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熹微终明矣-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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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云枫是坐着,没有抬头,自然没有看到莫凌的窘迫,所以,他信了。
“嗯,也罢,这件事我就不追问了。”萧云枫转过身来看着莫凌,“但你还是有错,知道吗?”
莫凌脑子有些混乱,还有错,什么错?
他低下头,喏嚅道:“请老师明示。”
“第一,你上课回来晚了。我说过的,预备铃响后,立刻回到教室;第二,你不该拿着这么一堆无用的东西在大家都在的情况下进入教室。先不说在班里会引起多大的轰动,就是让其他老师看到,也会产生误会。教室里是学习的地方,是很神圣的地方,由得你如此轻浮?”萧云枫的语气微微有些严厉。
莫凌握住拳头,低头不语。他那时哪里想这么多啊!
“其实你完全可以让他大课间,或是放学的时候送过来,那时人少,也不至于引起误会。”
“哦……”莫凌点点头。
“第三,”萧云枫拿起桌上的一张纸,继续道,“这些我都讲过吧,还错!”
莫凌愣了一下,接过那张纸,一看上面的内容和红叉叉,了然。这是昨天上课默写的《烛之武退秦师》和一些易错的字词,老师亲自批的。
萧云枫拿笔戳戳莫凌的胳膊,“你看看你写的,落句的落句,错字的错字,我就是这么教你的?马上就快期中考试了,你打算用这样的状态应对考试?”
莫凌咬咬嘴唇,“对不起老师,我会努力的。”
萧云枫摆摆手中的笔,“这三条错误,可记下了?”
“嗯。”
“受罚吧,不治你就是不行。《烛之武退秦师》抄五遍,外加一遍翻译,晚上放学前交上。”
“是。”
“回去吧,以后再犯,十遍。”
“哦……”老师还是一如既往地严厉啊……
。。。。。。
回到教室,莫凌顾不上和大家聊天搭话,急忙拿出纸笔开写。
课间的时间不过十分钟,很短,写不了多少,课上又不敢写,加上是给老师看的,字又不能太乱,莫凌只好一笔一划地写,生怕老师因为字的不好看而斥责他。
所以,一直到晚上放学,莫凌还没有写完。
记得老师吩咐过晚上放学前必须交上,居然还差一点没有完成!
莫凌没有拖延的习惯,既然还剩一点,那就写完再走吧。
打定主意,他留下来继续奋笔疾书。
眼见着同学们三三两两地离开,一会儿教室里就剩下他一个人。
空荡荡的教室,没有了白天的嘻笑玩闹,安静得让人有些不安。
不顾外部的环境,莫凌专心地投入到罚写之中。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抬起头,总算完成任务了……
一看前面黑板上挂着的表,十点多一点。
这时,“怎么还没有回去?”
一声清冷的声音,让莫凌打了个哆嗦。
莫凌惶恐地朝门口望去,发现萧云枫正站在门边。
这偌大的教室,就他一个人,突然出现了个人,不把他吓死才怪呢。
莫凌嘘了口气,他记得老师在走之前有回班检查的习惯。
莫凌走到萧云枫面前,把罚写双手递给他,“想写完罚写再走的,老师说过要晚上放学前交的。”
“死脑筋。”萧云枫轻斥他,然后接过罚写看了看,“嗯,写得倒是挺认真,算你过关。好了,不早了,收拾好书包一起回去吧。”
“嗳。”莫凌开心地答应一声,跑到座位上收拾书包。
关好门窗,锁上门,萧云枫和莫凌共同走下楼。
。。。。。。
走在回家的路上,莫凌紧紧跟着萧云枫。每当和他走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有种很心安的感觉。
平时老师总比他回家晚,今天终于有幸和他一起走回家了……
夜里很冷,冷风嗖嗖地刮,突然,莫凌打了个喷嚏。
萧云枫停下脚步,微低下替莫凌拉了拉衣服的拉链,“冷吗?”
莫凌摇了摇头。他看着近在咫尺的萧云枫,眼神不觉呆迷了。
萧云枫里面穿了一件高领的白色毛衣,外面的黑色夹克的拉链拉得恰到好处,把他的脖颈衬托得更加好看,是那样清如雪莲,高雅俊秀。
星汉苍璨,夜凉如水,虽一番良辰美景,怎比得上你半分优雅气韵?
萧云枫没有注意到莫凌的眼神,拉起他的手,“走了。”
温暖的手裹住莫凌冰凉的手,莫凌的心,悸动了。
总是不自觉地想靠近他,哪怕以前他那么讨厌他,他也从来没有怨恨过他,只是因为他身上有那种令他温暖心安的感觉吗?
