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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血绒花-第10部分

小说: 血绒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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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在广场上看了一会街舞;跟着一群小孩围在做糖画的周围;打几局台球,玩几下投篮机。柏原很会打篮球,惹得佳琪在旁边一直尖叫。佳琪在跳舞机上扭了几下,回头看柏原朝她竖起大拇指,蹦得更来劲了。
  回来的路上,佳琪的激动仍没冷却。如果真有时间机器,她肯定会入手一个。她要不断回放这些过程,不停回味,反复心动。
  她走到门口时,脚步沉重,迟迟不愿意进去。
  柏原跟她挥手告别。
  佳琪想,可不能就这么让他走了。于是,大着胆子提了个建议:“你,不想亲我一下?”
  柏原刚要转身的人,听到这话,身子一歪,突然一个趔趄。
  她并不觉得尴尬,大方地说:“算了,再见。”
  柏原赶紧逃回车里。回到家,还在车上缓了一阵,好像仍没从慌乱中解脱出来。
  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不是激动,不是害怕,却也没有期待,没有心跳加速,只觉得不可思议。他没有妈妈,小姨也没跟他说过关于女孩子的种种。他不了解她们,不懂她们的心理,更不懂如何才算是谈恋爱,像这样牵牵手,逛吃逛吃?
  书上和电视剧里都说,恋爱中的男女彼此会有触电般的感觉,他好像没有。是因为这不叫恋爱,还是书上夸大其词,又或是他跟佳琪从小认识、所以没了新鲜感?一连串问号在心底罗陈,他左思右想也不得要领,烦躁地揉揉头发,拿了东西进门。
  推开云修房门,他还倚在床边看书。看到自己回来,一脸平淡。
  柏原把那只熊扔到床上:“送你。”
  他眼神一瞥,刚要笑,柏原索性说:“笑吧,笑吧,就知道你会笑!”
  “不是,这不应该送给女生的吗?你倒拿回来了。”
  柏原只把手里的纸袋一扬:“给你带了好吃的。”如果知道这小熊还是佳琪送的,他估计更要笑岔气。
  云修放下书,往袋子里一瞧:“真难得,跟女朋友一起,还能想着我。”
  柏原在床边坐下:“来尝一个。”
  他摇头说不:“我刷过牙了。”
  “尝一个嘛。我特地不顾面子打包回来的。”
  云修一副嫌弃表情:“原来吃剩的。”
  “干净的,又没人拿舌头舔过!觉得好吃才带回来的。你小子,不要太刻薄噢。”
  “我真刷过牙了。”
  柏原非要他尝一口。
  云修拗不过他,轻咬一口,嗯了一声。
  “嗯是什么意思?”
  云修含着笑:“好吃的意思。”
  柏原这才满意。
  “约会的感觉怎么样?”
  柏原想起自己差点在台阶上跌倒:“你说,女孩太主动,是不是有点那个?”
  云修抬眼看他:“哪个?”
  柏原抓耳挠腮,一时不知道怎么说。
  云修没理他,半晌才说:“喜欢就是喜欢,哪来这么多讲究?”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梦见到处都是鸭蛋,捡了满满一篮子。剩了半锅饭,梦里,一个骑三轮车的男人,飞快地倒车,只因为我妈说,把这锅饭送你了。清晨出门,半月前被霜冻成灰色的树叶,疯了似地飘零……

