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时光·a524-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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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以后,幻菱将两张明信片用信封包好,害怕有污秽弄脏了它,小心翼翼地把它们夹在三层的书本中间。
作者有话要说: 艺芷和卫威的故事并没有结束,而是还没有真正开始。
☆、第十一章
毛雯雯依然一有机会,就逮着邱凯伦追,而邱凯伦也在闪躲着和保留了余地掌握得恰到好处;说着你脸皮怎么这么厚,嘴角却又分明微微上扬;毛雯雯不再屁颠屁颠跟着自己时,眼睛却四下悄悄寻找的邱凯伦。幻菱知道,邱凯伦是喜欢毛雯雯的,只是为什么没有说破,她也不知道,好在雯雯又锲而不舍的精神。
当任霖丰再次拿着信封回到寝室时,秋染一直等待着,等待着。但直到关灯就寝,任霖丰都没开口让秋染帮忙。那个信封被任霖丰随意的扔在了桌上。
夜晚,秋染躺在床上,呆呆地看着天花板,岁月摧残的天花板虽然已经不再雪白,但在这宁静的夜晚,透过窗户照进来的光线,在上面隐约形成一些亮纹,也显出它的干净利落。那自己的心呢,为何如此不平静?
第二天早上起床,秋染发现那封信依然放在桌上,洗漱时故意放慢了速度,等大家收拾好,他让大家先走,他随后就跟上。等确认大家已经走了以后,他轻轻的拆开信封,用手机拍下明信片,装好后,放回原处,刚走开又返回重新摆弄了一下位置。
连秋染自己也很吃惊,偷窥这种事,自己居然也会干。
这天傍晚,幻菱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喂,你好。”
“是我啦,任霖丰。”
“你怎么会有我的号码,如今这个时代,一个号码而已,只要想找,那还不简单吗。我在你们寝室楼下了,你快下来,记得穿运动鞋,我会一直在楼下等着,就这样,挂了哦。”
电话迅速被挂断,幻菱念叨着“你说下去就下去啊”,几分钟后还是乖乖穿上运动鞋下去了。
楼下的任霖丰一身运动装,显得很有精神,右手拿着篮球,球的另一半卡在腰上。
“给你”,说着掏出信封给任霖丰:“我的呢?”
任霖丰结果信封放进裤兜里,看见幻菱乖乖穿着运动鞋,任霖丰一边说着:“我人都在这儿了,还用写吗,我保证有问必答。”一边用另一只手推着幻菱往操场推。
任霖丰比幻菱高出一个脑袋,手臂强壮而有力,推拉过程引来不少目光,幻菱也不好意思太矫情,就这样被推着来到了操场。
任霖丰先和其他人打了一小会儿,幻菱虽然不怎么懂篮球,但也大概看得出任霖丰打得不错,几个□□背身运球都很自如,跟队员配合,进球率都不错。
任霖丰走到幻菱身边:“想学打篮球吗?我教你啊。”
人都来了,也没什么可矫情的了,也就爽快的答应:“好啊。”
上次只是随意地投球玩,幻菱也没想到任霖丰会教得这么认真,也学得更认真了。任霖丰先给幻菱示范运球,幻菱依葫芦画瓢,可是球最多只能左右各反弹两三次,就会偏离轨迹。
“来,两脚前后自然开立,两膝微屈,上体稍前倾,五指张开,用手指和指根以上部位及手掌边缘触球,用手腕的力量运球,手应随球上下迎送,像这样。”说着又示范的一次。
这次幻菱表现得好些,任霖丰向他竖起大拇指说:“不错。”幻菱也开始领会到其中乐趣,也学得更投入开心了。
“想学投篮吗?”
“想”
“你们女生最喜欢看的就是投篮吧。”
“是啊,你可真懂我们。”幻菱有些调侃地说。
“就教你原地投篮吧,像这样,和运球差不多,重心落在两脚之间,五指张开,掌心空出,用指根以及指根以上部位触球,增大对球的接触面积,这样,两只手托住,然后一只手用力,投向篮板,让它反弹进框。”
又是一次示范,幻菱用力一扔,却差得很远,半掩脸害羞地笑了起来。
反复几次下来,终于进了一个,幻菱开心地笑起来,幻菱很喜欢这种敞亮的笑声,喜欢现在这个自己,也开始有点喜欢任霖丰。
“在你们女生看来,男生球打得好不好,是不是主要看得分呀?”
“我知道不是,但我们大多只会看得分呀。”
“其实不是,通俗一点就是处理球的方式,也就是该投进的空位投篮要投进,抢篮板会卡位,会把握好机会更好地为队友传球,还有就是防守对方的进攻。”说完任霖丰看了看幻菱说:“我会不会说的太无聊了。”
“不会啊,只是怕我听不懂,白费了你这么多口舌。”
“那我们就试试,看是你理解得好,还是我讲得好。该投进的空位就是......”
