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枪爆头-第3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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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当百晓生为当时天下高手排定座次,编写成一卷《兵器谱》的时候,世上便没有任何人,能够不服百晓生对谱上诸位高手的排名和点评。
“探花飞刀,例不虚发”!这句话,正是百晓生对那口飞刀的评价。纵然在《兵器谱》上,那口飞刀只排名第三,但即使是排名更在飞刀之上的两位高手,也无法打破百晓生的这八字评语。
飞刀的主人,正是小乐探花,乐笙歌。
乐探花纵横江湖,一生都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更相信公道必定永在人间。所以假若遇上不平之事,那么他肯定会毫不犹豫,第一时间便挺身而出。
也正因为这个缘故,虽然小乐探花的名字,叫做“笙歌”。可是通常伴随着他的,都不是什么欢乐笙歌,而只是烦恼。
但小乐探花自己,通常也不会觉得这是什么烦恼。他一向都很乐于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甚至往往宁可自己流血,也不愿别人为他流泪。故此,当时的世上,绝没有任何人不信任小乐探花的诺言,就连他的仇人,也都不例外!
在很多江湖人心目中,例不虚发的探花飞刀,已不再仅仅是一柄刀,反而近乎于一种恶魔的化身!几乎变得和“死亡”有同样的意义。
可是后人也曾有统计,败在小乐探花飞刀之下的敌人,虽然共有二百五十八人之多。但其中却有七十三人即使败了,仍没有死。真正死的,都是那些实在该死之辈。
千真万确,纵然小乐探花这一生,有过许多敌人。可他却从未杀错过任何一个。因此到了后来,小乐探花的飞刀,便已经成为了一种神奇力量的化身。甚至是一种神圣的象征。
在人们心目中,这口飞刀,再不仅是一种武器。它俨然是一种正义和尊严的象征。而这种力量,当然是至大至刚,所向无敌的。同样地,拥有这样力量的人,才是天下第一,无人能及。所有人都带着崇拜和敬畏的心情,称呼小乐探花为:“刀圣”。
刀圣的出现,让江湖中的暴力、邪恶、以及动乱,都逐渐得以平息。当一切过去之后,刀圣也跟着消失,就好像巨浪消失在和平宁静的海洋里。
但平静永远是短暂的。在这个纷乱江湖,在这个纷乱世间,争斗与动乱,才是永恒的主题。可是即使刀圣已经消失,他所代表的那种力量,所代表的那种精神,却能够永存的。只要这种精神还存在,那么它便依旧会带给人们无穷无尽的信心,以及希望。
神州王、刀圣、孤独侯。这三个人,都曾经得到过琉璃宝刀,都曾经以一己之力,改写天下的命运。在梦境虚无世界当中,他们也是三位最为特殊的存在。
神州王,他心中无欲,并以此入道。他纵横江湖,只为了完成自己的天命。当天命完结之后,他便再不留恋世间的一切,潇洒而去,仅仅留下一个传说。所以神州王就像高踞天上,不食人间烟火的仙神。纵然他曾经做过的一切,也都是值得尊敬的。却少了几分红尘味。故此世间看待神州王,往往也像看待天上的神佛。可敬,但不可亲。
若说神州王是仙神,那么毫无疑问,孤独侯就是地狱里的魔!而且,更是魔中之魔。
他多欲多情,曾经雄心勃勃,企图缔造出空前绝后的一番雄图霸业。为此,他做过很多残酷的事,也伤害过很多不该被伤害的人。但孤独侯对此从无后悔,更无愧疚。
只是,当孤独侯发现自己所做的一切,终究都不可能成功。而在这世间,还有其他更加值得追求的事之后,他同样毅然放下了一切,飘然而去。由始至终,他都只是孤独一人,与寂寞相伴。不要说世人,哪怕同样为地狱之魔,也只会觉得孤独侯是如此地可怕、可畏、可惧、可惊、可怖。
唯有刀圣不同。他不是仙神,也不是魔鬼,只是一个真实的,同样有血有肉,有欢笑也有烦恼的人。由始至终,他不曾脱离过红尘,不曾脱离过这个世间。即使他的人不在了,但他的精神还在。因为他的飞刀,本就是在这万丈红尘,在这无数悲欢离合中锻造出来的。
假如一定要用一句话来概括刀圣这个人,那么“知其不可而为之”,便最合适不过了。哪怕为此要奉献自己的生命,亦在所不惜。只因为他真正最相信的,并不是自己掌中的飞刀,而是一种“仁者无敌”的爱人之心。也正因为拥有这样一种伟大的境界,所以他才能真正发出那惊天动地的飞刀。
三位曾经的琉璃宝刀刀主当中,程立最敬佩的,就是刀圣。与刀圣的心境还有精神,也最有共鸣。
故此,程立并没有模仿刀圣的飞刀,他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再度还原出那曾经天下无敌,必杀必中,例不虚发的飞刀。
