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_夜羽-第4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包住右手,抓着藤条慢慢滑了下去。涧底更加的阴暗潮湿,头顶的阳光被挡了个严严实实。孔雀落地后蛰伏了几分钟,确定没有异状后,才顺着溪流追了下去,用做绳索的藤蔓被留在了原地,一端还系着一截丛背心上扯下来的布片。
夕阳一点点落下,丛林中愈发昏暗,借着夕阳的最后一丝余辉,孔雀终于再一次跟上了两个雇佣兵的脚步,他看着远处跳跃的营火,抹了抹嘴角渗出的血迹,肋骨的伤比他想象的要严重,也许已经伤到了肺叶,每一次呼吸都带着火辣的闷痛,但他却不能停下疾行的步伐,甚至还要面对一场不对等的厮杀。
孔雀看了一眼腕表,七点半,他马不停蹄地追了将近三个小时。
另一边,燕重明他们在日落的时候追到了山涧边,却失去了孔雀的踪迹。燕重明将人散出去搜索,自己则攀上了一棵大榕树,这棵树是一个绝佳的观察位置,然后,他在一根粗大的枝干上发现了一块被掀掉的树皮,燕重明抚摸着这个新鲜的创口,心不禁提了起来。
这是一个子弹造成的创伤。开枪的是谁,被瞄准的又是谁?周围没有血迹,也没有搏斗的痕迹,除了这个疑似弹痕的痕迹,什么也没有,但,他直觉这和孔雀有关。
“队长,这里有一根藤索!”
燕重明正在思忖,下面的队员突然喊了一声。
“拉上来看看!”燕重明几下溜下大树,跑到了山涧边。
一位队员手脚麻利的把藤条收了上来。
藤索由三四根藤条组成,长度大约刚好垂到涧底,在藤条的末端还栓了一个黑色的东西,燕重明把那个东西解下来,打开手电一照,发现是一片从衣服上撕下来的布条。
“是老大身上的背心!”丛辉一看那布条,立即失声叫了出来。
“你确定?”燕重明一把将小辉拉到了面前,把布条递到了他的眼皮底下。
“错不了,老大昨天出门的时候穿的黑色背心和卡其色的薄外套!”小辉仔细辨认了一下布条的质地,和孔雀的背心一模一样的材料。
燕重明收紧手指,紧紧握住了那片布条,既然还能留下这样的标记,那代表孔雀现在是安全的,并且依然在追踪那些人,这个认知让燕重明提起的心又微微放了下来。
燕重明站起身,俯视着深涧,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丛林里一丝光亮也没有,十米外皆是黑幢幢的树影,只能听到山涧下传来的淙淙水声。
“队长,我们现在追么?”一个队员不确定地望着远方笼罩在一片墨色中的丛林,起伏的山峦如一匹匹蛰伏的猛兽,仿佛下一秒就会猛然跃起将人吞噬。
“时间还早,再追一段看看。”燕重明看了看表,才七点过一点,私心的,比起找到敌人,他现在更想找到的是孔雀。
夜间穿越陌生的丛林是大忌,但队员们都表示理解,丢失的名单是压在每个人心头的巨石,不挪开,谁也不得轻松。
燕重明他们的装备齐全,不一会儿,四条安全绳已经装好,就在他们要行动的时候,燕重明的通讯器突然发出了声响,所有人都惊讶地盯着那个开始发出绿光的小盒子,要知道,他们已经处在天然的电磁静默环境中很多个小时了,几乎都快忘记了这个通讯器的存在。
滋滋啦啦的杂音过后,赵恒的声音传了过来,所有人都不自觉的屏住了呼吸,生怕喘气声惊散了那气若游丝的信号。
就在所有人专心听燕重明和赵恒对话的时候,小辉拿出了自己的手机,他在林中转了几圈,在一个空旷处发现了微弱的信号,借着那一格好不容易出现的信号,丛辉拨通了思罕的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
哎哟,趁着还没过元宵,滚来跟大家拜个晚年~~~~
每逢佳节胖几斤,相信大家都圆润了不少,来来来,跟着两个鸟人跑起来~~~~~好容易高速宽松了,我也要出门浪了,会带着本本,得空就写一点,毕竟还有几章就完结了,我们也算看见曙光了……
第64章 人生赢家
一群人专心围着燕重明,听他和上级通话,等结束了,才有人注意到有一个队员和丛辉在不远处拉扯了起来。
“怎么了?”燕重明大步走了过去。?“队长,他私自和外面联系,暴露了我们的行动!”小战士一脸愤怒地扯着丛辉走过来,小辉冷冷地看着他,一脸无所谓的倨傲。
“小辉,给谁打电话呢?”丛辉毕竟是跟在孔雀身边的人,即使平时一副脑残粉的样子,此时沉静下来,竟有了几分孔雀冷冽的样子,燕重明心里一软,连语气都不由放柔了几分。
