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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部分

他的心上人ABO-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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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第一口的时候还是被呛了一下,Alpha在晚风里咳了几声,嗓子有点发哑。
  这时候林厌提前了一点儿从楼里出来,刚一靠近就听见对方一阵咳嗽,皱眉道:“……感冒了?”
  迟纵吓了一跳,活像个被教导主任抓住抽烟的中学生,忙不迭将烟头丢在地上,狠狠碾了几下。
  “我……咳……没有,被呛了而已。”他有些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发:“忙完了?”
  林厌垂下的目光落在那死无全尸的烟头上定了几秒,又抬起头:“嗯。”
  迟纵笑了笑:“那我们去吃饭吧?你想吃什么?”
  他想离林厌近一点,结果腿蹲得有点麻了,单腿蹦着过来的模样有点滑稽……最后一下还没站稳,直接向前扑了过去……
  倒下的时候迟纵想,完了,估计要摔个狗吃屎。
  可出人意料的是,林厌却没有躲开,双臂撑住了Alpha高大的身体,踉跄的后退了一步,站稳了。
  大少爷的信息素是热烈的酒,寒天腊月里总是暖呼呼的,像个自发热的大暖炉。
  如今这酒香里又掺杂了一点儿香烟的味道,林厌闻出来了,是他常抽的牌子。
  ……扶着对方的肩膀把人捋直了,抬头去看时迟纵脸上过于惊喜的表情还没消去,亮亮的眼睛里,盛着漫天的夕阳。
  林厌转过身,往前走了几步,才似乎想起什么似的回头:“……下次别在路边等了。”
  “……哦。”大少爷的心跳还未平复,又被带上了一个新的高峰——他连忙抽了口气。
  林厌却有点不耐烦了:“还杵在那儿做什么?”
  “……啊?”
  “跟上来……去吃饭。”他想了想:“那些家具……”
  谢字还没出口,就见这小子突然冲过来,林厌吓了一跳,紧接着手就被拉住了。
  “我刚才找到一家店!”迟纵眼角都洋溢着笑:“现在应该刚开门……还没排队!我们得赶快……”说完拉着林厌一阵狂奔。
  后者觉得自己像是遛大型犬的倒霉主人,被迫拖在后头跑了一路。
  他忍无可忍喊道:“……你先放开我!”
  “不放!”迟纵却比他叫的更大声:“这辈子都不放了!”
  “……”


第七十三章 
  两人最终在一家海底捞门口停下来时,林厌有些腿软。
  他的体力属于相当不错的那种,却也比不上这撒了欢的Alpha,一口气两条街不带喘,到地方了似乎还有些遗憾,恨不得目的地再远一些才好。
  一想到这,他有些没好气的抽出被攥出了汗的手,迟纵握得很紧,以至于连指节都微微发麻。林厌揉搓了几下,上前跟门口的服务生报了人数……
  这会儿已经有陆陆续续排队的人了,他们赶得早,第一波就被放进去了,等在位置上坐下,林厌拿过菜单,突然想起了什么。
  “你牙还没好吧?”
  “啊……还没,前几天刚去拆了线……”迟纵用舌尖舔了舔附近的牙龈,仍有些疼:“不过Alpha的恢复力是其余人的五倍以上,不用担心……当然是你的话多担心一下也可以,嘿嘿。”
  林厌被他的笑容傻到了,默默低头在四拼锅上划了一道。
  海底捞大多以服务出名,味道都相差不大,林厌看着点了些,又把菜单递过去:“你看你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我都可以。”迟纵挠了挠头发,但还是接过菜单,在甜品的蛋糕上加了一笔。
  这是年末限定口味的黑巧克力慕斯,他在街边等人的时候无聊刷点评网站看见的。
  林厌:“……其实我也不是那么爱吃这个。”
  迟纵却顺坡下驴:“那林哥喜欢吃什么,都告诉我,我记着。”
  完了扶着下巴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仿佛要在对方脸上盯出个洞来。
  林厌有点儿无奈,别的不说,迟纵对他的这份执着的确是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加上这小子也没做什么太出格的事情,让他想骂都找不到理由……何况,以他现在的心态去看,被人如此关心着的感觉……并不算坏。
  但这也并不代表他就这样动摇了,林厌是个没了什么都能活下去的人,所以哪怕迟纵当下抽身走掉,对他也不会有什么影响……目前为止,迟纵也好、林溪月也罢,都是他无聊人生中一点儿乐趣,像是闲暇时,逗逗街边的小猫小狗什么的……
  还没喜欢到要带回家养着的地步。
  “手机给我。”
  “啊?”迟纵反应了一下,几乎是不带犹豫的交了过去,还事先解了锁。
  林厌也没废话,低头输入了一串号码:“我的手机号……一天最多两条短信,不然拉黑。”
  他把手机递回去,对方却没有立刻来接,死机似的愣了好一会儿,开口便是讨价还价。
  迟纵:“两条短信太少了,早中晚安都不够呢,能不能多给点限额……”
  林厌嘴角一抽,无情道:“那就把早中放在一条里。”
  迟纵撇了撇嘴,明显心有不甘,但还是先将电话接了过来,爱不释手的标上了备注人。
  一边将“林哥”加进紧急联系人里,他美滋滋的开口:“那还有一个问题……”
  “憋着……”
  “你为什么要把号码给我啊?”
