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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部分

我看见你的呼唤-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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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要求你们分手。”沈逸明忽然说。
  连燕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错愕的看过去,等他反应过来,心里不合时宜的升起一点小簇的火焰与美好的幻想。
  “平格还有两个月就要高考了,高考太重要了,他情绪不能有太大的波动,我也不能给他太大的压力,去国外的事情可以等上学之后再说,或者研究生,”沈逸明自言自语,又看向他说,“所以我不要求你们现在分手,但是等高考过去,你和平格分手,放过他,也放过你,好不好?“
  连燕怔住,看着沈逸明的眼睛。
  “就当叔叔求你了,”沈逸明眼眶发红,声线颤抖,说,“答应叔叔,好不好啊?”
  ·
  虽说是春日,天黑的却也是很早,黄昏的裙角烧起来,露出天边肉色的霞光,连燕躺在床上,瞳仁里也是漂亮的光,他垂下眼,又去攥被角,什么都没想,什么都没做,只是等着天黑下来。
  房间里空荡很久了,他一个人呆着,想谋杀时间,或者谋杀自己,但他没有付诸行动,只是在脑中,企图用过分的思考谋杀一个个脑细胞。
  身后门忽的响起,连燕太累了,无论是谁,他都不想回头看一眼,床压下了一些,干燥的肥皂香充斥在他身边,沈平格的手撑在他身侧,声音很近:“还不起?”
  连燕迟钝的看过去,沈平格伸手碰他的脸颊:“不是叫你定个闹钟吗,怎么还睡到这个点?”
  连燕在他手心里写:你干什么去了?
  “我在做题,唔,专门做的理综,做了好几套,所以费的时间长,”沈平格躺在他身边,连燕翻了个身,背对着黄昏,这下漂亮的霞光只堆在沈平格的眼里了,被他看着,沈平格说,“下次我叫你起床。”
  连燕看着他的眼睛,没动。忽的,沈平格皱了皱眉,轻声说:“怎么哭了?”
  沈平格替他揩了揩,他才意识到自己居然哭了,他明明没有大的情绪波动,大抵是真的泪腺发达,水分积攒太多——他总是难以控制自己,尤其在面对沈平格的时候。连燕和他比划说:我太困了。
  “你哭的时候就好像别人弄疼了你,每次一看到你流泪的时候,我都在想,撩开你的衣服,说不定你身体上会有青紫的痕迹,那让你疼,”沈平格好像在笑,又好像在喃喃低语,手指拨开他的衣襟,手指有些凉,冷的想让连燕躲开,但他没躲开,反而凑了上去,乖巧的任由他抚摸,“这儿会有伤痕吗?”
  连燕又想哭了,扣子解开了三颗,或者两颗,手心是贴在左胸口偏上的位置,沈平格感受到他的心跳了吧,或者感受到伤痕?他那么聪明,一定能知道。
  沈平格剥开了他的茧,可他不是蝴蝶。他才没蝴蝶那么好看,他只是小果蝇。
  “虽然每次都让你别哭、别哭,”沈平格叹了口气,“但每次我又很想让你哭。”
  连燕和他接吻,被子弄的簌簌作响,像踩在秋天堆积的落叶上,连燕看到了幻象,他很喜欢沈平格接吻,就算软成一团,沈平格也会抱着他,灼热的抚摸他的背脊,迷迷糊糊中听到了门口传来很轻的脚步声,那个脚步声在卧室门口停了下,又远去了。
  天黑了。
  而灯火也亮起来了。
  作者有话说:


第98章 
  连燕很理解患得患失的定义,比如他刚被徐梅丢掉的时候,那种空落落的感觉,好像是掉在海里,天空上悬下一根头发丝,摇摇欲坠的让他攀着,不至于沦为鲨鱼的吃食。
  他有把这儿当家,甚至比之前在徐梅那儿的时候归属感还要强烈,他早上从这儿醒来,踩着的阳光是这儿的,手里捧着的自来水是这儿的。连燕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来到沈家的时候,觉得这里是块漂亮的水晶,水晶慢慢融化,成了一摊黏腻的水,仁慈的缓解他的干涸,但现在水又凝结起来了,成了一块冰,声音喧嚣又冰冷的驱逐他。
  沈逸明一直而来都有好好对待他,谨慎保护他,养了他那么多年,但连燕是条养不熟的狗,反咬他一口,叼着新鲜的肉企图逃窜,被当场抓住。于是那面墙抽走了,沈逸明不要他了,他半只脚掌都悬在崖边,摇摇欲坠。
