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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麒麟[1-5部]-第104部分

小说: 麒麟[1-5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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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人生·本章完结——

后记:

有一句话我其实常常会跟人说到,我说爱情这东西其实不值钱,第一次听到的人都会诧异,会很惊叹说:啊!你怎么可能这样认为。但其实我还真就是这么认为的。
我觉得爱情这玩意本身,就像印钞票的纸,做菜的盐,就它独立个体而言其实没有太多的价值和意义。有价值的是人,只有聪明诚恳而又善良的人,才会让爱情变得美妙非凡。所以一个真诚的爱人是可贵的,值得尊重的,即使他的爱不是你想要的,也应该要尊重他的付出。两情相悦则是这平凡世界里最动人的神迹,纷繁俗世中,两个人相遇,你爱的那个人刚好也爱你,多么神奇。

爱情也是有好有坏的,真的,所以真爱从来不是无敌的,就像一个菜不会因为猛放盐而变得美味。爱情当然是需要技巧的,如今说到爱情的技巧,人们十之八九会认为那是花花公子用来拐人上床的手段,其实……当然不是的。一个好的爱人能让爱情从一分变十分,一个坏的爱人也可能把十分的深爱折腾成怨怼。所以有时候我们可能不能老是去羡慕说为什么别人的爱人就那么好,为什么我总是遇上铿人,偶尔也是要反省自身。
很多人都觉得夏明朗是绝品,但其实,如果他没有遇上陆臻,很可能,他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传统的好男人,好老公,对妻子温柔宽容。一个普通的女人,一个合格的妻子不需要夏明朗那样的挖掘自己。当然,一个普通的妻子也不可能给他这样的满足与激情。

队长说陆臻是他的奇迹,很多人觉得这话说得真肉麻有水平够煽情,但其实对于他而言,却可能是最直白简单的真心话。从来没有哪个耳朵会被嘴巴说服,语言的魅力永远敌不过内心的坦诚。
对于夏明朗来说,陆臻给了他全新的生活,一种在他原本的认知范围中完全没有想象过的生活,他可能从来没想过他可以与一个人这样的分享人生。我想,在队长曾经最好的梦中,最完美的爱人也不过只是能包容并怜惜他满手的鲜血,在他疲惫时安静的陪伴。可是陆臻不一样,陆臻真的能理解,而且陆臻真的够美好。

有时候觉得,队长这人骨子就是个霸道狂热的男人,他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欲望去完全占有一个人,但是理智会告诉他这不可能,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不能达到这个程度,而同时,你不能这样影响别人的思维,不独立的个体是无聊的。
然后他遇到了陆臻,那个强大的理想主义者,拥有水晶一样干净透明的心灵与坚韧的意志,他简单到无法被打败,他复杂到可以用理论去精确形容这个世界,他不会被宠坏,他不会被管死。
而这个人,此刻全心全意,完全属于他,生死无悔,有如奇迹!

一切,两个人的一切都是彼此成全的,相爱是两个灵魂之间的碰撞与依恋。
因为他是陆臻,所以他可以遇到夏明朗。
也因为他是夏明朗,所以他可以遇到陆臻。
我相信尘世中我们都有那个人在等待着,如果他还没出现,不要太着急,先做好自己。

关于下一步的更新计划的公告

快乐人生写得很入戏,写文时作者入戏有一个好处就是会比较生动,而坏处就是会控制不住节奏。所以有些朋友觉得好像有点腻了,其实是有点,而且有人会觉得假期怎么这么长,其实假期不长,只是我把它事无巨细的拉长了,我像是长了一双太过精细的眼睛想把一切都看到,一切都写出来。这个状态其实不太好,好在目前结在这里,看来还算差强人意。
而同时我也需要整理一下心情,从这种会让人不自觉沉溺的粉红色的入戏的泡泡中抽身出来。
有时候回头看,会觉得这两个人很可怕,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爱情,爱情怎么可能没有猜忌没有怨怼,没有小心翼翼与不甘心,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信任,相信自己就算是残破不堪了,也会有人视之如珍宝,从□到心灵的契合。
我期待写出这样的感情,而现在我做到了却也不免感觉到恐惧。

这样的爱情太可怕,像最好的酒,如果经历过,那么后来的人生就会索然无味,好在他们有那个能力守得住。可是我想我们,我……与绝大部分看这篇文章的朋友们我们都不是夏明朗与陆臻,我们怯懦、不够聪明、不够坚定,会不平、会不甘,我们是普通人。我忽然开始害怕,觉得好像有这样的神话一样的故事对比着,好像我们都不配去寻找爱情了。
我看到很多的朋友评论说,这个故事真是“害死”人了,看过这样的故事,还怎么去接受平常的男人。我知道大家在说这些的时候是一种赞美,但我的本意其实不是这样的。太强烈的爱是一种信仰,像陆臻与夏明朗他们可能代表着一种最高的状态,让我们仰望并向往,一千年的晚上,如果只有一个晚上出现星星,那么人们就会相信天堂,可是没有星星的夜晚,我们仍然可以用烛光照亮彼此。

