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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无药可医?吃糖!-第44部分

小说: 无药可医?吃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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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予瑾听他说话,才从刚才的晃神中清醒过来。他走到啼莺身边,抬起手抚上了他的脸颊,低语道:“徒儿,若我早些知道你有此意,一定会准备得更好、更盛大。”他还记得逸龙山庄的那场婚宴,还有啼莺扔掉的那套繁复奢华的喜服,他理应要比龙亦昊做得更好才是。
  啼莺用脸蹭着冷予瑾的手心,微笑道:“有天地为我们见证,你我之心日月可昭,足够好、足够盛大了。”
  冷予瑾看着他,眼里满是柔和的情绪,他应道:“好,我去换衣。”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嘻嘻,私定终身!之后还会让他们见父母=3=


第60章 第六十章
  因为喜服是买的成衣,与两人的身材不符,同样的规格,啼莺穿着略有些大,而冷予瑾穿着却有些短了。啼莺买成衣的时候没有多想,现在才知道不合身。一般裁缝店的成衣都是按照普通人的身量做的,冷予瑾这类从小练武的,体格比起一般男人要大上许多。
  啼莺想方设法帮冷予瑾理好了衣服,看着他这样的块头被一件衣服崩的动弹不得,实在有些可怜。于是他自我埋怨了一句:“唉,我该早些去定做的。”说罢,他又解开了衣服上的系带,让喜服敞开披着。
  冷予瑾一直站在原地任他打点,见他将好不容易系上的衣服又敞开,不解地问:“怎么了?”
  啼莺看着冷予瑾披着喜服,觉得竟有种别样的侠客风流,回道:“这样穿更好看。”然后他拿起红绸布巾,仔细地在冷予瑾额头上缠了一圈。
  他们互相对视了好一会儿,然后冷予瑾牵起啼莺的手,拉着他走到桌边。他从酒壶里斟出兑了枫糖的新酿米酒,将两只酒杯分了一只给啼莺。
  “七。”冷予瑾唤着他的名,举着酒杯说,“饮了这合卺酒,便是定了终生。我愿余生与你携手共度,不离不弃。生则同衾,死则同穴。若有来生,再续今生之缘。”
  啼莺听得心中微颤,冷予瑾所言也是他心中所想。他最初不敢冒犯冷予瑾,后来得了这人所爱,便越来越贪心,盼着今生来世永不分离。
  “师父……”
  冷予瑾温和地打断了他:“此时还叫我师父么?”
  啼莺脸上飞起一抹红色,他不曾叫过冷予瑾的名,这个字在舌尖转了几圈才跳出来:“瑾……我心同你心,愿余生与你携手到老,来生再续今生之缘。”
  两人说了誓词,便挽着手将合卺酒饮下。沅国人的婚礼有许多流程,但之前那些拜天地父母种种,皆是做给他人看的,唯有在喜房中,夫妻二人单独交换誓言,同饮合卺酒,才是最重要的环节。至此,两人礼成,在天地见证之下,成了一对夫妻。
  啼莺买了两套喜服,与冷予瑾同样穿着新郎喜服,正是听进了冷予瑾以往说过的话。男子之间相爱甚至成婚,并不是可耻之事。他是男子之身,爱上同为男子的冷予瑾,又何必穿新娘的喜服。他要坦荡地面对这份感情,也要坦荡地面对自己。
  冷予瑾放下酒杯,抬手轻拢着啼莺,与他对视,有些感慨地说:“你之前问我是否会娶妻,想必那时你就对我有意了,我竟然一直没有发现。”
  啼莺也想起当时自己的不安与试探,笑着回道:“师父太迟钝了。”
  冷予瑾看了他一会儿,叹口气说:“也罢,夫君若是实在改不了口,我也不勉强。”
  啼莺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会儿,才迟疑地问:“你刚才……叫我夫君?”
