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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拯救挑食男神-第21部分

小说: 拯救挑食男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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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C市呆的够久了。”
  郑绍礼知道郑老爷子的意思,事情完全按照他的步骤在走,他知道,他即将得到这个商业帝国最顶端的位置。
  “派你去C市也是为了让你熟悉熟悉,C市的改造计划是郑氏下半年的重中之重。李家的地皮我们志在必得,如果你拿下这个项目,回来,我可得叫你一声郑董事长了。”
  郑绍礼一顿,垂下眼眸,淡漠道,“是。”
  ……
  郑老爷子还需要留院观察一天,郑绍礼独自从医院走了出来,郑聂原本想追上去,他算是看出来了,郑绍礼以后指不定就是这个集团的主人,他知道自己和郑绍礼关系犹如水火,但毕竟他怎么说都是郑绍礼的父亲,总不会落得多么惨的下场吧。
  他有心和郑绍礼调节调节关系,却不知道怎么和郑绍礼说,见他从病房出来,想了半天没想出话来,只能尴尬的拍了一下郑绍礼的肩膀,僵笑道,“你……”
  郑绍礼睨了他一眼,直径从他身边走过。
  气的郑聂脸色铁青,顾惜在旁边冷笑了一声,更让郑聂恼羞成怒,狠狠瞪了她一眼,甩手走了。
  郑绍礼走到车里坐下,电话响起。
  他接起来,那头传来欢乐的歌声,“祝你生日快乐~”
  “宝贝儿生日快乐。”
  他的唇边牵起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开始设置防盗了 么么哒。今晚可能有两更

