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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玫瑰玫瑰-第11部分

小说: 玫瑰玫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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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带的山路其实是有些危险的,但花岭南了解齐绍秦风格,那些没有利益可图的事,齐绍秦从来不会冒险。所以,这时候既然能如此建议,想来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问题。花岭南并没有过多迟疑便跟着齐绍秦往那废弃的露营地而去。
  行经的山路说实话颇为崎岖,毕竟这里山势险峻,不少地方完全是要靠攀爬才能登上。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目的地不算太远,在花岭南怀疑自己体力用尽的时候,他们终于来到了一片比较开阔的平地。
  一攀登上这片平台,花岭南立即注意到平台中央被布置好的野餐环境。他轻笑着望向身边的人:“齐总这么好的兴致?”
  “主要今天比较特别。”齐绍秦简单回答。
  花岭南真心好奇今天究竟是怎么特别法,齐绍秦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主动介绍——
  “我特地查过,今天是挪威作家格里格,以及电影导演吴永刚的生日。”
  花岭南失笑:“装腔作势的时刻,千万不用使用‘我特地查过’这种一听就low了的前缀。”
  齐绍秦不以为意:“会那么说是为了整齐句型。下一句是,我不需要查就知道,今天是你生日。我们认识之后,我错过你两次生日,一起过了五次,这是第六次。你以前说希望生日的时候就我们俩人,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我们都知道你只是开玩笑,但如果暂时你没有办法说真心话,那我们就先从我真心听你说的每一句话开始。”
  花岭南简直无言以对,他装模作样着挑眉打听:“那万一我说我忽然不想被人包养?”
  齐绍秦安静地注视他。
  “这句我早就当真了。”他在良久的沉默后如此回答。
  花岭南没有再说什么,而是径直走过去,在野餐布上落座,把野餐篮里的东西往外面拿。
  齐绍秦远远看了一会儿,然后走近到他的身边坐下。
  “你好像不喜欢喝酒,我带了鲜榨的果汁。”
  “其实我比较喜欢红烧肉。”花岭南说着,期待地往野餐篮里翻找。
  齐绍秦阻止他:“不用找了,没有。小金说你的体检结果,胆固醇有点偏高。”
  花岭南瞪眼表达震惊:“你在开玩笑!我那么瘦!”
  “有些瘦子也有胆固醇偏高的情况。”齐绍秦语毕,又认真评估了一番,“再说,你又不瘦。”
  “……你也太不会说话了……”
  
