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六个他 >

第7部分

六个他-第7部分

小说: 六个他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实,我巴不得凯的妈妈对我破口大骂,我巴不得凯的妈妈可以把我伤到体无完肤,这样,我还能有理由和借口去跟她反抗或斗争。可是面对这样的一个可怜的,伟大的母亲,我还能说什么。
  跟凯打电话,告诉他我们应该结束这段感情,因为我受不了这种远距离的连面都不曾见过的异地恋了,我在生活中,找到恋人了。最初凯是不相信的,可是为了说服他,我连剧本都写好了,群众演员都安排好了,骗骗他,又有什么不容易的呢。
  我交代了鹏和珊,如果凯问他们关于我的事,我们的口径就一定要保持一致。他们一定要站在凯一边,帮着凯骂我,替凯鸣不平。即使是这样,凯也不愿意放弃我们的感情,一直想问个明白,为什么我就放弃了他,为什么曾经的诺言就可以说话不算话。
  每次接到凯的电话,他都没有责备我,没有骂我,只是想问我过得好不好,想知道那个:“他”有没有把我照顾好。为了让凯彻底的放弃,我便都装作不耐烦的口气,随便应付几声,就直接挂断电话。
  每挂一次电话,我的心脏都会像有人用手拧过一样,那种疼,掉不下眼泪,哭不出声音,就呆呆这坐着,在很多时候,就那样的发呆到了天明。最让我忘不了的,曾有过那么一次,我们两个就通着电话,他哭了一夜,我听了一夜。
  伤己伤人的一个月,浑浑噩噩的一个月,某一天澄告诉我,凯在学校里跟另外一个人在一起了,听到了这个消息,把我自己窝在小旅店里,不吃不喝的躺了三天三夜。这样的故事和情节,根本完全不在我的剧本里。
  我曾经以为我不会再接到凯的电话了,可是事实告诉我,我错了。凯在和同学在一起后,还会时常给我打电话,以朋友聊天的口吻,跟我说着他和他的点点滴滴。凯不吝啬的讲述着那个男孩的喜好,分享着他们的甜蜜,甚至于,跟我讨论他们在床上的细节。
  事情已经失控了,向着我无法控制的方向疯狂的发展,可是我又能怎样。每次接完凯的电话,我都会落寞很久,自己一个人喝酒,一个人傻笑,一个人唱歌。
  就听着凯的故事,从他们的相恋,到他们的分开,从凯试着慢慢接受他,到凯被劈腿,我心里的伤口,就从没有一次愈合过,是谁说过的疼的久了,就能麻痹了,我负责任的告诉你,这句话,是假的。即便是装成大哥哥去安慰凯,我的心里也没有一刻平息过。
  在他们分手后,我好像意识到,即使我这么伤害凯,即使是想成全他母亲,我们却都从本质上忽略了凯本人,忽略了整个事件的主人公。我们是不是都打着爱的口号,让他变得伤痕累累,所以,我想勇敢一回,任性一回,自私一回。
  我拨通了凯的电话,却听到他冷冷的声音,这声音冷到让我疑惑电话的另一端,会是怎样死寂的表情。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凯问的哑口无言,他问我是怎么认识的澄,为什么不跟他说我和澄有联系,他想知道我到底是有多假,到底有多少事欺瞒了他。
  我被质问的说不出话,凯冷冷的笑了一声,质问着我是不是连敷衍和欺瞒都懒得做了,是不是连应付和哄骗都不屑了。我真的是想说些什么,嗓子却火辣辣的疼,疼的说不出来。
  2011年,凯顺利的考到了帝都知名大学,开始了他精彩丰富的大学生活。凯说过,他最喜欢的就是太阳花,所以他每年的生日,我都会给他订一束太阳花。
  凯送给我的表坏到了,我花钱买了一只一模一样的,我也怀疑我这辈是不是手腕上,就只会带着这个款式的手表。凯送的香水,放到过期但依然舍不得用,直到现在还会偶尔的拿出来闻闻,打火机,更是珍藏着。
  2012年,借着世界末日之际,我终于把藏在心里的秘密说给他听,把这整个事情的过往讲给他听,我想告诉他的是,我是真心的爱过他,那一次错误的选择可能就是《我的失败与伟大》。
  我们两个都知道,我们不可能在一起了,可是我们都愿意做彼此最贴心的那个人。后来的日子,我们曾在A市见过两面,见面之余,我一个人去看了所有凯生活过的地方。对于我,这里是一个结束,也是另一个开始。
  