有些人,一旦遇见,便一眼沉沦,从此覆水难收。因此,可以去包容他的一切缺点。
To the world;you may be one person;but to one person;you may be the world。
对于世界而言,你可能是一个人;但对于某个人,他是你的整个世界。
紧紧回握住那只手,莫凌仿佛在享受世界上最美好的时光。
。。。。。。
最美好的时光,被突如其来的横祸打断。
正当二人并肩朝碧水蓝天小区走去,突然后面冲出来一辆黑车。
没有打灯,没有鸣笛,就这样直冲冲地朝二人飞驰而来,如同闪电,只能看到一道黑色残影,眼见就要撞上。
不好!
莫凌的意识虽然及时做出判断,它这是要撞人!可是速度太快了,身体根本来不及反应。
这下,要死了!
千钧一发之时,萧云枫比他反应更快,一把搂住莫凌,身体猛地一旋,一瞬间脱离了汽车车头的受力区域。接着,他把莫凌扑倒在旁边的地上。因为惯性的原因,萧云枫的手顺着粗糙多沙石的地面滑出去一米多,一层皮磨破,鲜血淋漓。
那辆车见计划失败,立刻加速,扬长而去。
莫凌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住了,等反应过来,萧云枫已经追了出去。
人的速度怎能比得上车的速度,没过几秒钟,那辆黑车已经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可恶!萧云枫一跺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老师……”这时,莫凌已经站起,跑了过来,脸色苍白。
萧云枫回眸看他,“看看哪里受伤了。”
莫凌活动了一下身子。只是倒下的一刹那磕到了胳膊和后背,有些疼痛,倒没有什么。
“没事,老师呢?”
刚问时,萧云枫只觉左右手火辣辣得疼,伸出手看了看伤势。
倒地时左手先着的地,自然受摩擦大一些,此时已经是血肉模糊,右手掌心和手腕处也磨破了皮。
见此伤势,莫凌吓得快要哭了,拉起萧云枫,“老师,快,我们快回家,我回家给你上药!”
萧云枫没有拒绝,任由莫凌拽着他走。他已经想好了,先把伤口处理一下,然后立马去公安局调取监控。
究竟是什么人想要恶意撞人,不怕法律的制裁吗?那辆车,是冲着他来的,还是凌儿,或是……他们俩?
。。。。。。
回到家,莫凌顾不上脱衣换鞋,先把药箱找了来。
用纱布蘸着清水把萧云枫手上的尘沙颗粒擦掉,然后用酒精消毒,最后抹上药用绷带缠好。
莫凌一声不吭地为萧云枫缠着绷带,眼圈红了。
如果不是老师救他,他可能现在都没命了。
如果不是他,老师怎么可能会受伤?
他总是他的累赘,不管从什么方面。
真希望有朝一日能帮到他,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事情……
萧云枫注意到莫凌情绪的低沉,问道:“怎么了?”
莫凌勉强挤出笑颜,“没什么。老师,还疼吗?”
萧云枫摇摇头。
“老师,那辆车好像想撞我们啊,到底是怎么回事?”
萧云枫眸里冷光乍现,站起身,“我也不知道,但我不会让这种不法之徒逍遥法外。你在家好好学习,我得出去一趟,可能回来很晚。”
“老师是要调查这件事吗?那……一切小心……”
“嗯。”萧云枫整理好衣服,走出家门。
。。。。。。
打电话找到李天佑——他的高中同学,同时也是D市公安分局局长,说明原因,索要监控。
但碧水蓝天小区附近的街道属于交通局管辖,公安局只是掌控着重要地点和公共场合的监控录像。无奈,只好让交通局管理监控的人员py了一份今晚9:30到10:30从碧水蓝天小区通向东西南北方向各路口的监控,继续追查那辆黑车的走向。
令人惊颤的是,那辆黑车居然9:30就守在D市一中附近,显然是早有预谋。
因为是故意撞人事件,情节恶劣,同时关系到人民大众的安危,萧云枫考虑周全,把武警大队的杜嘉皓也找了来。
经过彻夜的追查,终于找到了肇事车辆,竟是‘残夜’的余党前来报复!
那次秘密任务之后,通过一宿的审讯,武警大队终于撬开了被抓到的那四个负责毒品交换头目的嘴巴,得到了‘残夜’总部和各市势力分布的情况,并立即制定抓捕计划。
消息完全封锁,‘残夜’那边根本不知道一夜之间居然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第二天,D市武警大队全体队员出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围剿了‘残夜’总部,破获了数不胜数的毒品。
武警大队又一次完美完成了任务,防止了毒品再在社会中流通,阻挡了一部分人成为毒枭或是毒君子的可乘之机,真是大快人心啊!
