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穷追不舍-第3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季沫:“奶油。”
连忙把奶油味的冰激凌递给季沫,林惊宇依然狗腿:“就知道你喜欢吃奶油味的!”
季沫连白眼都懒得给他,什么叫“就知道你喜欢吃奶油味的”?巧克力的更甜腻好不好?!
再捏捏自己的肚子,上面已经浮了一圈肥肉了,这都是季末害的!再这么吃下去,有朝一日肯定会变成一座会移动的小山!
不吃早饭又要胃疼,这个身体真是麻烦。
“咔嚓”一口咬掉冰激凌的一个尖,林惊宇瞄到季沫吃冰激凌的方式似乎和自己的不同,自己“啊呜啊呜”几口就能解决,而季沫则是伸出舌头,像小奶猫一样轻轻一舔一卷,再一舔一卷。
就这么看着,仿佛那只小奶猫伸出了爪子在心底撩拨,按耐住把冰激凌扔掉啃一口季沫的想法,林惊宇扭回头时连耳根都红了。
“沫沫。”
季沫心不在焉的舔着麻烦的冰激凌,含糊地回应:“嗯?”这玩意儿太容易化了,舔完这边那边的都快淌到手上了,舔都舔不及!要说咬一口吃掉吧!季沫嫌冻牙,本来就很少吃这种又凉又甜腻的东西。
林惊宇:“你喜欢我吗?”
说完他立马就后悔了,悔的肠子都发绿发青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为什么会在这种情况下问出来?!
不过林惊宇更期待季沫的回答,反正面子都没了,里子买一赠一也无所谓了。
季沫迷惑了一下,然后瞥他一眼,说:“不讨厌。”就在这个时候,手里的冰激凌终于流下了白色的眼泪,滴在季沫手上。
怎么会是这个答案?来不及细想,看到季沫满手都是融化了的冰激凌,林惊宇一摸口袋……没纸。
“我去那边买包纸,你等我一下!”说罢拔腿就跑,就像后面有什么东西追着他似的。
季沫瞟到他的耳朵尖儿红了。
无奈地看看手里快化完的冰激凌,季沫叹了口气把它扔进一边的垃圾桶,坐在长椅上举着满是白色的手等林惊宇买来纸巾救命。
路上耽搁了一下,林惊宇被一个二逼青年堵着问路,说了半天他我不明白,还掏出一个本子让林惊宇画个简单地图。
林惊宇哗啦哗啦给他画好几根线,标好他要去的地方。
再回到和季沫分开的地方,却没见季沫的人影。难不成他先走了几步?林惊宇往四周跑了跑,大声喊:“沫沫——季沫——”
这周围是公园,还是季沫建议天暖和散步去暖色系的,可现在人都散丢了还去什么暖色系啊!
掏出手机拨季沫的电话,如果他先走也不给自己说一声那才叫气人呢!
电话那头一直没人接,林惊宇不死心地又打去一个,还是没人接。这不可能啊!沫沫的手机铃声又不是蚊子哼哼,声音大着呢!
又打了一个,终于有人接通了。
“呃 ……”
拳打脚踢的声音,季沫压抑的呻吟,还有其他人骂骂咧咧的声音……
季沫出事了!
本以为一个星期过去还没有人来挑事就过去了,谁知道他们竟然选了这个时间点!
不应该松懈的!
常年累月玩游戏的经验搬出来充数,林惊宇大胆的判断季沫肯定离自己不远。哪有人打个架还坐车去郊外打?
为什么季沫不反抗?!他不是会点功夫吗?!季沫!季沫!
公园里面挺大,还有许多树在b市还是一座县城时就存在在这里,如今树干长的一个人都抱不过来,枝丫伸展出无数树荫。林惊宇无心关注这些,满脑子都是季沫挨打的场景。
要是不吃这该死的冰激凌,自己我就不会去买纸巾,不会让季沫一人落单!
公园里不乏来转悠的老年人和小孩,林惊宇撒丫子跑了一圈,绕到假山群时终于听到有不对劲的声音。
一群闹哄哄的声音不似普通游玩居民疯打的声音,几乎是下意识地认为季沫就在那个方位。
林惊宇心脏扑通扑通直跳。
“季沫?!!!”
“操!有人来了,快走快走!”
一阵轻微的喧闹,林惊宇赶过去时地上只剩下一个麻袋,还是个渗出点点血迹,鼓鼓囊囊的麻袋。
这地方偏僻,很少有人来,林惊宇不敢相信地伸手摸向麻袋边缘,颤抖着把袋子口打开……
季沫白皙的下巴上沾了深红的颜色,护着头的双臂一只软趴趴的,另一只沾满白色奶油的手里还紧握着手机。脸上毫无生机。
“季沫,沫沫!”
