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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半明半昧-第4部分

小说: 半明半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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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远睡得并不沉,阮朝暮离开房间的时候,他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房间里什么也没有留,他腰间酸软的厉害,几乎爬不起来,但迟远已经明白阮朝暮的意思。
  他发信息给阮朝暮,只几个字。
  “我有多长时间?”那么平静,那么直截了当,文字的力量是冷冰冰的,所以阮朝暮并不知道,迟远打出这几个字的手,抖得有多么厉害。
  阮朝暮回他:“林喻给了我一个月。”
  看起来答非所问,迟远却懂了。
  那天以后,阮朝暮再也没回过那个家,其实阮朝暮是想要把那栋房子留给迟远的,但林喻却不同意。阮家买下这房子是阮朝暮二十岁的事,林喻家就在阮家隔壁。那栋别墅不光是阮朝暮和迟远住了十年的地方,也是阮朝暮和林喻相识的地方。一处宅邸,充斥着两段恋情的一切,阮朝暮觉得很别扭,但林喻却不知道。
  遇到周洲的时候,周洲告诉他,迟远只是阮朝暮包养的情人而已,他并不知道在周洲离开的这一年,他们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林喻就像是远归的女主人,理所当然的要住进男主人的房间。
  迟远的行李已经打包好了,三个超大的旅行箱,里面是十年里阮朝暮送给他的一切,他丝毫没有净身出户的意思,理所当然的笑纳了阮朝暮给他的一切。在对周洲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来,阮朝暮对情人出手相当大方,他给迟远的名车名表都是成沓的,还包括市中心一套十分地角不错的公寓。迟远的退休金确实很丰厚,可以说他下半辈子躺在家里,也足够衣食无忧,还是可以小小挥霍一下的那种。
  作为一个被包养的情人,这样的结局已经很好了。
  阮朝暮帮迟远提着行李送他出门,那架势仿佛迟远只是出去旅游,两个人沉默不语,若是细细去看他们的表情,反倒是阮朝暮显得似乎更痛一点。
  看到等在门外的是叶琛,阮朝暮有些微的惊讶和酸涩,然而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帮迟远把行李搬上车,随后轻声说一声再见。
  迟远点点头,打开车门,却是阮朝暮叫住了他。
  “不最后给我一个拥抱吗?”男人厚颜无耻地说,他的喉结翻动,眼底蓄着的泪水,比迟远还多。
  “不需要。”迟远漠然回答,甚至还微微笑了笑,这笑容让阮朝暮的心愈发抽痛起来,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自作多情了。
  他有些茫然地点点头:“祝福你。”
  “我不想祝福你。”迟远轻声说,随后上了车,扬长而去。
  那一天,迟远并不知道,阮朝暮站在门口,对着他离开的方向站了很久。就像阮朝暮更不会想到,坐在车上的迟远默默在心里说的话是:“我会回来的,阮朝暮,我发誓。”


第十三章 
  林喻搬进来的第一天,就让佣人收走了所有和迟远有关的痕迹。他记性很好,记得十年前阮朝暮的一切习惯,所有不属于记忆的东西,都被他统统扔掉。
  一些迟远常用的下午茶器皿,不是什么高大上的牌子,好像是迟远从哪个小店淘来的手工制品,骨瓷烧制,釉色均匀,设计的是卡通样式,一只狮子杯,一只兔子杯。
  兔子杯被笨手笨脚的佣人打破了,阮朝暮把碎片拾进垃圾桶里,突然想起那是迟远搬进来的第二个月,在隔壁街一个很文艺的手工店里买的,据说是店主自己做的。
  十八岁的迟远笑着举起杯子,他那时候还没长开,才刚到阮朝暮的下巴,巴掌大的脸,下巴尖尖的,只有眼睛很大,水灵灵的,跟手里的杯子一样可爱:“阮先生,我在隔壁买的杯子,很好看,我们可以用来喝你说的那个红茶。”
  小孩子刚住进来,怯生生的,很多东西都不懂,可是又不想露怯,所以在阮朝暮面前拼命表现,只可惜好像表现的不太对地方。
  阮朝暮啼笑皆非地摸了摸他的头:“嗯,很好看。”
  林喻抱着纸箱从楼上下来,看见阮朝暮在对着垃圾桶发呆:“干什么呢,舍不得就赶快去追回来。”
  阮朝暮恍惚间回过神来,抬头笑道:“怎么会。”
  林喻抿嘴看着他,并不吭声。
  家里变的东西比林喻想象的要多的多,到处都是属于两个人生活的痕迹。盥洗室里只余下一半的洗漱用品,泾渭分明的摆在另一边,空荡荡的地方突兀的显示着这里曾经居住的另一个人。
  阮朝暮的卧室里,那些一看就属于迟远的小玩意儿被林喻统统扔进袋子里,可佣人们却告诉他,里面有一些是阮先生的。
  呵,他从来不知道,三十岁的阮朝暮曾经不屑一顾的东西,会被四十岁的他当做宝一样散落在家里的各个角落。
  一套丑的要死的铁质挖耳勺,一本毫无艺术感可言的鸡汤画册,一盘某九零后小歌后的唱片……他要扔的时候,却被佣人拦住了。
  他们说这些是阮先生平时会用的……
  阮先生啊阮先生,你还是十年前那个阮先生吗?
