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出名单-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拿司启刚当做最重要的人看待、依赖。
他告诉我,之所以在几个小鬼中唯独挑了我罩着,是因为我的长相。
够漂亮,足够引起他的兴趣。
为此,我庆幸父母给的这张脸。
司启刚各方面都出色的不像话,是我奋斗和努力的目标。
我总觉得,我要是有他那么厉害,有朝一日一定能踏出7L回到方家。
就算不回到方家,一辈子跟随司启刚也可以接受。
但有一天,组织里来了另外一个漂亮孩子。
同样的事情发生,漂亮孩子被人欺负。
司启刚重操旧业为其解围,扬言要罩着那个孩子,似曾相识的一幕,让我心里不舒服。
当司启刚一天天地放养我而去指导那个孩子的时候,不舒服被无限放大。以至于后来某一晚他指使我帮他倒杯水,我鬼使神差将整个杯子扣到了他的头顶。
结果,被他打昏了扔到了屋外,第二天随着晨曦自然醒。
那个时候司启刚十七岁,正好是暴躁的年龄。我也到了记仇的年纪,死活不愿意和他再多说一句话。
再后来,又过了一年,他罩着的那个孩子被别人弄死了,他只是叹了几口气,也没见有多伤心。
司启刚曾经说过,死亡随时会来,来来去去,身边的人不用多,也不需要上心。
我不理解:就算死亡随时会来,但至少现在,我们是活着的。
为什么要用短暂生命的短暂温暖,去为无际的死亡埋单?
简直愚蠢。
对于那个孩子的死亡,我抱着既惋惜又欣喜的心态。我想,那个孩子都死了,他总该回头,不至于不理我。
然而,他没有。
一次次地出任务,赚很多钱,然后飞快地花掉。
纸醉金迷,尽情地及时行乐。
从来没有回来看过我,他似乎完全忘记了我。
就这样过了四年。
那时,我俨然有成为7L第一的势头,司启刚却已经走出了7L,去了更厉害的总部。
我隐约知道,7L的巅峰并不算什么,总部那里才是卧虎藏龙。
我尽管在7L坐井观天,却从不曾真正见识过总部的修罗场。
我开始没有道理地、满心满脑子想着司启刚。吃饭、睡觉、训练,没有一刻能够将他踢出我的脑子。
我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状态,如果真的形容,可以说成是丢了魂。
我想见他。
我想见司启刚。
我想去总部。
直到我十七岁,个头抽高了,实力变得更强了,得到了总部的认可,我才能再次和司启刚遇到。
站在总部的训练基地,只穿了短裤和背心的司启刚尽显阳刚的帅气,着实晃花了我的眼。
他看着我,似乎并不惊奇,而是叹了一口气,拍了拍我的肩膀。
“也许你永远地在7L,接一点小任务,才是最快乐的。”
但是司启刚,没有你的7L,怎么会快乐?
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使得我喜欢上他。
我只知道,当我眯着眼睛打量着他被汗水打湿的样子时,心里却无端开始安宁,雀跃到想笑。
我花了一瞬间明白自己喜欢司启刚,没有花任何时间就坦然地接受了自己的想法。
我对司启刚说:“我想你。”
司启刚愣了愣,随后笑着拍了拍我的脸:“这么说,我还真捡到宝了?”
当晚司启刚就把我给上了。
他说:束珺,你和别人很不同。拥有你,有一种撕裂美好的快感。
我咬着牙,说不出话来。
别人?快感?
我只记得第一次很痛,痛到我几乎昏死过去。
第二天天明,司启刚据说又出了任务,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跑得不见踪影。
我处理了满床的狼藉,实在没有多余的力气去参加早训。
他一走,走了两年。
再后来,没有后来。
我如何一心一意对他,他就怎样朝三暮四地对我。
以前一个孩子和我分享他的教导我都会不舒服,何况我亲眼看到了他和别人滚成一团?
我抽出了□□,恨不能让他血溅当场,手却抖到扣不动扳机。
除了“司启刚”三个字,我再也说不出别的。
能说什么?
