  怎么办呢?
  给一笔钱,散了吧。
  顾令昭确实是这样做的,他对翁诗圆说:“对不起,圆圆,我虽然喜欢你,但是家里我离不了。对不起,我不想再耽误你。”
  于是给了一套房给了一大笔现金,和翁诗圆分了。
  翁诗圆哭着接受了。
  接受完了对顾令昭说:“我不纠缠你,但是我等你。”
  即使对翁诗圆存有好感,当时的顾令昭听言,心底也是冷笑了一声的,一个有点喜欢的小东西而已,说什么等不等。
  翁诗圆当然不知道,顾令昭对她的感情是四分喜欢六分鄙视,分手之后拿着那一笔钱,出国留学去了。
  谁知道却发现自己怀了孕。
  翁诗圆有姐姐,姐姐知道了要求她去流掉,但她哪里肯去?这是她和顾令昭爱的结晶啊!
  她觉得自己恶心吗?
  当然不觉得,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双亡,遇到顾令昭对方如夫如父,教会她很多,她可深爱着顾令昭呢。
  你看这个男人,平时对她就已经很大方了,连分手了也那么大方,一套大房子,那么一大笔钱,她可以一辈子衣食无忧。
  所以大概是生活无忧了就会闲得尤其蛋疼,同时能让恋爱脑肆无忌惮地疯长,她坚信顾令昭爱的是自己,只不过顾令昭是个有责任感的男人,要对家里的妻子和儿子负责。
  但她却没有想想,真的有责任感的人,会出轨?也是,她不管顾令昭和自己那出是出轨,管那个叫真爱。
  翁诗圆中断留学,回家把真爱的孩子给生了。
  生倒是生出来了,没办法上户口,她想过找顾令昭,可想了想,顾令昭对她也不错,她还是不该去打扰。
  于是孩子就养在姐姐家,她成了孩子的小姨,也没有去找人恋爱结婚,回头孩子带到差不多了,又把没有留完的学继续去留。
  再后来,过了几年,阴差阳错之下,翁诗圆和顾令昭再次相遇。
  那时候的翁诗圆早已不是当初的恋爱脑的小丫头,这一次的接近,复合也好别的也好,总归不似当初那般纯粹,带了些别的目的。
  而男人对旧情人,似乎总是抱有奇异的关心。
  这么一来二去,哦豁,顾令昭发现,翁诗圆还给他生了个儿子,那个时候顾令昭那边什么情况呢?刚知道丢人现眼的大儿子喜欢男人,再过了一段时间,大儿子那边差点闹得出人命。
  此时此刻翁诗圆带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抬头怯生生管他地叫一声:“叔叔。”
  然后翁诗圆再红着眼眶,宽慰一句:“只能叫你叔叔了,你介不介意?”
  顾令昭心里怎么想?翁诗圆母子的地位那可是噌噌噌往上升。
  天时,地利,人和。
  回到前段时间,为什么潘烟没有趁翁诗圆在公司的时候去公司闹?这样不是可以让翁诗圆颜面尽失么?
  请注意,这种情况,潘烟绝对不会这么做——这涉及到了很多方面,她要是决定离婚了,可以这么鱼死网破地闹;但她决定不离婚,那么她就要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公司是他们顾家的财产,万一去闹了,顾令昭只会比翁诗圆更难看,对公司也影响不好。
  所以得先把人弄出公司去。
  顾令昭明面上是和翁诗圆断了,翁罗二人也从公司收拾收拾走人了,但会有这么简单?
  翁诗圆能在顾令昭身边待那么久,要说爱情真就是笑话了,或许一开始是爱,那么后来呢?经济、地位、人脉圈子,其中种种,人都是会变的。
  再说了,她为顾令昭生了个儿子,这么陡然让她和儿子从公司走,能甘心?
  让一个不甘心的人甘心,就是给好处啊。
  潘烟就发现了,顾令昭好样的,明面上让翁诗圆走了,其实是给她开了家美容院。
  助理成了美容院女老板,这么一看,反而看上去更加美滋滋了。
  至于那个儿子罗颂,则是给了二环内的一套房——这些都是看得见的,看不见的还不知道。
  在潘烟看来,如果翁诗圆只是一个人倒还好,反正这么多年了,潘烟也早已习惯,并不会去动找她麻烦。
  问题就是,她还生了个儿子,瞒了这么多年,可见心机深沉,这样子的人,将来怎么可能不使诡计争家产?
  别说已经立了遗嘱了,谁能保证将来顾令昭会不改遗嘱?
  而至于顾令昭,这个男人已经不可信了,说了断了不仅送美容院送房子,还偶尔偷偷摸摸去见翁诗圆。
  没意思。
  潘烟前段时间刚知道罗颂存在的那会儿,打击太大,当时歇斯底里得差点疯掉,然后颓了一小段时间。
  但生命哪有那么脆弱,敌人过得那么美自己是绝对不同意的,她的性格是,就算她还剩一口气,也要回光返照爬起来,撑住这口气把敌人弄死,自己才能安心合眼进馆。
  于是就在今天,潘烟带了一伙人,把顾令昭和翁诗圆堵在了房间。
  捉奸在床。
  没想到潘烟会闹个大的,顾令昭气得脸都成了猪肝色。
  其实就这晚,他和翁诗圆真没干啥,就普通的老夫老妻睡一张床上休息而已,睡衣穿得整整齐齐的,可是都这把年纪了,被老婆带着一帮人堵卧室,真心不好看。
  “潘烟!”顾令昭厉声喝道。
  在他看来,这么多年都是这样,正常得很,潘烟眼下这样做,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潘烟这会儿也冷静,在对顾令昭的态度上,脑子里前所未有的拎得清,也不搭腔,差人扒了两个人的衣服,押着拍了床照,又各扇了好几个耳光,边扇边骂:“两个不知羞耻的东西,孩子都搞出来了。要不要脸?贱人,烂货。”
  对,已经化身泼妇了,问题是用词感觉已是暴怒,语调却透出些诡异的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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