这些都是萧云枫不知道的,毕竟他这些天一直在备考期中。听了杜嘉皓的叙述,萧云枫咋舌。
那辆黑车的主人之所以会撞萧云枫,是因为他正是‘残夜’的一员。D市武警围剿‘残夜’,令他们恨之入骨。反正前程,钱财也没了,不如拼命一搏,弄死一个当垫背的,也让他们知道‘残夜’的厉害。
暗中调查到D市武警大队中有几个精英队员,其中一个居然隐瞒了身份当了D市一中的老师,他们就选择了萧云枫下手。
D市武警大队内部行程森严,很难查到他们的行踪。萧云枫退役后,不算是正式的武警队员,因此放松了警惕,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最怕遇到这种不要命的,差点造成了悲剧惨案,只是因为仇恨,蛊惑了人心。
抓到了人,了解了前因后果,萧云枫心中的一块大石头落下了。
看看手上缠的绷带,他苦笑。还有几天就期中考试了,这不是雪上加霜吗?不过不怕,有那小家伙帮他换药呢……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人改了啊,叫林钊,不叫林昭了。因为贴吧上更的时候说这个名字是不良信息,太过分了!
第44章 第四十章 告白
终于,期待已久的期中考试拉开了序幕。
第一场依旧是语文。
早晨吃饭的时候,萧云枫显得心不在焉,拿筷子戳着米饭,很久都没有吃一口。
“老师,您好像很紧张?”连莫凌都看出来了。
萧云枫用手支着下巴,“一张军令状,去留两茫茫。岂能安心乎?”
“那也不能不吃饭啊!饿坏了身体怎么行?”莫凌夹起菜,不停地往萧云枫的碗里放,“我相信大家,也相信老师。”
“……万一呢?”
莫凌笑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老师去做别的工作不就好了,为什么非要局限于一个平凡的高中老师呢?”
“你不懂。”萧云枫摇摇头,告诉了莫凌他的身世,“我也不想待在一中只是做一个普通老师,以我的学历,再深造毕业后,都能当大学的讲师了。我之所以放弃深造回到D市,是因为我家里根本不允许我当老师。萧家世代经商,父母都希望我去自家公司当经理,但我不喜欢……所以当年偷偷报了文学系的志愿,去了香港。父母也拿我没办法,只好允了我。如果这次我留不下来,那就必须回去了……”
这是萧云枫第一次向莫凌解释自己的身世。莫凌心里暗暗一惊。
终于知道老师的家世了,富二代,有钱,有权!天啊!这身价,这地位,没的说。
莫凌往嘴里扒了一口米饭,咽下,道:“老师,我觉得,这世上总有一些迫不得已的事情,往往这些事情是自己最不喜欢但必须去做的。如果这些事对大家有利但自己却不喜欢,那我也会坚持去做。人活在世上,应该做自己应该做的而不是想要做的事。”
一番话虽然乱,但意思萧云枫是听懂了。同时他也惊愕于他对这个世界的思考。
遇到迫不得已的事情,他往往选择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往往选择替他人着想。曾经那个贫穷的家庭,或是在银星KTV里受罪,到最后对他的包容和遵从,虽然也有怨怼,也会觉得老天对他不公,但却还是会坚强地面对这一切。这孩子,虽然内心非常脆弱,但骨子里却有一种倔强和韧性。
比起他,自己差太多了。在蜜罐里长大,遇到一点事情就随心所欲,或是任性怄气,从来没有从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
他,是值得他尊敬的。在学习上,他教导他;但在为人处事上,他却是他的良师益友。
萧云枫随口吃下一口米饭,“看你说的,跟我多任性一样。我岂不懂帮家里分担负担的道理?”
莫凌挠挠头,“我只是随口那么一说而已,老师别当真……”
“不,你说的有道理,谢谢你,凌儿。”的确,这个世界,有太多迫不得已的事情,做一些事,只有应不应该,没有值不值得。
一句“凌儿”叫得很是温柔,让莫凌脸红了又红。
“好好考。”
莫凌嘻笑着冲萧云枫敬了个军礼,“遵命长官!”
“噗嗤。”萧云枫轻轻笑出了声,是那么俊然澄秀。这是莫凌第一次看到老师如此孩子的一面。
。。。。。。
这一个月,在萧云枫的教导下,莫凌的成绩有了质的飞跃,仿佛拨云见日,一片清明。答题的时候,都是老师给他复习过的题目,倒也思如泉涌,不再忙乱,和第一次月考时的状态截然不同。
三天的考试在忙碌紧张中度过。考完最后一科,莫凌觉得浑身说不出的舒爽。
考完后有个短暂的调整时间,全年级放假一天,各科老师自然趁这个时候把卷子阅完核分。
一大清早,莫凌的手机响了。一看显示,是顾铭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