司启刚从来不是一个能够安定下来的人,在我十七岁之前,并不是没有听过关于他的传言。
他太渣,他的世界里有太多奢靡堕落亦或精彩绚丽,唯独没有一种叫做对伴侣忠诚的信条。他从不把任何人当做自己的伴侣,总是随心所欲的生活。
这样的人,心中连自己都没有,更不会有别人。
我竟然不自量力到想要做他的伴侣。对这样的人付出真心,不知道是件愚蠢还是件可怕的事情。
他在我面前,一件件将衣服穿回去,神色淡定,抽了一根烟,对我说:“回去吧。”
我不走,我需要一个交代。
司启刚笑了笑,掐灭烟头,用刚刚亲吻过别人的嘴唇吻上了我,用刚刚抚过别人身体的手试图扒掉我的衣服。
好整以暇地看着我的不可置信。
我发疯似的踢开他,头也不回地出了巴厘岛豪华的酒店。
我感到恶心。
我不想再看见他。
他将我送回了方家,我没有异议。
我不知道他是怎样做到的,为什么这么多年我煞费苦心想要回去却始终回不去的,他勾勾手指头就办的妥妥当当。
在我十九岁时,我做回了方家三少方束珺。
许是青春年少有着恣意放纵的特权,我借着从司启刚那里受到的不能排解的所谓忧思,将少爷这一职位该做的事都做了个遍。
声色犬马,纸醉金迷,感受着司启刚奢靡的世界。
然而,我却无法得到慰藉,抱着酒瓶夜夜买醉,然后被大哥揪着耳朵拎回方家,家法伺候。
第二天还是会照样跑到酒吧,如此反复。
然后,在某天夜里喝到不知道今夕何夕,出了酒吧吐得天昏地暗,抬头我就看到了荆卓明。
那个时候,他一身肃整的西装,拧着眉递给我一方手绢。
路灯打在他的侧脸,勾勒出深刻的轮廓。
浸满酒精的思绪或许不是太灵活,但我仍旧能够找到形容他的词语:一眼惊鸿。
那是多遥远时候的事情啊。
有多久呢?我想想——久到我看着现在的自己,已然想不起那时候的我。
那时候的我,热烈得灼眼,接了手绢擦了擦,借着酒疯就吻到了荆卓明的脸上。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萌哒哒的春卷投喂一颗地雷 萌萌哒~
☆、chapter03
荆卓明由着我放肆,亲完左脸亲右脸,亲完右脸再亲左脸。
得寸进尺,直到我不知好歹,试图吻住他的唇,他才双手扳正我的脑袋,将我格开,拧着好看的眉看我。
我不依不饶,手脚并用跳腾着往他身上扑。
醉酒时身体协调不能,平时格斗技巧全部抛到一边去,只像个八爪鱼一样死缠烂打,毫无章法。
“喂,醒醒。”
我不知道荆卓明是如何做到腾出一只手拍了拍我的脸,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占据了主动地位,将我拍到了墙上。
动作一点也不粗暴,力道掌控得几乎可以算得上是温柔。
我睁着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男人,从他温润的眼眸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好温柔。
无端地,鼻子开始发酸。
他的眉皱得更深了,以目光询问我是否遇到了什么事。
我趁机吻住了他的唇。
有点凉,有点温,让人沉醉,舍不得放开。
我知道那时候自己一定很小人,但我实在并非精虫上脑,那样的人就在我眼前,在我喝醉时递给我手绢,他的眼睛里有我的影子,他比司启刚温柔太多。
为了这温柔,我想吻他。
如果不亲他一口,我怕晚上会抱着酒瓶睡不着觉。
他并没有立即甩开我,因为吻住他后,我开始哭。
眼泪从第一滴开始掉下来后就收不住,我将额头抵住了他的肩膀。
也许是我哭得足够惨烈,他不忍心抽走一个酒鬼的救命稻草,就那样随我哭湿了他的肩膀。不知是不是错觉,一直有一只手在我的背部轻轻拍打。
太温暖。
我想,为什么一个不认识的人能对我那么宽容,而司启刚却对和他相识十四年的我那样残忍?
我没在他面前哭过,但却在第一次见面的荆卓明面前哭得像个白痴。
我和司启刚的关系已亲密到身体交融,却从来没有和他接过吻,但是,我见了荆卓明的第一面,就借着酒疯吻了上去。
甚至不知道荆卓明是不是对陌生男人的吻感到厌恶。
怎么会这样?
事情怎么会发展成这样?
难道所谓情伤能让人变得不可理喻,我竟然当街做出如此出格的举动?