如果说之前的信件打开了幻菱的心扉的话,那这个下午真正拉近了他俩的距离。
回到寝室的任霖丰,准备洗澡是发现兜里的信,因为心情愉悦,立刻就拆开来看,上面写着:
谢谢你的诊断报告啦。人是复杂的动物,是不能用单一的理论,枯燥的文字解释的,只能用心去感受,即使生搬硬套地解释出来,也会毫无生机的吧。
但这个世界上最不了解自己的也是自己吧,也许是因为我们总是会本能的选择和接受自己认可的那个自己,所以,在这个世界上,感谢有你们这样一群人的存在,才能让那些封闭的,压制的,隐藏的美好的或不好的人格被发现。
看完以后,他轻轻地把明信片放在桌上,便去洗澡了,秋染从图书馆回到寝室,发现没有人在,任霖丰的桌上赫然放着明信片,于是他又故伎重演。
夜晚,他将今天在图书馆写得回信压在了枕头下面,就这样躺着,丝毫没有睡意,回想起这段时间,自己变得越来越不像曾经熟悉的自己了。
虽然没有睡意,但他强迫自己闭着眼睛,就这样闭了不知多久,竟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然后自己出现在教学楼里,不停的走着走着,心里有一点闷闷的,迫切的要找什么东西,仿佛找到就能解救自己,不停地找,不停地找,在四楼的教室看见一个绿色的邮筒,心里舒坦了一些,可还是闷。他翻找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肩膀,一个女生说:“你是在找这个吗?”
秋染突然从梦中醒来,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被子盖住了自己的口鼻,双手放在胸前。醒来的他,却再也睡不着了,悄悄的走到阳台,发现天空中悬挂着大半个月亮,不规则的圆形,如同破冰处的银灿灿的一汪水;不久,月亮就不见了,整个天空像冻住了,还是淡淡的蓝色,秋染这才发现已经是早上了。
☆、第十二章
第二天,一整天秋染都心不在焉的,弗洛伊德说过梦是由精神压力和精神因素综合导致的,他努力的为自己解梦,首先是意象,那个邮箱,这段时间来一直都在帮任霖丰回信,的确是一件占据他大部分时间的事情,晚上梦到应该也很正常;可那种急迫感,渴望寻求什么的心情怎么解释,那个女生会是谁,还是说自己希望是谁,想到这里,他赶紧打断自己的思考。
那是因为被子,因为它阻碍了我的呼吸,手不自觉放在胸前,压迫了心脏;对,就是这样的,他讨厌和怕了那种感觉,这段时间的很多行为都变得不像自己。
但从那晚以后,他习惯了每次睡觉都把被子压在双手下面,手放在胸廓两边,他怕了那种迫切寻找而又找不到的感觉。
“你说廷皓妈妈生日我送什么好啊?”
“不会吧,你们这才多久啊,就要见家长了。”
“少说没用的,多提建议行吗?可是就这么凑巧,妈妈就过生日呀,我总不能不去吧。”
“是你自己想见偶像吧,你姐夫家不是卖玉器的吗,你从那里挑个礼物呗,大气还实惠。”
“讨厌,这都被你识破了,我一会儿就打电话。”
几天后,当夜幕开始降临,天空像笼罩着一层灰色薄雾时,本应看着嫣然兴高采烈地回来,幻菱接到她的电话,说自己在广场的小花台等着她。
幻菱到时,嫣然正一个人坐在花台上,一只手靠在膝盖上撑着脸庞,另一只手玩弄着地上的落叶。
“这么快就回来啦,见到你的偶像了吗?”
嫣然抬头时,幻菱才看见那眼神暗淡无光:“幻菱,很多事情和想象的都不一样,其实林廷皓的妈妈也不过是一个沧桑的“妇人”而已,一个人苦苦支撑十几平米的小店;而且,你知道吗?廷皓以前追过朱淼淼(他们班一个黑长直的淑女)但没有成功,他的理想型不是我这样的,而我曾经的理想型也不是他这样的,我是不是太冲动了呀。”
“你这段时间快乐吗?现在,因为现实与理想的差距,让你觉得失落,迷茫;可他妈妈是不是“女强人”和你们幸不幸福有本质联系吗?理想型只是我们憧憬的,但适合谁又知道是什么型呢?不是吗?”说完,拍了拍肩膀,换了一种语气说:“嘿,以前那个敢爱敢恨的嫣然哪里去了。”
“是啊,谁有知道什么是适合呢,对,觉得喜欢就牵手,谁在乎什么是行将就木,前路漫漫,牵手时一起走,分开时挥手告别,我唐嫣然才不是那种拖泥带水的人呢?”
