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枪爆头-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个世界上,妳是第一个知道我名字的人。”
夏夫人喃喃念诵了这个名字几次,欣然道:“好的,阿立。那么现在,我们都知道彼此的名字了。所以现在,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对么?”
程立眼眸中再度露出丝丝笑意。颌首道:“是的。现在我们是朋友了。”
寒风越来越凛冽,积雪已经化为坚冰。荒原之上的酷寒程度,相比之前,陡然增加了数倍。
但此时此刻,程立完全不觉得寒冷。并非那种习惯性的麻木,是确确实实完全不冷。因为如今在他身边,不但有酒,而且还有夏夫人。
酒是美酒。二十年陈的汾酒,颜色清冽如水,不见半点杂质。入口绵甜清爽,回味悠长,直教人为之心悦神怡。
人更是美人。星眸秀眉,非但充满了温柔与婉约,一颦一笑之间,更有一种特别的高贵风姿,教人不觉自醉。
人在马车上,车厢里铺满了厚厚皮毛。又有美酒佳人在侧。试想,还有谁会觉得冷呢?
程立不但不冷,甚至还觉得很是愉快。以至于他竟完全放松身体,斜倚在车厢厢壁之上。又摘下了斗笠,不再隐藏自己。
夏夫人的面颊处,也已经变得活像涂满了胭脂。她不经意地伸手,解开自己衣襟的两个扣子,显露出几分腻白春光。
动作看似暧昧旖旎。实际上,夏夫人倒真没那个意思。因为在程立面前,她总有几分自惭形秽之感。自然也对于勾引对方这种事,根本不存在任何妄想。
当然,如果程立真有那个意思的话,她也绝对不会抗拒,反倒求之不得就是了。
一坛酒喝空。夏夫人随手又拿过来一个新的。拍开泥封,替自己和程立分别倒上满满一碗。但这一次,她才刚刚喝了半碗酒,忽然就放下酒碗,连声咳嗽起来。
程立皱皱眉,提醒道:“妳喝得太急了。先歇歇吧。”
夏夫人好不容易才喘过一口气来。她取出块手帕摸了摸嘴巴,强笑道:“不必担心,我不要紧的。今天你救了我两次,我也没什么可谢的,干脆就舍命陪君子,和你一起喝到醉倒算了。来,咱们再喝。”举起酒碗,用力一仰脖子,把剩余的半碗残酒尽数倒进喉咙。
第5章 宝物动人心
程立反而放下了酒碗。摇头道:“我是杀了两次人,却不是为妳而杀的。所以妳用不着为了这个感谢我。”
夏夫人幽幽道:“可是假如今天没有你的话,我实在不敢想象,自己究竟会有什么样的下场。尤其黑白无常那两兄弟。他们……他们根本不是人!”
纵使黑白无常两个,已经成为了过去式。但再次提起他们,夏夫人依旧禁不住一阵心悸后怕。眉宇间的酒意,也迅速消退了几分。
程立漫不经心地道:“他们当然是人。不过是两个打扮得比较怪异的人而已。至于其他的,我看也没什么特别。”
夏夫人叹道:“即使本来是人,入了阴司鬼府,也就不再是人,只能算是鬼了。”
程立皱眉道:“世上真有阴司鬼府?”
夏夫人解释道:“当然真有。阴司鬼府,是武林中最神秘,最邪恶,也最可怕的组织。江湖之上,人人都知道的。”
程立冷冷一笑:“我就不知道。再说,从那两兄弟看来,这阴司鬼府也没什么了不起。”
夏夫人叹道:“或许在你看来是这样。可也别忘记了,在你杀掉他们之前,他们已经先杀掉了一个人。就是长白剑派这一代的大弟子,急风剑史追风。”
顿了顿,夏夫人偷眼向程立一瞥,见他毫无反应,便知道他对于长白剑派也不了解,便解释道:“长白剑派,是武林七大剑派之一。和华山、昆仑、青城、峨嵋、海南、崆峒等齐名,只在两大圣地与三大源流之下。可惜在阴司鬼府面前,依旧是小巫见大巫。所以……”
夏夫人苦笑一下,续道:“黑白无常出手杀长白剑派的大弟子,就和杀掉一条狗差不多。可是黑白无常在阴司鬼府中,也不过是两名小角色而已。
在黑白无常之上,还有牛头马面,文武判官,以及十殿阎罗和幽冥天子。都是身份神秘莫测,武功高绝的可怕人物。但更可怕的,还是阴差鬼卒。”
程立奇道:“阴差鬼卒,又有什么可怕的?”
夏夫人叹息道:“论武功的话,阴差鬼卒当然不可怕。他们的真正可怕之处,在于根本没有人知道他们的数量有多少,更不知道哪个是人,哪个是鬼。
无论富商巨贾、还是卖杂货的小生意人。不管是高官显贵,还是皂隶兵卒。赳赳武夫也好,文弱书生也罢。甚至青楼里的姐儿,或者街边的无赖。不管男女老幼,也不管身份高低贵贱,总之世上的任何人,都有可能是阴差鬼卒。所以,阴司鬼府几乎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哼,我看也未必。”
程立嘿声轻哼,态度颇不以为然。这个什么阴曹鬼府,或者确实神通广大。但不管他们再有什么神通,可以查探得到自己的真正来历么?他们了解何为“劫数”么?有本事和觉醒的劫者对抗么?
