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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影帝和豪门恶少官宣了-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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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之敬阴森地一笑:“你说呢?”
  华学林有点懵:“我真没做什么啊……相反我还帮你劝住了那谁,为你解决了后顾之忧啊!”
  “为我解决后顾之忧是吧?”把人拖进电梯,心中杀意再也压抑不住的陈之敬掰了掰指关节,决定这脸面就只给华学林留到电梯门关上之前了。
  待二人的身影被电梯门彻底遮掩后,一个男人从藏身的角落里走了出来。他注视着不断攀升的电梯楼层许久,最后戴上墨镜转身向大门外走去,身后传来前台接待小姐恭敬的送别声——
  “林先生,请慢走。”


第20章 哥俩好
  华学林觉得自己委屈大发了!
  他怎么知道他亲哥这么有情趣,居然和斯年玩起了欲擒故纵?故意不给人电话,让人干着急,最后不得已只能找到自己头上……这操作完全不像他这京城一霸的亲哥的作风啊!扭捏又做作,要不是他当了陈之敬二十几年小弟,怕不是要以为他哥是被压在下面那个哦!
  在电梯里挨了一顿揍,华学林哭丧着脸被他哥揽着肩膀压进了办公室。两人坐定后,他忍不住问道:“既然哥你和斯年早就有一……咳,在一起了,为什么上次在马场你还要打他啊?”
  陈之敬坐在办公桌前的椅子里,手肘撑在桌子上,交叠在一起的手掌放在鼻子下,遮住了大半张脸。露在外面的眼睛也被墨镜遮了个严严实实,唯有声音和气场如冰似雪:“不该你知道的,别瞎打听,要是让我知道了……”
  华学林打了个激灵,连忙表决心:“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哥,我一定忘掉过去,重新做人!”
  陈之敬摘下墨镜靠在椅背上:“哟,不错嘛!仨月未见文学素养飙升,都能引经据典了。”
  “那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也得有些长进吧?”华学林松了口气,玩笑道。
  陈之敬听着这乱七八糟的诗词用法,忍不住皱了皱眉:“你还是当好你的老板,快别瞎长进了。得了,你知道好歹我就撤了,免得耽误你做正事。”
  华学林连忙道:“别介啊哥,我哪有什么正事。公司表面上看是交给了我,大事还得让我爸过目,我也就是帮忙坐个镇而已。”
  听到这话,陈之敬抬起来的屁股又放了回去,疑惑地问道:“我以为你已经彻底接手公司了,怎么还是个吉祥物啊?”
  “嗨,我家那点破事你也知道。”说起家里的事,一直没心没肺的华学林终于露出了点落寞的神色。
  作为一个标准的二世祖,华学林其实没什么野心,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像他哥陈之敬一样活得潇潇洒洒。比起自己不学无术,他姐华书仪其实更有能力,更适合管理公司,他们姐弟俩感情又好,他是真心希望公司由他姐继承,自己跟着吃香喝辣就行。
  可是他姐和他父亲在公司经营的理念上,培养艺人的方式方法上都有着本质上的矛盾,父女俩长期争斗不断,而他父亲的那些个私生子也瞅着这一亩三分地。
  前些年他父亲中风,已有些不良于行,他母亲据理力争,费了老大的劲才让他父亲把公司交给了他。但就算是这样,他父亲也没有彻底放权,公司大小事都得汇报,压得他喘不过气儿。不想接手公司的华学林,这些年为了他姐,一直咬牙硬撑,过得十分辛苦。还好近一年来,他父亲因病精力不济,他才能松快一点。
  这些陈之敬自然是知道的,不过在他看来,长袖善舞的华学林未必就不如华书仪。生意场上,人脉就是金钱,华学林也许在魄力上有所不足,但是他的好人缘与善于结交的能力,有时候更能给公司带来广阔的前景。
  不过这些话也不是他张嘴就能说的。甲之蜜糖,乙之砒|霜,他觉得华学林能有一番作为,不见得人就觉得开心。鞋合不合脚,只有自己才知道,最终怎么选择,还得看自己。
  陈之敬沉吟了一会,笑道:“行吧,反正哥今天也没什么事,想做什么听你的。”
  华学林一听这话,顿时高兴得找不着北,抓耳挠腮了好一会:“那什么……对了,哥你想不想看斯年录影?就在这里!”
  陈之敬挑挑眉:“录影?”
  提到自己熟悉的领域,华学林一下来劲了:“是我们公司策划拍摄的一个真人秀节目,叫《粉丝与爱豆》。从网上挑选明星的真爱粉和黑粉,把他们接过来,跟明星共处一周。在这一周里,粉丝会隐姓埋名,以实习经纪人和助理的身份跟着明星,但明星却不知道实情,用偷拍的手法来揭示明星真实的一面。”
  “明星不知道实情?”陈之敬完全不相信华学林的鬼话。
  “咳,”华学林不好意思地咳了一声,“知道有跟拍,但确实不知道身边有粉丝。”
  这种节目其实说白了,就是给明星经营人设、洗白黑点的。如果操作得当,不但能制造热门话题,还能让过气明星翻红,确实是个不错的炒作方法。
  “不过其他明星知道有跟拍,斯年是真不知道。”华学林补充道。
  陈之敬眉头一皱,不满道:“为什么?欺负老实人啊?”