在事情未发生之前,谁都可以说出检验和治愈一切的良药“时间”,但感情哪是那么容易控制的,就像一个坏了的水龙头,止不住,越想控制,就越是跋扈。
自从上次以后,幻菱和任霖丰的相处也更自然,他们偶尔一起去图书馆,一起打球,一起吃饭,没有更亲密,但幻菱喜欢这种距离。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暧昧”。
周五的课也结了,两个月的兼职工资也拿到了,加上结余的生活费,泸沽湖之行终于可以提上日程。就在幻菱和嫣然背着背包下楼时,却发现任霖丰也背着背包在楼下。
“好巧啊,你们去泸沽湖吧,我也是,一起吧。”任霖丰先开了口。
“啊?”
“没说反对就是同意了。”嫣然说着拿出手机给老林打了电话。
几分钟后,老林背着行囊出现在幻菱面前时,再傻得人都能看出来:“你们几个狼狈为奸。”
“什么狼狈为奸啊,我这是心疼你,有人帮你拎东西不好吗?”说着给任霖丰使了个眼色,他也连忙接过幻菱手里的零食,表示以后所有拎的东西都归他。
在昨晚,看着任霖丰在查找去泸沽湖的攻略,室友调侃道:“这是要和谁一起去啊,不会是你的“机器人妹妹”吧。”
“是啦,去去。”任霖丰笑着把室友推开。
原本做好自我解释的秋染,告诉自己,不再因为任霖丰和王幻菱的事扰乱心神,可是听见他们要一起出游,看见任霖丰脸上的笑容,秋染还是有一种复杂的情绪。
夜晚,当周围寂静,没有灯光,窗外的月光让他勉强可以看清天花板,就这样看着,淡淡的失落,无法入睡。
☆、第十三章
一直都在盆地生活的幻菱,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高”速公路,公路依傍着山峦,有高架桥支撑着,显示出巍峨。
一路上,任霖丰也很体贴。上车后,幻菱和嫣然坐一排,任霖丰和林廷皓坐后面。座椅被前一个乘客调得很低,幻菱低头左右寻找按钮,想要调整,椅子却意外的自己上抬了,幻菱吃惊地抬起来,正好迎上任霖丰的笑脸,他正一手扶着靠背,一手按着按钮。
这是幻菱有史以来坐的最长时间的大巴,第二觉醒来的时候,幻菱实在是不想睡了。她环顾四周,嫣然正安静的睡着,老林已经微微打鼾。唯有任霖丰还津津有味的看小说。
“你没有睡觉吗?”幻菱转过头问道
“没有啊,睡不着。”
“那你干什么呀,不无聊吗?”
“我啊,看小说呀。”
“你真厉害,我在车上盯着手机屏幕看五秒就能晕车。”说着竖了一下大拇指,然后转过身来。
任霖丰连忙拍拍幻菱:“别呀,你不会又要睡觉了吧”,用手摇着幻菱的肩膀,“别睡啦。”
幻菱只好无奈的表示:“不睡就不睡,那干什么呀。”
“你唱歌给我听吧。”
“我五音不全,唱歌很难听的。”
“我不信,你声音都这么好听,唱歌怎么会难听。”
“真的......”
看着幻菱有些下不来台,任霖丰解围说:“算了,我唱给你听吧。”
不等幻菱开口,就自顾自的唱起来,唱的是粤语版的《喜欢你》: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
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
望向孤单的晚灯
是那伤感的记忆
再次泛起心里无数的思念
以往片刻欢笑仍挂在脸上
愿你此刻可会知
是我衷心的说声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
笑声更动人
人是这个世界上最自恋的动物,女人尤是,女人天生自恋与敏感,而这种反应恰是男人喜闻乐见的,并为之自鸣得意。幻菱感觉心脏在胸腔里“咚咚”地响着,脸微微发烫,嘴角却不自觉地上扬,手掌微微弯曲,用小指将头发捋向耳后。
看着幻菱的样子,任霖丰不觉得意地笑着。
一开始只是被舞台上的幻菱吸引,想要靠近,那就靠近,用最直接的方式,时间推移,事情也仿佛越来越有趣,他分不清自己的感受,喜欢或不甘,游戏或真情,不清楚也不必较真,现在的他,心里是喜悦的,并且他知道,自己就要成功了。
到达预订的酒店时,四个人虽然已经累得不行了,但仍然抵不住美味的诱惑,手摊凉粉,羊肉粉,坨坨肉,火盆烧烤,油茶还有美丽的邛海,他们决定出发到泸沽湖,七个多小时的山路,一路颠簸,连任霖丰都败下阵来。
到达泸沽湖时已经是晚上了,看着满天的繁星,大家感叹之余也觉得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
客栈老板看见他们,笑着说:“光是星星就把你们满足成这样,那明天你们看到泸沽湖时,还不得跳起来。”
第二天,他们听从客栈老板的建议,将行程分为两个半圆,分两天进行。
按照定好的行程,他们租了当地的电瓶车,任霖丰载着幻菱,老林和嫣然自然腻在一起。
泸沽湖像是一个天界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