“光我们不行,我得通知思老板做好准备。当年被老大灭掉的几个组织的残余躲到了若开邦,你说,如果形单影只又没有武器的老大被他们遇见了会怎么?再说,世界上哪有不漏风的墙,缅北势力庞杂,有多少双眼睛明里暗里盯着,你们搞出这么大的动静,真以为没有人知道?不过是你们后面的能量大,大家睁只眼闭只眼罢了,老大卷进来的事情,有心人要打听一定能知道,他仇家不少,保不齐就有人落井下石。你们找你们的东西,我们救自己的人,不冲突吧。”因为知道燕重明和孔雀的关系,丛辉耐着性子把事情分析给他们听。
燕重明本来觉得孔雀就追着两三个人,应该不会有太大危险,此时一听丛辉分析,背上不觉就浮起了一层冷汗。?“我们十几人还搞不定两三个毛贼?”拉着丛辉的小战士还有些不服气,虽然对方说的有些道理,他却觉得自己人被小看了。
“我们老板有直升机,对方是有武器的雇佣兵,你要能保证打起来大家都全须全尾的,那就让他不用备着直升机和医生了。”丛辉面无表情的瞥了小战士一眼,他倒不讨厌这个小战士,还觉得这股子劲儿挺像当年的自己的,不够通透却满怀执拗与赤诚。
小战士语塞,又看看自家队长似乎没有为自己说话的打算,哼了一声郁闷地走开了。
“思老板有什么安排?”燕重明问丛辉。
“老板会安排直升机在附近待命,护卫队也会出动,但不和你们接触,另外,老板放出消息,就说有人偷了龙川矿的东西,孔雀正在追索,凡是提供消息和给予帮助的,重酬二十万美金,若有人趁火打劫,就是和龙川矿过不去。”丛辉把思罕的安排告诉了燕重明。
“替我谢谢思老板。”燕重明明白,蛇有蛇道,鼠有鼠道,他们在这边行动不能露真像,远没有思老板行事方便,这是帮孔雀,也是帮了他们。
“用不着你谢,我家老大和老板可是亲兄弟。”丛辉白了燕重明一眼,他现在还不忿对方把自己老大拐走了。
哎,又被家属的小跟班嫌弃了。燕重明摸摸鼻子。
“队长,下去后继续追踪?”王峰走过来问,已经有部分队员下到了山涧底下。
“先下去吧,能走就再走一段,不行就扎营,明天早点出发,对方也要休息的。”燕重明看了看暗沉沉的前路。
丛辉的顾虑不无道理,只是他没有料到,已经有人向孔雀出手了。
提库拉老巢被端,依查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本来是想借提库拉给中国边防添堵的,结果人家以雷霆之势荡平了这群恐怖分子,自己什么都没捞到还惹了一身骚,偏生又奈何不得这边,一个不忿,就把账算到了孔雀头上。倒不是说依查能聪明到猜出孔雀和这群特战队的关系,而是他觉得,孔雀灭了宋曼,和提库拉一定是有过节的,这账算到他头上不亏,也好叫其他人知道,他依查还是重视盟友的,否则他若对提库拉的覆灭无动于衷,以后怕是没有人愿意和他合作了。
所以,依查在提库拉一伙人被剿灭后的几小时,就向外放出了1千万缅币的悬红——买孔雀的命!理由是,孔雀和境外势力勾结,压迫和残害缅北本地组织。依查没有把自己吃的那点亏拿出来说,而是打起了民族牌,而且消息也没敢向帕敢和果敢方向扩撒,毕竟那边是温夫人,陈主席和翡翠王的地头,这三个一个是华商,一个华人,一个是亲华派,哪个他都惹不起。他只把消息散在了若开邦,没图真能杀死孔雀,仅指望投鼠忌器,让孔雀有所顾忌,不会再踏上他的势力范围。
悬红的消息散播极快,日落的时候,躲藏在若开邦的各种势力已经得到了这个消息,与孔雀有仇没仇的纷纷摩拳擦掌,对这一千万垂涎三尺,有人甚至已经大着胆子摸出老巢,打算去寻孔雀晦气了。
依查动作快,思老板也没有闲着,接到丛辉的电话后,就把自己的私人直升机调了过来,让铃铛带着几个精锐队员和医生,连夜赶往若开邦,到达后,飞机和医生原地待命,铃铛着带着队员深入丛林去找孔雀,同时,也把酬金的消息放了出了,少有人会和钱过不去,有了这笔钱做保,要不是真有深仇大恨,应该不会有人对孔雀不利。
然后,就在思老板放出消息后几个小时,莲湖山庄方面也表态,帮助了孔雀的人就是莲湖永远的朋友,言下之意,反之就是敌人!作为一个中立派,温夫人这样的表态已经很有偏向性了,关于她对孔雀的一往情深再次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热议的对象。而更让人奇怪的是,紧随温夫人的脚步,李氏农业集团公司的小开也在同一天表示,帮助孔雀的人,李公子将以个人名义酬谢人民币十万元!随后,有知情人爆出,李公子也对孔雀一往情深。