所以接下来我打算把陈默的故事提上来先写,应该在明后天就会开始更新,平凡都巿中的一对小儿女,相识、相恋、结婚、生子,普通人遇得到的问题他们都会遇到,不那么惊心动魄,而是细水长流,相濡以沫的感情。我需要平衡一下心境,以便可以有个更好的心态去写队长和少校今后的故事。
基本上,我觉得如果对BG没有心理障碍的话,陈默的故事应该也可以看,其实我一直觉得BG和BL是差不多的东西,当然男人和女人想的不一样,所以相处的模式会有不同,但是爱情最根本的东西不会变。
至于陈默与方进小侯爷……^_^没有人觉得哥俩好也是一种很萌的状态么?如果一个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去搞男人了,那BL还有什么神秘和禁忌可言?
于是,就让BL的归BL,BG的归BG,强悍的牛人上天堂,平凡的孩子们在人间,这世界多和谐……*^_^*

另外,在队长和少校这一条线上,感情的问题今后不会再主要涉及,反正没有第三者也没有爬墙,也就没什么好折腾了,一直都觉得相爱不必踩下另外一个人来证明,所以期待看到爱恨情仇的朋友们可能会有点失望,但是那么两个正当好年华的男人放在那里也是可以干点别的事儿嘛!
今后的故事应该会更短小紧凑,一章一个事件,上次看到有人说007,其实我还真的蛮喜欢这个模式,会尝试使用。平时看新闻,看到索马里海盗就觉得他们应该去打一下,看到边上闹了又觉得他们可以去平一下,蛮好的,我很喜欢。不过这样的故事需要更专业的知识,最近也一直在注意收集这方面的资料,我毕竟是从来没当过兵的人,梦里看花,水中捞月,照猫画虎但愿不会反累犬,也希望到时候大家可以宽容一些,不啬指点。
对于未来的故事有什么灵感、建议或者资料可以发到这个邮箱给我:juzibaob0424@qq。 ^_^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麒麟正传》会在6月份开始更新。

PS:关于陈默同学的番外有一个比较囧的事发生,原本定的标题是《猛虎轻嗅蔷薇》(源于西格夫里?萨松的一个句子)但是前两天看到一个新书居然也叫这个名……我当场就傻眼了,这么冷的标题也有人撞,所以现在标题仍然未定。
目前暂时使用《天堂太远?人间正好》这个标题,将来可能会改,所以陈默的番外暂时不接受转载。
《麒麟正传》目前完全开放转载,转载请附上专栏地址与作者名,请千万附上作者名,我真的不想一而再的遇上有人过来说你怎么可以抄《XXX》,然后《XXX》还是我自己写的这么囧的事,另外如果方便的话,《麒麟》个人志开始制作的消息也请大家帮忙宣传一下,不胜感谢!
一直觉得写作是一个创造世界的过程,而阅读是一个各取所需的过程,在茫茫书海中找到彼此合缘的人是一件开心的事,生命是一个旅程,很高兴与大家相伴走过最近这一段。