  冷予瑾理所当然地说:“你我已经结为夫、夫,自然是要互称夫君的,不是吗?”
  啼莺了悟,冷予瑾正是这样的人,他眼中少有世俗沉珂,心态又豁达洒脱,并不会因为自己甘愿雌伏,就将自己当作女人看待。是啼莺原来一直被世俗所累,还没有完全摆脱过去环境的影响,一时间仍将冷予瑾当作凡俗之人去想,真是愚钝。
  “是……”啼莺心中又暖又羞,半晌才小声唤道,“夫君。”
  可是他叫出口后仍觉得有些别扭,可能是因为他太习惯与冷予瑾以师徒相称,这唯一的徒弟身份对他来说也同样重要。每次他任性胡闹,而冷予瑾以宠溺的口吻叫他徒儿时,他总能从其中读出许多无需言说的爱意。
  冷予瑾瞧他面色犹豫,便问:“怎么了?不适应么?”
  “我还是喜欢听师父叫我徒儿。”啼莺坦诚地说了,“你我既是夫夫,又是师徒。若是平时也叫我夫君,总感觉很奇怪。”
  冷予瑾想了想,也觉得啼莺所言不错。因为随了白衣剑仙,对他来说,带徒弟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即使在与啼莺互相表明心意之后,平日里他仍是将啼莺视为徒弟,一直用心指导。只有在两人独处亲热时,他才会放下师父的身份。
  “你说的是,那么称呼便不改了。”
  见冷予瑾回应得认真,啼莺忍不住笑了,凑到他耳边说:“那么我们约定一下,叫对方名字便是情动的暗号,好不好,瑾?”
  冷予瑾被他吹得耳朵发痒,想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啼莺提出名字为暗号,接着便叫了自己的名字,这简直是明示了。虽然新人同饮合卺酒之后的确是要行洞房之礼,但他以为现在才是早上,没有料到啼莺会主动提出来。
  一旦意识到了,便觉得怀中人的气息扑了过来。冷予瑾抚上了啼莺的脸,问他:“七……你想我怎么做?”
  啼莺没有回答,直接用一个吻开启了这一趟云雨之旅。
  日头偏西,啼莺才从事后的小睡中醒来。他还未睁眼,便知道冷予瑾不在身边,因为自己并不在那人怀里。他睁开眼看向四周,房间里没有人,但桌子上放着几个碗,碗上还反扣着盖碗用来保温,想来是冷予瑾为他准备的。
  啼莺起身,穿好了床头摆着的新换的里衣和外衣,下了床走到门边,打开门往外看,也没看见冷予瑾。他只好返回桌边,先吃些东西填饱肚子再说。
  他刚刚吃了个八分饱,正在犹豫要不要再吃一些,冷予瑾就推门进来了。他放下碗筷,看过去问:“师父,你去哪儿了?”
  冷予瑾手里提着一个油纸包,朝他走过来,回道:“我去镇上买东西去了。见你睡得熟,就没叫你。”
  说罢,他将油纸包放在桌面上,一层层剥开。这里头放着一个红色的球状点心,比鸡蛋还要大些,还冒着热气,显然是才蒸出来的。
  啼莺没见过这种糕点,疑惑地问:“这是什么?”怎么就值得冷予瑾非要马上去买回来不可?