  他能明显感受到沈逸明的疏离,看他的眼神也是陌生,但在沈平格的面前,他们都演技超群,吃晚饭的时候,沈逸明仍笑着和他们说话,给他夹菜,责备沈平格挑食。
  “你看连燕,人家就不挑食,这叫什么来着?好养活!”沈逸明说,“你这就不行,扔荒郊野岭里,挑来挑去,估计都活不到天黑。”
  连燕勉强的笑。
  吃完饭,连燕沉默着去收拾碗筷,沈逸明说:“小燕,别自己洗了,省的手冷,扔进洗碗机里吧。”又对沈平格说:“你们班是不是要去买什么资料,我和你一块去买吧。”
  沈平格说:“我明天自己去就好。”
  “就当散步消食,”沈逸明拿了外套,“走吧。”
  沈平格没有办法,只得也去拿了外套,那勾子上的围巾的时候,忽的转过头,看向连燕,“一起去吧。”
  空气好像突然安静下来了,目光都凝聚在他身上,连燕下意识扣紧了手,他可以选择点头,跟着他们去,沈逸明无法说什么,可连燕连沈逸明的眼睛都不敢看,他似乎抽离出来了一般,悬在冰冷的空气里,看着自己的动作,慢慢比划。
  …不去了,我要写作业。
  好了,这下是他自己拒绝的了,他把自己锁在黑暗里,关门声响起,连燕卸掉力气一般,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盘腿坐在沙发上,赤着脚,去吃透明茶几上放的桃子。
  桃子是软的,咬下去有丰沛的汁水。外面天很黑,像是雷雨即将到来,连燕想起之前每次下雷雨的时候,沈平格都会在。
  他还准备了很多睡前故事,像哄他一般,一边感受他的颤抖,一边耳语,雷点的光是银白色的,也尽数遮挡住了。沈平格给予他的是安全感和春天。
  连燕又突然跑到沈平格的卧室里,爬到他的衣柜里,黑暗里吃桃子,手里拿着他的衣服,黏腻的汁水滴到衣服上,他怕沈平格怪他,衣物都弄乱了,但拜托别怪他,连燕把那些衣服都堆在自己身上,淹没住自己,终于找到了一种充盈的归属感。
  但他又觉得,自己需要沈平格责备他,最好是锁起来。
  锁起来他。
  连燕桃子吃了没一半就开始哽咽,但他掐住手心,没让自己眼泪掉到沈平格的衣服上,桃核攥在手心里,甜腻的粘住他,他个子高了,伸展不开腿脚,只得狼狈的蜷缩住,又迷迷糊糊的察觉到了睡意。
  平格哥找到他怎么办?
  他设想无数,却还是想不到结果,沈平格和他不一样,思维方式都不一样,他只能揣测,但他更愿意依赖着沈平格,跟着他的绳索走。
  总归会叫醒他的。沈平格说过的,会叫醒他。
  连燕放心的睡了过去,做了梦,梦到他坐在青色的飞鸟尖嘴里,湿黏的口水滴到他的后颈,很不舒服,风好大,吹得他头疼,他向下看,明明是万丈高空,但他看到了站在陆地上上的沈平格,沈平格站在一片桃林里,桃花瓣太多,连燕义无反顾的从高空跳下去,死在他面前,成了一片桃花。
  他被失重感折磨,倏地醒过来了,茫然的看着白亮的天,四周安静,过了一分钟,突然反应过来今天是星期一,撩开被子,身上的衣服是干净的,手心里的桃核也不见了,还是在沈平格的房间里,但连燕来不及多想,慌乱跑出卧室。
  胡乱收拾了书包,却看到餐桌上贴了张便利条——“请假了,下午再去上课吧。”
  字迹是沈平格的。连燕脚步停下,悬起来的心放下了。不用那么急了,磨蹭了会儿,慢慢吃完了饭,也不等下午了,九点来钟就去了学校。
  那时还没下课,连燕不想进教室,那难免会成为目光焦点,他背着书包,走到三楼,从后门的玻璃那儿遥遥看沈平格。
  他强烈思念沈平格,虽然只是一夜没见,连燕却想接吻,想同他有身体的接触,想把手伸进他的裤子里,也想弄脏他的手掌心,这些都是青春期蓬勃的念想。
  连燕无法做到真切的远离沈平格。
  沈平格他们在上课,是英语,他听的专心,又带点漫不经心,连燕对他身上的气质着迷,甚至觉得他转笔的姿势都好看,阳光照进来,眼睫尾都带着金色。
  “你和平格在一起,没有任何好处,你也看到了,别人知道你们在一起,骂的有多难听,小燕,你忍心让平格挨骂吗?他本来可以不用经受这些的。”
  连燕想起沈逸明的话,抿了抿嘴唇,却还是挪不开眼睛,死死盯着沈平格的脸,忽的看到沈平格侧目看过来,连燕心里一咯噔,下意识躲到一边,贴着墙边。过了半晌,才慢慢离开了,像贼。
  中午一起吃饭难免惹人目光,连燕也不想吃饭,于是错失见他一面的机会,在教室里趴在桌面上睡觉。
  明明大家都知道,他们却还是见不得光,晚上也是如此,晚自习放学的时候,喧嚷中也平白遭人戏弄,问一句:“你男朋友呢,怎么一天没来找你?”又嬉嬉笑笑,“分手了?”