不,绝对不可能的。因为这是时代的差距,是知识体系的差距,更是文明进化程度的差距。
所以,作为一位“劫者”,程立有足够的自信和底气,并不把什么阴曹鬼府之类装神弄鬼的组织放在眼里。
夏夫人当然不知道程立的底气所在。她暗地里幽幽一叹,随即又举起了酒碗,强颜笑道:“劝君更尽一碗酒,事了春风化无痕。来,咱们再喝。喝完这一坛子,想必酒兴也该尽了。乘兴而聚,兴尽而别,岂不快哉?”
程立并不举起酒碗,静静地望着夏夫人,问道:“妳要我走?妳把阴曹鬼府说得那么可怕。我走了,妳能应付他们?”
夏夫人强笑道:“绵州夏家的名声,关外谁不知道?等回到绵州之后,阴曹鬼府这头猛虎即使再厉害,可也未必斗得过我们夏家这条地头蛇。”
程立点点头:“绵州?听说是处挺热闹的地方。左右我也没什么事,就过去看看也不错。”
夏夫人眼眸深处,露出丝丝痛苦和挣扎,却还是微笑着道:“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你真的不必……”
“凤凰不落无宝之地。苍蝇蚊子也总是逐臭而来。那个什么阴曹鬼府,寂然妳把他们说得这样厉害,那么能够被他们看上的东西,想必也十分不凡。”
不等夏夫人把话说完,程立忽然抢先开口,打断了她。顿了顿,程立问道:“那个姓秦的土匪也好,黑白无常两兄弟也罢,究竟是什么东西,值得他们这样大动干戈?”
夏夫人默然半晌,但终于还是叹了口气。因为她知道,程立是决不肯听自己劝告,独自离开的了。既然如此,那么假如自己还继续遮遮掩掩的话,就未免太不够意思,太不够朋友了。
下定了决心的夏夫人,缓缓道:“他们想要的,是一口宝刀。名为‘琉璃’。”
“琉璃”两字出口,夏夫人禁不住心脏狂跳,满腔都是患得患失,生怕程立也像其他人那样,听见这宝刀的名字之后,立刻心动变色,然后直接翻脸杀人。
幸好,这种糟糕的事情,并没有发生。程立神色一如往常,并没有流露出什么特别之处。他只是随口道:“哦,一口宝刀。能够吸引那个什么阴曹鬼府出手,想必是口能够削铁如泥的宝刀,对吧?又或者,这口刀关系着什么武功秘笈,能令人武功大进,天下无敌?”
夏夫人略觉安心。她苦笑着摇摇头:“并不是。这口刀既不能削铁如泥,也和武功没什么关系的。”
程立奇道:“那么它究竟宝在哪里?”
夏夫人叹道:“你自己看吧。”
说话之间,夏夫人忽然拉起了自己的裙子。立刻,程立看见了一双笔直修长,雪白如羊脂美玉,却又如缎子般柔滑的腿。
很少有人能够想象,世上居然能够有如此完美的一双腿。那几乎是只有在梦想之中,才能够出现的一双腿。也不知道究竟会有多少人,即使死在这双腿下,也同样心甘情愿。
但此时此刻,最吸引程立的,却不是这双腿。而是绑在大腿根处的一个破旧刀鞘。
第6章 洞天福地何处寻,月下琉璃登仙匙
说是刀,还不如说是匕首更加合适。因为它的长度很短,顶多只有一尺二三寸左右。刀鞘以黑色皮革所制,显然已经非常陈旧了。刀柄同样陈旧,用几乎已经脱色的丝线缠绕。从外表看来,并不觉得这口刀可以和一个“宝”字,拉扯得上什么关系。
可是下一刹那,程立面色就变了。因为夏夫人已经把这口刀解下来,并且拔刀出鞘。七彩缤纷,绚丽夺目的琉璃彩光,立刻充斥了整个空间的每分每寸。
这口名为“琉璃”的宝刀,赫然真是以琉璃所打造的。刀身薄如蝉翼,完全透明。但又绽射出灿烂辉煌,流转不定的七彩宝光。
这样一口刀,根本只能远观,毫无实际用处可言。别说拿它和敌人的刀剑硬撼,哪怕只是不小心摔到了地上,都可能给摔碎了。在兵器的角度而言,它就是废物。
但与此同时,它又确实价值连城。“宝刀”两个字,绝对名副其实,没有半点虚假。
忽然间,七彩宝光又消失了。因为刀已重新入鞘。夏夫人双手捧刀,珍而重之地递到程立面前,叹道:“普天之下,假如还有一个人有资格配得起这口刀,那么肯定就是你了。”
程立不接。摇头道:“妳为了得到这口刀,肯定付出过难以想象的巨大代价。所以,我不能要它。再说,这样一口刀,对我来说也没有用。”
夏夫人缓缓吟诵道:“‘洞天福地何处寻,月下琉璃登仙匙’。飞升成仙,长生不死,永享极乐。这样的好处,对于世上每一个人来说,都不会是没有用的。”
“洞天福地,飞升成仙?”