  “阑州霖陵郡的习俗,新人同房后,醒来就要分吃这个点心,叫红豆圆子,有对新人日后生活甜美、红火、圆满的祝愿。”冷予瑾解释道,“我想你也是霖陵郡出身,所以就去镇上让点心铺的人现做了出来。”
  啼莺最初不知道自己身世时,凭借记忆中的童谣与冷予瑾确认了自己家在霖陵郡。后来虽然知道了自己是峒州左家的人,却一直没找到适当的时机告诉冷予瑾。此时冷予瑾仍当他是霖陵郡出身,特意买回了红豆圆子,啼莺也不好现在说明。
  于是他只说:“其实不用这么急的。”他拉着冷予瑾坐下,拿出帕子擦掉了他往返赶路时脸上沾上的风尘,然后将旁边一双没用过的筷子递给他,接着说,“你来分。”
  冷予瑾接过筷子,将红豆圆子从中间一分为二,夹起其中一半,递到啼莺嘴边,喂给他吃,然后自己吃下了另一半。
  这圆子是用红豆磨成的粉加上糖和面粉用水和好,然后揉成球状上蒸笼蒸熟,吃起来非常甜。啼莺很喜欢,不过他知道冷予瑾可能会被齁到,连忙倒了一杯凉水给他。冷予瑾果然被齁到了,他接过水杯,一下就喝了一大半。
  两人分吃了红豆圆子,这私定终生的婚礼便完美落幕。
  之后两人无事,啼莺便拉着冷予瑾去了枫林里,让他舞剑给自己看。虽然冷予瑾没有穿红衣,但是舞剑时枫叶在他身边盘旋,却比穿红衣更加好看。
  他们在红枫林海又逗留了两日,便打道回府,朝幽谷的方向策马而去。这回他们改了路径,绕过了霖陵郡的郡城,于十月中旬抵达了孟家村。孟鑫按照上一次的老办法,带着他们两人穿过毒烟林,将他们送到幽谷毒门内院的巽阁,然后告辞离去。
  冷予瑾和啼莺返回幽谷的消息,很快便送到了黑鸦和幽谷昭两边。黑鸦听过后,让人将之前负责照顾他们的仆人找回去,便没了别的指示。倒是幽谷昭,听说之后便放下了手里的活,直接去了巽阁。
  幽谷昭一进院子,就瞧见冷予瑾站在寝室门前,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哼了一声说:“冷小子,我不是来找你的。林七人呢?”
  冷予瑾自然是不会帮他叫人的,就是站在门口不动,挡着他的路。不过啼莺在房中听到了外面的动静,便放下了整理行李的活,走了出来。
  他站在冷予瑾身侧,问道:“幽谷门主,找我有事?”
  幽谷昭从头到尾打量了他一会儿,才说:“还好,看起来没什么事。”然后他转向冷予瑾,数落道,“冷小子,你怎么回事,竟然被人绑了徒弟要挟,真是丢你师父的脸。”
  提起贺家那件事,冷予瑾的脸色就变得十分难看。他一直觉得自己没有保护好啼莺,如今被幽谷昭数落,他也说不出辩驳的话来。啼莺见他又自责起来,便牵起他的手,轻轻揉捏着安抚他。
  “幽谷门主,你说错了。”啼莺直视着幽谷,替冷予瑾反驳回去,“是我无力自保,才拖累了师父。再说,贺家与官府中人勾结,做了这种下作事,丢脸的是他们,不是我师父。”
  幽谷昭斜了啼莺一眼,嘴里啧了一声,说:“行,你就护着他吧。”顿了顿,他接着说,“不过冷小子后面玩的那出倒还算不错,挺解气。”
  啼莺蹙眉看着他,问:“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幽谷昭哈哈一笑,说:“你管不着。对了,贺家与官府勾结的事,黑鸦已经想办法捅到国都那边去了,你们且等着贺家倒霉吧。”
  说罢,幽谷昭从怀里拿出一个小木盒,放在了一旁的扶栏上,对啼莺说:“你拿着这个,以后若是遇险,就提前屏住呼吸,拿一个里面的丸子捏碎了撒出去。”
  然后他笑着往外走,到院门口又突然回头,对两人说:“你们俩还真的回来了,怎么说,傻得可以。”
  啼莺几乎是懵地看着他离开了,然后他侧头迎上冷予瑾的视线,问道:“师父,你觉不觉得,幽谷门主好像变了个人似的?”
  冷予瑾想了想,说:“人到中年好像都有这么一个性格巨变的时期,他可能到时候了。”
  作者有话要说:
  幽谷昭:你才更年期!