第29章 

  
  今天是他的生日; 要是李谦修不打电话来,他都忘记了。
  从七岁后,他便没有再过过生日,偶尔需要填写某些个人履历或是表格时,他才会看一眼身份证上的日期,以此来计算年龄一栏上该填什么。
  今天忙忙碌碌一天,见过那么多人; 谈过那么多事,没有一个人记得他的生日。
  只有李谦修。
  只是李谦修。
  他有些时候会想,自己到底喜欢李谦修什么呢?
  脸很好看?身材很好?性格很好?还是身上的味道……他又不是狗。
  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
  他在人才济济每一分钟都恨不得掰成几瓣来计算的华尔街工作; 学会了凡事追根究底,不停的从纷乱的公式中计算出最终的正确答案。
  可他计算不出爱上李谦修的答案。
  他只要对他笑一下,他就全身酥麻,连灵魂都得到满足。
  让他既害怕又沉迷。
  “说起来; 我比你大五岁啊,小弟弟; 你得叫哥。”
  “……”他不好意思叫出口,他想,他可能无法离开这个男人了。
  郑绍礼道,“……你怎么知道的?”
  李谦修在电话那头笑; “今儿你助理来我那儿拿你的文件,我偶然看见你履历了。”
  他最近很忙,时不时会把公司的工作带回李谦修家里做,但李谦修从未过问过他的公事; 给了他足够的隐私和尊重,偶尔助理会上门拿东西,也不足为奇。
  “……真的谢谢你。”郑绍礼将头抵在车窗上,手机握的发烫,“除了我母亲,没有人再记得我的生日,连我自己都忘了。李谦修,我好像……真的喜欢你的不得了。”
  李谦修,“哦。”
  郑绍礼,“……”
  哦,哦什么哦?就哦就完了?
  郑绍礼有些失落,他不是一个常常把甜言蜜语挂在嘴边的人,偶尔吐出一两句都不敢直视李谦修的眼睛,尽管不想承认但确实害羞的不行。
  他今天用尽全身力气的表白,却只落得一个‘哦。’
  他顿了顿,又沉默了,其实在李谦修听来,这也算不得什么甜言蜜语吧?什么叫好像很喜欢你啊,说起来算个并不流畅的病句。
  电话那头仿佛没有注意到他的情绪,随口问道,“你今儿别回来了吧,KK他们给你唱了生日歌了也差不多了。”
  “嗯。”他顿了下,道,“不回去了。”
  李谦修道,“今晚回家睡吗?”
  郑绍礼道,“不,回B市的公寓。”
  除了每周回大宅陪老爷子吃饭和看KK,他几乎从不去大宅住,都住在B市买的公寓里。
  “行,注意安全,我先睡了啊,不聊了啊。”
  “……嗯。”
  他其实还想和李谦修聊聊的,随便说些什么都好,可对方好像没有这个意思,向来寡言的他也无法说出任性的‘我想你陪我。’这样的话。
  只能默默挂断了电话驱车回了B市所在的公寓。
  其实能够得到生日祝福已经是超出他想象的幸运了。
  过于任性的要求更多的话,会被讨厌的。
  他不想再流浪了。
  流浪狗就要有流浪狗的自觉。
  他回到公寓。
  “哎哟喂,总算赶在12点之前了。”
  李谦修看了看表,将手里的玫瑰花递出去,笑道,“生日快乐。”
  “……”
  ……流浪狗发狂犬病了。
  他上前紧紧将花和男人拥入怀中,熟悉的薄荷香气今天揉进了些许玫瑰的甜腻,变得愈发撩人,撩的郑绍礼心头震荡。
  他之前说错了,他不是好像真的很喜欢李谦修。
  他爱李谦修。
  爱这个字,浪漫而庄重,带着誓言般的真挚,让郑绍礼醍醐灌醒,找到了最终的正确答案。
  他那些无法计算的喜欢,汇集而成便成了爱。
  爱他的英俊,爱他的性格,爱他的味道。
  满满的,都是爱。
  ……
  发了狂犬病的缺爱专业户可以说十分粗暴了。
  李谦修还没有回过神来就被掀翻在沙发上了,他连忙拿手撑住覆在身上的男人,“等等等,先吃蛋糕。”
  郑绍礼看了一眼桌边蛋糕,伸出手挖了一小块奶油抹在李谦修白皙的胸膛上,甜腻而暧昧。
  李谦修,“……”
  说好的正经呢?喵喵喵?
  不光郑绍礼没有想到李谦修会来B市找他,连李谦修自己也没有想到。
  他向来对任何人事物都懒散的很,五步开外有一辆公车,能等下一辆他就绝对不会加快步伐追赶这一辆。
  郑绍礼……是他唯一的勤快根源了,为了他不辞辛劳的跑来B市,只为赶在十二点前为他过生日,为了他,他几乎变得不像那个懒散的自己。
  爱情啊,真是个麻烦的玩意儿,却总是让人心甘情愿。
  郑绍礼无法抑制的发出喘息,紧致而炙热的甬道将他的思维尽数搅乱,只能凭借本能的让两人再贴近,更贴近,不断从李谦修身上获取铺天盖地而来的幸福,李谦修忍不住咬紧牙关,却被郑绍礼用唇舌撬开,交缠间,偶尔泄出支离破碎的呻/吟。
  情到浓时,李谦修愈发受不住似得咬住郑绍礼的胸肌,引得对方猛烈绷紧身上的肌肉,像一头发/情的野兽,狂野的掠夺嘴边猎物的美味,攀至最高点时,抑制不住的从嘶哑的喉咙里低喃一声,依恋似的,将他撒娇的本性暴/露了个彻底“哥哥……”
  李谦修脑袋刷的就空了,无意识的扬起被汗水淋湿的英俊脸庞,在最后一刻吻住他。
  战完第一轮,李谦修喘息着平躺着平复自己的心跳,郑绍礼一如往常将头埋在李谦修心口的位置,像只幼兽似得,他抬起手一下一下抚摸郑绍礼柔软的黑发,屋子里飘荡着浓烈又激/情的味道。
  他偏过头,摸了摸郑绍礼汗湿的脸,想起他叫自己哥哥时,害的自己一下就失了关,笑道,“我去太吓人了,你多叫几次我估计能肾亏。”
  过了一会儿又回味似得么咋了一下嘴,摸了摸心口上那人的耳朵,道,“你还是多叫几次吧,太刺激了。”
  郑绍礼闷在他胸口上答应了一声,“嗯。”
  李谦修好笑的撑起头,“我说什么你都愿意答应啊。”
  郑绍礼抬起头,真挚的看着李谦修的眼睛,拉起他的手抚在自己脸颊边,像个虔诚的教徒,小声却坚定的,“愿意。”
  好了,什么都别说了,第二轮开战!
  战到最后,李谦修的海绵体和括约肌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躺在床上连哎哟一声都费劲。
  郑绍礼忙前忙后的给他洗澡擦药喂水。
  等收拾完了上床,昏昏欲睡的李谦修立刻将暖烘烘的身子塞进他怀里,困顿的用脸磨蹭他的脸,“别收拾了,睡吧。”
  郑绍礼很喜欢他这样说话,有种耳鬓厮磨般的温馨,让他迷恋的不得了。
  就好像这一刻天地间就不在仅存他一人而已。
  除了他自己。
  还有另一个人暖烘烘的身体。
  他小声的,趁李谦修睡着了,才缓缓道,不是很通顺的,小心翼翼说出藏在心里的话,“……母亲还在的时候,会给我煲汤,给我做蛋糕,然后陪我吃完,我许了个愿,希望母亲一辈子陪着我。”
  “可她离开了……我也被送去美国。”
  “我不敢再过生日,也不敢再许愿。因为愿望始终不会实现。”
  “我再也不许愿了,你会一辈子陪着我吗?”
  “我不想再孤单了。”
  他今日也颇为劳累,小声说着话,说着说着就睡着了,呼吸绵长而平缓。
  李谦修睁开眼,抚上他的脸颊,睡着的郑绍礼没了平日的冷漠,反倒显得有些稚气,眉宇间淡淡的满足像个吃饱了糖安稳入睡的孩子。
  他轻轻吻上郑绍礼的嘴角,低声而坚定的,“我会陪你一辈子。”
  ……
  第二天一大早,郑绍礼醒来时,李谦修已经双手双脚缠在他身上了,他个子不低,整个压在郑绍礼身上也能压得他胸闷,可他却很喜欢,有种紧密的亲昵。
  过了一会儿,李谦修也醒了,无意识的在郑绍礼肩颈间蹭了蹭,然后吻了一下他的唇,再迷迷蒙蒙的睁开眼睛。
  郑绍礼看的满足而愉悦,默默深呼吸几下,偷偷在李谦修脸颊便迅速而短暂的吻了一下。
  李谦修哼笑了一声,摸了摸他的脸,像是回应又像是奖励他的勇气。
  两人温存够了,李谦修才坐起来拿起手机看了看,朝站在一旁跟自己一样浑身青青紫紫吻痕穿衣服的郑绍礼随口道,“你今儿有事没事?”
  郑绍礼道,“没事。”
  “哦。”李谦修丢了手机,撑着头,弯弯眼睛看他,“那正好,我爸说想见你。”
  郑绍礼,“……???”
作者有话要说:  发了一整章的糖 你们快看 我怕被锁!!!快!!!

