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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斗地主之恋-第3部分

小说: 斗地主之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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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缓慢地转头,盯着于梁,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是吗……我没听说过。”
  “既然已经见过,那更好。你看,这不就是缘分吗?”孙英满意地说,“咱们两家是老交情了,你去见一面,公司的事也可以一并解决,还省得你两头跑。行了,就这么着吧,回头我让人把时间地点发给你。”
  既然是两边的合意,那唐楷应该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回事……所以他今天的态度才那么差,难怪了。
  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如果孙自南提前知道那个又臭又硬的穷教书匠就是自己的相亲对象,他今天根本不会出现在天海大学。
  “没别的事了,你回去吧。”说完正事,孙英就没有跟他继续讨论的兴致了。孙自南还想垂死挣扎:“我今天见了唐楷,觉得我们俩应该合不到一起去……”
  “我不管你跟谁合得来,也不想听你说什么同性恋异性恋,”孙英淡淡地道,“我提醒你,如果你不肯跟唐楷结婚,那么将来你别想从我这里得到一分钱遗产。”
  书房里陷入死寂。
  孙英胸有成竹地注视着孙自南,仿佛早已料定他会作何选择。
  “行。”
  孙自南默然片刻,终于被这荒诞的安排气笑了,“不就是相亲吗?你要是不怕从此失去你的老朋友,我当然可以去了。”
  他脸上挂着不知是自嘲还是怜悯的笑容,转身走出书房,狠狠地甩上了大门。


第4章 
  “怎么了?”在楼下听见动静的孙自远匆匆站起身来,“你又跟爸吵架了?”
  “别来问我,我还想问你呢。”孙自南冷笑道:“一天天的安生日子不过,闲着没事往他老人家眼里揉沙子?心可真够大的。”
  这话说得没头没尾,他也不管孙自远能不能听得懂,气呼呼地径自甩手走了。
  孙琦剥了个橘子,小声抱怨:“他跟爷爷吵架,冲你撒什么火?阴阳怪气的。”
  孙自远眉间皱出三道竖纹,近乎是顾虑重重地望向楼上紧闭的房门,低声斥道:“闭上你的嘴,别胡说!”
  孙琦被训得有点蒙,不知道他爹好好的怎么突然抽风。
  孙自南这几年每次回家吃饭都会吃出一肚子火,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点火…发火…灭火”流程。他把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助理放在最近的地铁站,自己则驱车去了一家朋友开的酒吧。
  有道是“举杯浇愁愁更愁”。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被一连串王八蛋气的,三杯凉酒下肚,胃里冰冷混杂着灼痛,酒精非但没能舒缓他的焦躁,反而带来了新的痛苦。正当孙自南皱眉忍痛、准备结账走人时,有个袅袅婷婷的婀娜身影在他旁边坐下,大吉岭夜色的花香混着淡淡烟味飘了过来:“哟,孙老板,稀客呀。”
  “怎么一个人喝闷酒,遇到烦心事儿了?”身材窈窕的大美女风情万种地撩了一把头发,手撑吧台托腮问,“要不要倾诉一下?不收钱哦。”
  “不需要,你到贴是我吃亏。”孙自南捂着鼻子,瓮声瓮气地说,“起开,离我远点,熏死我了。”
  他闻见花香就犯晕,偏偏好朋友是个喜欢喷女香装纯的夜店一枝花,导致他俩的友谊常年在悬崖边上徘徊。
  “切,假正经。”谢卓懒洋洋地掐灭了烟,换回本声,用低沉的男中音对服务生说:“给他倒杯热水。”
  留着长发、白肤红唇的“美貌女人”居然是男儿身,孙自南和服务生显然已经习惯了,旁边的客人露出了幻灭的神情。谢卓喝了一口加冰威士忌,说:“人生在世,麻烦事是永远解决不完的。与其憋在心里难受,不如发泄出来,这样以后才不会像个火药桶一样,不知道就‘砰’地一声炸了。”
  孙自南:“说有什么用?要是动动嘴皮子就能解决问题,我早变成话痨了。”
  “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是正视问题,”谢卓说,“你连暴露伤口的勇气都没有,怎么能指望它会愈合?”
  “伤口暴露不会让它愈合,只会导致感染化脓,引起并发症,最后蹬腿翘辫子。”孙自南接过服务生递来的热水,说,“你有没有常识?”
