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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最佳男主-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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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籍写道,他本来要下厨秀一下厨艺的,结果在孟璃跟前实在没法秀厨艺,因为孟璃是大师,所以菜是孟璃做的,刚才他偷吃了一点,很美味。说他和孟璃准备用晚餐了,希望大家能祝福他和孟璃。
  刚发上去,便激起了千层浪。
  这微博是非常显而易见地揭示他和孟璃的关系了。
  谁能说这是炒作,谁会这样炒作。
  这是实实在在地谈恋爱了吧。
  庄籍同同门小师妹恋爱,这个新闻一下子就力压群雄,别的什么人的新闻都在这条上面黯然失色了。
  庄籍可是数年没有传过绯闻了,现在一上就是居家图,要结婚的节奏啊,谁能受得了。
  粉丝们简直要哭死了。
  当然,还是祝福地居多。
  孟璃也从籍籍无名之辈,一下子就跃上搜索头条了,大家都开始翻看汉宣帝的剧照,看上面的霍成君。
  最初完全不受关注的出演霍成君的孟璃,现在成了最受关注的女演员了。
  这是连带着把汉宣帝大大地炒了一把。
  庄籍这微博一出来,各大新闻媒体娱乐版都开始上这条新闻,毓熙也开始加紧猛炒孟璃,将她和庄籍的恋情拿出来轻描淡写但是又挠人心痒地说了一番,还放了两人在一起的其他照片。
  让这个炒作,怎么看怎么是真的。
  夏榛忙着公司事务,前阵子从加拿大回国就跑山西去了,而且亲自在矿上住了两天,之后又在洽谈工作,忙得脚不沾地,根本没有时间来关注庄籍的事情,等从山西回到S城,他是在和朋友应酬的时候,才得知庄籍和孟璃的事。
  电视里在放娱乐新闻,上面正在讲庄籍和孟璃。
  夏榛看到,当场就傻眼了。

  