  华学林连忙解释:“哪啊!一个是斯年洁身自好不会搞歪门邪道,二个是我姐想把斯年最真实的一面展示出来。”
  陈之敬哼了一声:“她就不怕玩脱了?”
  听到这话,华学林小心翼翼地瞅了一眼陈之敬:“其实吧……我姐一开始是拒绝让斯年参与这个真人秀的。不过从日本回来后,她就说要拍,还说什么最大的隐患已经没了……”
  陈之敬听得莫名其妙:“……什么意思?”
  “我哪知道啊,而且不告诉斯年实情,也是我姐的主意。”
  虽然不知道华书仪葫芦里卖得什么药,但她一手挖掘捧红了斯年,肯定不会害他,而且陈之敬也能理解她为什么想把斯年真实的一面暴露在公众面前。
  斯年的外在形象太完美了,外表出众、多才多艺、尽职尽责、温和有礼。可问题是,他是人,不是神,完美的神令人崇敬,而完美的人只会让人觉得矫揉造作。
  可实际上呢?斯年的内心敏感而迷惘,有种说不出的孤独感,而有什么比脆弱的帅哥更能吸引人的呢?
  至少他陈之敬是招架不住的。
  “算了,人在工作咱凑什么热闹。要是搞砸了,你姐怕是要杀了我们。”尽管很想去看看斯年工作的样子,陈之敬还是拒绝了这个提议。他毕竟素了好几个月,万一言谈举止当中不小心露了马脚,不是给人添乱吗?
  “也是。”想想他姐老母鸡一样护着的斯年,要是传出了绯闻,自己怕是要被人道毁灭,华学林连连点头应道。
  最终哥俩老老实实开车出去兜了个风、喝了个茶,聊聊最近京城里的八卦,晚上还一起吃了个晚饭。
  吃完饭,华学林还意犹未尽,有些兴奋地对他哥说道:“哥,要不今天晚上我住你家吧?咱哥俩来个那什么……呃……对了!抵足而眠!”
  “抵足而眠是吧?”陈之敬叼着牙签走出饭馆,斜眼瞄了身边的华学林一眼。
  见那二愣子高兴得直点头,他拿下牙签冲着垃圾桶一弹,三分入篮后,他冲着华学林一抬下巴:“等着啊,我去开车。”
  华学林乖巧点头:“好。”
  几分钟后,那辆拉轰的阿斯顿·马丁DB9从华学林面前扬长而去。
  华学林:“……”
  看到手机来电,陈之敬憋着笑按下了接听键,华学林悲愤的声音顿时在车厢里响起:“哥你过分了啊!”
  陈之敬哈哈大笑,好一阵才压下笑意:“不是,你自个也得有点眼力劲儿啊!我今天才跟你说了我和斯年在一起了,又是昨天才从日本回来,这个时候你说你想和我抵足而眠?你难道没觉得自己太亮了吗?瓦数都他妈快爆表了好吗!”
  华学林委委屈屈小媳妇似的嘟囔:“我这不是没想到那一层么……”
  “那现在你知道了吧?还不快跪安?”
  “喳,祝您二位白头偕老、寿比南山、性福快乐、早生贵子!您也不说稍我一程,这个时间多难打车啊……”华学林嘀嘀咕咕的声音消失在忙音中,陈之敬笑着摇摇头,转瞬汇入了出城的车流,两个小时后顺利抵达马场。
  这时已是晚上十点过,第二天要早起的工作人员都已睡下。可想到明天就要见到斯年了,陈之敬根本睡不着,在休息室里转来转去。
  润滑剂、套子都准备好了,也放在了趁手的地方;酒全部都锁了起来,杜绝一切酒后失控的可能;厨房也特意嘱咐过了,珍馐美味不必多说,汤必须是斯年的爱心药膳;至于马厩他也特意视察了一番,工作人员没有偷懒,除了一点并不算刺鼻的动物体味,马厩干净得比得上五星级酒店了。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陈之敬激动万分地躺在床上,恨不得眼睛一闭一睁就到了第二天。
  晚上陈之敬做了个梦,梦里的斯年神秘而危险,而他就像扑火的飞蛾,不管不顾地扑向他,自己把自己摆上了桌。
  黑化的斯年呵呵一笑:“这可是你自找的。”
  说完,干脆利落的把他拦腰掰成了两半,肠子流了一地。
  第二天早上,睡得迷迷糊糊的陈之敬从床上坐起来,看着窗帘下微微透出的阳光,心里忍不住嘀咕——
  难不成真让李大斧说对了?他就是个喜欢给自己找罪受的变态?