  第7章 宪

  我曾经爱过一个人,一心想要和他在一起,他说他爱我,我相信了。看《画皮2》的时候,听到小唯的这句话,我就会想起宪这个人。不过,我始终没能等来我要的那句话,宪他一直欠我一句;我不爱你了。
  认识宪,是在我大二快结束的那年,他帮我完成了在大学期间谈一次恋爱的梦想,也是他,一次性的教会了我相恋和失恋这两件事情。同样的,如果说是诚让我明白了爱需要两个心,那么宪则示范了,什么样的人应该要放弃。
  即便这样,我依然感谢他,是他让我看到了爱情最美好的样子,也让我品尝到了爱情最苦涩的滋味。我见识过了爱情里一点小情绪引起的惊天动地,也同样感受到了,万念俱灰时的淡漠和死寂。
  我们的故事,还得从一个QQ群说起。
  认识凯的那年飞信正盛行,认识宪时,则是通过大学城的QQ群。这个QQ群我不记得是谁加了我,我也并没有给任何人留下什么印象,即使我知道网络世界是虚拟的,是可以伪装成任何你想扮演的样子的,我也还是没有办法在那个世界里自如的来往。
  进到QQ群后,我几乎不会参与话题,也不太会看大家的聊天记录,看他们斗嘴无趣,看格式化的身高、体重、年纪的自报家门,也没有意义。偶尔看到群里的约吃饭、约逛街我并不是不感兴趣,我只是自卑,自卑到不愿意去接触陌生人,不想让自己在没有安全感的环境里手足无措。
  我更不想因为自身的相貌导致对方为难,如果对方觉得我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表现出来,难看的不仅是我,也会让他成为没礼貌的人,如果他不表现出来,人家何苦去为难他自己。这怎么算都不划算的事情,有人相邀,我必然是能躲便躲,何况,我不是让大家趋之若鹜的帅哥,待价而沽的宝贝,我想要的清闲,并不难。道观中望集市,那便是我当年的写照,那样的日子我持续了近2个月。
  初春的时候,QQ里传出了一个男生咳嗽的声音,我着实是吓了一跳,我虽然听过几次好友申请提醒的声音,却还是不习惯。看到申请理由写着交个朋友时,先是愣了一下,随后,他又发过来了群名字。那个时候的我,虽然已经开始知道自己和其他人的不同,但也真的是没有想认识所谓的圈子里的人的打算。
  看过了这条申请,便直接点了小红差,继续在网吧里看吴君如和任达华的《岁月神偷》。我不是高冷,我只是知道,如果不想受到伤害,就从本源上杜绝被伤害的可能。可是谁知道,人生就是这样,你越想躲的,你偏偏越是躲不掉。
  第二次去网吧,大概是一个月后了,再一次的听到了那个还不太熟悉的咳嗽声,这次申请的理由是我看见你了。看到这样的话,确实是引起了我的兴趣和注意,我便直接在拒绝理由上问他是不是也在红树林网吧。可是,谁知道,他在再次申请好友理由上写了,我在寝室,可是现在我知道你在哪里,你不加我,我就去找你!看到这样的文字,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狡猾,索性结账,下机。
  第三次去网吧的时候,春天即将结束了。当我登录上QQ时候,又听到了那个还不太适应的咳嗽声。这一次,他发给我的理由是,今天是我跟你打招呼的第一百天。看到这句话,莫名触动,一个不相识的人,就这样的对你坚持了一百天,我便点了同意。
  对于网络和电脑一窍不通的我,在那个时候,还幻想过,我们的缘分还是很深的,不然为何我每次上线的第一时间,就能收到他的信息,也曾因为这样的小幻想沾沾自喜,兴奋不已。不过,后来的我才知道,群里是有群友上线提醒的,所以啊,其实不必非得用缘分,来解释这个现象。
  加上QQ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并没有问对方的姓名、学校、专业、年纪。我很喜欢这种极其简单的相处模式,这种可忽略姓名、出身、经历的相处,这种只注重灵魂上的交流。
  很多的时候,我们谈的是个人的爱好,或者对一个电影的观点,一首曲子的感悟。我们会交流关于H市的历史和故事,会一起讨论H市的美食,一起谈论关于H市的建筑和人文,而这种文艺的调调,便是我最中意的。
  在H市进入盛夏的时候,我和他见面了,他告诉我他叫做宪,土生土长的H市人,虽然住在学校寝室,却每个周末都要回到自己家里。宪是一个长得很痞气的男生,笑起来坏坏的,皮肤黑黑的,身体壮壮的,长得有点像现在唱嘻哈的T T,口音也有一点奇怪的可爱。
  这次见面的契机,是因为我到学校后屯网吧去看《宫心计》,谁知道刚上线,就收到了他的视频邀请,犹豫了好久,我还是点了拒绝。他发来信息问我为什么不接,是啊,为什么不接,是怕在公众场合的不方便,还是怕别人看到我视频的对方是个和我一样的男孩子,所以,我便打了一行字过去,我们见见吧,然后便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