☆、第 13 章

  第十三章
  夏榛盯着电视屏幕,娱乐版主持人笑着说,“庄籍对事情一向认真,这般介绍孟璃,可见他对孟璃的确很不一般,有人开玩笑问他是否已经有考虑同孟璃的婚期,他笑答,要先以孟璃的事业为重,但是的确有考虑。两人金童玉女,羡煞旁人了。”
  夏榛傻在了那里,屏幕里放出的是庄籍和孟璃在一起时候的照片,里面庄籍俊逸优雅,即使说容貌精致到风华绝代也不为过,只是这是形容女人的,不会有人用在他身上,但孟璃就显得太生涩了,好在年轻,单纯,眼睛亮晶晶的,特别吸引人。
  但这两人在一起,的确是金童,但夏榛绝不承认孟璃是玉女。
  他在傻眼之后就满心慌乱了,心想这怎么回事,庄籍要结婚了吗。
  他几乎坐不住了。
  旁边易逍看到他神色上的怪异,便说,“夏榛,你看什么?”
  夏榛说,“哦,没什么。”
  易逍也看了一眼电视,然后说道,“哦,是庄籍呀。娱乐圈的这些事,都做不得真的,九成以上是炒的,要是真的好上了,基本上是领了证才会捅出来。”
  夏榛震惊了,说,“领了证才会捅出来,他们领证了吗?”
  庄籍一直单身的时候,夏榛也没觉得怎么样,突然发现庄籍是可以结婚的,会和一个女人组建家庭生下孩子,这简直让他无法忍受,心中又酸又恼。
  易逍觉得夏榛够奇怪,说,“这个,我哪里知道,不过,要打听一下,也是很容易的事,庄籍在的那个毓熙传媒的老总,我认识。”
  易逍比夏榛大几岁,他是贺嘉的表兄,贺嘉的母亲和夏榛的母亲是闺蜜,关系非常好,所以夏榛从小和贺嘉认识,这种打小的交情自然很铁,所以在贺嘉从国外留学回来后,就把表哥易逍介绍给夏榛认识了,夏榛便同易逍成了朋友。
  贺嘉家世不凡,家里有政界背景,父亲是地产大王,财力雄厚,他本人则是个喜好玩乐调笑的公子哥,吃吃喝喝,赛马打猎,自从回国,还没干过正事。
  夏榛看到庄籍这条新闻,简直要没心情陪朋友,但这是他请客招呼朋友玩乐,总不能先走。
  再说,他是为上次请叶琮帮忙的事道谢才发起了这次聚会,要是他先走,那也太不像话了。
  叶琮家世堪称他们这几人里之最,是正儿八经四九城里的显赫家族里的少爷,不过为人却很低调,做事也很谨慎,上次就是他一句话,找人将网上有关夏榛的消息删掉了,比夏榛自己找人办利落好看得多,他到S城来玩,夏榛自然要招待他。
  夏榛和他认识,也是打小的交情,所以叶琮同贺嘉也认识,还关系不错。
  贺嘉一张嘴口无遮拦,他本来在和叶琮玩斯洛克,此时则握着球杆,也被新闻吸引了注意力,看了一眼之后就说,“夏榛,这个庄籍是你的那个高中同学吧。以前在你家见过一面的,当时就觉得他长得好,这当明星了,看起来更有味道了啊。不过,他这样子,肯定是gay吧,还和女人结婚吗。我妹妹说他是受。”
  叶琮也看了过去,易逍于是直接把电视暂停了,定格的正是庄籍穿着汉朝十二章纹玄色皇帝常服的样子,满身气势,却也带着文秀。
  易逍说,“好像的确有传言说他喜欢男人,不过这个也做不得准。圈子里的传言,就没谁是笔直的。”
  说着,看了叶琮一眼,“琮少的消息肯定最准。”
  叶琮说,“问我,我可不知道。我关注这个做什么嘛。易哥,你投资这方面生意的,比我们肯定知道得多,娱乐圈乱,和这个圈子扯上关系,对我没什么好处。”
  夏榛心里感觉怪怪的,盯着那大的屏幕上的庄籍,替庄籍说话道,“贺嘉你看谁都像gay,是不是因为被你那个妹妹说多了。”
  他那个妹妹,现在才小学毕业,但小女孩儿早熟得让人叹为观止,看这个是攻,看那个是受,让人不胜其扰,但贺嘉把她宠上了天,简直到妹妹说什么是什么的地步,夏榛是看不上的,但没法子,别人家的妹妹,轮不到他来管,再说,他自家的弟弟,他都管不住呢。
  夏榛心里感觉实在矛盾,明明他喜欢庄籍,也希望庄籍喜欢自己,但是,他却不会愿意别人说庄籍是gay,因为这个词在这一群人里,是被他们当成贬义词的,娱乐圈里的gay,更是被有些人嘲笑贬低侮辱得比靠身体上位的艳星还厉害。他心里不希望任何人说庄籍的坏话,那种调笑侮辱之词,他就更受不了了。
  贺嘉却不知道夏榛的那婉转心思,直言直语,说,“一个大老爷们,像庄籍那么吹毛求屁的,不是gay才怪了。以前在你家的时候,我不过是在他的鞋子上踩了一脚,他居然转身就走了,简直让人莫名其妙,老子现在还记得他当时那个嫌弃我的样子,反正这人老子看不上。”
  夏榛则道,“你故意去踩人一脚,还有理了呀。当时害得我都不好做人。”
  夏榛也记得当时的事,那时候还是高一或者高二,夏榛不知道贺嘉到他家了,带了庄籍回去作客,贺嘉是个好捉弄人的,故意整庄籍,庄籍那时候不像现在这么爱笑,总给人一种忧愁的感觉,于是贺嘉越发整他,还故意踩了他的脚,庄籍开始还没说什么,之后转身就走了,连招呼也没和夏榛打一个。
  贺嘉道,“你别说我,反正人和人相交,第一眼的感觉是很重要的,我第一眼就不喜欢他。”
  叶琮慢条斯理说他,“你这又不是相亲,还讲究第一眼的缘分吗。而且,你刚才用错成语了,是吹毛求疵,不是求屁,你嘴里,什么都是屁。”
  贺嘉嗤笑一声,道,“我才不像你那么不自由,我想找女人,随便找,才不会像你那样相亲。还有,你不要在我面前炫耀成语了,我知道你比较行,行了吧,大哥。”
  又对夏榛强调了一遍,“我对庄籍不感冒,再说,娱乐圈里,不过是外表光鲜,被捧成偶像受人追捧,其实既累且穷,大多心思不正,为上位不择手段,内里肮脏。我认识一个人,被他睡过的女星,没有上百,也有几十了,还是人自己送上门的,可见这些人,啧啧……夏榛,往你身上扑的女星也不是没有,其实那个圈子里的男人,也好不到哪里去,被富婆包养的,或者直接陪男人卖屁股的,多得很。你让表哥讲给你听,他能说三天三夜。当然,庄籍也好不到哪里去,再说,他就知道装B,骗一骗小女孩而已。”
  夏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贺嘉他们还算说得比较客气的,有些没品,只是有钱的,不过是把陪了他们的女星当成妓/女一样,既享受生理上的快感,心理上又要鄙夷辱骂她们。
  夏榛最后道,“好了,不要说了。庄籍是我朋友,别人怎么想他,我或者管不着,要是管得着,我不能让朋友受到侮辱。你们别在我面前说他坏话。”
  贺嘉道,“就你还当人是朋友,他红了之后不是根本就没联系过你吗。这种人,就是忘恩负义的。”
  夏榛沉着脸没答,叶琮说贺嘉道,“好了,好了,朋友的朋友,虽然不一定是朋友,但也要给面子嘛。”
  又用眼神示意贺嘉不要再乱说了,不然夏榛都要郁闷死了。
  这里易逍是年纪最大的,不过他在另外三个公子哥面前,是家底最薄的,最初全靠贺家支持,才有了如今的事业。
  所以他是要由另外几个玩好的,此时他便说,“其实娱乐圈乱归乱,也有洁身自好的。不过,你们要是想见谁,我都可以试着给搭上线。”
  贺嘉年轻气盛,口无遮拦,叶琮明明说过他了,他却依然道,“表哥,那你约庄籍,看他会不会出来陪客,多少钱可以睡他一晚。”
  夏榛瞥了他一眼,这次居然没有和他生气。
  易逍是有一个文化公司的,而且投资影视城,且他关系广路子多,娱乐圈里不少人要靠他,所以会买他的账。
  易逍当然知道贺嘉的个性,这位少爷,现在完全是咄咄逼人,和庄籍杠上了,要是真这么干,那是把夏榛完全得罪了。
  易逍于是就开了个玩笑,道,“之前有人在一个大佬面前拍胸脯,说,娱乐圈的明星,无论男女,无论多大的婉儿,只要你想睡,我都能给你找来。即使是XXX,XX,都不例外。”
  说到这里,易逍就大笑了,“你们知道这位大佬说了谁?”
  夏榛对这种玩笑一向敬谢不敏,看了他一眼,就把目光转到屏幕上的庄籍身上去了。
  贺嘉被勾起了兴致,“谁啊。赵本山吗。”
  叶琮则是聪明绝顶,领会了精神,摇摇头道,“这种笑话,不能乱说。”
  易逍揭了秘,说了一个名字,又道,“那人自己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叶琮听完苦笑了一声,贺嘉则是震惊地瞪大了眼,道,“这是大话说得伤了舌头了吧。要是他真敢去找,诛九族啊,不,要诛十族。”
  夏榛还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
  易逍于是就道,“所以说,那种说谁都能找来的人,只是在吹牛皮,我是不会讲这种话的。认识圈子里的人多,那些肮脏事的确见得多了,但也不是每个人都那样,洁身自好的还是有不少的,当然,那种觉得娱乐圈的美女帅哥都能睡的,那也不过是如刚才那个说大话的人一样,让人觉得好笑罢了。”
  易逍毕竟多吃了几年米,又是自己奋斗事业的,比起纯粹的二世祖贺嘉会处事太多。
  易逍虽然没有直接说庄籍如何,但却让夏榛的心情变好了。
  每个圈子里都是有各样人,不能一竿子打死,他此时则愿意相信,庄籍是洁身自好比较好的,虽然他三叔在他面前说庄籍床上风情的话还在他脑子里回响,但他觉得所谓信任,就是要先不怀疑。