  林喻看着阮朝暮依依不舍地拎起垃圾袋,那样子简直像是要割掉他的肉,然而他只是靠在门边冷冷一笑,回房间去了。
  林喻住进家里的第一天,两个人什么也没有做,阮朝暮不知为何,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他把这归咎于白天扔掉的各种东西,毕竟那不光是迟远,也是他自己十年来的回忆。人年纪大了,免不了就会怀旧,那些曾经用惯了的东西,就像是相处惯了的人一般,突然剥离,心里满满地都是不舍。
  那天晚上,阮朝暮第一次梦见了迟远。
  迟远是十八岁的样子,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抱着杯子喝牛奶,杯子就是他的兔子杯,他翘着二郎腿,一边喝,一边看桌子上的漫画书,津津有味的样子,嘴角有一圈白色的边儿,看上去有些傻气。
  “迟远,迟远……”阮朝暮忍不住叫他。
  迟远抬起头来,朝他笑得如此灿烂。
  “阮先生!”
  “迟远……我有点……想你……”
  第二天早上,阮朝暮睁开眼,看到的却是林喻,他有些茫然和迷糊,有些迟钝的奇怪,迟远去哪里了,随即才回过神来,轻笑起来:“早上好。”
  林喻笑了笑:“你昨天晚上说梦话了,一直在叫迟远。”
  阮朝暮面色僵硬。
  “哈哈,骗你的。”林喻嗤笑,他起床洗漱,盥洗室空白的半边已经被林喻的东西填满,林喻站在镜子前刷牙,欣长的腰身和削瘦的迟远一点也不一样。
  阮朝暮看着林喻的背影,默默想,也许很快,林喻就会重新填满他的生活,而后他就会渐渐忘掉迟远。
  然而一个钟头以后,他就知道,自己错了。
  “你说什么?”阮朝暮坐在办公室里,听着陈秘书汇报的情况,只觉得大脑“嗡……”得一声闷响。
  “迟……迟总……上个月,代表您签下了那个美食城的项目,按照合同的规定,阮氏需要在一个月内,注资三个亿的启动资金……”陈秘书颤抖着声音说道,他根本没想到,这么大的事情,阮朝暮竟然完全不知道。
  “把合同拿给我看看。”阮朝暮觉得自己简直像是做梦一样,他看了两页,觉得有些不对,又飞快地翻到了落款处。甲方是阮氏的公章和阮朝暮的私章,签字的是迟远,而乙方签字的人赫然是叶琛。
  阮朝暮猛地站起来,不敢置信地看着白纸黑字的内容。
  “迟远……你够狠啊……”

  阮朝暮在他送给迟远的公寓里堵到了他,确切的说迟远应该在等他。
  那是市区某高端楼盘的“楼王”,电梯入户,打开电梯门,就是玄关,径直走进去,就可以看到客厅。这房子是阮朝暮早就买好的,起初是单纯的投资用,可是环境太好,他舍不得卖掉,就一点点的添置了家具,不知为何就萌生了一点念头,以后可以送给迟远,即使他可能用不上。
  也许早在几年前,阮朝暮就隐约觉察到,他和迟远早晚会有一天分道扬镳。
  装修是专业的高端团队设计,简约的现代风格,该有的厨具一应俱全,客厅和健身室都有落地窗,晚上的时候,可以承包整个城市的美丽夜景。
  现在是白天,景色并没有晚上来的精彩。迟远站在落地窗前,静静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他穿着休闲服,两只手抄着裤子的口袋,看起来潇洒肆意的很。
  听到阮朝暮的脚步声,他回头,随后露出一个笑容来。
  “你来了。”
  不知为何,阮朝暮竟从这句话里,嗅出了一丝高高在上的味道。
  阮朝暮闭了闭眼睛,他一点也不习惯这样的迟远,迟远面对他时,永远是乖顺的,像个宠物,总是趴在他的脚边,然而现在的迟远,却是他完全不认识的样子,棱角分明,一转身就可以狠狠捅他一刀。
  “你长大了。”阮朝暮轻声叹息道。
  这些日子,他想起了好多他们刚刚相识时候的日子,十八岁的迟远,青涩又可爱,比任何时候都让阮朝暮觉得生动。
  “您发现的好像有点晚了?”迟远莞尔,“想喝点什么?”