    
    ☆、16

  说是“看星星看月亮”,山中天寒露重,原本花岭南没打算久待,然而没想到,齐绍秦居然还带了厚厚的毯子,一副准备长期抗战的模样。花岭南想着天黑了就回去,不过这会儿已经有些凉意,赶紧把毯子先披上。
  齐绍秦穿得不多,却全然不怕冷的模样,他直接在野餐布上躺下,仰卧手臂枕着头。今天的月亮升起得早,太阳的余晖尚未退出地平线,一轮弯月已经挂在树梢枝头。齐绍秦仰望着渐渐深重的天幕,没头没脑说:“我问过刘婶,她说你最喜欢吃的是粉蒸肉。”
  “是嘛?”花岭南随口应了句。
  “连那么小的事你都不愿说真话吗?刚才表现得好像很喜欢红烧肉的样子。”
  花岭南简直哭笑不得:“齐总,你也太较真了吧?举个例子,如果我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自己最喜欢的食物是红烧肉,那粉丝得多幻灭啊!所以说,有时候一些无伤大雅的谎言不过就是为了避免气氛尴尬。”
  闻言,齐绍秦陷入思索,在好一会儿后若有所思地得出结论:“久而久之,你便养成了信口开河的习惯?”
  花岭南摇头解释:“主要是因为据说现在流行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我在赶时髦。”
  齐绍秦沉默后沉吟道:“你说,要投资多少钱,才能改变现在这一不良社会风气?”
  花岭南大声笑出来:“土豪!不许那么嚣张的炫富!”
  “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然此女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
  齐绍秦忽然吟诵起《登徒子好色赋》的片段,把花岭南听得目瞪口呆。当告一段落,齐绍秦转头望向花岭南,微微笑了一下:“上次你提到宋玉,我特地看了你说着这篇《登徒子好色赋》。他这才叫炫耀,我只是诚实。”
  花岭南没空吐槽齐绍秦的狡辩,他不可思议地眨眼:“然后你就把这篇赋背了下来?”
  “没,当时没背。今天不是要来谈诗词歌赋到人生哲学?我这才背的。”
  花岭南觉得好笑,却顾不上笑,他依旧忙碌于使劲琢磨眼前之人是有多无聊:“你还背了其他的什么没?”
  齐绍秦脱口就来:“恨君不似江楼月,南北东西,南北东西,只有相随无别离。恨君却似江楼月,暂满还亏,暂满还亏,待得团圆是几时。愿作远方兽,步步比肩行。愿作深山木,枝枝连理生。岁岁长相伴,白头不相离……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花岭南挑眉斜睨:“岭南哪里不好了?”
  齐绍秦大概看到过花岭南曾经的微博,此刻他轻笑着不假思索回答,“岭南好,岭南有荔枝。”说到这里,他没有停顿地又继续下去,“岭南好,岭南有最珍贵的心——这个世上,被娇生惯养的孩子未必有出息,但被娇生惯养的真心一定是最好的。”
  花岭南在短暂的无言以对后语重心长:“齐总,没事少看点诗词歌赋。”
  齐绍秦从地上坐起身来,却抬头凝视向天空,他的眉宇间闪过类似悲伤的沉痛,再开口时,语调低沉。
  “三年前我因为那场严重的车祸,肾脏遭受严重挤压,得了急性肾衰竭,性命垂危。那时候我短暂醒来过……那时候,也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你和别人不一样。我睁开眼睛,忽然意识到最想看到的人是你……可是,你却不在。我的病房外守着很多人,唯独没有你。”
  花岭南轻描淡写回答:“抱歉,齐总,我挺忙的。”
  齐绍秦转头深深注视向花岭南。他的眼底有情绪涌动,如此激烈,却让人看不懂。
  时间不知过去多久,他才终于再次开口——
  “那时候,我安慰自己,从一开始我们便只是虚情假意,又何必四年后忽然想要不一样的东西?从此,我时刻提醒自己,我们两人只是逢场作戏。再后来,沈逢回来,其实我已经没有当初的感觉,但总觉得,至少我和他有过真情,一定要作出选择的话,自然选他。那时我没想到,从你搬走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后悔了。可是,齐绍秦怎么能是会后悔的男人?我一直抗拒自己,直到,那天无意间发现你和夏君临是一对特别火的CP。”
  花岭南耸肩解释:“这是于哥和夏君临经纪人一同策划的,现在简直没有演员不卖腐。”
  “于是我认命了。从来都是我齐绍秦负别人,偶尔被人负一回又怎样?我让你回来,让沈逢搬走。我想,我们回到半年多前的日子就行。那时我怎么也没想到,因为我让沈逢搬走的举动,一个朋友和我聊起这个决定,无意间提及了一件他以为我早就知道,但我根本一无所知的事情。”
  齐绍秦刻意停顿,但花岭南没有追问,他自己继续:“三年前那场车祸,我曾经危在旦夕,很可能需要通过接受肾脏移植才能活下来。然而,在那如同白驹过隙的时间里,没有能及时供应的□□,医生已经下了病危通知,大概认为我没有活下来的希望。而就是在那如同白驹过隙的时间里,有人毫不犹豫地作出决定,请医生为他检查身体,确认他是否能成为适合的器官移植的捐赠者。现在想来,我万分庆幸,那时我终于活了下来,没有需要移植肾脏。但当时,我却只顾着怨怼那个人在我最危急的时候却没有来医院,完全不知道他当时正在接受检查,随时准备接受手术捐赠肾脏……”
  花岭南轻缓下语气:“有年轻人能为了个苹果手机就愿意卖肾,齐总,你也不用太感动。”
  齐绍秦低头沉默良久。
  夜幕终于降临。在低不可闻的自嘲笑声中,齐绍秦慢慢说:“我一直在想这是不是全是我的错?可你总是在这样隐藏自己,显得云淡风轻,整整七年的时间,我从来没有想过你曾经那么在意我。”
  花岭南叹了口气:“事到如今我就老实交代吧,其实我也同样很在意上校的,我就是不习惯让别人知道我喜欢什么。”
  “星星出来了。”齐绍秦飞来一笔,他抬头只想夜空中暗淡的星光,接着,深吸一口气,“所以,现在到了谈人生哲学的环节。”
  花岭南琢磨不透地打量齐绍秦:“我们进度还挺顺利?”
  齐绍秦没有在意花岭南的说辞,他兀自念着自己的台词:“我的人生哲学是,想要的东西就不会放手。”
  花岭南摸着下巴,一脸深思:“我的人生哲学应该是身材要保持,但肉不能少吃。”
  “最近我想,我大概错了。面对想要的,首先的步骤是争取到手,然后,才能是永远不放手。”
  “像你这样的家世,生下来就什么都有了,还需要争取什么?”
  “争取你。”
  花岭南愣了下,随即轻笑:“我有什么好争取的?对齐总来说,七年前不就证明了我唾手可得?”
  “可惜那时候我没能好好珍惜,到最后弄丢了自己也不知道。”
  花岭南紧了紧身上的毯子,以确保山间夜风不至于灌进脖子。除此以外,他没有作声或者作出任何反应。
  齐绍秦静静直视向他的眼睛。“我不想给你上课,告诉你人一定要学会主动争取——事实上,我害怕你去主动争取自己的未来,那个没有我的未来,但不管怎么说,现在我还没有资格抓着你不放手,所以——我决定放你自由。”
  花岭南诧异地瞪大了眼睛,他迎视向齐绍秦,一时不确定说些什么。
  齐绍秦接着说:“我知道你想要自由。那个时候,你站在你房间的窗边,问我如果你跳下去逃跑,我会怎么做。我也知道你永远不会那么做。你总是小心翼翼躲在自己的壳里,别说从一扇窗户跳出去,即便是迈出自己的保护壳一步,都不肯贸贸然尝试。”
  花岭南想了好一会儿。“别把我说得好像一只乌龟。”
  齐绍秦神情不变:“乌龟没有你那么漂亮。”
  花岭南清了清嗓子:“说正经的,齐总,我们这算是中止关系了吗?”
  “我希望我们的朋友关系还在。”
  “那我就高攀齐总您这位贵人朋友啦。”
  “岭南,我希望你喜欢我给你的这份生日礼物。”
  “我真的很喜欢,如果不是今天天有些冷的话。”花岭南又裹了裹毯子。
  齐绍秦很快从地上站起身来:“我送你回去吧,免得又像上次着凉发烧。”
  花岭南不认为自己身体虚,但他没好意思和只穿了单薄衣服却毫无寒意的人争辩,看了一下一地狼藉:“先把这些东西都收拾掉吧。”
  “放心,虽然可能看不出来,但我多少还是有点公德心的,到时候我会处理。我先送你回去。”
  花岭南忍不住低笑着瞥向神情平淡不似说笑的人:“放心,其实你的公德心还是挺看得出来的。”
  齐绍秦平静中透着压抑的神色终于微微泄露出一丝缓和而带有温度的笑意:“你看得出就好。”
  花岭南起身整理了一下自己有些起皱的衣服,接着,抬头正视向齐绍秦,“说起来我那么大的人了,哪里能需要你送我回去?我们不如就此作别。”他不等齐绍秦就此展开讨论,快速说下去,“作为临别赠言,齐总,给你一句我真心的建议——反正最后也没真把我的肾给你,所以,你也犯不着把你的心给我。”
  他同样不等对方就此展开任何讨论,话音未落,便已转身离开。
  