番外—我的青春从爱你开始
  
   这年头,好男人要么已经结了婚,要么就有男朋友。
  如果一个男人到了三十二,他没有结婚也没有男朋友,甚至从来没有过男朋友和女朋友,那他一定有生理缺陷。
  如果没有生理缺陷,就一定有心理缺陷,如果哪里都没有缺陷,那就只剩下一个解释,他是个火星人。
  苗苑从来没有想过她有一天会跟火星人谈恋爱!
  这年头,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总有数不清的怪想法。
  她们一会儿恼了一会儿高兴,一会儿乖得像猫咪,一会儿哭着说分手。
  陈默觉得小女孩都是来自外星球的生物,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与她一起在地球生活。
  他是一个狙击手,在沉默中靠近目标,一枪见血从不落空,他是天生的军人,曾经他唯一的爱人是一杆修长的枪。
  她是一个蛋糕师,指尖上流淌着牛奶与蜜糖的芬芳,温婉娇柔,笑意盈盈,像新生的蔷薇。
  当冰冷的枪口遇到柔美的蔷薇花。
  当甜蜜的奶油融化生涩血痕。
  生活,让不可能的人相爱。
  题记:
  “In me the tiger sniffe the rose。(我心里有猛虎在轻嗅蔷薇。)”
  ——西格夫里?萨松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头猛虎,也有一朵蔷薇。
  猛虎有猛虎的利爪,蔷薇有蔷薇的芳香。
  引子:
  那一天。
  这世界上所有的故事都会发生在那一天,那一天其实平平无奇,可是回头看,却春光明艳,秋色宜人,而同时你早已经忘记了那一天到底是什么样子。有时候回忆很美,那只是因为让你想要回忆的那个人很美,那时候苗苑甚至觉得只要陈默对她笑一笑,她就会看到这个世界上开满了花。
  那一天,在那个人还没有出现的时候一切都是寻常的,天空是古城里一贯的晴朗,带着青灰的底色,苗苑工作的咖啡厅在古城东南边的一角,隔开一条街就是武警支队的驻地,清早会看到嫩生生的新兵蛋子们出来跑圈,苗苑和沫沫曾经跟老板开玩笑,说把店开在这里,是不是就图个放心?
  老板闻着咖啡香一脸的陶醉,说,那是!板砖还没拎起来,人民子弟兵就能来解救人民了。
  苗苑就和沫沫一起没心没肺地笑。其实开咖啡馆又不是开酒吧,哪来那么多拎板砖的。
  周六的下午,太阳暖融融的时刻是咖啡馆里生意最好的时候,大幅的玻璃窗里照进来金黄色松软的阳光,空气里飘浮着蜂蜜蛋糕的气息。
  这家咖啡馆装修风格与别家不一样,阳光清冽,没有那种咖啡因爱好者所钟爱的黯淡色调,名字也起得简单,叫:人间。
  因为老板说,天堂太远,人间正好。
  苗苑站在“人间”柜台后面融化巧克力,透明的玻璃碗浸在热水里,从水浴锅底冒出来的气泡让玻璃碗轻轻地摇晃,苗苑用手里的不锈钢勺搅拌着深褐色的液体,巧克力甜蜜醉人的气息氤氲开来,在空气中跳动,跃跃欲试。
  沫沫拿着单子进来做意式浓缩,随手划了搅拌器上的一点奶油含进嘴里。
  “唔?”她诧异地皱起眉头。
  “好吃吗?”苗苑眉开眼笑。
  “像冰激淋一样。”沫沫扔下咖啡杯找勺子挖了一勺。
  “这是动物奶油打发的,和我们平常吃的植脂奶不一样。”
  “动物的啊!会不会胖……”沫沫紧张了。
  “你以为植物奶油就吃不胖?试试这个。”苗苑神秘兮兮地把手边的酒瓶递过去。
  沫沫闻一下,酒香绵甜。
  “梅子酒,我老爸泡的得意之作。”苗苑快乐地扬着眉毛,用小碗倒出一点点,试探着咽下一小口。酸的,甜的,一点点辣,微醺而醇厚,无数活跃的因子在舌尖上跳动,果然是好物,会让女孩子喝到迷醉的琼浆。
  “你又要搞什么了?”沫沫端着餐盘出去。
  “回来给你看。”苗苑得意地眨眨眼。
  水浴锅里的巧克力顺滑得像一汪丝,加入奶油,加入乳酪,深褐的色泽被破碎开,搅出大理石的花纹,然后慢慢融合,苗苑把酒液缓缓地加进去,空气中飘浮的气味变得复杂而迷乱,好像狂欢,苗苑感觉到异常的兴奋。
  泛着丝光的巧克力液拉成一道细韧的丝线融入打发好的奶油里,打蛋机尽职地工作着,发出嗡嗡的声响,苗苑给奶油碗外面的冰水里又加了一些冰块。这是一个快乐的时刻,她的手很稳,玻璃碗倾斜在适当的角落,苗苑带着一种虔诚的心情等待着她的作品,就像在等待一个新生的婴儿,被全心期待的蛋糕才会让人感觉到幸福。
  “怎样?”苗苑紧张地看着沫沫,打发好的奶油看起来脆弱而绵软,像一朵哀伤的云。
  沫沫眨了眨眼睛,面无表情地又眨了眨眼睛,她在搞气氛,苗苑扑闪着大眼睛紧张兮兮的样子很好玩,她很想多逗她一会儿。然而大门上的风铃就在这个瞬间被敲响了,那个老板从大研古城带回来的铜铃音质悠远,苗苑下意识地从沫沫身后探出头。
  这一秒钟和下一秒种在刹那间变得不一样了。
  想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吗?
  这个问题问苗苑就再合适不过了,小学时那个借她半块橡皮的同桌,初中时会写一手漂亮粉笔字的数学课代表,高中时永远穿着白衬衫和红色外套的高大的学长……
  人间总是充满了奇迹,在某一个瞬间你忽然决定要对某人心动,可能是因为一点微笑,一个低头,或者一点挑眉。这完全是没有任何理由的事,然而在你大脑中的某一个脑区却忽然开始疯狂地释放神经递质,让血液中的多巴胺浓度在一瞬间超过了顶点,这种变化让身体开始变得暖洋洋的,轻飘飘的仿佛踏在云端。
  理智于是困惑地问情感:我这是怎么了?
  情感羞涩地回答:你恋爱了。
  是的,苗苑心想,我恋爱了!
  眼睛里冒出一颗又一颗粉红色的心。
  1.
  陈默是一个军人,狙击手,少校军衔。他曾经服役的部队有些冷门,驻地在任何公开的地图上都找不到,任务档案查阅时需要相关密码,挂靠在某军区名下直属,顶着一个比较奇怪的番号,他们是和平时期少有的那一群仍然需要直接面对死亡的军人。陈默拥有着与他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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