事实上,刀圣飞刀的真正精髓,也并不在于手法或内力,而在于精神。只要有了那种愿意为了天下人而不惜把自己燃烧殆尽的精神,就是真正的刀圣飞刀。
这并非一种务虚的,假大空的,泛泛而谈的说法。恰恰相反,以精神驾驭物质,以心念操控武器。以信心让飞刀无坚不摧,这才是刀圣飞刀之所以天下无敌的最大奥妙所在。
当然,精神的力量,并非只有一种。只要能够把精神发挥到极致,那么即使其性质和刀圣的“仁爱”截然相反也罢,同样可以练出无坚不摧,必杀必中的飞刀。但,那样的飞刀,永远不是刀圣的飞刀,更不可能取代刀圣,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希望。
程立的飞刀,正是刀圣的飞刀。或者更严格地说,在精神层面上,程立是刀圣真正的衣钵传人。
不过,当然还是有所不同的。正如同乐笙歌是古往今来,独一无二,空前绝后的一位小乐探花一样。程立也只会是程立自己,不是第二个刀圣。
论人格魅力之伟大崇高,程立或许还不如刀圣。但若论精神力量之强大,那么即使再增加三个刀圣,并且全部加起来,也未必能够比得上程立。
更何况,刀圣那口飞刀,不过是随便找家铁匠铺,随便叫大师傅用两个时辰所打造出来的武器而已。不算破铜烂铁,但也无论如何,都和什么神兵利器之类的字眼毫不沾边。
程立根本用不着找什么铁匠铺。他利用自己是劫者的优势,直接发动“地藏劫”,凝聚暗物质,俨然就形成了一口口锐利无匹的漆黑飞刀。
暗物质飞刀,比刀圣当年所用的飞刀更轻、更快、更利。而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绝不会像当年的刀圣那样,好几次对上敌人,竟然都因为飞刀用尽,以至于功败垂成。
仇恨,毫无疑问也是一种无比强大的力量。假如真能把这种感情酝酿得浓烈到极致,以此作为推动力的话,那么必然能爆发出不下于探花飞刀的巨大力量。然而,这样一份极致的感情,在雷万山他们身上,并不存在。
为霹雳堂复仇,所以要杀程立?然而,霹雳堂横行江南,鱼肉乡里,坏事做尽。早已到了一个天怒人怨的地步。霹雳堂不灭,江南不安,人民心中的愤怒,更无法被平息。所以灭霹雳堂的人,事实上不是程立,而是霹雳堂自己。这就叫做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偏偏现在,雷万山他们就要为了这个恶贯满盈的霹雳堂,前来找程立进行报复。哪怕有千般理由,但在内心最深处,雷万山他们自己也一定知道,自己的理由根本不够过硬,是站不住脚的。
相比之下,程立却一片坦荡,问心无愧。以无愧对有私,则雷万山他们这些人,何能不败?何能不死?
第572章 报恩
“探花飞刀”!这区区四个字,竟似是有魔力的一样。当安公公和路仲岳两人,脱口叫出了这四个字之后,整片广阔空间,都一下子便静了下来。
恐惧、敬畏、崇仰、甚至还有浓烈的亢奋。各种各样情感,纷纷凝聚于目光当中,同时从四面八方射过来,尽数集中在程立身上。
程立只是笑了笑,慢吞吞地放下手。衣袖随之垂落,遮住了那柄乌黑的飞刀。当他再度提手的时候,指间已然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了。
一时之间,在场所有人都情不自禁,产生了某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但敬畏之情,却只会更加有增无减。只因为所有人都已经知道,飞刀仍在,飞刀从未离开。一旦世人有所需要,那么飞刀永远都会在它该在的地方。
对此有所感叹的,并不仅仅是路仲岳和安公公等人,甚至乎,还包括了程立自己。
正所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三元大道,贯彻宇宙乾坤。而三元,便是“天、地、人”。在程立看来,神州王、刀圣、孤独侯这三人,同样也可以代表三元大道。神州王是天,高高在上,俯瞅众生;孤独侯是地,无论好坏美丑善恶,皆承载包容;刀圣便是人,与黎民百姓同悲同喜。
说到武功,神州王的“沧海六合”,如浩瀚汪洋,如惶惶天罚,能令乾坤变色。孤独侯的“天地阴阳交征大悲赋”,同样可以翻天覆地,开山破海,令敌人堕入十八层地狱。可是相比之下,刀圣的飞刀,却并不具备那种骇异的破坏力。就像人的力量,也绝对比不上天地伟力的强大一样。
偏偏百年之后,世人对之印象最深刻的,始终仍是刀圣之飞刀。这便足以证明一句老话:人定胜天。能够真正改变这个世界的,不是天,更不是地,只会是人。
心念一转,感叹一声。程立放下手,懒懒道:“今日风和日丽,天清气朗。正适合饮酒赏花。路总管,安公公,有酒么?”