☆、第 14 章

  第十四章
  几人先是打球,之后又吃饭,然后易逍先走了,夏榛也忙,招待叶琮和贺嘉去他家住。
  贺嘉是无所事事的,当然就跟去了。
  夏榛将自己最好的车给了叶琮,又把黑卡给他刷,家里随便他和贺嘉折腾,他又对贺嘉交代,“你替我好好陪叶琮玩一玩吧。”
  叶琮家世原因,所以为人沉默谨慎,行止有度,心中矜傲,面上却看不出棱角,办事利落,君子重诺,一言既出,从来不是空话。
  所以他这种人,对一般人,是不会过多接近的,夏榛要是不自己亲自陪着他,就要找他认可的人陪他玩,不能随便找人陪他。
  贺嘉虽然之前一直在打击夏榛,说庄籍的坏话,但他和夏榛,是不会由此产生矛盾的,之后就乐意之至地住夏榛家,和叶琮打成一片,带他四处玩,反正全花夏榛的,他是一点都不心疼。
  他自己家里虽然有钱,但他一直闲着,每个月从家里拿零花,花多了还要挨老妈的骂,二十大几的人了,经济不独立,被老妈管着,还是个妹奴,在家最没人权,还是夏榛这里让他觉得自在,再说,叶琮虽然是个闷葫芦,但有种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感觉,和他一起玩,自在而且好玩。
  贺嘉也就乐得担任了陪客这个职务。
  夏榛家,是指他在世纪清华里的高层楼房,他的商业资料也在里面,不过对贺嘉和叶琮却没有任何防备,可见信任。
  夏榛心里装着庄籍的事,又去Z城出差了。
  在飞机上时,他问旁边的助理林书楷,“你有用微博吗?”
  林助理感觉诧异,但还是回答道,“呃,有用的。不过没有在微博上发布过任何关于公司的事,也没有用公司职务注册,只是一个自己看看别人微博的小号而已。”
  夏榛道,“哦。你给我说说怎么用。”
  “……”林助理在惊了一下之后,开始给夏榛讲怎么用微博,于是下了飞机之后,夏榛的手机上装了微博软件,他起了个名字,叫“一粒榛子”,关注了庄籍。
  Z城有夏氏集团的一个很大的分部,夏榛经常过来,所以夏榛在这里有一套自己的别墅,坐车去别墅的时候,他就把微博用熟了,而且把庄籍发的微博都看了。
  庄籍发的微博不多,有时候一个月才发两三条,有时候比较多,一个月有十几条,里面大多是转载,还有就是声援朋友帮打广告的,只有很少一部分是关于他自己的,例如在拍什么戏,剧组里的一点趣事,或者是一张风景图……
  从微博上就可以看出,他现在和当年的确有了很大不同,他当年话少且锋锐,容易得罪人,现在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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