  “老样子吧。”阮朝暮这样说着,坐在沙发上,自然而然地等着迟远去为他准备红茶和点心。
  十年如一日的风格。
  阮朝暮突然想到,他喝茶的习惯是林喻走的时候才养成的,那些日子他在家里浑浑噩噩,几个月无规律的生活,伤了他的胃,后来医生建议他喝一点红茶,他才开始喝茶。而和喝茶一起进入他生活的,还有眼前这个男人。
  他歪头看着站在料理台前冲茶的迟远。
  他的头发长了一点,垂在眼角,似乎有些痒,他总是伸手挠挠,又挠挠。茶叶在沸水里翻滚,起起伏伏,又慢慢沉了底。
  迟远端着托盘放在茶几上,上面还有一小块抹茶蛋糕,小巧可爱很有食欲。
  “你到底想要什么?”阮朝暮低声问道。
  “阮氏的股权。”迟远也坐了下来,“现在阮氏为了履行合同,必须在一个月内准备三个亿的资金,我了解你现在的经济状况,就算加上银行贷款,两个亿是撑死的,剩下一个亿你根本办不到,可合同的违约金那么高……你只能想法子融资,既然是融资,谁的钱不是钱?”迟远歪头笑了笑,竟有点坏坏的味道。
  他平时大多沉稳而压抑,这样的笑容极少出现,看起来竟有点年少时的样子。
  “你从哪里拿一个亿出来?”阮朝暮讶然。
  “我之前攒的钱,你送我的东西,再加上这套房子,折折价格,差不多可以卖到八千万,剩下的叶琛自己的钱还有他找的朋友们参与的融资。”迟远说的认真,而阮朝暮也意识到,他说的这些操作可行,兜兜转转,迟远想要的竟然是钱?
  他有些疑惑,又有些失落,刹那间竟是说不出话来。
  “你想要阮氏的股权,其实可以跟我要。”阮朝暮微微皱起了眉头。
  “那不一样。”迟远摇摇头,“不是自己赢回来的,不好玩。”
  在商言商,阮朝暮这方面很有一套:“这么大的事,我需要开董事会商议一下。”
  “那我就静候佳音了。”迟远轻笑道。
  半个月后,以迟远为法人代表的投资公司成立,正是融资阮氏,迟远又踏入了阮氏的大门,以董事会成员和大股东的身份。
  圈子里议论纷纷,人人都说阮朝暮亏了。
  “都说咬人的狗不叫,看不出来,这个迟远是个不好惹的主。”


第十四章 
  美食城的项目正式启动,阮朝暮每天忙得脚不沾地,迟远丢给他的烂摊子相当不怎么样,那么大的成本投进去,以阮朝暮的性子,说什么也不能只赚一点点薄利,他每天挖空心思想的,都是从这个项目里,还能多赚点什么。
  就像是抽到了一副烂牌,阮朝暮说什么也要打好。
  如此一来,林喻简直就像是独守空闺的可怜女人,被扔在家里,经常一个星期都见不到阮朝暮一面。
  时间久了,林喻有些火了,更何况,阮朝暮现在天天都能见到迟远,这感觉相当不好。
  “你到底什么意思?”午夜十二点,阮朝暮疲惫地打开家门,林喻在客厅等他,气势汹汹的模样。
  阮朝暮当然知道他最近回家的时间有些短,不禁歉意地走过去,抱了抱林喻:“抱歉亲爱的,最近实在太忙了。”
  林喻冷笑:“我大老远从美国跑回来,可不是为了守活寡的。”
  “别这么说。”阮朝暮皱了皱眉头,他大脑转了一整天,现在头疼得紧,林喻这样一闹,他其实并不十分耐烦,但那是林喻,所以他会拿出十二分的耐心来哄,可哄也总有尽头。
  这时候,他会禁不住想起迟远,迟远从来不会抱怨他回来晚,有时候他回来的声音把迟远吵醒了,迟远还会爬起来,帮他准备一点夜宵,按摩一下额头,掌控一个硕大的公司,阮朝暮的压力其实很大。
  “你不会在想迟远吧。”林喻有些危险地看着阮朝暮。
  阮朝暮怔了怔,躲闪着林喻质疑的目光:“最近生意上的事太紧了,我实在没办法,等过了这一阵,我再补偿你好不好?”
  林喻看着阮朝暮,不耐烦的表情写在脸上:“我知道这十年来,我的脾气变了很多,但是你得适应。”
  这话其实已经说的很委婉了,林喻这十年,可是在混黑帮,从修罗场里一步一步踩着血爬上来的,他是帮派里的第二把交椅,别说是冷落他,只要他往哪里一站,没有人的眼里敢没有他。
  十年,足以改变一个人很多习惯,林喻早已不是十年前那个简简单单的年轻人,他是一个上位者,对一切轻视都十分不适应。这和阮朝暮完全不一样。
  阮朝暮虽然也是个管理者,但他向来打温情牌多一些,是脾气相当不错的老板,而林喻的态度刺痛了他。
  “你确实变了太多。”阮朝暮疲惫不堪地说,“但我现在真的没有精力在晚上十二点来一场灵魂的沟通和了解。”
  他说完,绕过林喻,上楼睡觉去了。
  林喻深吸一口气,狠狠攥紧了拳头。
  “我只能再给你一个星期,否则我会离开。”
  阮朝暮的脚步顿了顿,随后才回答道:“我知道了。”
  然而一个星期转瞬即逝,第七天的晚上,阮朝暮仍然在参加一个酒会。他有些心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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