  快要过年了,我下周二也要回家了,希望不会被琐事耽误码字QAQ


第61章 第六十一章(捉虫)
  回到幽谷之后,过了一段平静日子,很快便到了十一月初五,冷予瑾的生日。
  自从回谷之后,啼莺就在准备给冷予瑾的生日礼物。因为想要给对方惊喜,每次准备的时候,啼莺都将自己关在书房里,不让冷予瑾靠近。冷予瑾向来是顺着他的,即使心中好奇,但啼莺说了不让看,就真的离书房远远的,不去偷看。
  生日当晚,啼莺又做了红枣泥馅的汤圆,一碗埋了两个鸡蛋的长寿面。两人一起吃过饭后,啼莺便拿出了准备多日的礼物。那是一卷画轴,冷予瑾接过来慢慢展开,上面画着他在枫林中舞剑。
  “师父,我许久没有作画了,技艺生疏,画得不是很好。”啼莺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为了画好这副舞剑图,他废了不知多少稿子,才终于过了自己这关。他知道冷予瑾是个通才,之前也见过他画药材植株,有不错的画技功底,而自己仍是比不上。今天啼莺送他这副画以表心意,只可惜准备的时间不是很多,否则一定再磨练得更好些。
  冷予瑾看着画面上的自己。画中之人舞剑的身姿十分飘逸俊朗,面目绘制得十分细腻,视线看向画面之外的人,表情是他照镜子时从未见过的温柔。既然是啼莺所画,那便是他的视角,画中的自己所看之人正是啼莺。
  “我都不知道自己会有这样的表情。”冷予瑾感叹了一句,抬眼看向坐在自己身边的啼莺,问他,“你眼中的我有这么温柔?”
  啼莺笑着答:“师父于我,是冬日的暖阳,夏日的清风。”
  冷予瑾听了,忽地觉得有热意涌上两颊,连忙转移视线,只盯着画卷看了。
  啼莺见他躲开自己的视线,便仔细去看他的脸,发现他竟然有些脸红,知道他这是害羞了。两人已经有了几个月的亲密关系,前不久还饮了合卺酒,这人却因自己一句话而有如此反应,啼莺看得心都要化了。
  偏偏他还要坏心地去问冷予瑾:“怎么了,我说得不对吗?”
  “……我很高兴。”冷予瑾如此回道,又抬起一只手拉过啼莺,和他依偎在一起,继续说,“徒儿于我,是夜间的明月。”
  这回便换成啼莺因为一句话而脸上飞红了。
  之后又说了会儿话,两人将碗筷等收拾好了,啼莺便陪着冷予瑾去拿铜盆与纸钱香烛,准备在院子里祭奠冷予瑾的父母。
  啼莺想着冷予瑾不喜火光,便主动拿过火折子,将引燃用的几张零碎纸钱点着,放进铜盆里。然后他与冷予瑾一起,围着火盆往里撕着纸钱。
  冷予瑾先念了一遍双亲的名字,让小鬼将香火带去,接着便对阴间的父母说:“爹,娘。上回跟你们说我收了一个徒弟,名为林七,你们还记得吗?”
  啼莺听到他和父母提起自己,便放缓了呼吸,动作也随之放轻,凝神听着。
  “今日他与我一起祭奠,这些香火里也有他的心意。”冷予瑾说到这里,顿了顿,又接着说,“儿子有一事要告诉你们,林七也是我的意中人。我与他已经在天地的见证之下,同饮合卺酒结为夫夫了。他很好,你们若是见了,一定也会喜欢他的。”
  说完这些,冷予瑾将视线从燃着的火盆中移开,看向啼莺,对他说:“徒儿,来,叫一声爹娘吧。”
  啼莺觉得鼻翼有些酸涩,他点了一下头,一边继续往火盆里放入撕下的纸钱,一边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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