  就这样,我们见面了,炎热夏天的午后,一个男孩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的向我走来,满面得意的做着自我介绍。宪,长得不算是当时流行的白皙清瘦型男孩,却是那种看起来就觉得痞里痞气却阳光至极的糙型男生。我从口袋里拿出手帕给他,他先是愣了一下,问我是不是要演一段千金小姐掉丝帕,痴情郎还帕订情缘的戏,我知道,他又在打趣我。这个年代还用手帕的人,可能很怪吧。
  第一次见面结束的比想象中要快,因为有比赛,所以宪要回去踢足球,参加校队集训。其实只是见了一下,在学校的球场上散散步,聊聊天。他热情张扬,青春阳光,更多的时候,我都是在安静的听他说他自己。
  虽然第一次的见面很短暂,我们却都给对方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在那个时候,对于宪,我并没有过多的幻想,只是觉得我们两个人,都有各自的生活,偶尔有所交集,就简单的触碰,若是以后没有交集,我大不了就当经历了一次大家口中的“见光死”。
  工商管理的学业对我来说再简单不过,所以我又学了旅游酒店管理。我想用课业来充实自己的生活时,才发现,大学的学习,真的是20年来,最轻松的学习。借着电话卡小区卡的盛行,跟移动公司销售经理协商后做代理,我又小赚了一笔,这时我便意识到,大学对我来说,这一生只有这一次,我是不是也应该好好的去享受一下大学生活。
  为了处理手里最后一批卡,在学校已经饱和的情况下,我只好选择去摆小摊,离我们学校五站地的地方,就是大学城里最热闹的夜市。晚上7点,我便跟寝室老大两个人装好箱子,去了夜市。
  我记得那天的效益还不错,总共买了2000多块,正想着和老大去买点熟食和啤酒回寝室的时候,谁知道城管哥哥们就来了。情急之下,我慌乱的装好东西,夜市上和我们一样没有资质的人还有几个,我们慌乱之中,收好东西便抬腿就跑,拉着后面的人跑出去了好远,才听到身后的人问我,你要带我去哪?
  听得出,后面的人并不是老大,我惊恐的回头,这一回头,我自己都感觉到不可思议,被我拉了一路的人,竟然是宪。月光下,他痞痞的笑着,问我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问我是不是卖黄片了才被城管追的。
  在这个时候幸灾乐祸,我也是服了,我反问他,我说因为我长得好看,才被追的你信么。当我说出口后,我们两个人就像傻子一样的笑了起来,而那远远跑来的人影,才是寝室老大。
  第二次跟宪碰面,感觉就像是小说一样,所以我总是说,生活,往往比小说和电影更精彩。经过这一次的奇遇,宪给我发来了短信,问我为什么从第一次见面后,QQ上的信息我都不回,是不是觉得他很烦。我感觉很抱歉让他有了这样的误会,所以便告诉他,我这段时间是忙着学习和赚钱。
  老大帮我在手机上下载了QQ,他说这样就可以随时登录,方便聊天和写日志,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手机还能这样用。登录了QQ后,看到宪给我发来的信息,从第一天分开后,基本是每天十几条,只有到了这几天,才停了下来。
  刚登录QQ,就收到了宪的消息,他问我明天就是周五了,有没有什么打算。其实,我每个周末都是去打工的,而现在,基本是解决了我一年的生计问题,所以空暇下来的周末,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度过。把我的情况告诉他后,宪好像很开心,就自作主张的订下了我和他周五的晚餐。
  宪是一个很会吃的男生,可是他偏偏选了我最不感兴趣的洋快餐。小店装潢很古朴,过时的墙纸,浮夸的宫廷式沙发,狭小的兼并包间,紫色的落地纱幔。在这样陌生的地方,我总是局促不安的,宪好像看出了我的不安,他偷偷的捏了一把我的手,让我安心。
  看着宪进进出出的忙碌着,热络的和老板打着招呼,便可以看出宪是这里的常客。过了一会,他把猪油炸的椒盐薯条端上来后,便坐了下来,坐到我对面的位置,傻笑的看着我。他说,我很奇怪,长得并不很出众,却总能让他感觉到心安,总是想迫不及待的看到我。而这个时候,小店里放出来的音乐,都是我在QQ空间里,特意用日志记录下来的给我带来过感动的,我很喜欢的那些歌。
  听着音乐,吃着他精心挑点的菜食,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现实生活中,也有这么个人彻头彻尾的关注我的小细节。这一餐吃的我很感动,让我也默默的下了决心,如果他喜欢我,如果他要和我在一起,如果他说出口,我就奋不顾身的和他在一起。他若对我不离不弃,我必然对他生死相依。
  从小店出来,我们便要各自回学校,我们相处的很愉快,谁都不愿意太早的结束这个夜晚,所以,他决定送我回学校,而我们选择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