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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夜色温柔_蟋蟀-第29部分

小说: 夜色温柔_蟋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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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是一家面馆,这个时间客人不多。程显坐下来要了一大碗面和一罐啤酒,先埋头吃喝上一通,直吃得身上出汗四肢发懒,然后才用筷子搅一搅面汤,把手机掏出来看。
  就这段工夫,杨胖子又给他发来三四条短信,还打了个电话。电话程显自然没接,不过这样一来杨淮放也就知道他已经回到了Y城。于是在短信中那胖子铆足了劲儿诱他,“回来了怎么不来新世界看看?别忘了你可是从这里走出去的。”仿佛“新世界”是程显他妈的子宫。“骏骏回来好些天了,这小子可变样了,知道学习也知道挣钱了,这跟你有没有关系?”“岳将军等着年底给你分红,还说你帮他照顾儿子,他要大大地谢你——这钱你要是不要?”“哦对了,文龙订婚了,门当户对的好亲事,你不想来看看?”后面跟着个表情冲程显挤眉弄眼。
  程显低头呷面汤,心里想着杨淮放短信里说的话。丢下筷子,一口喝干了啤酒,他走去付钱,完了来到大街上,在一溜沿街的商铺门口闲晃。
  一家家店铺的灯光亮得通明,从这头看过去,打印店、面包房、理发店、零食铺子、干洗店,还有一家是——程显站住了脚,很是仔细地盯着那家窗明几净的文具店瞧。这家文具店可比H城他帮工的那一家整齐多了,光看那门头,就知道大连锁与小作坊的不一样。虽是如此,程显内心仍然偏向H城那家乱糟糟的小店面。乱而贴心,乱而闲在,货品想怎么放就怎么放,店面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面前这家店呢,作为现代都市的产物,一看就规规矩矩、冷冷冰冰,连营业员看人的目光,都透着股锐利的精明。
  程显被这样的目光打量着,手抄口袋走进那家文具店。他东看看,西瞅瞅,看这家店卖些什么货品,标价几何,瞅这些货品都怎么个摆放,哪些放门口,哪些挂墙上。他转悠了多久,那几个营业员就互相使眼色、交头接耳了多久。在她们眼中,程显极有可能是个偷儿,上这儿踩点来了。程显不管那些目光,他尽情地将这家文具店转了个够,才慢吞吞地拖着步子回去旅馆。
  夜气沉降,程显也觉得有点儿冷了,可是一个念头在他胸中开始成形。他加快脚步,临到旅馆门口,就像受到什么召唤一般,他又停下来向着那家文具店的方向望上一望。在心里笑一笑,程显这才走进旅馆去。
  

三十八、
  第二天一早,程显去了趟银行,取了钱后拐到熟食店切了一只烧鸭,又在对面的水果摊挑了一袋果子。他两手勾着东西,立在旅馆门前的公交站台上,等车来了窜上去,于一窝蜂的老头老太中间占得一个座。眼看那公交车一路颠簸着去城郊,他空出手来摸手机,一按开,又是杨胖子殷切的来电和短信。
  程显没有细看,只是翻找通讯录,找出程亮的号码,拨个电话过去。
  程亮的声音在他听来很是欣喜,“哥——你可回来了!前两天我还在想今年过年能不能见到你……”
  程显捏着手机的手就有些发酸,他知道程亮这小子是真的为他回来感到高兴。他努力应和了几句,按掉电话。刚才他告诉程亮,他一会儿去他们店里,赶在中午之前坐一坐,很快就走,不影响他们做生意。程亮就埋怨他,说“这有什么!难得回来一趟,影响又怎么了?”程显也不跟他辩,敷衍着挂了电话,瞧瞧自己手里的烧鸭和果子,没来由地感到股厌倦。
  可不管怎样,他都压住了脸上的表情,到站下车,认了方向,拖着对他来说一点也不算重的袋子往前走。没走几步,便见到程亮套着羽绒服,开着电瓶车冲他而来,“哥!——”
  程亮到程显面前跳下来,“老远就看到你来了!”
  程显略略柔和了脸色,将手上的东西递给他,“给你们买的。”兜里的红包,却是准备见到叔叔亲自交到他手里。
  “你每次来都买东西,”程亮娴熟地跟他客套,把袋子接了,推着电瓶车跟他一起走。两人边走边聊,程亮自然问起这大半年程显去了哪里。
  程显含糊其辞道:“也就在南方随便找点工打,你知道我,也做不来多么高级的事。”
  “哦,”程亮看看他,一时没说什么。
  程显知道他那种眼神的意思。亲戚之间虽不至于互相鄙夷,但看到中表兄弟混得落魄潦倒,到底心里也会觉得不以为然吧。他又打量起程亮,发现自己的这个堂弟这几年是出落得越发端正了。本来程亮的底子就不差,再加上在发型和穿着上稍稍修饰一番,程亮便怎么看怎么是个靓仔。刚才聊天的时候,程显问他平日没事时都做些什么,程亮笑一笑说:“玩游戏,健身!”程显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很快到了叔叔的店里。程亮把车一停,跑到里面大声道:“我哥回来了!我哥回来了!”