  ☆、消失的女孩

  初二新学年开始了。
  从早上兴致勃勃地来学校,到老师安排他们打扫卫生,到开学典礼,到班干部发新书,他都没看见她。
  开学第一天,同学们还按上学期的位置来坐。那张板凳空着,像一个中空的句号。他不知道这个句号意味这什么,是开学第一天就生病了,还是忘了今天开学?
  暑假期间,他家里出了事,以至于开学之前这一个月,都是在浑浑噩噩中度过的。今天,强打起精神来学校,半途中也没想起来到她家去叫一声。上初中后,因为不顺路,而且已经是青春期的男女同学,不能像小时候那样肆无忌惮。初一时,大多只是在路上碰见,才会一起到校。
  她的成绩一直很好,也很少出现无故旷课的情况。绝不可能糊涂到连开学都想不起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听完教室里的广播通知,班主任打开教案,开始讲新学期的教学要求和目标,同学们陆续拿出笔来记。老师的眼睛瞟向那空位,却又像没看见一般,自顾自继续往下说。刚才点名时,没提到她的名字,也没像往常那样,询问某某同学怎么没来。好像对她的缺席早就知情。
  如果不是请病假,难道转学了?要么,调到其他班级了?可在开学典礼上,他左顾右盼,没在隔壁班级发现她的身影。一般来说,除非有特殊情况,都不会半途转到其他班级里去。直到各项杂事结束,班主任把另一个女生调到那个空位上,他才黯然确信:不是请病假。
  这个块垒积聚在心中,怎么都不能释然。放学后,他径直往那条路上走。她家在中学东边的那个路上,跟自己家刚好相反。他背着书包,一步一步走在夕阳的余晖里。
  当那条熟悉的小巷子呈现在眼前时,他的心突突跳起来,像要见到许久未曾谋面的恋人。
  那扇生锈的铁门还在,经过多年风吹雨打,锈迹如爬山虎般布满整扇大门。这条巷子,是通往小学的必经之路,他第一次见她,就是在这里。
  那时,他一个小学生还不懂得什么叫情窦初开。只记得,这扇铁门嘎啦啦打开,紧接着,一个女孩欢快地跳进晨光里,像一颗活泼的水珠。她的脸庞透着朝阳的红晕,书包随着她的跳跃也一摇一摆。似乎觉察到身后有人,她倏忽停住,回头一望。这一望,他顿时像被耀眼的阳光摄住,竟站在原地不能动弹,连大气都不敢喘,仿佛她是个脆弱的精灵,自己稍不留神,就会把她惊飞。
  那一次,他跟着她,一直走到学校,走进同一个教室。看着她放下书包,跟同桌说话,在这个过程中,他始终一言不发,整个人处于恍惚状态。
  他心里明白,班上不存在这样一个女生,尽管其他同学都活生生地在跟她说话。
  班主任进来,说今天给大家介绍新转来的学生。就看见这个女孩走到讲台那里,朝全体同学绽放微笑。他才明白这一切都是真的,她不是自己幻想出来的,而是真真切切从那道铁门里出来的女孩!
  他俩很快就熟悉起来。因为每天都要从她家门口路过,女孩性格开朗,很好相处。时间一长,两人很自然地开始一起上学、一起回家。
  有时候,等他走入小巷,发现女孩早已在门口等候;有时候,他要喊上几声,女孩明亮的应答声才传出来,他就等在门口,等待那扇铁门把她吐出来;有时候,既没在外面看到她,喊上几声也没人应,再敲门时,里边就会传出她妈妈不耐烦的呵斥声:“早死到学校去了!”
  他怕她妈妈。虽然没正经见过几次,但总觉得那是个暴躁的女人,可能生活不如意,所以脾气这么大。他不理解,对待那样可爱的女儿,她怎能如此粗暴?要么是她后妈。因此,每次敲门时,他都怀着两种心情,却是一样忐忑。
  他们在一起聊天,做作业,偶尔出去玩,算是朋友了。他什么都跟她说,包括心里的秘密,但她却有所保留。每每提到家庭,她就不作声。
  也许有难言之隐,她很少说起家里,从不说我爸爸怎样,我妈妈怎样。这么多次,他没在那个房子里听到过男人的声音,也没见过男人进出,因而判断,她没有爸爸。至于是死了还是跑了,无从得知。
  他还听过母女俩吵架。一直以来,她留给他的印象是美好端淑的,没想到还会那样说话。妈妈一个劲地在抱怨生活,抱怨女孩上学还不如打工强。她并不妥协,认为她有责任、有义务供自己读书。母亲言语恶劣,她毫不退让。两人吵嚷的声音穿透铁门传到他耳边,使他放下了准备敲门的手。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回忆起来,这是初一上学期的事。此刻,他站在这扇门前,仍抬起手,时光倒流一般,仿佛重又听见从里面传出的吵架声。但他定定神,发现整个小巷都空荡荡的,静谧异常,连一声虫叫都没有。
  他拍拍门,没人应答。再拍门,侧耳细听,没听到里边有脚步声传来。心想,难道真的辍学打工去了?
  拍打铁门的当当声,一直在傍晚的空气中回荡。没人出来,也没有邻居来告诉他情况。他站在狭小的台阶上,迟迟不愿转身回家。
  也许她们没听见,等他一走,可能才匆匆过来应门;也是临时出门了,等他回去,她们就在小巷另一头出现了。他总觉得自己一走,就错过了第一时间跟她交谈的机会。
  他在檐下站了许久,那扇铁门像是铁了心,一点动静都没有。他回想起母女俩的争吵,懊恼地想着自己同样捉襟见肘的家境。这个暑假,父亲去世了。他沉浸在巨大的悲痛当中,不曾来这里看看,结果却意外地错过了她。如果当初来这里转转,或许就能弄清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知道她到底去了哪里。
  这以后,他每天放学都来。秋叶打着卷落在台阶上,天空灰暗如尘,人们漠然路过,自行车的当啷声像是寻常生活的自在节奏。
  他坚持不懈地拍打铁门,直到有一天,里边传来女人的应门声。
  他浑身的细胞都像被这声音捋过,涌起亲切的快感。这一刻,即使是她妈妈板着脸出来,他也很想扑上去抱住她。他会不顾她的白眼,邀女孩出去转转,说说这些天来发生的事情。
  门打开来,不是她妈妈。
  一个中年妇女惊讶地看着他。
  他说出女孩的名字,问她在家吗?其实,他心里已经知道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从妇女听到这个名字时,露出费解的表情就可以猜出来。
  “呃,你说的,可能是以前住在这里的人吧?”
  他心头一咯噔。
  从来都是这种情况。
  她走了,再也寻不到她。就像刚开始出现在他眼前,现在连离开都像一种幻觉。突如其来地出现,悄无声息地离开。
  他孑然走在石板路上,沿墙的缝隙里钻出头发丝似的草,开着同样孱弱的花。他掐下一朵小花,把它笼在手心里,那几乎无法感知的花瓣贴着他的手掌,感觉像是带她离开了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二更

