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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与风行-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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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间,仿佛只剩了他们两个,肩并肩,头靠头,聆听细碎的风声和涛声。
  孟朝阳轻声说:“我把那幅画送给沈博了。”
  魏行风:“嗯。没关系,算我的拜师礼吧。”
  孟朝阳无比遗憾地说:“可我只有那一幅。”
  魏行风吻着他安慰:“我再给你画,多画几幅。”
  孟朝阳:“要画好点儿。”
  魏行风:“一定!你的肖像将是我最成功的作品!”
  孟朝阳一脸向往地遥望远处。湖面上波光粼粼,除了水中那枚比天上更大月亮,他仿佛看到了魏行风为他画的画,和美好的未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是两天的量,因为周末要请假,所以这几天多更新点儿。至于虐攻嘛,下周应该就可以看到了。
  另外,这文目前比较冷,如果有小天使特别喜欢又不麻烦的话,恳请替我稍微安利一下;不安利也没关系,留言就好,毕竟我写文的动力大多来自和你们的互动。合十鞠躬。


第34章 
  接下来的日子果然是岁月静好。
  魏行风潜心跟着沈博学习,而沈博尽管收徒的时候诸多推拒,收徒之后却是倾囊相授。教的认真,学的用心,再加上魏行风是个会来事的,不知不觉间竟融化了沈博身上那层坚冰。两人多少也有了些感情。
  因为特殊的家庭环境和成长经历,魏行风的危机感和掌控欲都特别强,凡事要未雨绸缪、事必躬亲,这使得他被分走了不少精力,既缺乏专注,深度的内省也有限,这对进行长期创作是很不利的。而沈博这位领路人,竟与他意外地相投,技法上的指导还在其次,关键是思想上的引领和提醒十分难得,很多以前他看不到、或者不甚注意的感受,被其点拨后变得清晰起来。这好比意外地掘开了一口泉眼,灵感源源不断地喷/涌而出。
  就像一块海绵,他如饥似渴地吸收着一切对创作有用的东西,甚至还到学校系统地学习了东西方艺术史,以此来增加自己的积淀。
  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人脉。通过沈博的引见,他认识了不少重量级的艺术评论家和画商,甚至参加了一次在荷兰举行的新锐画家作品展。这为他赢得了一个实力更雄厚的艺术品投资市场。
  正如孙磊的预言,他开始走出国门走向世界。路仍然不太好走,但毕竟变宽了,至少不用朝不保夕地担心画卖不出去,勃勃野心也不再是没有基础的空想。
  作为魏行风的“贤内助”,孟朝阳的生活称得上安逸。
  大概是学画学得太专注,魏行风再没有搞出轨的幺蛾子。他似乎从沈博那里学到了如何调动自己的热情和灵感,不需要再靠身体刺激来创作。再加上和孟朝阳生活时间长了,他对床/上那点儿事也习惯成自然,越来越能投入享受了。他常常打趣说自己被孟朝阳掰弯了,每次听到,孟迷弟还真有些小成就感。
  孙磊的快递事业也走上了轨道,正筹划着准备再开个门市。徐曦然的父母先前不同意找个外地打工仔,但架不住女儿心意坚决,对方又特别能放低身段讨老人家欢心,如今看人家小伙子事业小有成就,便终于松了口答应两人的婚事。
  事业爱情双丰收,孙磊那叫一个人逢喜事精神爽,天天脸上都挂着笑,有空就拉着魏、孟两口子陪他看房子,准备年底就把婚礼办了。
  跟着沈博的时间长了,魏行风也知道了一些老师的故事,其中有些堪称狗血八卦。比如他和顾筠庭夫妻俩的恩怨。
  “你是说,那个撬沈老师墙角的好朋友是顾姐的丈夫……陈先生?”难得有空和魏行风边晒太阳边喝茶聊天,孟朝阳却听了个劲爆秘辛,颇有些消化不良。
  “对。”魏行风毫无形象地把腿搁在茶几上,一边翻那本旧笔记,一边喝着孟朝阳煮的咖啡。咖啡是现磨的,香气浓郁,是他喜欢的口味。孟助手现在做家务事、照顾人越来越熟练,以至于他的生活品质日渐提高。这种舒适安心让他很满足。
  孟朝阳:“那顾姐难道是……”
  魏行风:“老师的前妻。”
  “啊?这怎么可能?”孟朝阳还是难以置信。
  “有什么不可能?!顾姐跟你说过她感情的事吗?”相比较而言,魏行风对此事的接受性更高,毕竟他和沈博接触得多,很了解老师的魅力——那种冷淡狂傲和任性的坏脾气,在很多女性(男性)眼里是特别“man”,特别让人想去接近驯服。
  “没有。”
  “是呀。你其实根本不了解她。世间的事,特别是感情的事,一切皆有可能。”
  “可我觉得他们夫妻感情很好的。”孟朝阳喃喃道。
  “……”魏行风一脸“孺子不可教”地摇摇头,继续翻看手中的笔记本。
  孟朝阳在脑袋里过照片似的闪过一串画面,都是顾筠庭和沈博的,越琢磨越觉得这两个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确实透着股诡异。
  这时魏行风突然又冒出一句:“我听肖师叔说,那位陈先生跟你长得很像。”
  孟朝阳:“……”
  魏行风:“他为什么不要别的画,非要我的那幅参赛品?”
