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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北京梦遗-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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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就能想象出他脸上的笑意,“什么,已经到门口了,今天你下课这么早啊。这不好办了,我还有一节八十分钟的课呢,逃了老师估计要杀我。再坐地铁过去,怎么也得两个半小时,要不你先去附近溜溜,北京展览馆就在旁边吧?”
  孟春水听到对面教授咳嗽点名的声音,然后赵维宗就匆匆挂了电话,过两分钟又发来一个包含巨大爱心的彩信,配文曰:跟着水哥有饭吃,亲一口。
  收信的人默默笑了,但他并不想去什么北京展览馆,于是就进到餐厅,找了个靠窗的位置翻菜单,又不时看着外面干净空阔的街道发呆。
  天渐渐暗了下去。也许是工作日的缘故,这高级餐厅客人不多,静得很,有个脸蛋红扑扑的年轻女服务员倒是对孟春水表现出很大兴趣,摇着红格子裙摆,花蝴蝶似的跟他身边晃,一会儿给他倒杯水,一会儿又往他水杯里加几片薄如白纸的柠檬。
  “在等人一块来点菜吗?不不不我不是赶您走,平时这会儿都没什么客人,有您在这儿我们几个还不至于那么无聊呢。”姑娘后来从员工休息室偷偷拿了一把瓜子给他,如是说道。
  “嗯,在等人。”
  “朋友?女朋友?”姑娘的脸又红了几分,“您别嫌我烦,我就随便问问。”
  孟春水冲她笑了笑:“恋人。他有课要晚来。”
  “嗳,她可真幸福,我在这儿干了四年,还没人请我吃过一顿呢,”年轻女孩有些局促地捋了捋头发,“别说请我了,要是我能找到个您这样好看的,我请他吃也行呀。”
  孟春水温和道:“他长得比我好看。”
  姑娘瞪了瞪眼,好像说不出别的了,于是就退回到出菜口边上,跟百无聊赖的同事聊闲天去了。
  又过了几分钟,终于有客人推门而入。小服务员赶忙往上迎,却发现这哥们径直朝那个清秀的客人走去——她几乎要惊叫出声——她想象中的,那个帅哥的恋人,应该是个周迅水准的灵气女孩,怎么会,怎么会是这样一个阴阴的大叔啊!
  还是那种放电影里一看就知道是反派的!
  小服务员又走上前去倒茶,再度打量了一番那个中年男人,只觉得万念俱灰手也哆嗦,几乎想要坐地大哭。但她很善于察言观色,立刻就发现这两人的关系好像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不可能是恋人,恋人怎么会连对方的脸也懒得瞧呢?坐在那里,就好像有仇一样。
  “谢谢,”孟春水从她手里接过茶杯,“暂时不需要点菜。”
  小服务员知趣地站远了。
  孟兆阜悠悠然掸了掸领口的烟灰,道:“你今天还挺闲,吃个饭提前来这么早,请那个穷小子吃?”
  “你跟踪我?”
  “小事情,托秘书跟了几天,不然我不是连儿子也见不着面吗。”
  孟春水缄口不言,他只希望赵维宗千万别太快过来——气球确实按在水里,你以为它气儿快跑光了,你要忘掉它了,可其实它没有。
  “我今天来找你是有话要问,你对那个姓赵的小子是真的?不是玩玩?”
  他这种了解一切的口吻让孟春水很不舒服,冷声道:“这是我的事情。”
  “哈哈,当年我跟你爷爷不也是这么说的,不过,你要真愿意跟他混,爸爸也无所谓,可能咱家爷们都有这点爱好吧?谁知道你爷爷年轻的时候有没有这么搞过呢?”
  “你到底想说什么?”
  “还是那件事,”孟兆阜话锋一转,“你得来我公司工作,积累历练几年,等我死了,自家的产业不能到别人手里。我一辈子都耗在这上面,交给谁都不行!”
  “不是你的产业,是国企。”
  “没有分别,”孟兆阜轻蔑地笑了笑,满眼都是病态的狂热,“权握在我手里,钱也是,还不算是我的?到时候都是你的,谁也拿不走!哪怕天王老子也别想!”
  疯子,孟春水在心里想,又道:“说过了,我不去。”
  “其实也由不得你,听听看,”中年男人的脸色阴沉下来,突然开始大声念诗:“我爱你,就像爱着无法猜透的梦幻——超越太阳和幸福,胜过生命和春天。”
  寥寥客人与服务员均投来惊异目光。
  孟春水立刻站了起来,失声道:“你干什么?!”
  孟兆阜直视儿子的眼睛,嘲讽道:“不熟悉吗?那位姓赵的小朋友还给你读诗呢,够浪漫的啊,以前还真不知道我儿子平时生活这么有意思,幸亏上回去了趟你家,给我自己弄了个小帮手。”
  孟春水脸色倏地苍白起来,低声问:“果然,那个树根吗?”