  谢卓:“那你憋着吧,别说了。最好憋死你。”
  孙自南摇摇头,哼笑一声。
  在处世态度上,他和谢卓完全是两个极端。孙自南收敛克制,谢卓放飞自我,看似很难合得来,实际上勉强算是性格互补,能成为朋友,完全靠上帝随机分配。他们俩都是那种熟人遍布各界,朋友却寥寥无几的男人,大概只有在少年时期才青涩坦诚,长大了就把心事捂得严严实实,很难交再到什么知心朋友。
  谢卓是孙自南上高中时的室友,与他分享同一个双人间。第一年两人几乎是谁也没搭理谁,虽然这所学校的学生大多非富即贵,他俩却好似毫无结交朋友、积攒人脉的自觉。孙自南每天早起上课,自律得可怕,谢卓则自由散漫,每天睡到日上三竿,翘课逃学犹如家常便饭,也没有老师敢管。
  谢卓他爸爸是做房地产生意的,赶上了当年这个行业最红火的时候,赚得盆满钵满。然而他妈妈患癌过世不到一年,他爸就把小三抬进门当了继室。谢卓跟他爸吵得一塌糊涂,他爸一怒之下给他送进了寄宿学校,从此眼不见心不烦,跟他后妈甜甜蜜蜜地生二胎去了。
  在亲爹后娘的强刺激下,青春叛逆的谢卓渐渐养成了一项异于常人的“爱好”。
  时至今日,孙自南仍然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春天的下午。天气很好,风轻日暖,学校里的桃花开成了一片灿烂的云霞,他上完网球课,衣服都被汗浸湿了,于是半路转弯回到寝室,打算洗个澡换件衣服再去上课。
  整座楼里静悄悄的,他用门卡刷开房门,刚推开一半,就听见了玻璃瓶落地“啪嚓”一声脆响。
  谢卓被开门声惊动,愕然回头,石榴红的吊带裙恰到好处地掐出他的细腰,可胸部的裁剪设计却掩不住平坦的胸口。他脚边滚落了一瓶指甲油,在浅色地砖上漫开一滩猩红,像此刻的静默和尴尬一样触目惊心。
  孙自南的第一反应是:幸好我不喜欢女的。
  他从没在谢卓脸上看见过那种表情,这个把自己活成废物的小少爷原来也有神经紧绷的时候,眼神里写满惊惧绝望,简直如同要被解剖的小白鼠——孙自南就是那个拿着刀的人。
  “至于吗?”他莫名其妙地心想,“我又不会因为你穿女装就把你怎么样。”
  他面无表情地关上了房门,一边从自己衣柜拿换洗衣服,一边对犹自发愣的谢卓说:“别愣着,赶紧把地板擦一下,那玩意干了就不好清理了。顺便开窗通个风,味儿太大了。”
  谢卓:“……”
  他脑海里一片空白,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只好依着孙自南的指示,老老实实地把地板擦干净了。等孙自南从浴室里出来,就见谢卓垂着脑袋坐在桌前,衣服也没换,任凭风从窗外呼呼地吹进来。
  虽然气温已经回升,但毕竟是早春,孙自南怕他冻死,只好自己走过去把窗户关上了:“你不冷吗?”又低头一看地板,皱眉道:“地板缝里没擦干净……算了,明天让清洁阿姨擦吧。”
  谢卓愣了一会儿,驴唇不对马嘴地问:“你是处女座吧?”
  孙自南说:“是啊。”
  只有他们处女座的人能干出这种事来!
  “那个……”谢卓抓心挠肝地纠结了半天,最后终于鼓足勇气,艰难地开了口,吞吞吐吐地说,“如果你觉得……恶心,我可以换寝室……”
  孙自南整理桌面的动作一顿,深思熟虑片刻,说:“不觉得。只要你答应以后别把指甲油化妆品弄得满地都是,及时开窗通风,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可以不用换寝室。”
  他说的是真心话。对于一个有洁癖的处女座来说,像谢卓这样卫生习惯好又追求精致生活、平时不爱运动、不会动不动就搞得满身大汗的室友简直可遇不可求。再说喜欢穿小裙子又不是什么罪过,总比天天光膀子四处乱晃好吧。
  “你不会介意吗?”他仓惶地问,“跟一个变态住在一起……”
  孙自南深深地皱起眉,谢卓感觉自己在他脸上看见了堪比检查卫生时的严厉神情。
  “你确实应该多读点书,”孙自南说,“就算你把自己打扮成二胡卵子,那也是你的自由,如果这样要被叫成变态,那天下大概没什么正常人了。”
  “我对你穿什么没有任何意见,你的爱好跟我没关系,更轮不到我来评头论足。同样,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强迫你只穿男装不穿女装。”他从书桌上拿起手提包,转身出门,“就这样。我去上课了。”
  厚重的木门咔哒一声落了锁,良好的隔音使他连孙自南远去的脚步声都听不到。满室寂静,只剩他轻轻的抽泣声。
  谢卓抹了把脸,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在他绝望地坠入谷底、做好了身败名裂的准备时,这个平日里高冷不爱搭理人的室友却表现出了令人意外的宽容,甚至破天荒地开解了他两句,以一种坚定而不容置疑的尊重,轻飘飘地将他捞回了地面。
  谢卓在隔音很好的寝室里痛哭了一场。哭完后,他洗掉了脸上的残妆,换上学校制服,在晚自习时走进了教室。
