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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部分

冰糖暖玉-第50部分

小说: 冰糖暖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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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遥遥望着停在场中的直升机,尽管那边是一块厚铁皮,都让他高兴,褪去了一身的疲惫。

“我明白了。陆队长,我想麻烦您一件事。请您告诉苏盟,一个月内,我一定会去见他。”

然后再也不会离开。

沉默了几秒,陆北城微微眯眼,状似很不耐烦,然后突然道:“你们不会用手机吗?信息时代了。”

妈的,搞得好像他是棒打鸳鸯那根罪恶的棍棒似的!

秦安脸一红,好像又回到了青涩的高中生,坦然道:“我不好意思。”

“。。。。。。”

风卷起几片落叶,在半空打着旋,然后落在另一处,但在坠落前,经历了无数的起伏,最后才能平稳。

对面清瘦的男人骤然瞪大眼,陆北城顺着他的视线往后看,只看到直升机入口处攀着一个人,动作堪比蜘蛛侠,穿着同款病号服,挥舞着手臂,丝毫看不出这人另一边有枪伤,前两天刚捡回一条小命。

好了,开始飞吻了。

陆北城鸡皮疙瘩死灰复燃,不忍直视,冲着对面示意之后往回走,边走边往旁边靠,直到最后只剩下个边边角。

只剩下苏盟和秦安遥遥相对。

路枫在后面嘶吼:“哥!你真是老子亲哥!你他娘给老子下来!我他娘要打电话给苏夫人了!”

隔着几百米的距离和几十个陌生人,无论能不能看清你的模样,都能一眼辨认出来。

秦安很久以前——久到他对苏盟产生些不好的想法的时候——就有一个现在想起来幼稚可笑的想法。苏盟一直偏瘦,他当时年少无知,还以为他工作压力太大营养不良,因此总是成天睡眼惺忪。他就想——以后赚钱了要把人养胖些,天天买营养品,别成天往冰箱囤速冻饺子。

当然前提是这男人允许他养。

苏盟只穿着一套从医院里顺出来的病号服,宽宽松松的搭在身上,露出一节结实的胳膊,冲着这里招呼,比起前段时间又瘦了一圈,看着更精明了。

营养品不会出现在一个青年男子的家里,冰箱里的速冻饺子依然塞得琳琅满目,并且每天都睡不饱。不得不说,他的这个梦想,到现在为止都属于失败者。

秦安按住心口,挂在那儿有一块玉,与他的体温相近,只有按上去才能感受到,他站在警戒线外,注视着正前方的男人。

苏盟一顿,然后舔了舔嘴唇,拢好衣服钻进了里间。

“你怎么突然想通了?苏夫人还没接我电话。”

“该说的话,刚刚都听到了,到时候再聊。还有。。。。。。”

“啊?”

“电话掐了!”

苏盟靠着座位享受着无与伦比的待遇,背后坐着一排壮汉,他以拳抵唇望着窗外,蓝天白云还有密密麻麻的城镇,距离潢城有段距离,他费力想绷住脸皮,可时不时破功,嘴角总爱往上翘,然后再被他往下压,一来一回脸皮不由自主地抽搐几下,显得“不得章法”。

没有人知道他在高兴什么,就像没有人听到刚才属于二人之间的言语,是苏盟想念了五年多的一句话,做梦都在想。

那个被苏盟肖想了六年的少年对他说了一句话。

——等我来找你。

等我完结一身负担职责,带着所有的成长与执念,踏过大半泱泱国土来找你。

为什么?

因为我爱你。














第72章 不算番外的番外
番外

1、杰克苏的平淡生活

在苏盟这么些年的观察以及脑补来看,秦安是个敏感且比他还爱胡思乱想的人,一个人把事憋在肚里一声不吭,把自个搞得愁云惨淡。

陵城前两天刚下了一场雪,这地方好几年不下雪,总共就下了巴掌大几片雪花,外面到处是欢呼声。

这两天又稀里哗啦下了好几场雨,苏盟披着睡衣外套睡眼稀松地盯着屏幕,上面一条大新闻标得红艳艳挂在头条——秦氏董事长秦宗于前日去世,秦宗的秘密孙子归来接掌秦氏,集团该何去何从?

这一股满满的狗血风扑面而来,闪着苏盟刚睁开的眼。

随之而来的是另一条消息,秦氏副总因涉嫌违法制药而被刑事拘留,配图是一张高糊版马赛克人形照。

秦宗没了,他儿子早死绝了,只剩下个秦复和他才找回来的“草根”孙子,外界人大多看好前者,然而这则新闻一出来,那可大不同了。

苏盟自个琢磨了会,看风向隐隐朝着秦安那偏,就不再纠结。

由于积分清零,小乔也蔫巴巴的,白花都不撒了。机场那一面给他增了几十分,然而饮鸩止渴,苏盟只能夹着尾巴做人,出勤率少了很多,成天在电脑桌前敲敲打打,如果不是天天抽时间锻炼,保不齐坐出小肚腩。

小肚腩是享受的罪恶回报。

没有异能者搞事的陵城是一座不夜城,灯红酒绿车水马龙。苏盟每天的任务是巡逻顺便教训一把街头混混,把自个弄得气质比混混还混混,生活比贴罚单还要无趣,成功回归其他组眼中钉、肉中刺。

转组报告依然很多。

苏盟与秦安的联络少但从未间断过,自从回来之后就收到短短几句话,每天定时定点的问候,感觉自己携带了一个会自动报备天气并且要求添衣御寒的天气预报。秦安偶尔也发发语音,声音低沉清朗带着工作后的沙哑,苏盟厚着脸皮全都收藏了。

天气预报怎么了?他苏盟这辈子就没离开过天气预报!