连忙把人从麻袋里剥出来,怕有骨折的地方林惊宇不敢乱动,只得拍拍他的脸,探着鼻翼还有呼吸,着才稍稍放下心来。
“沫沫!沫沫!醒醒!快迟到了!!!”
季沫艰难的抬起眼皮,略带不屑:“骗小孩呢……我没事,胳膊骨折了,别报警,去医院。”
见人醒了过来,林惊宇尖声叫唤:“胳膊骨折了还没事!”
季沫的头有些晕,强撑着把手机塞给了林惊宇,头一歪,暂时的不省人事了。
接二连三的出事,这个身体这是个灾星啊……
林惊宇手忙脚乱地拨了医院的电话,趁救护车来的空儿给冯智拨了一个,当他看到通讯录上唯一一个没有名字的“停停念念”的号码,再三踌躇,毅然决然拨了下去。
电话嘟了两下,被人接通。
“喂,小季沫,找我有什么事?你不是说要过来吗?”
是季末的声音!尽管季末当着自己面不怎么说话,林惊宇还是记住了!和季沫一模一样的性格,和季沫一模一样的习惯,和季沫一模一样的语气……
“季沫出事了,目测胳膊骨折,好像还有淤青,其他的不清楚,我已经叫了救护车。”林惊宇心里想着季沫好好的怎么不把季末的备注也改成人名呢……难不成季末对于季沫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想到这儿他翻了翻自己的号码,上面备注写的非常现实……老妈子。
季末匆匆把暂停营业的牌子挂上通往二楼的楼梯上,拿着银行卡就出门赶去b市医院。
古璟还来不及问他去干什么就看不到人影了。
救护车磨叽了五分钟才“呜啦呜啦”开过来,俩医生把季沫抬到担架上往车里放,送他去医院。
季末的心情很复杂,他不希望季沫出一丁点的意外,哪怕是擦伤,哪怕是扭到脚,季沫的一举一动仿佛都能牵动这自己的心情,这个小孩。唉……
到医院马上就被送去拍片,做各种检查。
林惊宇一路子握住季沫的手,泪眼娑婆地跟着抢救车跑,跟在一边的小护士忍不住了:“同学,这不是穷摇小说,他也不会失忆不会出事,你再跟着我们就不客气了!你不知道你有多碍事吗!”
林惊宇停下,抹了两把泪花,目送季沫进了拍ct的地方。
不多时,季末和冯智也赶来了。
季末皱眉:“季沫他没事吧?”
林惊宇摇摇头,对季末说:“刚进去拍片,右胳膊骨折。”
正说着,里面出来了一个白大褂,三人立刻围上去,医生知道他们想要说什么?赶在他们出口前说出答案:“没什么大碍,肋骨断了一根,有些轻微脑震荡,所以才会晕倒。休息一下就能醒过来,只不过最近几个月都不能有大挪动,呆在医院里,过几天再检查一次。”
林惊宇一听就急了,现在正是春夏交接,天气忽冷忽热地,什么感冒发烧的人成群结队的往医院里塞,估计住院部连走廊上都住满了病人吧!
季末冷冷地掏出卡:“找最好的病房。”
医生带他去前面结账,季沫被护士推了出来,可能因为打过点滴脸色好了许多,头上还缠了一圈绷带,右胳膊高高吊起来,身上已经换了一身宽容的病服。
季末找了一个单人房间,里面不仅只有一个病床,还有一套沙发,环境比其他病房好多了。当然,价格也比普通病房高了许多。
季沫从下午一直睡到晚上,醒过来时已经天黑了。
头晕晕沉沉的,喉咙干疼干疼的,手上还插着针,揉揉眼睛打量一圈周围的房间:“这是……”
沙哑的声音连他自己都不感相信这是自己发出的。记得自己是被套麻袋里承受拳打脚踢,然后手机响了……
浑身酸疼的可以,季沫连动都不想动,右胳膊一涨一涨的疼,估计是肿了,而且骨折了。
正巧季末推门进来,放下手里的袋子小心扶起季沫给他倒了一杯水,季沫乖巧地喝下,感觉好多了。
“林惊宇和冯智去外面买东西吃了,看时间差不多要回来了,你醒的正好。”季末收回水杯,摸摸绑着绷带的地方,轻柔地问:“疼吗?”
正文 第五十七章 渣攻江某人
“不疼。”
季沫乖巧的让人心疼,季末揉揉他的头发,反问:“真不疼?”
这一问不打紧,季沫知道哄谁也哄不过季末,只得撇撇嘴,说:“疼——”
门粗暴地被推开,林惊宇大大咧咧地提着一兜东西进来,看到床上的人已经睁眼醒过来了,连忙凑过来握住季沫还在打点滴的手,关心道:“沫沫,好点没?医生说你断了一根肋骨,胳膊骨折了,其他大大小小的淤青不下十来处……”
怕季沫伤心,林惊宇赶紧补充:“不过不要紧!很快就会好的!我让王琳欣给你熬排骨汤整天补!”