  “……”
  恰好这时候服务员端着汤锅上来,将火打开后退了下去。
  直到锅底泛起咕噜咕噜的水泡,林厌喝了口免费的茶水,有点生涩的开口:“……没有为什么。”
  迟纵却咬着不放:“搁几个月前你肯定把我手机丢锅里,哪可能这样跟我……和和气气的坐在一张餐桌上,还主动给我电话。”说到这里,他喃喃道:“……像是在做梦一样。”
  林厌站起身来,“我去拿调料……”
  “林哥,”迟纵却开口叫住他,一句话在嗓子里卡了好半天,最终还是没能鼓起勇气。
  大少爷趴在桌上,像只泄了气的皮球:“你先去拿调料吧……”
  林厌:“……”他又怎么了?
  等按照自己的喜好配好了口味,林厌回来的时候,迟纵已经坐直了,正将难熟的食材先下入锅里。
  后来又去接了饮料,开吃之前,迟纵舀了番茄锅的汤泡进另外准备的料碟中,递给林厌:“先喝点汤暖暖。”
  酸甜香浓的茄汤配着西芹碎和牛**,味道上升了一个层次,林厌喝了一口:“你从哪学来的?”
  迟纵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网上看来的……之前在国外的时候,一个人孤身在外,难免想家,后来发现其实是馋中国菜了,正好附近有一家海底捞店,国内开过去的,服务生都是自己人……进门的时候喊得还是“欢迎光临”。”说到这里,他笑了一下:“后来不是回来了么,才发现家里还有这么多破事要忙……已经很久没吃过了。”
  林厌将一片涮好的肉送进嘴里时,迟纵还在碎碎念:“我家老爷子……啧,近几年身体一直不好,也不知道是不是迟羽那小畜生出事叫他郁郁寡欢了。反正什么父子情消磨到了现在,也只剩下孝心……哎,林哥,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真正牵挂的人……”
  好像,也只有你了。
  最后一句话他没说出口,林厌便将涮软了的白菜放进他碗里:“吃饭,一天天怎么话那么多……”
  “嗯。”听话的闭上嘴,迟纵夹起白菜吹了吹,送入口中。
  温暖的食物裹着汤底的鲜味,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绝世佳肴,却偏偏合了他的胃口……迟纵向来不是个图享受的人,小时候他争家产、对地位的看重,只不过是想从那偏心到了骨子里的父亲那里,夺取一点儿关爱的目光。
  再后来,他如愿以偿爬上高位,当整个迟家沉甸甸落在肩上的时候,当原本可以在街头撒欢、小巷子里乱跑,可以翻墙翘课耍赖撒娇的手足被精致得体的衣装束缚住的时候,却是后悔也来不及了。
  但他早就不是那个因为害怕担责任而伤害到了别人的混账小子,他是迟家的家主,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而那些任性的时光,那些曾经说笑打诨的狐朋狗友,也一点点被时间的浪潮带走了,唯有因愧疚和亏欠而留下的那颗心,日复一日的藏在海边的沙子里,直到某一天潮涨潮落,褪去泥沙……
  时过迁境,它仍然跳动着,如同少年时那般。
  迟纵牙不好,只能用半边咀嚼,吃得慢了,就更有时间去偷瞥坐在对面的人……他的林哥还是那么英俊,泛黄的灯光为平日里苍白的肤色渡上一层暖意,隔着氤氲而起的水雾,竟然也有几分和煦。
  先前想问却没勇气出口的话,再一次滚到了嘴边,迟纵想问:你是不是有一点点喜欢我了?