就这么过了小半年,过年了,陵城外环以内不给放鞭炮,这么多年下来,连春联和灯笼都不折腾了,煮一顿饭凑合凑合当过节了。

这一天格外的冷,苏家在酒楼订了一桌团圆饭,参与人员只有一家三口,最后菜全没吃完,被苏盟节俭地犯懒地打包扔进了车里带回家。

高楼大厦上轮播着明星代言,新春是个势头,正好出一波限定款,既卖福气又卖名气。

马路上的路灯会亮一晚上,直到凌晨三四点都有人在路上行走。晚上九点这时候路上依然会堵车,苏盟打着方向盘去了一趟面包店拿了两袋小面包和几袋草莓酱、花生酱各种酱,准备凑合当未来一个礼拜的早饭。

以前秦安在的时候,由于他睡眠质量不够好,每天醒得很早,动作轻手轻脚不吵人。苏盟醒过来就有热腾腾的早饭吃,现在不行,苏盟醒过来只有西北风喝。为了不喝西北风,他需要做两件事,一件就是把家里的窗户关上,第二件就是给自己弄点早餐代替西北风。

苏盟拎着两袋食材上到十二楼,昏黄的光线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乍一看,颇有独身老男人的孤独心酸。苏盟吸吸鼻子,摸出钥匙开门,还没戳进钥匙孔,他动作停住,缓缓抬头盯着左上方一块掉落一半的透明胶带,以食指捏了一把。

偏干,不怎么粘人。

苏盟呼出一口气,先把塑料袋放在空地上,抽出藏在靴子里的小刀,然后再轻声打开门,入眼是一双皮鞋,九成新的手工皮鞋,进来的是个富家子弟。

富家子弟。。。。。。

苏盟愣住。

空气里有回锅牛肉的味道。

厨房里显出一个人影,有点清瘦,穿着西装西裤,腰间围着一件咖啡色的格子围裙,领带松下后搭在木椅子背上,苏盟一眼就看到了,他想:有人在厨房烧菜。

有一个富家子弟在厨房给他炒菜!

2、沈小胖的碎碎念

沈秋是个胖子,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并且一直十分自信,大学后学会了健身,成为了一个更加健康的胖子。

沈秋青春期印象最深刻的事是认识了一个瘦巴巴干不咧喋的小伙子——以他的体型看谁都是瘦巴巴——他一根手指头就能戳倒。其人倒是聪明得不像话,长得也挺好看,所以他的女神赵莹莹对其十分上心。

以至于沈秋一开始对他态度不大好,一个瘦不拉几的小伙子有什么好?有他可爱吗?

事实还真没有。

但作为一个积极向上的小伙子,他一直知道这种态度不对。后来出现转机是因为他发现自己与那瘦小伙竟然住在同一个小区同一栋楼的上下楼层。

一个送饭很方便的距离。

真他妈的是段孽缘。

随着相处久了,发现瘦竹竿是个勤奋刻苦的人,天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小姐晚,每回一伸头就能看到楼上角落亮着的灯,以此激励沈秋发愤图强努力背书,结果常常以闷头睡着,第二天感冒伤风为结果。

每当沈秋早上六点半起床刷牙的时候,就看到楼底下瘦小伙跑上楼梯,偶尔还拎着几袋吃的。

事实证明姓秦的那家伙不属于正常人范畴,但也真的对沈秋这个胖子一颗热血心的胃口。

至此之后,姓秦的小伙子上学路上多了一个聒噪的来源,打又打不得骂也骂不得,让他十分头疼。

可惜得了沈秋的待见,却不得班里人的待见,之后流言蜚语七嘴八舌差点把他气得头顶生烟。

再后来,他们一起“出生入死”,建立了深厚的兄弟情。俗话说得好,女神只可远观不可亵玩,所以兄弟才是一辈子的事。

虽然他们有六年的时间没有见过面。

沈小胖,现在是大胖同志,大学“不务正业”,攒钱买画板,如今是个小有名气的漫画家,天天熬夜肝画。兴冲冲地给他送来一本前段日子受访谈的杂志,一开门就愣眼了,访谈里的另一个主人公穿着休闲服戴着眼镜,俨然一副精英范,就这么低头看着他,手里还拿着最新一期的休闲杂志。

其封面与刊号与沈秋手上的这本一模一样。

两人相顾无言,沉默了一会,只见对面嘴角扯了扯,然后。。。。。。准备关门。

“哥!大哥!我错辽!咱俩叙叙!”沈大胖扒拉着门框泪流满面。

。。。。。。六年过去,身高的确越来越像竹竿了。

“。。。。。。出生入死。”

苏盟想起来当年在垃圾场找到这两位祖宗的情形,把毛毯往身上拉了些,轻咳一声好心没打压沈秋激动的中二魂。

沈大胖是个敏锐的胖子,虽然不知道哪儿不对劲,但是他总觉得有点尴尬,这种尴尬十分让人伤心,就像一个光棍看着小两口秀恩爱那样,令人伤心悲愤。

“您生病了?”