第30章 

  
  李谦修无奈的面前严肃的男人; “宝贝儿你别紧张。”
  郑绍礼面无表情道,“没有。”
  李谦修指了指他的腰间,“……你穿我内裤了。”
  郑绍礼,“……”
  他去洗手间洗漱,愣愣的看着镜子前的自己发呆。
  怎么敢见他的父母呢?
  所有人都认为接近李谦修是他的捷径,沈铎这样想,李芊也这样想; 难道李谦修的父母不会这么想。
  有谁愿意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一个……心怀不轨的男人。
  他听沈铎说过,李父是个十分封建保守的人士,曾当众宣布李氏的接班人必须是李氏唯一的男丁。
  对于同性相爱这样在他们老一辈眼中有违天道的标签; 绝对不能出现在一个历经岁月的商业帝国主人的身上,而李谦修,将成为李氏唯一的继承人。
  他思来想去,计较得失; 得出来的结论都不可取。
  李谦修进来拿过泡沫替他刮胡子,两人都裸/着上半身; 穿了条松松垮垮的运动裤,这里没有李谦修可换的衣服,只能穿郑绍礼的。
  郑绍礼比他高大许多,本就宽大的运动裤更是松松垮垮的挂在他的腰间; 隐约露/出盆骨处小骨头的凸起,引得郑绍礼眼神一暗,手指勾了上去。
  李谦修怕痒似得一躲,拍了一下他的手; 笑道,“大清早的别撩骚啊,还能不能行了。”
  郑绍礼没得到想要的亲昵有点儿不满足,看了那处凸起好几眼,收回了手,插进裤兜里,任由李谦修往自己的下巴涂泡沫。
  朝阳的光穿过打开的窗户将两人笼罩着,李谦修因专注而微微下垂的睫毛也渡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宛如古希腊神话里的美少年,儒雅而美丽。
  李谦修笑着捧着他的脸亲了一口,两人同时沾上白色的泡沫,“够了啊,你再这么看着我,咱俩今天都不用出门了。”
  他有些害羞,垂下眼不敢再看李谦修的眼睛,又忍不住似的伸出手抹了一下沾在李谦修嘴角的泡沫,假装无意的在自己唇边按了按。
  李谦修无奈的轻笑,整个人挂在他身上,凑近到说话都要唇碰唇的地步,“不准再撩了啊,再撩我都走不动路了。”
  “嗯。”
  郑绍礼垂着眼睛点点头,将他整个人拥入怀里,满足的与他温热的皮肤相贴,让他一只手挂在他脖子上,一只手小心翼翼的替他刮掉泡沫。
  如果有第三个人在一旁看他们,简直想戳瞎自己的狗眼,腻歪的不行。
  “你要是真不想见就算了,也不着急,只是我姐回去说了下,他们就打电话来问问而已。”
  “我不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确实想见的。
  在中国的文化里,见家长代表两个人彻底融入了对方的骨血,接受对方的一切,浪漫而庄重。
  他想和李谦修融合在一起。他想成为李谦修的‘家里人’。
  可这个‘家里人’不是制作的名片,想怎么写就这么写。
  李谦修看他沉默不语,好像身后的尾巴都垂了下来,偶尔兴致阑珊的摇两下,整个人散发着垂头丧气的气息。
  他被准确击中萌点,又心疼又喜欢,直想把抱着他的高大男人从头到尾呼噜一遍。
  他直视郑绍礼的眼睛,郑重道,“不必想那么多,他们的确是我的父母,是我亲近的家人,可你只需要记住一件事就好。”
  “什么事?”
  李谦修弯了弯眼睛,额头抵着额头,鼻尖轻轻蹭他的鼻尖,笑道,“我爱你。”
  郑绍礼愣住了。
  “你不是一个人与他们为敌,而是我们并肩作战。”
  “……”
  “因为我爱你,所以即使他们不同意,也是我们俩一起承担。”
  “……”
  他笑道,“现在,请问郑先生愿意和我一起去见我的父母吗?”
  “……不。”
  李谦修睁大眼睛,郑绍礼闭了闭眼,狠狠的扑上去咬住他的嘴唇,“……还要再来一次。”
  然后,他们在一片和谐中打了清晨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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