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我弟-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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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说得滔滔不绝,我听得哭笑不得,这富二代都是怎么了,我还当孔维已经是个够二的二货了,现在看来,比起蒋可是要正常多了。
傍晚,我和蒋抵达了南部一带三座小镇中的其中一座。来不及收拾行李,我便赶去警局打听匡煜炜的下落。然而当地政府机构下班极早,我们紧赶慢赶还是扑了个空,只能憋一晚上,等天亮再说。一想到我或许正在离匡煜炜越来越近,我整个晚上都睡不着觉,一会儿担心这次又会扑个空,一会儿又担心他会不会不要我了……患得患失地翻腾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爬起来,两个眼圈都是黑的。
“哎呀你这人,给我点面子不好,都说了有我在一定没问题了。”蒋埋怨道。
第四天,A镇,没有;第五天,B镇,没有;第六天,C镇……仍然没有。当得到最后一个消息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垮了,双腿发软,眼前满是金星直冒。
“怎么可能没有,不应该啊。”蒋在一旁嘟哝着,我靠着警署的桌子,用力撑着桌面才能不让自己坐倒在地。
“哦,对了,”那名胖乎乎的警官说,“再往南过去半小时的路程,还有一座老镇,是这座镇最早的所在,不过现在只有些老年人居住了,年轻人都搬了过来……”他说到这里,微微一顿,然后道,“这么说起来,我上次好像听说那里现在是住着几个中国人。”
我猛然站直了身体,蒋则扑过来抱住我又哭又笑:“你看我说的吧,没问题的,有我在呢!”然后那个说铁定没问题的家伙就因为吃了个警局门外的卖的热狗上吐下泻,当晚被拉进了医院。
118、
如果不是现实它真的发生了,我恐怕永远也无法想象当自己在异国他乡满是陌生面孔的人群中为了一个吃热狗都能吃坏肚子的二货奔忙时会发现一个金发小天使,小天使还在哭着一遍遍地写我的名字……感谢艾伯特的上帝或是我国的神佛,当然,或许我最该感谢的是那个吃坏了肚子此时正在上吐下泻哼哼的福星,我终于找到了匡煜炜!
119、
躺在匡煜炜的身旁准备接受肾脏移植手术时,我的心中无比平静和满足。
默默地喜欢了十八年,痛苦地分别了两年,如今我们终于可以重逢。我努力地伸出手,将他有些微凉的手掌抓在手心,感受着他的体温、他的心跳,就像是出世之前,我们在母亲的腹中相互依偎;就像是在轮回之前,我们在奈何桥上紧紧牵住彼此。
是了,这才是我这一世成为你双胞兄弟的原因,因为我曾向上天苦苦祈求,不要与你过晚相遇,不要与你立场相悖,不要你为我付出所有,受尽磨难,当你病重之时我却无能为力,一次又一次眼睁睁地看着你离开……我是如此地依恋你,哪怕是一时一刻也不舍得与你分离,所以才会盯着你、抓着你、追随着你、与你手牵着手,一同降临在这世间。
“麻醉师准备。”
“麻醉师已就位。”
我闭上眼睛,任凭睡意将我笼罩,因为我坚信,我一定能把你带回来,不管是从母亲手中还是死神手中,而这一次,我们定将永不分离,一起睁开眼睛,迎接属于我们两人的世界!
弟弟视角的正文到此结束,可能还有个一到两篇番外。
就像开头说的,这篇文是因为我做梦梦到自己在梦里写这样一篇文(是不是有点拗口),所以干脆写了出来。非常老的梗和非常普通的情节发展,反正就是……挺不像我一贯的风格的,总之感谢观看。
难以想象我竟然写了一篇GL……
番外一·花开
成碧华睁开眼睛,多年自律的生活习惯使得她在无论何种情况下都能够保持最精密机械一般的生活作息,但是今天她觉得自己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头很疼,身体很软,喉咙干得要命,还有那里……
耳朵里传来细细的人声,好像隔着墙有个人在讲话。她听了一会,确认了那是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等她坐起来皱着眉头看到一床的狼藉还有周围陌生的景致,她终于想起来昨晚发生了什么——她喝醉了,然后和一个陌生的女孩上了床。
成碧华皱起眉头,起身穿衣。活到她这个年纪已经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令她惊慌失措的了,更何况对成年人来说一夜情其实并不算什么大事。成碧华不是一个滥交的人,相反,几十年来她都洁身自好,只把满腔真情付诸一人,她满怀热情,而后失望,花了几十年学着将一腔真情压抑心底,以闺蜜的身份陪伴那个女人左右,原以为自己会维持这样的状态一辈子,谁想到那个女人的男人竟然是个骗婚的渣GAY,他们离婚了!