这才是人生赢家啊!得到消息的缅北各部纷纷感慨。
孔雀自然不知道山外面的亲友们为他操碎了心,此时,他正背靠着一块巨石,享用着他两天来的第一顿蛋白质大餐——一条蝰蛇。
太阳落山后,随着气温的降低,作为冷血动物的蛇类早已昏昏欲睡,这条倒霉的蝰蛇缩进石缝中准备睡觉的时候,被孔雀发现了。生的蛇肉极具韧性并且腥气,并不是食物的首先,但孔雀看中的却是它的另一项特长——毒。蝰蛇名列世界第三大毒蛇,在缅甸,每年90%的蛇咬致死都是它造成的。孔雀本来想活捉毒蛇用来偷袭两个雇佣兵的,但这蛇凶猛异常,发现有人靠近就扑咬上来,最终被孔雀一刀斩首,但他还是收集到了少量的毒液涂在了刀刃上,然后秉着不浪费的精神,剥皮吃肉。
两个雇佣兵也架起了篝火,用一个铁饭盒煮起了罐头和压缩干粮,吃完饭后,一个人钻进了睡袋,而另一个人则坐在篝火边值夜,绝大多数的野生动物都对火避之不及,一堆篝火可以省却很多麻烦。作为曾经的职业军人,这两个人都知道随时保持警惕的重要性,所以即便只是两个人,值守的那个依然很尽心尽责。
孔雀把干燥的落叶堆在巨石的凹陷处,把自己藏身在那里。更深露重,即便是沈诚他们现在也无法继续前进,孔雀推断他们之间应该还差了六个小时左右的行程,如果时间充裕的话,在他留下的信号指示下,沈诚他们完全可以追上,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时间不多了。两个雇佣兵一直在朝着孟加拉国方向前进,照目前的速度,他们明天下午的时候就可以越境,一旦他们离开缅甸,事情就会变得更加复杂,如果他猜的没错,这两个人还有其他同伴在孟加拉国境内。
他必须把事情解决在缅北!
凌晨2点的时候,那两个人换了一次班,一个人似乎内急,走开了几步去方便,却依旧没有离开同伴的视线范围,第二轮值夜的是那个发现过孔雀行藏的人,这人极谨慎,换班后就又燃了两处篝火,把方圆十几米的小空地照得纤毫毕现。
这不是偷袭的好时机,孔雀把行动的时间定在了黎明,经过一夜的平安无事,拔营离开的时候必然是他们最放松的时刻。他看了看手里的刀,他的计划是保一争二,只要能先弄死一个,另一个即便有枪也不足为惧了。
天空刚刚翻出一丝亮色,那个雇佣兵就叫醒了同伴,两人开始收拾行囊。
孔雀脱下已经破烂的背心,撕成条状,一圈一圈把匕/首缠在了手上,揉烂一把苔藓和着湿泥往脸上身上一抹,就成了简易的伪装。他从藏身处走出来,借着灌木的掩护,迅速而不露痕迹地靠近目标。
一个雇佣兵正在同伴的帮助下把睡袋收进行囊中,他背后是一丛一人多高的浆果树。
“明天终于不用睡这破袋子了!”满脸胡渣的男人抱怨着。这两个人已经拿下了蒙面的三角巾,露出一张典型的白种人的面孔,高鼻、深目、薄唇。
他同伴始终沉默着,瘦长脸庞,深陷而狭长的双目,这样的长相和王峰有点像,但和王峰沉稳可靠的感觉比起来,这人显得阴鸷凶狠。
就在那人用力把睡袋塞进背囊的一瞬间,早就看准时机的孔雀从几米外的灌木丛后一跃而起,如猛兽一般直扑敌人的后背,手中墨色的匕首不见一丝幽光,却像野兽的利齿一样散发出死亡的气息。
他对面的同伴首先发现了危险,他甚至来不及出声预警,只能挥手向同伴的脖颈儿扫去,那里是人体最脆弱的颈动脉,也是孔雀的目标。
电光火石间,孔雀的匕首几乎和那人的手掌同时到达,被袭击的人也感觉到了身后扑来的充满杀意的气息,这个位置,他根本没有反击和躲避的空间,幸而同伴大力一掌打偏了他的脑袋,让他整个人向□□斜了轻微的角度。冰冷的匕首擦着脖颈而过,砍在了肩颈上,锋利的匕首像利刀切开豆腐那样切进了他脖根处的肌肉中,一直抵到锁骨才顿住了。
这个位置并不致命!孔雀眼中寒光一闪,一抬手,匕首角度一变,切进了对方锁骨的凹陷处,再拔出的时候,带出一串血珠,而近乎同时,对面的枪口也对准了他。
惨叫声和枪/声同时响起。
孔雀一个后空翻滚到了一边,接着几个翻身腾跃,消失在了密林深处。
作者有话要说:
去到了金沙江边一个乡,那里连4G都是奢侈的,没有网络的毛儿闲得非常清心寡欲,无欲无求,真不知道没有互联网的年代我怎么活过来的~祝大家情人节愉快~~~这么血腥的一章发在这么浪漫的节日不适合啊,稍后补个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