  “我儿子就是聪明,随我,”孟兆阜嗑了个瓜子,“其实你早就觉得不对了吧?我走之后你就给收到衣柜里了,其实该把它扔了的,要么也不会有今天这茬事。但我就猜你不会,毕竟是你心爱的小赵亲手做的,对吧?”
  “你装了窃听器,”孟春水动作很轻地坐下,好像怕把什么坐碎,又把什么可怕的东西惊醒似的,“听到了什么?”
  “有很多呢,毕竟放在卧室里嘛,其实你也不是天天臭着脸,好像什么也不感兴趣似的,我呀,对自己儿子还是不了解,”孟兆阜说着掏出手机,阴笑道:“里面的东西很有意思,你家那位小赵被干爽了还会不停叫你名字呢,一声声春水春水的,叫得人心里发酥,怪不得你这么迷他。”
  话音刚落,孟春水已经跳起来,隔着桌子掐住他的脖子,眼神恨得像匹将死的恶狼,牙齿打颤,却说不出话来。
  “别急,别急着杀我,我先把那段放出来,让餐厅里的各位都听来爽爽,”孟兆阜被掐得脑袋充血,却仍然不紧不慢地说话,声音不大不小,给人感觉反而是他在掐人似的,“这好东西我可是备了好几份,要不寄给咱方家胡同的几位老邻居?不知道隔壁老两口作何感想,还有那小姑娘,听到她哥哥还有这一面,会是什么反应呢?”
  孟春水突然松开他,脱力似的坐回椅子上,眼神空洞地盯着桌面:“全删掉,我求你。”
  “哎我突然又想到一招,上传到你们年轻人爱逛的,那叫什么,对,同志网站也可以,顺带传几张小赵的照片,他真是可爱得很,绝对有人喜欢的。”
  孟春水缓缓抬头,看着一桌之隔的男人,轻声道:“你说吧,要我怎么做。”
  孟兆阜像得逞似的,掩面狂笑一阵,道:“你可能觉得我是个疯子?其实爸爸对你狠不下心的,要不是上个月你对我做那么绝,那么急着赶我走,伤透了我的心,说不定我还不会这么逼你呢?不过要删掉其实也很简单,就是按我说的,去我的公司。”
  “好。”
  “别着急,其实爸爸还给你准备了两个选择,第一个,这两天办退学,直接去我公司上班,顺便给你找几个医生治治你那同性恋的毛病,早点给我抱个孙子,爸爸说不定哪天就死了,可等不及了。”
  “第二个是什么。”
  “这第二个可是非常的人性化,其实我很懂你,你想跟那位小赵在一块也没问题,想缓缓也可以,只不过还是得快点找个不管你的媳妇,我给你买一个也成,像你妈妈那样的就还不错吧?生个孩子就完事,我相信小赵那么爱你,也不至于太在意。”
  孟春水怔愣片刻,抬头眯眼看他:“你太恶心。”
  “哈哈,我也不想这样啊,但你爷爷当年也是这么逼我的,只不过是拿自杀,最后他还真跳江死了。没办法,家族传统,你将就将就,毕竟我还没拿死逼你不是?”
  孟春水不说话,默默看着他,但这眼神非常恐怖,就好像一个人已经失了心,他现在正敞着血淋淋空荡荡的胸膛,面无表情地对着你说:“我希望你死。”
  孟兆阜被盯得不太舒服,把那个手机扔到桌上,站起来道:“留给你做个纪念,找个没人的地方听听呗,这两天想明白了就来公司找我,秘书会领你上楼的。拜拜喽,我的乖儿子。”
  说罢他就夹起公文包,出门坐进那辆发亮的奔驰,扬长而去。
  孟春水继续不悲不喜地坐在桌边,眼神仿佛聚焦在宇宙之外。
  ——气球是不能按在水里的,你以为它快漏光了,其实它是在俟机飞出水面,撞你个头破血流。
  而面前的选择仿佛已经非常明确——他根本就没得选。命脉握在人手里,哪怕你是匹狼,也得任人牵着走,更何况孟春水从没有过做狼的念头。
  他所想的,只是安稳、平静、没有风浪地度过一辈子。长或短都无所谓,磨合争吵日常琐碎他也都能甘之如饴地接受,只要和心里那个干净柔软、热烈单纯的人在一起,那他就是没有遗憾地活着。
  但现在的情况是,这赫然已经成为奢望。
  某一刻他甚至想到了杀人,或者自杀。早就想到了,可他现在又不想。怪自己倒霉吗?被那样一个人养大,被蔑视被摆布,如今仍不得自由,仍被要挟。
  这就是他的命运吗?
  永远、永远也没法挖掉的疤,永远、永远也没法摆脱的泥沼吗?
  孟春水几乎是冷静地,跳脱出自己来看这件事,恶心和痛苦都已感受不到了,心里反而突然变得极澄明。
  一个念头在他心里慢慢成型——
  他要复仇!