  程显拎着食品袋跟进去。店里坐着一二客人。程显被坐在收银台后面的叔叔接着,“大半年不见了啊!这回你一定要留下过个年!”
  叔叔是没什么老态的,就是头顶上的头发又见稀疏了。
  程显默默地把吃的东西交给他,暗地里一帖红包擦着叔叔的手掌送过去,他自己则侧身挡住其他人的视线。
  叔叔稍微一愣,随即不动声色把红包藏起,悄声道:“又让你破费,你一年挣几个钱,整天给我这些……”
  程显拖了张凳子坐下,那边程亮给他倒了杯果汁来,程显就没好回叔叔的话。他不咸不淡地喝着果汁,同叔叔和程亮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无非还是这些日子在哪里,干了些什么,南方跟Y城比起来,有哪些不一样。
  爷仨聊了一会儿,厨房的门帘一掀,微胖的婶婶走出来,看到程显扯出一丝笑,“程显来啦!”
  程显站起来给婶婶问好,一句话之后就不知该说些什么。他想了想道:“最近店里生意还好?”
  婶婶的目光就变得有些冷,“哪里还好?工业园搬去了北边,这里除了附近的老头老太,谁还会来吃快餐?那些老家伙,你也知道,最是舍不得花钱……”
  数说了一圈,婶婶又冲着程亮道:“没事的话帮忙擦擦桌子,看看有没有外卖要送!”又扭头冲着丈夫道:“批发市场那边是不是再订一些餐盒?到过年还够用吗?”纹过的眉毛紧揪在一起,身子一转,又回厨房去了。
  叔叔和程亮各自被摊派了活计,程显见状便想走。他本来就没打算多待,何况这小快餐店里的一桌一椅都教他感到别扭。叔叔和程亮自然上前拦他,又是留他吃饭,又是问他眼下住在哪里。
  程显报了旅馆的地址,道:“我过年再来,你们忙!”走到了门外边,他被程亮追上来,“哥,你没事儿就过来,别在意我妈!”
  程显难得地笑笑,他拨拉几下头发,“我有什么好在意的,这些年在外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行了,我这次回来就是歇一阵子,过完年还要回去!都习惯了,真的……”
  他拍一拍程亮的胳膊,转头往车站走。
  回到旅馆,程显也没什么事做,干坐了片刻觉得肚子饿,又走下楼来寻饭吃。这回他没有再去隔壁的面馆,而是多走几步,到岔街上的小馆子里点了两样菜、一盘子饭和一碗汤。呼啦呼啦划下肚,程显抹抹嘴,很是满意。
  饭后日头旺了一点,打散了烟霾,漏下淡淡的阳光。程显就迎着这阳光往回走,沿街一路看望,一路散着步子。不期然边散步边走神,一脚又走到那家文具店门前,打开的玻璃门映出他的身影,一副流浪汉的形状。只恐怕没哪个流浪汉有他的孔武强壮之体魄、亡命嗜血之胆色。程显阴郁郁地往文具店里瞧一眼,回身就走。显然在明晃晃的日光下面,他丧失了夜间的那股兴致。
  街上行人不少,在这年关前后,人人都扬着一张没来由兴奋的脸。程显闪过这一干人,踩着步子,一头冲进旅馆,上楼进屋锁门。接着又把窗帘给拉上,把日光和整个繁闹的世间给挡在外面。他抹一把脸,感觉到颔下短胡子的扎手,却不理会。他甚至挺喜欢自己这副粗野无礼的模样。人见人厌,连亲戚见了都不愿多接近。
  嗳出一大声嗝,程显靠床卧倒,垫着被盖,一手搭在脑后,一条腿叠在另一条腿上。他手里摸出那台老诺基亚,开机寻到旅馆的无线网,输入门牌号作为密码连上了,手指敲来敲去,进入个同志论坛。他一边咂嘴一边翻帖子看。
  近几年论坛人气不太行了,连翻几页都找不到什么情真意切的好帖子,不是那些人模狗样的已婚者在那儿半真半假地诉苦又半真半假地勾搭,就是些毛还没长齐的小妖精在那儿叫唤“空虚寂寞冷”。另外一些故事帖,把自己跟另一半描绘的琴瑟和谐宛如传奇的,被程显拇指一拨就翻过去了,眼皮都不眨一下。
  翻了十来分钟都不见一个看得顺眼的帖子,没办法,程显只好点开收藏夹,把多少年前收藏的老帖子翻出来,一个一个带了点儿记忆地边看边回味。其中他最喜欢的一个帖子,是一个男孩子讲述自己的身世、暗恋和一段不愉快的恋爱。
  说起来都是司空见惯的情节:离异的家庭、贫穷的出身、胆怯懦弱的性格、渴望被人爱护的心事。男孩子上学时暗恋过直人,对方一句问候的话就能让他高兴好几天;辍学后四处辗转打工,虽说能吃苦,可也攒不下多少钱;期间他交往了一个男友,几句话、几个关怀的举动就叫他坠入了情网,对对方掏心掏肺地好。可对方是一个情场老手,跟他发生了关系后不久便腻了,出去劈腿打野食,且不大避讳他。一来二去,两人走到分手的边缘。男孩子伤心无已,对方倒是经惯了,还劝他说:“大家都是这样,这年头直人之间都没几个真心长久的,何况我们!”言下之意,是男孩子自己少见多怪,抱着用情专一的老古董在这皮肉买卖的市场上能讨得了什么好!