第21章 骑马
  尽管对自己的选择产生了怀疑,这个时候也没有时间和机会让他重新选择了。陈之敬刚洗漱完,就接到消息,斯年已经到了,正在楼下茶室里等他。
  因梦境的残留,心里还有点怵的陈之敬,做了一番心里建设才下楼见人。可等他刚下楼梯,看到离楼梯最近的茶室里那个坐在沙发上正垂眸喝咖啡的某人时,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统统烟消云散,只有一个念头在他颅内尖叫——
  还骑什么马啊?骑马哪有骑人好玩!现在、立刻、马上迅速上楼去!谁骑谁都可以啊!
  茶室里的斯年明显是有备而来。他穿着白色衬衫,下身是深灰色的马裤,擦得蹭亮的黑色长马靴紧紧裹着他的小腿,与贴身马裤一起勾勒出结实修长的腿部曲线。陈之敬曾经幻想过斯年穿骑马装是什么样子,却没想到现实比他想象得更诱人!
  就冲着这脸、这身材、这一身贵气的扮相,忒么菊花残、拦腰断算什么!怕个屁!
  理智完全化身为尖叫鸡的陈之敬躲在楼梯上好一会才收拾好心情,人模人样地走出来,笑着招呼道:“来了啊!抱歉,让你久等了。”
  斯年放下咖啡杯,有些腼腆道:“没有,我也是刚到。”
  陈之敬走到斯年对面坐下:“那你不介意再等我一会吧?我还没吃早饭呢。”
  “当然,”斯年认真道,“早饭一定要吃。”
  说完,他顿了顿,忍不住委婉地劝道:“你这么晚才吃早饭,如果按点吃午饭胃会受不了的,而且也影响肠胃吸收。你本来就胃口不好,以后要不早点起吧,或者推迟午饭时间也可以。”
  陈之敬谢过送上早饭的服务生,笑道:“推迟午饭时间可不行,你这么早就到了,肯定起得也早,空腹太久对胃也不好吧?”
  斯年:“我没关系。”
  “我有关系啊,”陈之敬咬了口三明治,在斯年疑惑的眼神中,咽下嘴里的食物才慢条斯理道,“我会心疼的。”
  下一秒,他就眼睁睁地看着斯年的耳朵变得通红,人也不自在地动了动,连手都不知道该放哪了。
  这也太可爱了吧!陈之敬在心里尖叫着,表面上不动声色地狠狠咬了口三明治。
  被陈之敬下饭菜一样盯着,斯年愈发地不自在,最后只能转头透过茶室的玻璃门,望向走廊落地窗外的马场。
  已是九月初秋,虽然秋老虎依然猛烈,但今天的天气却是难得的秋高气爽,正适合骑马。
  虽然江茹云女士经常DISS陈之敬的马场每年要填大笔资金,可实际上单论养马这一项,马场虽然不赚钱,却也达到了收支平衡。毕竟骑马是贵族运动,而有那个人脉能把马寄养在陈之敬这的,都是不差钱的主。
  有这些人为爱驹买单,陈之敬自己的那几匹马都没花他的钱,他最多也就负担一下工作人员的薪金,一年下来最多几百万。有时他心情好了,繁育、训练计划顺利的情况下,卖上一、两匹,他这马场还能小赚一笔。
  这个时候,马场的骑师正在驯马。大多数寄养在陈之敬这的马都是温血马,主要用来参加马术运动,而其他热血马除了几匹年纪大的用作配种繁殖,其他都是竞速赛马,而跑道上正在奔驰的便是一匹纯血马。
  看着马儿四蹄飞腾、尽情驰骋,心情似乎也会随之飞扬起来,斯年忍不住感叹道:“你这的马养得真漂亮。”
  吃完三明治正端着咖啡喝的陈之敬闻言道:“想试试吗?别人寄养在这的不好随便牵出来骑,我自己有的那几匹到是可以随便骑,也有纯血马。”
  斯年摇摇头:“纯血马太精贵,性子也烈,我怕我驾驭不住。”
  “那就骑温血马,走。”陈之敬一抹嘴,率先起身离开了茶室。
  领着斯年一路走进马厩,陈之敬抚摸着浑身巧克力色、四蹄踏雪的神童,为斯年介绍道:“它叫神童,来自德国何尔斯泰因的温血马。得过五星级马术障碍赛的冠军,是我的爱驹。”
  似乎能听懂陈之敬的话,神童打了个响鼻,亲昵地用脖子蹭他,看样子要不是人类的脖子太短,神童是很想来个交颈互蹭的。
  “它很喜欢你。”斯年肯定地说道。
  “那是,”陈之敬得意洋洋地一扬下巴,“只要我在马场,神童的所有事我都是亲力亲为,从它还是一匹小马驹开始,一直到现在。”
  理了理神童的鬃毛,陈之敬问道:“要试试吗?”
  斯年点点头:“好。”
  作为一名名声在外的天才,斯年自然是因戏学过马术的。当他骑着神童在跑道上小跑时,其身姿挺拔,气质飘逸,看起来沉稳熟练,一看就是个老手。可跑道边的陈之敬却越眉头皱得越紧,等人骑了一圈来到他身边时,他的眉间都快夹死苍蝇了。
  从马上下来的斯年,看着陈之敬的表情愣了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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