  他要那个男人付出代价。死于脑瘤,似乎是太过轻松了。
  小服务员离得远远地看着,她不知道这边刚才在吵什么,也不知道这个年轻的客人现在又在思索些什么,只觉得他像是突然变了个人似的,浑身都透着可怕的气息,让人不敢靠近。
  不多久,饭点到了,餐厅渐渐热闹起来,小提琴手拉起了欢快的曲子。拉到第三首的时候,有个浓眉大眼的青年冒冒失失地推门进来,身上好像还带着秋天的凉风。他谢绝小服务员的指引,而是瞪着眼睛四处张望,然后灿烂地笑了。
  “春水——”他朝窗边的位置打着招呼,然后快步走到那个年轻客人桌前,挨着他在同一侧坐定。脱了外套,他就打开了话匣子,小服务员倒水的时候差不多听出来,他是在解释自己为什么来得这么晚,教授又如何烦人之类的事情。
  “我们点什么呢?俄罗斯菜没吃过啊,那个红菜汤好像很有名。”他又说。
  “鱼子酱也比较有名,尝尝?”
  “我的妈呀,这也太贵了,我不吃!咱换一个。”
  “来一份鱼子酱,”这位叫春水的客人温柔地揽了揽那青年的肩膀,抬头对小服务员道,然后低头继续看着菜单,“土豆烧牛肉,和食堂的肯定不一样,你想吃吗?”
  小服务员怔了怔,在点菜单上写了几笔。之后记菜名的时候她一直在回味刚才那人抬头时的眼神——和刚才那种要杀人的太不同了。就好像冰被春风一吹,化成了水,又好像阴影尽数遁入地下,天空中只有阳光。
  她隐约知道,他的恋人,终于来了。


第46章 。
  十一月的第一天,是个周六,吃完晚饭孟春水在厨房里洗着碗,突然说想去八达岭。
  赵维宗赖在沙发上,一边胡乱换着台,一边问他:“怎么突然想起来去那儿了?”
  孟春水放好碗筷出来,站在电视机边上,往裤子上擦了擦手上的水:“也没什么,就是突然想去再看一眼,毕竟是从那个地方开始的。”
  赵维宗看着他乐,明知故问:“什么?什么从那儿开始的?”
  “你想去吗?明天是晴天。”
  “真要去啊,我这周有点累,”赵维宗叹着气,揉了揉腰,“要不下周末?反正叶子还没开始红,要看秋景也不用着急,等我恢复点元气,咱还能一块再蹦个极。”
  “嗯,那就不去。”孟春水在他身边坐下,低头削起了苹果,没再多说什么。
  他知道这周轮到考古系学雷锋,打扫整理图书馆,这不是个轻松活儿,他去帮了两个中午的忙就深有体会,更何况赵维宗还干了六天。加上正逢期中,每天干完活还得回来背书,确实挺累的。
  “你怎么啦,”赵维宗稍微坐直了点,脸靠在他左肩上蹭,“我不想吃苹果。”
  孟春水放下削了一半的红富士,转头看他:“冰箱里还有橙子,想吃吗?”
  “吃饱了已经,”小赵眨了眨眼,“要不明天我多睡一会,然后下午咱去八达岭?”
  孟春水笑:“多睡一会可以,八达岭先算了吧,我知道你累。”
  “你这人……”赵维宗伸手够到苹果,对着削好皮的半拉子咬了一口,“其实吧,前两天我打扫卫生的时候开小差来着,听他们说东门外头有个好地方,可适合约会了,一会儿看完新闻我带你去看看。”
  孟春水语气戏谑:“又不累啦?要不我给你揉揉腰再去。”
  “又不是长途跋涉,”赵维宗瞪了他一眼,把苹果往他嘴里塞:“吃你的苹果!”
  那天晚上赵维宗带孟春水去了校园东门外某电子大厦的天台。
  那楼不新,天台先前肯定是有人打理的,整齐地摆了许多说不出名字的花草。现如今倒像是荒废了,于是那些家养的植物该枯的枯死,活下来的就开始蛮横生长,造型相当狂野。离了地面,就像离了自然规律,它们在秋风里仍然枝叶相缠花冠相碰,硬是在这栋老楼顶上开出了一片热烈的微型森林。
  赵维宗走到栏杆边上,回头招呼孟春水快过去看——
  这楼一共17层,在附近校园区已经属于比较高的建筑了,平日里路边那些只能仰望的大杨树,如今看来都成了矮子,乖乖抖动碧幽幽的枝叶,在夜色里形成一片忽明忽暗的叶海,围绕在大楼的周围。
  往远处能看见校园里的境况,甚至能看清东操场上踢球两方队服的颜色;往近处看,楼下的马路车少人多,暗暗的路灯掩映在杨树下面。就着微风隐约传来几点人声。
  赵维宗得意道:“怎么样?这地方是不是特浪漫,我还真没上过这么高的楼。”
  “风很舒服。”
  “以后我们可以经常来这儿,夏天夜里带点冰啤上来,绝对够爽。”
  孟春水没有说话。
  “不过也就只能再来一个夏天了,等毕业了还不知道怎么样呢,”赵维宗扭头,眼睛亮亮地看他,“我毕业了就想工作,你呢,读研吗?”
  孟春水立刻道:“没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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