  “可是,如果不对一份长久不变的爱情抱有希望,如果不对这样一种感情具有信心,那我还能靠什么在这世界上撑下去呢?”男孩子在帖子最后这样说,“我每天劳累地工作,回到出租屋后孤孤单单地做饭、洗碗,有时望着封闭窗户外面的护栏,能一看看上好久。护栏外面是天空,有时蓝,有时灰,有时有鸟儿飞过。望着那样的天空,我常想什么时候我可以不再是一个人,什么时候我可以跟我的他一起做饭、洗碗、亲热,然后我们两个拥抱着一起看那天空。到那个时候,无论外面是下雨还是晴天,是白天还是黑夜,对我都不会有什么影响了。无论这个世界是好是坏,是善是恶,也都不会再影响到我。不再是一个人,这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得重要啊!……”
  帖子差不多就停在了这里,此后那个男孩子就没有再更新过。点击查看男孩子的注册资料,显示写完那个帖子后没多久,他就没再登录那个帐号了。
  看着那个距今已经十分遥远的最后的登陆时间,程显不禁感到一分伤感。他喜欢这个帖子,喜欢写下这个帖子的男孩子。想象中,这样一个男孩子当是他最中意的那种,善良、单纯、乖巧、对这个世界总是一副怯怯的样子。就好像是街头巷尾的小流浪狗,到处躲避着人的腿脚和车轮,挣扎求生。而他这只兽专爱找这样的小流浪狗。他很想找到这样一只小流浪狗,把他带回家,好好养起来。这些小流浪狗理应受到善待,而他自己又能从善待小流浪狗中得到幸福和满足。一只粗野的兽,爱护着一只伶仃的小流浪狗,再大的风雨他都会替他挡着。他们会相处的很好很好。
  

三十九、
  程显很是惋惜地对着手机屏发呆,他无数次想象这个男孩子长什么模样,如今又在哪里,在做些什么。这样一种类似于惆怅的情绪持续了很长时间,以至于他再翻看其他帖子时再也集中不了精神,看上几行就开始走神,脑海里模模糊糊地出现某个男孩子的身影。如此心不在焉地对着手机发愣,看不上多久就昏沉沉地睁不动眼皮。
  程显手里依旧抓着手机,正半睡不睡地,手里的机子蓦地呜呜震动。他没有理会。机子震了老半天,仍是不停,像是不给个结果不罢休。程显撩眼皮去看,正见“杨淮放”三个字显示在屏幕上。他一抬手,正要关机,恰好外边又笃笃地响起了敲门声。他看看面前的手机,又望一望那扇门。
  程显皱着眉走过去,觑在猫眼上瞄——可不是那个胖子在那儿边打电话边打门么!他捂嘴打个哈欠,猛一下拉开门,让在一边,“进来吧!”
  杨淮放穿了一身火红色的羽绒服,好像一团肥壮的火焰。猛见到程显,他脸上的表情一时来不及归置,欲笑不笑,欲惊喜不惊喜地。好在他反应够快,抬腿进门,先在原地转上半圈。“我找到了你叔叔那里,你叔叔说你住这里……楼下前台的小姑娘也没经验,一问就问到了你的房号。唉,说到底还是你太惹眼!这么个头发胡须乱戳,见人也没个笑脸的,穿衣打扮更是停留在上个世纪的品味,谁都对你印象深刻……”
  杨胖子脱了羽绒服,坐在椅子上,眼珠跟着程显转。
  程显照旧在床上坐下,床头柜上一瓶咸水花生,旋开盖子,抓上一把,一颗一颗地送到齿间,“找我有事?”他手臂一挥,指着对面的饮用水,意思是要喝水自取。
  杨淮放当然不会跟他客气,他用纸杯兑了水,喝一口看程显一眼,“回来了怎么也不到新世界来看看,我们还能害你不成?”
  程显有一会儿不说话,嘴里慢慢地咀嚼花生,“那里是岳建益的地盘,你们适合在那儿混,我不适合。”
  杨淮放手一摆,“哪儿不适合?明明是你自己不乐意屈就……其实岳将军挺看重你的,要不然能放心把骏骏交给你照顾?……”说到这儿音调拐了弯,他冲程显暧昧地笑笑。
  程显不为所动,指间拈着水润润的花生,问他:“骏骏回来后怎么样?还有人给他发恐吓信么?”
  “这也是我弄不明白的地方,我来也是想要问你,”杨淮放放下杯子,身子向前探,“这大半年你们是个什么情况,又跑到哪里去度了蜜月?骏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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