  连燕攥紧了手,又松开,沉默的收拾书包。
  就这样吧。
  出了教室门,连燕突然看到门口的身影,沈平格拎着个书包,倚在墙边,好像在出神,感知到他的目光,看了过来,说:“终于下课了啊。”连燕顿住脚步,脑中一片空白,又怔怔的看着沈平格伸出手,朝向他,声音很轻的说:“来,走吧。”
  沈平格为什么会在这儿?连燕来不及多想,就把自己交给了他——出自本能。
  忘记在哪里看到的了,人在死之前,眼前会出现一生中最难以忘记的事情,连燕想,那这一刻绝对值得在死前想起,除了像梦。沈平格攥住他的手,带他穿过人群,穿过五彩斑斓的目光,他还听到不怀好意的喝彩和起哄声,真切的鼓掌声,好像他是英雄!可他明明什么都不是。
  连燕迷茫的看着沈平格的头发与侧脸,又尝试抓紧他的手,跟上他,他们不像是要放学的,而是要急着逃离地球,私奔到宇宙里。
  他心里滚烫的肿胀起来,心里充盈着难言的满足感与幸福感,决定不放开他,跟着他下楼,控制不住的笑起来。
  作者有话说:


第99章 “别枯萎在我手里。”
  这里十点很安静。九点五十下晚自习,九点五十二,沈平格出现在教室门口,九点五十七,连燕踩到楼梯的第一节 台阶,五十九分,他们走出校门口。
  今天的连燕有个秘密,他偷穿了沈平格的薄毛衣,他骨架比沈平格要小,毛衣也显得摇摇欲坠,露出的皮肤冻得发白,可大抵是他跑的太急,外套的拉链朝下滑了滑,沈平格看到他的衣服了,可什么也没说,只是替他拉好了外套拉链。
  连燕还没从那种幻觉中走出,他好像在云彩上,晕晕乎乎,又跟着沈平格在校门口等了会儿,尽管他不知道在等什么。
  这重要吗?就算沈平格是要在这儿割破他的皮肤,让他流血,他会反抗吗?
  沈平格打了辆出租车。
  别墅离学校不远,慢慢走路才二十来分钟,如果是下雪天,地滑,可能要半小时,可今天天气干燥,沈平格把他塞进后车座,连燕突然害怕起来,紧紧抓住他的手腕,看着他,浑身发抖,沈平格俯下‘身,说:“不是丢下你——松开,我去你右边那儿坐着。”他说的很慢,“你可以攥着我的左手。”
  这是连燕的习惯,他习惯攥着沈平格的左手,这都是迷信,他固执的觉得左手靠近心脏,那肯定比右手要热,但他也不是贪恋温度,他只是想挨沈平格更近。
  沈平格弯腰进了后车座,连燕如愿攥住他的手,听着他对出租车司机说,“去仁兴百货。”
  连燕愣住,有些琢磨不透,但他还是没有问。
  “小伙子,确定要去仁兴啊?那儿的夜市人可不少,估计得堵车,”司机转头问,“堵车费用可就高咯。”
  “对,去仁兴,”沈平格没有过多解释,“麻烦您了。”
  车子开动了,窗外是斑驳的路灯,黄色的影子在他们相握的手上路过,沉默,中途沈逸明打了电话,沈平格说:“快回去了,在堵车,啊……因为要去仁兴买个东西。”他撒谎——也不能算撒谎,面不改色。
  挂断电话,连燕欲言又止,沈平格偏头看向他,靠着软垫,“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了。”
  “在家里有我爸,路上时间太短,现在正好,”沈平格说的漫不经心,“很多事情我不方便在家里说,就在这儿说。”
  连燕忽然懂了沈平格的意图,他就是要堵车,就是要同他独处。他的勇气一下子溃散了,他不怕沈平格拿着刀子,割破他的皮肤,可他怕沈平格问他问题,他不会说话又怎么样,他的眼神与身体反应都会叛离他。
  “那天下午,我叫你起床,你无缘无故的哭,昨天晚上,你把我的衣柜弄的一团糟,衣柜里全是桃汁味,衣服上了也脏了,”沈平格离近了些,在他的耳边说,温热的呼吸吐到他的耳廓处,低声,“你用我衣服自‘慰了,是不是?”
  连燕下意识的看出租车司机,看不到脸,实际他也不用过多在意司机。脸发烫,连燕又朝后躲,先是摇头,后点头,他赤裸的像颗桃子了。
  他有用沈平格的衣服来做肮脏的事情——他不是故意的,是无意识的,他从沈平格气息能联想到很多,可他大概就是不入流,他多数是想到“性”。
  “你这些表现都很奇怪,你平时不会这样,”沈平格又坐了回去,垂眼玩弄连燕的手指,强迫他分开紧攥的手指,抚摸手心里掐出的红月牙,“我有想过,但我的猜测毕竟都是主观的,你也不需要告诉我真相,只需要点头和摇头。”
  车子驶到了夜市,果然堵车了,车玻璃隔绝开了外面的喧嚷,连燕觉得不安,尤其是当他无法攥紧手的时候,他又觉得自己站在崖边了,甚至紧张出了冷汗。
  “一开始我觉得是因为视频的原因,那么多人的偏见,对你而言影响一定不会小,但我又自己推翻了,如果是因为视频,那这几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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