路仲岳和安公公二人分别一个激灵,这才回过神来。路仲岳连忙道:“当然有当然有。美酒早已经准备好,就等着程百户来享用了。请请请,这边请。”
更不多话,路仲岳当即微微弯腰,伸手肃客。语气神态之中,俨然更增添了几分客气和恭谨。只不过,这些客气和恭谨,就连他自己,此刻也还未能察觉得到。而即使察觉,也只会自认为是理所当然吧。毕竟……
“刀圣传人”这四个字的份量之重,绝对更要超过很多人自己的想象。
这是在屋外郊游踏青,并非正式筵席。所以安排上,也是一切随简。不过在草地上铺开一张草席,上面放张矮几,然后众人便围绕矮几,席地而坐。
这种方式虽然轻松自在,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却也实在不够尊重。尤其这是程立第一次和路仲岳见面。居然安排在这种地方,以这种方式见面。那就更加地不像话了。从中也可以窥见得到,截至刚才真正见面为之,路仲岳心中对于程立,实在不够重视。
当然,这也是无可厚非之事。毕竟这里是白玉京,大魏朝帝都,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城。无论财富,抑或人才,聚集在这里的,甚至比白玉京之外的整个大魏朝都多。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沧海月明楼和八斗堂两家,不过才在白玉京的江湖上,分别占据了四、五成左右的份额,就已经成为天下四大势力之二。
相比之下,程立尽管曾有一举江南霹雳堂雷家之丰功伟绩,但对于白玉京的贵人来说,却仍不足为道。至于永州那些事,则又太过神幻了,以至于很难让人相信,这些神话般的事迹,竟都是真的。
真正让他们重视起程立这个人,还要归功于萧剑诗。说实在话,大家都是大内侍卫,谁有多少斤两,彼此间早已心知肚明。较量不较量,其实都没什么分别。所以皇宫之内的大较小较,早已经流于形式。
偏偏萧剑诗就能异军突起,一鸣惊人。这便不能不让人感觉大大吃惊了。也正因如此,路仲岳才对站在萧剑诗背后的程立,真正提起了几分兴趣。也才因此有了今天这次见面。
可是无论路仲岳也罢,安公公也好,他们都实在没有想到,这次见面所得到的答案,居然会是如此惊人!程立,竟然是昔年名动天下的探花飞刀之传人?
从这一刻开始,两人已经完全明白。自己对待程立的态度,必须改变了。不为什么,单凭“探花飞刀,例不虚发”这四个字,程立便完全值得。不但程立值得,而且作为程立的徒弟,萧剑诗也同样值得。
正因为这份心态上的改变,所以当众人分别坐下之后,安公公赫然把自己在皇宫里面所练就,专门用来伺候天子的那套本事拿了出来。说话之间,处处都是奉承吹捧。偏偏又花样百出,让人听起来只感觉理所当然,完全不会觉得突兀和肉麻。故此众人坐下还不过片刻,美酒还未喝够三杯,气氛已经热络起来,不再像刚才那样,处处都显得尴尬了。
不过安公公来了这么一出,却是反客为主,把路仲岳这个正牌主人给撇到一边去了。但看起来,路仲岳对此却也并无怨言,反倒心甘情愿地在旁边给安公公打下手。程立冷眼旁观,心中若有所思。
或许,真正想要见自己的人,本来就是这位安公公才对。不过截至目前为止,安公公都只是说些虚话,并不涉及实际。
或许,他还未曾想好,究竟该如何对待自己这位黑煞神君?那也不要紧,就让他慢慢想好了。程立知道,当自己亮出飞刀之后,主动权已经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谁也别想能够抢得过去。所以程立一点儿都不急,就等安公公想好了先出招便是。无论他出什么招,自己都一样能够后发制人。
酒过三巡,安公公提起酒壶,正要继续替程立斟酒。忽然双耳微微一动,轻轻叹口气,放下酒壶,向程立抱拳道:“程百户,抱歉。看来要稍微让你扫兴一下了。”
程立若无其事地道:“倒也未必。或许会很有趣也不一定。安公公,这就让人过来吧。”
安公公颌首答允。随之转身回首,瞪起眼睛,叫道:“小荣,还不给咱家滚过来!”
叫声当中,只见有两人快步走过来。为首者是一名雄赳赳气昂昂的高大汉子。若不是身上穿了太监袍服,实在令人难以相信,他居然也会是一名宦官。至于走在后面那名年轻人,却正是刚才奉了安公公吩咐,出去找人的“小荣”。
看见是他们过来,萧剑诗和路仲岳也分别放下了手中酒杯。片刻之间,两人走到近前站定。小荣弯腰行礼,毕恭毕敬地道:“师父,陈师兄来了。”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