  可他不敢,因为他害怕听到对方的拒绝。
  所以……再等等。
  等时间来证明他的真心,来证明他对林厌的爱并非是年少时愧疚的一时补偿……
  而是倾尽他余下的,所有人生。
  吃完饭后两人都有点撑,正好步行去地铁站还有一段距离,便这么不紧不慢的走在路边上。
  迟纵从饭后就一直在接听电话,似乎是公司那边有点事情,他的表情严肃起来,眉心微皱,目光直直看着前方的道路。半明半暗的灯光雕琢着Alpha帅气的面庞,就连眼上白色的眼罩,都没能削弱他身上的气势。
  林厌双手插进兜里,放慢了脚步走在他身边,不经意的目光扫过大少爷难得正经的脸,一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恍然发觉,他见过迟纵犯蠢的样子、犯浑的样子、甚至是发疯的样子……却很少见到,他工作时的样子。
  很冷静,很正经,甚至有点不怒自威的意思……一点儿也不像几个小时前,拽着他跑过两条街的大男孩。
  “负责人跑了?”带着耳机的迟纵冷笑一声,“那就去追……追不到自己滚蛋,迟家从来不养饭桶和废物。”
  似乎是被气到了,他的胸口微微起伏了一下,又很快稳住,给出了后续处理事项。
  林厌在一边听了个七七八八,只觉得怪新鲜的。
  像是记忆力的小屁孩突然长大了,成熟了,从混账小子变成霸道总裁了……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就有点入神,林厌被自己的形容词惹笑了,回头看见迟纵刚挂了电话,摘下耳机,直愣愣的盯着他。
  “我声音是不是很大?”刚还霸气下令的大少爷小心翼翼的问:“抱歉,事发突然……呃,你刚才是笑了吗?”
  “我笑起来很稀奇吗?”林厌扯着唇角,连眼梢都有些弯:“还是很难看?”
  “呃,不是……很、很好看。”看傻了的Alpha眼都舍不得眨:“我愿意看一辈子。”
  “年纪轻轻,别老说这种……无边际的话。”林厌拍了拍他的肩膀,“再好看也会老的。”
  “……那时候我也老了。”迟纵喃喃道:“如果那时候还能看见你对我笑,那该有多好?”
  “……”
  趁着对方沉默的空挡,他悄悄抓住了林厌的一根手指,然后试探的,将他微凉的指尖,尽数裹在掌心里。
  “林哥,”夜深人静的街头处,昏黄的路灯下,迟纵握着心上人的手,一字一句的说:“我们打个赌吧?”
  “……什么?”
  “赌你会再一次喜欢上我。”
  “……凭什么?”
  “凭我这么多年,只爱过你一个。”迟纵说:“凭我已经长大了……我不会再把你孤零零的丢下,我可以保护你——”
  “我不需要。”
  “我知道。”Alpha笑了一下,“但我需要,我需要证明,我有多么喜欢你……”
  他说这话时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张扬的眉眼像是突然年轻了好几岁……林厌恍惚的看着面前高大的青年,突然觉得,对方可能真的会说到做到。
  因为他不是再那个会逃避责任偷偷买醉的孩子了。
  他的肩膀足够结实,可以撑起一片天地。


第七十四章 
  等到家时已经快将近十点钟了。
  进了家门,才发现走时忘了关上窗户,夜风将空无一人的房间吹得冰凉。林厌搓了搓有些发麻的手指,过去将其关上。
  等做完这一切后,他长吐一口气,转身去厨房烧水……直到水壶沸腾的声音回荡起来,终于给这屋子里添上些许烟火气。
  先前给林溪月喝过的茶还剩下几包,林厌给自己泡了一杯,放在桌上晾着……然后他便进了浴室,等洗漱完了,茶也刚刚好。
  时间缓缓接近午夜,林厌却难得不困,他在画室里坐下来,重新铺上了一张纸,却又在起笔的时候,突然不知道画些什么。
  今天的一天有些过于“充实”了,就像他出门时没想到会遇上迟纵,也没想到他们一起吃饭,甚至对方说出了那番话……想到这里,林厌抿着唇,铅笔在白纸上划出细细的一道。
  有点烦。
  烦到他不想去思考缘由,结果自然是堵在心里,无处发泄。
  于是纸笔便成了他最好的出口,林厌肆意挥洒直半夜,才匆匆脱下沾了颜料的围裙,回到卧室里。
  一觉睡醒,昨日那经历便如同梦境一般,连带着烦恼都烟消云散……起床给阳台边上的小花浇水,林厌伸手碰了碰那柔嫩的花瓣,却一不小心弄下来一片。
  “……”
  尘归尘土归土,他将那片“尸首”放在了根部的泥土里。
  之后又是一段难得平静的日子,两个冤家都没上门,只是手机一天到晚震个没完,每天睡醒都能收到好几条短信……有的是林溪月发来的问候,又或者是迟纵长篇大论的信件。
  那兔崽子被限制了发信数,便把想说的话都挤在一条里,密密麻麻的一片,大多都是写小学生日记似的没营养的日常,夹杂着土味情话,林厌起先是懒得看,后来或许新闻看完了,找不到东西下饭的时候便会去瞥上两眼……倒也有些意思。
  相较之下,林溪月的话题就比较多了,他不会写的很长,而是隔三差五的发一条,有抱怨有撒娇,林厌一视同仁的没有回复……理智上,他还是希望这两人能放过自己,不然着孽缘当真是没完没了。
  但感情上……他不至于彻底动摇,但多少还是有点感觉的。
  只是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像是无根的浮萍,指不定哪天就被潮水冲走……于是林厌宁可不抱任何期待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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