程立喃喃咀嚼着这八个字。一时之间,若有所思。
如果换了在以前,骤然听到这种神神怪怪的东西,程立绝对不会相信。非但不信,而且还会觉得很可笑。
但现在,程立却不敢再这样想了。只要稍微转换一下思路,从另外一种角度来看,自己离开故乡来到这里,说是“白日飞升”,也一样说得通的。同样地,自己的故乡对于眼下这个世界来说,不也是所谓的“洞天福地”吗?
神仙什么是?瞬息千里,点石成金,呼风唤雨?类似这些事,“劫者”也做得到啊。这样说来,似乎在神仙和劫者之间,也并非不可以划下等号。
独在异乡为异客,那种深入骨髓的寂寞滋味,又有谁能理解?孤身在异乡流浪的旅人,又是否有机会找到,可以跟随自己一起走完这段旅程的同伴呢?
程立的眼神恍惚了几秒,随之又重新恢复了清明。他接过这口琉璃宝刀,拔刀出鞘,拿在手里把玩欣赏着,喃喃自语道:“世上真有神仙?真有白日飞升?”
夏夫人轻轻叹口气,摇头道:“没有人知道。江湖中只知道,这口刀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近两百年来,它合共出现过三次,每次都造就出一位冠绝当世的传奇人物。”
程立问道:“是哪三位?”
夏夫人眼眸中带着不胜向往之情,缓缓道:“一百八十年前的‘神州王’辰惊涛,两甲子前的‘刀圣’乐笙歌。六十载前的‘孤独侯’公山上卿。
这三个人,活着时已经天下无敌。他们一言可以令人生,一言可以让人死。反掌之间,就能散聚万金。权势之大,甚至连皇帝也有所不及。
但在晚年的时候,他们却同样突然离世。到了下葬之日才发现,原本放在棺材里的遗体,已经凭空消失。唯一遗留下来的,就只有这口琉璃宝刀。以及‘洞天福地何处寻,月下琉璃登仙匙’的两句话。”
只是这样一种含糊不清的描述,让程立听过之后,心里很有些失望。他叹道:“有这样三个例子珠玉在前,也难怪那么多人都觊觎这口宝刀了。其实,他们未必相信能够飞升成仙。飞升之前那天下无敌的武功,还有堪比帝皇的权势,才是他们真正想要的。”
夏夫人叹道:“本来就是如此。飞升成仙,不过是得到权势富贵的一种手段而已。如果说,成了仙人之后,就要过着与世隔绝的野人生活,吃粗茶淡饭,穿兽皮麻布。那么即使能够再活一千年一万年,恐怕也没有人会愿意成仙吧。”
程立点点头,正要开口说话。忽然间,车厢外的马,发出一声惊嘶。
“夺夺夺夺夺~”
声犹未毕,车厢四壁处接连响起密集怪声。紧接着,马车便“喀嚓~”分解为上百份。程立和夏夫人两人身上一寒,已经暴露于凛冽寒风当中。
每一份被分解的马车,都是被一个锋利如刀的铁钩所勾走。铁钩系在绳索上,绳索则掌握在东南西北,合共上百名身穿锦衣的大汉手里。
变生仓猝,夏夫人吃惊不小,下意识靠拢到程立身边。虽然她及时放下裙摆,遮住了自己那双美腿。但那柔软而丰满的胸膛,却又紧紧压住了程立的手臂。
程立没有吃惊,也没有为了避嫌,就特意把夏夫人推开。甚至乎,他都没有把注意力放在那些锦衣大汉身上。从头到尾,他都只看着一个人——那名赶车的车夫。
这车夫面目黄肿,神情木讷。在凛冽寒风当中,不断瑟瑟发抖,似乎被吓得很厉害的模样,而且还不停咳嗽。无论任何人看见他,都肯定会觉得他很可怜。
但程立只觉得他很危险——甚至比起黑白无常,还要更加危险许多倍。
所以,程立并没有抢先出手,他只是从容地把琉璃宝刀收入斗篷之下,然后便静静地站在这里凝望对方。平静得一如暴风雨降临前夕的大海。
四周整片空旷雪原,忽然便奇异地沉寂下来。除去那呼呼风声之外,竟再听不到半点杂音。而且,随着时间一分一秒不断过去,气氛便越来越紧张,越来越沉重,甚至压得在场众人,都快要喘不过气来。
“啊啊啊~~”
突然之间,一名锦衣大汉再也承受不住这沉重压力,活像发了疯一样嘶声呐喊着,从人群里冲出来。铁钩甩动,猛向程立脖子钩过去。要让他的脖子也像马车一样,彻底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