  孟朝阳傻呆呆地问:“为什么?”
  “因为,”魏行风恶作剧似的扬了扬眉,举起手中的笔记本说:“也许他和陈先生是一对。这上面的B君其实就是代表‘博'。”
  “……”其实孟朝阳也有这个猜测。
  魏行风将笔记本一角抵在下颌上,神情像个好奇的小孩,自顾自地猜测:“难道是陈先生为报复变心的爱人,所以撬了他的墙角?”
  孟朝阳断然否定:“不可能。”
  魏行风:“何以见得?”
  孟朝阳:“我觉得陈先生对B君的用情很深,是一心希望对方好的那种。你看他有一页上写的——”
  他拿过笔记本翻开给魏行风看,上面写道:有时候,最美的惊喜并不是得到,而是学会付出。后面几页则是一些散乱的句子,可以看出作者痛苦失望的心情,但哀而不怨,仿佛作者早已接受了两人分道扬镳的宿命。
  魏行风:“这个她可能就是顾姐。据说她父亲是位很有名的艺术品投资人,蛮荒系列就是他经手卖出去的,为老师被海外市场接受做过很多工作……”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住了,本来是想说“也许这位陈先生为了爱人的前途放弃了爱情”,但不知为何,看着孟朝阳,他不由自主地把话咽了回去。
  然而,孟朝阳心有灵犀,看那本笔记的眼神都不安起来。没办法,不知是不是命运开了个玩笑,他不但长得像这位陈姓前辈,连爱情经历都有些相似,那些让他感同身受的文字仿佛是一种预言,预示他将把前辈经历过的痛苦再尝一遍。
  如今笔记本又让他收到抽屉最底下,不敢看,不敢回忆,希望尽快忘记上面的内容。谁知今天又让魏行风翻出来,一翻就翻到两人分手。
  孟宝宝心里紧张,看天地都有些变色的趋势。
  魏行风走过来蹲在他身边问:“好好的,怎么又不开心了?”
  “……”孟朝阳幽怨地看着桌上的笔记本。
  “这东西,拿去还给老师,”魏行风很识趣地挪了挪身体,挡住他的视线,“毕竟是人家的隐私,我们留着有没意思。”
  然后他又搂住孟朝阳说:“我们去旅行吧。”
  孟朝阳的脸色终于阴转晴,“去哪儿?”
  魏行风:“巴黎。”
  孟二傻子瞬间兴奋起来:“好啊!你怎么知道我一直想去巴黎看看?!”
  魏行风:“哼哼,你想什么我会不知道?”
  孟二傻子:“我们什么时候去呀?”
  一个月后,当他们站在荣军院前时,孟朝阳还有种做梦的感觉。眼前是塞纳河,远一点是协和广场,转个身就能看见高耸的艾菲尔铁塔;再转个身便是凯旋门……成排的古老建筑,各种各样的雕塑,以及清秀的法国梧桐,还可以光明正大地挽着爱人的手漫步其中,他心醉神迷,要被幸福淹没了。
  他们去了卢浮宫,孟朝阳围着上下两座玻璃金字塔照了好多照片,像傻乐傻乐的小孩。魏行风则被那近3万件的藏品迷住了。一间间展厅细细地参观,几乎每一件展品都能让他流连。很多画和雕塑,他都见过相片,见到真品时感觉又完全不一样,他跟孟朝阳介绍起来头头是道,自己看着其实也很新奇。
  花了三天时间,他们才参观完卢浮宫。之后就是去蒙玛特高地。
  这个位于巴黎最高点的高坡,百年来一直是各国艺术家聚集的地方,艺术气氛十分浓厚。本地人喜欢在这里休闲,外国游客则一定要去参观坡顶的圣心大教堂。
  孟朝阳站在高地底下的白色广场往上望,看到层层台阶后面的教堂尖顶,喃喃道:“有部电视剧上说,日落前在圣心教堂前亲吻,相爱的人就能永不分离。”
  “哈!”魏行风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低头研究地图,然后指着高地中央南面一隅说:“洗衣船是不是在那边?”
  “你要参观毕加索的故居?”
  “要不然呢?别的可以不看,这个一定要看!他是我的超超级偶像!”