断了一根肋骨?胳膊骨折?季沫皱眉,那神态和季末皱眉时一样。
伤筋动骨一百天,这肋骨一断,没有一两个月是好不起来的了,还有三十多天就要高考,恐怕这次考不成了……
那就只能面对季老爷子的安排,可惜现在没有一丝实力和季老爷子对抗,暖色系才刚刚开业没几个月……
不知不觉,季沫的眉头越皱越紧,见状,林惊宇连忙把话题扯开:“你想吃什么?我买的还有粥,还有鱼,那一大锅排骨汤是褚笑离特意为你熬的,可香了!”
季沫对吃的不感兴趣,一提起粥他就想到了过年后被许家人绑架的事,这个身体还真是命运多桀,三天两头出事。
“我看到这次来挑事的人了……”
季沫这话一出,站着的两人通通安静下来。
季末:“是谁?”
季沫深深看了林惊宇一眼:“赵天乐!”
“赵天乐?!”林惊宇惊诧莫名:“怎么会是他?!我们可是从小玩到大的哥们儿!他怎么会对你下手!?”
“这不简单,难道你没发现自从我转学过来,你就很少和他呆在一块了。”季沫揉揉太阳穴,觉得脑子又开始晕了。
林惊宇张大嘴巴,就算往里面塞个灯泡都能塞下。
他不可置信:“不可能……他怎么会……怎么会……”
季沫手上的点滴要挂完了,季末出去又领了另一瓶进来换上。
这没什么不可能的。这简直太狗血了!高中生就是冲动,为了兄弟能两肋插刀,为了兄弟也能插兄弟的兄弟两刀!
还好这次他们只是将人打了一顿,并没有动刀子,万一再来点刀伤什么的,得!这考试根本就不用想了。
目前季沫还抱着到时候好一点就吊着胳膊去考场,即使坐也要把高考给坐过去!保不准到时候情况好一点的话还能写几道题!
季沫突然想起一件事:颜如蕴要来!晚八点半到!
笨拙地去摸口袋,却什么都没摸到,身上的衣服早就被换了。于是急切地问季末:“大季末,我手机呢?”
“在我这里……”林惊宇从口袋里掏出擦的干干净净的手机递给季沫,上面时间显示……八点零五分!
完了!接不成人了!季沫咬着手指,非常纠结。一边是颜如蕴和莫空,一边是冯智和自己,如果颜如蕴不来的话谁去接机都一样,可是、可是他真真切切的来了啊!
季末看季沫脸上的表情丰富了起来,好奇地也看了看时间,一看想起来一件事:“对了!你的冯老师说要去机场接一个人,稍后过来。”
完了!真的完了!
冯智夹着烟头在垃圾箱顶上的圆盘里扭了扭,掏出手机一看,差不多是时间去接莫空了。
这个主编真是悠闲,听说他们的报社转成文化公司了,现在还有时间来b市找季沫玩。
当他把目光放向出口时,呼吸不由得一滞,手掌不住的颤抖,反射性的转身拔腿就要跑。
颜如蕴从容不迫地下了楼梯,长如瀑布一样的黑发被一根丝带缚住,随着脚步一荡一荡。眉眼如画,浑身儒雅的气质浑然天成。机场来接机的人无不被这样一个人吸引住目光。
仿佛从画中走来一般,给人一种既真实又虚幻的感觉。他穿着薄薄的风衣,从没扣的扣子里看,衬衫也是薄薄的,即使这样普通的一件衣服,穿到这人身上仿佛糅合了华贵。
不外乎别人惊讶,颜如蕴走到哪里都能掀起轰动,无论是才华,还是相貌。
颜如蕴带着绝对的把握,把拉杆箱往莫空怀里一推,迈着长腿追向冯智。
“社长,哎!”莫空抓住拉杆箱,明明社长和冯智第一次见面,为什么冯智要跑?社长还去追了?!
“他们……怎么回事?你们不是转成文化公司了吗?怎么还叫社长?”某人疑惑。
莫空快步往前走,边走还边说:“我也不知道……叫社长叫顺了,改不了口了。还有,不就是来b市两天嘛,社长还收拾一箱子东西干什么?!”
机场外已经不见两人踪影,莫空给社长打电话,没人接。给冯智打电话,也没人接。
无奈地给今天没来接机的季沫打,终于接通了。季沫一听果真出事了,告诉他们自己在医院,打车过来就可以了。
颜如蕴抓住冯智的胳膊,把他堵在路灯杆上,一双剪水秋眸直盯冯智:“徵枫……这么多年了,你还躲着我……”
感觉到手腕上细腻的蚕丝手套,冯智拉下脸,装作不认识他。“我是冯智,不是徵枫。”
颜如蕴沉下脸:“江徵枫……你躲就躲,为什么一躲就是五年?要不是……”要不是季沫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