难以形容她当时的心情,似乎有些羞耻感,但只是淡淡的,更多的却是高兴,高兴、雀跃还有希望。她以为自己终于等到了机会,于是果断办理了停薪留职,陪着那个女人和她的其中一个儿子周游世界,她们曾经有过一段很美好的日子,虽然那个时候那个女人常常在半夜崩溃,不是歇斯底里地大哭就是莫名其妙地大闹,但是她那时候反而有一种病态的满足感,她想,没事,你的身边还有我,我会包容你的一切,陪着你一辈子!
她没有想到那个女人的双胞胎儿子们居然会爱上彼此,甚至到愿意为了对方付出生命也不动摇的地步,当她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她觉得这个世界着实有些荒谬,但在荒谬以外,仍然还是高兴。如果那人连这件事都能接受,那么她陪着她走一辈子的这个渴望是不是也会显得不那么离经叛道?她们也确实曾搭伴生活了一段日子,那段日子里,那个女人努力尝试着用一种新的角度来看待她和与她相处,但是,仍然还是不行。兜兜转转,吵吵闹闹,分分合合,两年后的昨天,她们终于还是分手了,这一次,连闺蜜都再也做不了。何其可悲!
成碧华扣上最后一颗西装扣子,呈现在镜中的女人便又恢复了一贯风度的八成,剩下两成是因为弄皱了的衣服。即便已经是将近半百的年纪,她依旧有着三十出头的美丽容貌与精致身材,更有一种惯居高位者的精干风度。抚平衣领的褶皱,成碧华推开门,一眼便看到了那个年轻的女孩。对方此时只穿着一身bra内裤,正蹲在地上给谁打着电话,那股懊丧的情绪从那根耷拉着的马尾辫上仿佛都能够传递出来。
真是,太年轻了!
也真是,太好看了!
成碧华回忆了一下那个女孩的容貌,因为酒醉,其实印象有一点扭曲和模糊,但是唯独有一点却记得很清楚,她跟郁惟锦一点都不像!自己或许正是因此才会挑了这姑娘上床吧,成碧华想,依稀记得对方昨晚也喝醉了酒,现在恐怕正在为了如何善后而苦恼。
“笑什么!”
正想着,便听到那女孩子懊恼地喊了一声,随后像是意识到太过大声一般,飞速地往后看了一眼。成碧华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在那个眼神投过来的前一刻,非但没有堂堂正正地打个招呼,反而顺手飞快地拉上了门。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啊,她喝醉了酒,我也醉了……”
成碧华隔着门听着,这是在跟朋友诉苦吧。那女孩子又说道:“你也知道,昨天是金的生日,我当然会有点不开心……嗯,我知道,这都快十年了,是该放下了……”
原来也是一个求不得。
那头稀里哗啦地嘟囔了半天,这次因为声音小,讲得快,成碧华没能听清,她想那女孩或许是在回忆自己那段逝去的恋情吧,而她在女孩这个年纪的时候早已经学会了深深隐藏自己的感情,哪怕是看着她和他在面前亲亲热热地腻歪也能不露出马脚的地步。
“什么人啊!”那头突然又喊了一声,这次不知道有没有回头看门一眼,“我是真心在向你求教啊,我说你这人,自己现在过上好日子了就不知道拉姐们一把了是吧!”
短暂的沉默。
“一夜情本身是没什么,我又不是未成年。”脚步声响起,那女孩似乎往另一侧走了。成碧华轻轻打开门,看到对方已经走到了阳台上。大概是刚刚披上的男款衬衫刚好遮住了她的臀`部,露出底下一双漂亮的大长腿。
“问题是,一上来我就把人家给睡了,以后还怎么追人家啊?”淡小茹用肩膀夹着电话,两只手飞快地玩着一根红绳。她从以前开始就是这样了,当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候,习惯性就会玩起翻花绳的游戏,似乎借由那一重重绳结的变幻便可以窥看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你喜欢上人家了?”匡煜杰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如今已是知名企业家的青年才俊面对自己多年好友总会摔在同一类坑里的现实也不由得生了调笑之意,“你还真是永远都喜欢那个类型。”
“什么呀,她跟金不一样的。”
“哪里不一样,听你说下来不都是年长、精明、干练的女人?”匡煜杰说,“淡小茹,我不反对你谈恋爱,但是不要把对金的感情寄托在别人身上,那对谁都不公平。”
淡小茹着急道:“真的是不一样的,她更……哎呀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我昨晚看到她的一刹那,我就觉得自己被爱神的箭射中了!”
匡煜炜在那头噎了一下,而后道:“喜欢那就去追呀。”
“不就是在问你该怎么追吗?”淡小茹苦恼地道,“我们这个开始太糟糕了,而且她看起来就是那种很有主见,很不好搞定的类型。”
“没有追过就先说放弃,这就是你所谓的喜欢?”匡煜杰停了停,低头看去,还在睡梦中的匡煜炜大概是觉得冷了,无意识地抱过来还用脑袋蹭了蹭,而且刚好就蹭在他的……那里。呼啦一声,匡煜杰就又燃起来了。
“好了好了,大清早地别扰人清梦了,喜欢就追,祝你好运,拜!”