  当然,教室里的孙自南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那之后谢卓单方面地宣布跟他成为好朋友,理由是他们有了一个共同的秘密。孙自南则单方面地觉得他很矫情,居然为了这么点破事就能抛下矜持,跟一个从来不说话的室友做朋友,可见他的友情真的很廉价。
  但是他并没有拒绝谢卓。
  毕竟那天他在门外听见了惊天动地的哭声,以这货的德行,万一自己拒绝他,他很有可能会想不开去跳楼。
  后来谢卓一改往日懒惰散漫习气,洗心革面发愤图强,后来甚至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孙自南出国两人也没断了联系。他回国那天谢卓坚持要亲自来接,于是在国外饱经历练的孙自南受到了有史以来最大的惊吓——他万万没想到,眼前这个长发飘飘、身材傲人的漂亮姐姐,居然是他那曾经平胸叛逆的高中同学。
  时至今日,他们两个仍是好朋友。孙自南按部就班地长成了青年才俊,谢卓借着父亲的助力开起了酒吧,整天以女装形象示人。好在他是个不吃亏的性格,这些年周旋于形形色色的客人中间,人情世故见识得多了,倒是能够放下心结,找到了与世界正确相处的方式。
  所以虽然谢卓看着不是那么靠谱,孙自南还是愿意找他倾诉一下烦恼。
  “我家老头子让我去相亲。”他轻轻晃荡着热水杯,假装毫不在意地说,“男的。”


第5章 
  在尚且懵懂的少年时代,谢卓不是没怀疑过,孙自南对他的宽容和尊重是一种特殊优待,是“看上他了”的隐秘信号。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谢卓是个不折不扣的死心眼,他甚至为此真心实意地苦恼过一段时间,设想孙自南万一要是真跟他告白了怎么办。他虽然喜欢穿裙子,但并不觉得自己是女孩子,更不想奉献出自己的小菊花——哪怕孙自南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好朋友。
  于是有段时间谢卓频繁地暗示他“我喜欢女的”“我是个直男”,直到孙自南礼貌而委婉地告诉他:“喜欢你跟喜欢一只二胡卵子有什么区别呢?放心,我还没瞎到那个份上,不会干傻事的。”
  谢卓记得自己当时很不服气:“那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天仙吗?”
  孙自南想了想,说:“不知道,只要不是二胡卵子就可以。”
  时过境迁,当年被嘲讽的平胸青年如今蜂环蝶绕,早早弯了的孙自南却被迫踏上了相亲之路,可见风水轮流转,世事的确难料。
  “哈哈哈哈哈哈哈!”谢卓内心充溢着大仇得报的喜悦,简直想起立鼓掌,“你也有今天!”
  孙自南无语地瞪着他。
  “知足吧,好歹是个男的。”谢卓欢快地说,“我还以为你得跟二胡卵子过一辈子了呢。”
  “……”
  孙自南撂下杯子,准备结账走人。
  谢卓忙伸手拉住他:“恼羞成怒就没意思了,快坐下。来先给兄弟透个底,你打算去相哪位天仙啊?”
  这会儿酒劲上来,孙自南只觉得坚硬理智化成了满腔浆糊,他失去了遮掩伤口的力气,或者说是破罐子破摔心态,干脆坦白了:“是我们家老爷子的朋友的儿子,姓唐,叫唐楷,天海大学的教授。”
  谢卓眼珠一转,尖尖的黑色指甲绕着长发:“楷书的楷,长得特别帅而且傲得要上天的那个,是不是他?”
  孙自南:“嗯。你认识?”
  “何止是认识!”谢卓一拍孙自南大腿,激动道,“还能和我爸那边能论上亲戚!唐楷他妈妈是我爸的二姑,我们俩岔着辈儿呢,我得管他叫老叔……”
  孙自南捋了半天这复杂的姻亲关系,想得脑筋都快打结了,最后终于忍不住笑了,眯着醉眼问:“所以这事要是成了,以后逢年过节我就得给你发压岁钱,是吗?”
  他眼里潋滟着波光,露出一点不常见的温柔明净,像一泓秋水,被醉意熏染的样子出奇的好看。正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道是无情却有情。一瞬间连谢卓都不可自抑地动了下心,无关性别,纯粹出于人类感知美的天性。
  说起来孙自南长成这样,却至今还没个对象,真是不可思议。
  “一边儿去,你被一群大小伙子叫叔叔还没够?”谢卓说,“我见过唐楷,整个儿就是一阿斯伯格综合征啊。这种人为什么需要相亲?他跟培养皿过一辈子就够了。”
  “谁知道。他不一定会答应。不答应最好。”孙自南有点困了,于是把车钥匙和信用卡一起扔给他,“帮我叫个代驾。”
  谢卓随手把信用卡塞回他口袋里,转着车钥匙说:“需要支援的话说一声,装白莲花我最在行了。”
  孙自南本以为唐楷一定会拒绝相亲的提议,没想到过几天老头子居然真的让秘书王添给他发了时间安排。
  王添是孙英的心腹,孙自南看在亲爹的面子上也得对他客客气气的。好在这位王秘书是个识趣又周到的人,不但替他预定了餐厅,还送来了一小叠关于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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