    
    ☆、17

  《时光》剧组在深山老林的拍摄工作终于宣告结束的那天,现场一片喜庆气氛。据说为了庆祝不用再洗冷水澡,或者睡一半发现一只□□趴在自己身上,剧组准备下山后立即在镇上搞个庆功宴,庆祝大家马到功成,平安身还。花岭南没和剧组一同活动,一大早在拍完自己的戏份后,便匆匆忙忙去赶飞机去了。
  今天在A市有金花奖的年度颁奖典礼。之前花岭南和夏君临联合主演的电影在金花奖的提名中大放异彩,他和夏君临同时入围最佳男主角的奖项,之前剧组大家就
  花岭南在下了飞机后就直接往大会的方向赶。实在没有充裕做造型,他只能在保姆车里完成一些简单的准备工作。正当化妆师正趁着红灯打阴影,花岭南的手机响起。助理小丁帮忙拿过被随意放在一边的手机,亮起的屏幕上可以看到夏君临的名字,小丁压根没看到似的只管递给花岭南。
  花岭南自己多看了一眼屏幕上的名字,然后接起。
  “喂?”
  “岭南?”
  听着夏君临似乎有些讶异的声音,花岭南不觉挑眉:“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夏君临很快低声笑着解释:“只是以为会是你的助理,花大牌原来也会亲自接电话啊?”
  花岭南一本正经回答:“我不仅亲自接电话,我还总是亲自上厕所呢。”
  夏君临的笑意更盛:“好了好了,说正事。”
  “什么正事?”
  “是这样,”夏君临细说从头,“刚才我接到魏先文的电话,你知道,魏先文是今天金花奖颁奖礼的主持之一,他打电话过来问,因为今天周岚也到场,到时候如果拿我和你还有周岚来打趣行不行。我说我是没有问题,不过,得问问你。”
  事实上,花岭南听到魏先文的名字就已经知道怎么回事。魏先文的主持风格一贯如此。不过,这也不怪人家,他们自己的确一直主动卖腐。
  花岭南毫不迟疑回答:“我当然更没问题,我又没带女朋友参加典礼。”
  夏君临语气稍稍认真地说;“周岚知道我们情同手足,而且也是我们这一行的,懂这些东西,她不会尴尬,我主要是怕你被人调侃被我抛弃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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