  ☆、第一次喝酒

  云修被柏原推着进酒吧时,心里是不情愿的。放假了,只想待在家里看看书、听听歌、玩玩游戏。
  柏原缠着他,非让弟弟陪他来街上逛逛,说是好长时间没出去,身上都快长草了。事实是:根本就是他酒瘾犯了。
  果然,经过这家酒吧门口时,闪烁的红色霓虹灯成功诱惑了他。
  “十九岁,该锻炼酒量啦!”
  有时候,柏原像他爸爸,总念叨着,你该跟同学玩耍,该跟朋友出去,该学会开车、喝酒。但云修不肯领情,尤其是酒。他不太能明白哥哥为何对酒精如此热爱,就像哥哥同样不明白他对跑步的热爱。
  酒吧里热流涌动,柏原拉着弟弟在吧台坐下,兴致盎然地看对面的小哥调酒。
  调酒师背后的玻璃架子上,摆满了银色调酒器皿和各种酒瓶,构成璀璨的背景。只见他将威士忌和蜂蜜倒入酒杯后,加入半杯开水,摇匀。伸手从一个深色盒子里拈过五枚丁子香花蕾,细心地嵌到柠檬片上,放到酒杯里,再撒上桂皮粉,滴入柠檬汁。再次摇匀,插上桂皮做点缀。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完事后把酒杯往客人面前利落地一放。
  看得云修都想鼓掌了。终于明白女人为什么喜欢鸡尾酒,本身这调酒过程,就充满了新奇感,酷似一种迷幻魔术,最后林林总总出来一杯色彩缤纷的酒,从外表上就被迷惑,大概早已忽略了酒精的危险。
  柏原怕弟弟看不懂原料,于是一边看一边问个不停。小哥不急不躁,耐心作答。后来,云修才知道,哥哥是这里的常客,很多调酒师都认识他,带着新顾客前来,态度总不好冷淡。
  小哥忙过一茬之后,问他们喝什么?
  柏原潇洒地说:“稍微烈些的,推荐几款?”
  云修吓一跳。
  他揽住他肩膀,一副过来人的样子:“男人第一次喝酒,一定要喝醉。”
  小哥调了一杯伏特加,加上红梅汁,放到面前。柏原让他试试。
  云修像试尝巫婆的药汤一样,把嘴唇慢慢伸到杯口,浅浅呷了一口,立刻眼泪都快下来了,赶紧呸呸。
  柏原抚掌一乐:“你这样,以后来酒吧真的会很丢脸。”
  跟做实验似的,柏原又叫小哥给他调一杯温和些的。
  完全把他当小白鼠了,云修连连摆手。
  柏原说:“万里长征,你连第一步都没走出去哦。”说着,端过之前那杯烈酒,咕咚几口,就像喝饮料一样轻松,看得云修头皮直发麻。酒量这东西,好像不是练出来的,而是天生的。他在家从来没发现柏原这么能喝。
  第二杯,云修仍没能喝下去,那种杂合着糖浆、柠檬与酒的液体,闻着就犯晕。这次他连尝都没尝。柏原嚷嚷着换品种,自己接着喝掉这杯。
  云修苦恼不已,正想着什么时候是个头,听见有人招呼柏原。转头一看,是个身材修长的年轻人,长得十分精神。
  “俞航!也来喝一杯?”
  那人纳闷地看着云修,柏原介绍说:“我弟弟。”
  俞航礼貌地笑笑:“哦,第一次见。”
  两人坐在那里聊开了。
  云修总算松口气,开始看向别处。如果这人不来,自己的下场注定很惨。
  吧台侧前方,是一个圆形舞台,有个男人一边弹琴,一边用嘶哑的嗓音哼着民谣。很多人坐在下面,十分配合地挥手呼应。如果非要说酒吧的魅力,估计就是这种情调。不用西装革履,不用正襟危坐,不用瞻前顾后,只需一件休闲衣服,一种氛围,几瓶酒,就能甩掉一切包袱,做最本真的自己。
  半个小时后,俞航起身,离开时跟云修打招呼告别。
  柏原望着他的背影,问:“这人帅吧?”
  云修没在意。
  “你真该去看他跳舞,简直有致命杀伤力。”他一笑,“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是男人,但还是这么认为。”
  说完,叹着气:“不明白这样的人,怎么会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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