还没等淡小茹再说出一个字,那头已经果断地收线关机,拒绝了别人的扰人清梦,开始身体力行地去扰那个真正无辜者的清梦了。
“匡煜杰你个有老婆没人性的!”淡小茹愤愤地吼了一声。
成碧华吓了一跳,刚刚在门阖上的瞬间她好像听到了匡煜杰的名字?不会……那么巧吧。不过算了,反正不可能有来往了。
当时走出淡小茹家门的成碧华并没有想到自己在一周后的就职欢迎会上会再次看到那张年轻的脸孔。
“我来介绍一下,成院长,这是我们院妇产科的骨干标兵淡小茹,来,小茹,这就是我们新来的院长成……”
“啊!”淡小茹惊叫一声,飞快地伸出手来。成碧华还在犹豫,她已经一把拉住她的手,自说自话地将她拖入怀中,给了她一个热情的拥抱。
“感谢爱神丘比特!”
成碧华听着女孩子惊喜的嘟囔声,突然间觉得自己好像听到了花开的声音。
虽然早已错过了季节,但或许,也能开得很美吧。
花开、水流、情不老。
番外二·水流
孔维有些诧异地环视着四周的景致,眼前满是白茫茫的一片雾气,并不厚重,反而恰到好处地装点了这青山绿水,间或有几只白鹤从山间飞过,怎么看都是仙境般的景象。话虽如此,但这……不对啊。
孔维记得自己上一刻明明还在高速公路上,坐在自家的座驾里。这一阵子经济不景气,他们家的生意也受到了影响,他这次就是特地为了一桩合作企划案亲自前去谈判,然后呢?孔维仔细地回想着,渐渐的脸色就变了。只因他记起然后……他被堵在了高速公路上,再然后,突然有一辆失控的车从另一侧直直撞穿了隔离带,凶狠地顶到了他的车上……
所以,他,死了?
孔维低头看向自己的身体,原本为了商务谈判穿上的一身低调黑西装赫然间变成了白色。其实孔维从小到大都特别喜欢白色,白西装、白皮鞋、顶好是把头发也染成白的。当年他人生中头一次去给人求婚就是穿的这样一身——当然那个被求婚的人后来自然没跟他在一起,而是历经艰辛终于跟他的亲弟弟也是孔维的好哥们有情人终成了眷属, 所以……现在他死了,换了这么一身衣服算怎么个事,会不会是家里给他穿的寿衣啊?
啊,对啊,还有这个可能性!
孔维沮丧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行了行了,他知道自己死了,唉。
空中传来清越的鸟鸣,更远的地方隐隐可以听到有瀑布落下的水声,这里如果是黄泉地府,那还真是跟凡尘俗世中人们所传闻的不同,既不见幽魂挤挤挨挨,也没有什么叫人头皮发麻的刀山火海。如果不是知道自己死了,孔维一定会以为自己来了仙境。这么说起来,这里好像有一点眼熟?
孔维抬起头来看向四周,雾气在他身边来来去去,好像淘气的小鱼儿擦过他的下巴脸颊,留下一点点湿润温暖的触感。他看到不远处有一座山,山上有几重若隐若现的建筑。七百七十三间半,孔维被自己吓了一跳。就像有什么妖怪突然跳出来了一般,有一些模模糊糊的记忆突然就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中。他怎么会知道那座山上屋子的总数?
“都说了,人是回来了,只不过脑子还没醒。”一个娇俏的女声响起,随后是两行不紧不慢的脚步声。
孔维下意识地立起身来,雾气渐渐地散去,他看到了一座长桥,桥的两侧悬空点着朱红色的灯笼,一男一女正从桥的那一头走来。女的大概二十出头的年纪,生得艳若春花,穿一袭重重叠叠蕾丝裙,蹬一双高高的小红皮鞋。孔维“啊”的叫了一声:“你不是那个……那个……对了,沈星子!”好哥们匡煜杰多年来揣在身边的珍藏相片里头是他和匡煜炜几人一起演舞台剧的宝贵回忆,其中有个叫人印象深刻的LO娘,名字就叫沈星子。
咦,不对啊,明明记得沈星子没有长得这么出挑的,而且她怎么会在这里?她也死了吗?
那女子“咯咯”笑了起来,伸手搭在一侧黑西装的青年男子身上:“看,心还在上面。”
孔维转头看向旁边那一身黑的男人,然后一瞬间愣住了。
不浓不淡的长相,偏有着鸦羽一般的黑发夜色般的眼眸,衬着如玉般的白皮肤,有种奇妙的叫人心悸的矛盾美。自从那人出现起,孔维便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