  “我看介绍说洗衣船早被烧毁了。”
  “遗迹也留着大师的气息。”魏行风做了个夸张的表情,然后拉起他的手以玩笑的口吻说:“走吧,你先陪我参观洗衣船,我会在教堂前给你一个爱之吻。”
  他们爬到高地中部的古杜广场,找到了洗衣船的旧址——据说当年是一座破烂房屋,如今更是只剩残垣断壁。关于这座“艺术家集中营”的法文介绍,他们是看不懂,便由魏行风自行科普:
  “毕加索没成名时,穷困潦倒,就住在这里。马蒂斯(野兽派创始人之一)也在这里住过,那时候好多外国艺术家,没有钱,都聚集在这里,房租便宜,但环境非常差。毕加索在这里创作了《亚维农的姑娘们》,一举成名。很难想象这样伟大的作品是点着煤油灯和蜡烛画出来的!据说当时天气太热,毕加索只得脱光衣服画……”
  孟朝阳一面专心听,一面好奇地问:“你为什么这么喜欢毕加索?他和你的风格南辕北辙呀。”
  魏行风:“就是因为我一辈子画不出那样的画,所以才格外喜欢。无论是他奇特的创作思路,还是他敢为天下先的勇气都令我十分佩服。都说他是暴君,可他的每幅画里都蕴含着古怪的激情,令人着迷。”
  孟朝阳不太喜欢毕加索。主要是觉得该大师在感情生活中是位标准的强S,无论是异性还是同性都被虐得死去活来,所谓“古怪激情”大概跟他的性格也有些关系。
  瞻仰完洗衣船,他们继续往高处走。高地顶矗立着著名的圣心大教堂,游客很多,还有不少路边画摊,附近有酒吧,传出叮叮咚咚的音乐。在这里可以俯瞰巴黎,近处的老建筑和远处的新区无缝拼接,风景确实美,不过主要还是氛围好,毕竟是浪漫之都,空气中都有一种黏/腻的慵懒。
  魏行风当真把孟朝阳拎到一个僻静角落,飞快地吻了他一下,还有模有样地说:“希望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
  孟朝阳简直像充满氢气的气球,若不是把拉着可能就飞上天去了。之后的整个行程,他成功地保持着飘渺的精神转态和一脸呆萌的傻笑,像被强力胶粘到了魏行风手臂上撕都撕不下来。
  俩人挽着手坐在台阶上喝啤酒、看落日时,有人追小偷从身旁跑过去,差点把孟朝阳撞飞出去。魏行风吓得心脏扑扑乱跳,他可好,拿着酒瓶依然保持着蜜汁微笑,好像小偷什么的都是一道亮丽风景。
  晚上,他俩在白色广场附近吃饭、泡吧,勇敢地尝试了高达60度的苦艾酒。孟朝阳看酒绿绿的,透明好看,掺了糖块喝也不难下咽,便勇敢地连喝三杯。喝完之后,除了头晕以外并无其他不适,于是他很得瑟地向魏行风显摆自己的酒量。
  他不知道自己其实舌头已经大了,说话嘟嘟囔囔的,走路更是七歪八扭十分凶险。
  魏行风扶着他走到街上,他嘻嘻哈哈笑个不停,笑完又哼唱起《玫瑰人生》,简直是撒开欢儿的闹。
  “怎么疯成这样?”魏行风抱着醉鬼小声嘀咕。
  谁知醉鬼意识不行,听力却异常灵敏,听到了他的话。孟醉鬼仰头啸出一句话:“因为我们在、在、在巴黎!我、我可以拉你的手,可以吻、吻、你……”吧唧在他脸上亲了一口,“瞧,就是这样。在国内我、我、我不敢……”
  他们去的酒吧是当地华人导游介绍的,避开了熙攘的游客,颇有当地的幽静情调。此刻街上行人也不多,昏黄的路灯下,他们歪歪倒倒地前进也不妨碍别人。
  魏行风搂着他靠在街边墙壁上,等导游来接他们,顺便欣赏他发酒疯。
  只听他提高声调喊了一句:“魏行风我爱你!”吐字意外地清楚,声音竟像唱歌般脆生生的。
  “……”魏行风无声地笑起来。
  又听他问:“你爱、爱、爱不爱我?说!”
  “你说呢?”魏行风故意逗他。
  “不、不知道呢……你敢不爱我!你你你要敢不爱我,我咬……”咬字都没说完整,他自己就被人咬了。
  魏行风早想吻他了,可惜一路上人都太多,他们又没有当众接吻的勇气,所以忍了几个小时,现在终于忍不住了。
  和孟二傻子在一起,魏行风常会无缘无故地心软,或者发狠;想把他抱在怀里怜爱,或者蹂/躏。那种肉贴肉的感觉,更多的是温暖。像个温柔乡。是可以让小孩子在里面耍赖打滚的温柔乡。
  此时此刻,在异乡街头,他们肆无忌惮地亲/热,魏行风感到了某种前所未有的热情。
  没等琢磨清楚就被导游打断了。
  导游倒是见怪不怪,还打趣他们“感情真好”。
  魏行风心里素质好,自然得不行,把醉鬼拖上车,一直紧紧搂在怀里。
  次日孟朝阳醒过来,喝酒之后的记忆一点没有,只觉浑身疼得厉害,身上像被牛踩过,也不知魏行风是怎么弄的。
  仰望天花板,孟朝阳很为自己乱喝酒后悔,因为想知道魏行风做了些什么。要知道他们的性/事素来不温不火,他直觉昨晚魏门庆罕有地疯了一回。
  多么难得的机会,自己竟然没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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