我不知道,亦无暇顾及。
只记得我哭完后就拽着荆卓明的领子,告诉他我的名字,告诉他我喜欢男人的,然后拖着他去了酒店。
我不记得自己后来到底是怎样的失态,混乱的记忆中,唯有他无奈又略带包容的跟随的脚步。
一夜混沌。
不停地做恶梦,极不安稳。
直到天亮我醒来。
一个人躺着,早餐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桌子上,冒着热气。
有那么一瞬间,我愣怔地环顾四周,极力搜索关于昨晚的片段,意识回笼后哑然失笑。
他没有动我。
他已经走了。
我慢慢地爬起来,进了浴室,仔仔细细地洗了个澡,压下了头脑里一阵阵的胀痛。
若是哪个酒鬼胆敢当街耍酒疯吻我,我必定让他为自己的轻浮付出代价。
但当那个酒鬼变成我自己时,我却遇到了意料之外的温和对待。
由此可见,那人的涵养不是一般的高,至少我自愧不如。
洗完澡,回到卧室,昨晚耍酒疯穿的那套衣服已经洗好叠在床头,熨烫得没有一丝褶皱。
再想来,那人不是一般的心细,尽管他只需要一个吩咐,不需要动手,但这份周到足够让人觉得舒心。
穿戴完毕,我看着镜子。
一套裁剪得当的西装将镜子里的人包装得人模狗样,褪去昨晚酒疯失态,走出去还是一副光鲜亮丽的样子。
怀着还算愉快的心情,我坐到了餐桌前,将那份早餐仔仔细细地吃了个干干净净。
宿醉令味蕾失去该有的灵敏,一餐早餐食之无味,却异样地能够安抚胃。
异常满足。
临出酒店,到柜台要了入住登记,知道了他的名字和年龄。
他叫荆卓明,长我四岁。
我没有想过要去找他,但是还是想知道他的名字,仅仅是以后回忆起来时,能有一个称呼对应那张脸。
阳光美好的一切,理应被记住。
荆卓明那夜的温柔曾经痛击过我,让我羡慕之余,又疯狂嫉妒。
但是世间又会有几个荆卓明呢?
故而灯红酒绿依旧,唯独我不再喝醉。
我一直不信缘分,直到某一天,喝得意兴阑珊的我踏入一家酒吧,再一次遇到荆卓明。
“方束珺。”
“方束珺。”
前一声,来自三年前的荆卓明,他看着我,微微地笑。
后一声,来自现在的荆卓明,试图将我唤醒。
我被迫拉出了回忆,拉回了现实。
四周一片漆黑,我看不到任何。
眼皮很沉,尽管我努力地想要睁开眼睛,却还是不能唤醒对身体的主动权。
黑暗遮蔽了视觉的同时,使得痛觉显得尤为明显,头痛、膝盖痛,就连胃部也似火灼烤。
一窝蜂涌上来的痛,令人措手不及。
没有镇定剂,没有止痛片,没有任何药物能够削弱痛感,冷汗浸湿了衣物。
我很快被这股疼痛牵去了全部精力,咬紧牙,弓起身,尽量少呼吸,希望能稍微减轻痛楚。
“三少的情况很不稳定。”
陌生的声音,着实飘忽,听不太真切。
下一瞬间,我感觉手被握住,随后身体被拥进了坚实的胸膛。清醒了一瞬,没能回忆起那是谁的触感,又睡了过去。
“方束珺,醒醒。”
……
“方束珺,我们又见面了。”
“喝一杯?”
安静的酒吧,柔和的灯光打在了他的侧脸上,一如初见那天。
也许是太想念初见时的荆卓明,以至于我明明能够听见耳边的轻唤,却仍旧赖在回忆里,不肯出来。
我如何肯出来。
三年前的荆卓明,与我初识,待我如珍宝。
因我不规律的饮食,一日三餐,每每准时出现,拧着那双好看的眉,不急不缓地瞧着我。
古人云,秀色可餐。
面对着荆卓明,我总是老老实实地将爱吃的,不爱吃的,尽数吃干净。
他会教我如何在方家扮演好三少的角色,如何处理方老爷子扔过来故意刁难我的难题,他不允许我声色犬马纨绔自居。
他说:束珺,你该是美好优雅的。
他不舍得我受一丁点伤,总是拧眉看着我的胸膛后背,叹息。
我说:荆卓明,以后我不会再让这副身体多留一块疤。
他点头。
他的温柔是甜美的蜜,让我沉溺,让我上瘾。
因着他的温柔,我不会再记起,红是什么颜色,不会再想起,除了他我还爱过谁。
他是我的救世主。
这一生,有他足够。
我甚至常常在想,到底是多好的运气,才能让我遇见他。
然而。
三年后,他带回了俞槊,告诉我,我的眼睛是俞槊的影子。
他看着俞槊,不再看我。
他舍弃了我,变成了俞槊的荆卓明,变成了方束珺不忠的伴侣。
他将荆卓明的温柔,变成了对我的施舍。
不属于我的荆卓明,我如何想面对。
我尽管沉浸在回忆之中,任凭他的声音如何在耳边响起,任性到不去理会此处何处。
在他面前,我从来都是放肆的。
以前,现在。
以前因为他宠我,现在因为我恨他。
不想见的,大可不见,不想听的,大可不听。
然而,耳边那声音却是不依不饶,伴随着全身的疼痛,阴魂不散。
“束珺,醒醒。”
束珺。
束珺。
……
一声接着一声,如此锲而不舍,声声足够粉碎我的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