沈大胖嘴瓢,不由自主地问道。

“抓逃犯的时候跳河里去,被冻的。”

秦安语气极淡,还抽空给沈大胖倒了杯刚煮好的姜茶,热气腾腾的白烟往上飘,但就是让人觉得自个脑袋是他手指里抓着的碗,一个使劲就“夸差”。

“夸差!”

二人抬眼,愣住,只见苏盟迅速从毯子里钻出来,只穿了一件毛衣和休闲裤,伸出手默默用毛巾擦地板,一边擦一边打招呼:“太冷了,没拿稳。。。。。。”

秦安皱紧眉,走了过去,然后。。。。。。握住沈大胖他认了六年的苏哥的手,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差点闪瞎他狗眼。

“。。。。。。那什么,我先回去赶稿子。。。。。。了。”

秦安给对面的人上药,只冲着他点点头,只听到他低声道:“苏盟,对自己好一些,不行吗?”

所以。。。。。。沈大胖待在电梯里望天花板,他想:“这俩是真的。”

3、秦二的悲惨生活

秦和佩是为数不多的空间异能者,秦家嫡系多出精神系,所以他成了异类,摸索与探究是他记事以来所有的事情。

在他印象里,对于福利院牛奶馒头的记忆比他爹的惨淡记忆深刻得多,起码前者养活了他好几年,没把他饿死。

异能者这个词汇在秦和佩年幼的时候被提及并不多,他只知道自己身体比别人好,比别人聪明,比别人能吃。。。。。。。还比别人多一个爸爸。

虽然这个“爸爸”从来没来看望过他。

秦和佩是和院长一起生活,直到这位女士被他爸塞了一笔钱,坐着飞机飞回了她的不列颠。

“我觉得他们怕我。”

院长眯起眼睛,皮肤又白又皱,她说:“因为你很厉害,但是小秦你告诉我,你想要用这份力量做什么?”

秦和佩渴望亲情,所以他看着院长的眼睛,联系了她的一番话,然后搜肠刮肚说出了一句:“我想保护他们。”

于是院长笑了:“乖孩子。”

可惜这番话都是秦和佩一颗聪明脑袋里编出来的谎话,直到他长大后才明白为什么他老爹要把他送到这个鬼地方。

就为了把他从小跑偏的扭曲心灵摆正,然而没有然而,他失败了。

“您不觉得不公平吗?他们弱得像蝼蚁,我动动手指就能把他们切成七块。我想帮帮他们,在结果出来之前,肯定得做出牺牲,我给他们找好了墓地,就在市中心的绿地底下,那么多人陪伴他们,根据建设来看,那地方起码二十年不会动土。”

他爹吹胡子瞪眼,恨不得给他一巴掌,最后喷了他一脸唾沫星子。

“混账!这辈子都别想出这扇门!”

于是秦二被软禁了。

后来,他抽空谈了个恋爱,是个皮肤白、胸大、娃娃脸,并且没谈过一次恋爱的靓妞,这种比较好哄。靓妞在他们家当医生,天天给他开镇定药,所以他花了半年的时间把人弄上了床,并且虔诚地奉献了自己的第一次,最后得到了出去的钥匙。

半年才把人弄上床,这让秦和佩不太满意,反正在他准备离开那儿看到床上露出来的白皙肩头的时候,鬼使神差地为她拉了拉被子。

然后他想:“果然难搞。”

秦和佩没想到自己魅力这么大,直到逃出秦家五年后才被捕捉到踪迹,其中给他铺路的就是那个靓妞。

真的是又漂亮又性感,还特别的聪明。

他偷生躲在山沟里的时候,接着溪水洗脸,精神抖擞地想:“我一定要把人带走,然后生几个崽玩玩。”

人,他的确带走了,只不过第二天就得下葬,夏天不能放太久,太久就臭了。靓妞婀娜多姿的身上多了十二个窟窿,这本该出现在他的身上,还有。。。。。。秦和佩摸着靓妞平坦小腹上的一条刀疤。

他从她口袋里翻出来一张照片,里面是一个傻不愣登的崽,跟他小时候有七分相似。

还有他可能多了一个孩子。

嘿。

“行行行,你们说对就是对。”秦和佩站在悬崖边上,然后把手里的小家伙颠了颠,对面如临大敌,一个个脸煞白。

“你疯了!那可是你儿子!”

“噢!”秦和佩轻呼一声,他瞅了眼手里那个傻小子,心说孩子他妈都没了,一个个都说是精英,怎么就不知道孩子母亲的重要呢?

那靓妞叫什么名字?秦和佩一直都记得她姓夏,长得跟夏天的水蜜桃一样甜,尝起来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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