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第一部]-第4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庄墨想起来,任明卿到现在都有这个习惯,他哭得不管再厉害,不敢说话,也不敢出声。
老人家思来想去这事儿不对,过了一个礼拜左右,带着粮食米面去邻村看望任明卿。家里没人,任明卿被关在院子里。老人家挨着土墙叫他的名字,他不应,也站不起来。
“你脸上看他是好的。”老人家气愤地说,“但是她打他里面。我猜她经常打他,但是脸上看不出来,别的人不晓得。”
老人家曾经想过把任明卿讨来自己养,但是他生活不富裕,膝下没有子嗣,也不知道自己哪天会蹬腿。他要是死了,娃娃这么小,怎么办?他就想了个办法,平常省吃俭用,省下粮食走三四里地去给任明卿送吃的、送书。姜母受了他的恩惠,又被他监视着,就没有做更出格的事。
“他们还传我看上姜家寡妇哩!”老人家哭笑不得。
任明卿那几年很明显地变了。他胆子变得很小,以前只是内向,现在却病态地怕生,只敢靠着墙根走,走路的时候弯腰驼背,头垂得低低的。更加明显的一点是,他不再开口说话。他彻底失去了语言能力,仿佛变成了一个哑巴。
村子里的小孩经常欺负他,因为他们的父母背后咒骂他是个扫把星,克死了姜勇的爹,他是一个罪人,谁也不会帮罪人说话。他又没有爹娘,身体还弱小,欺负他不用付出任何代价,他是谁都可以揣上一脚的落水狗、受气包。
庄墨想起他曾拜访过的暗洞洞的房子背后,那一双双闪烁的眼睛,怀疑他们之中的每一个都曾经落井下石。正因为如此,那个村子里没有人会说真话,或者说,他们全都选择去相信姜母提供的真相。他们说他十恶不赦。这是群盲的无知,又是群氓的高明之处。他们做了不义的事,他们害了人,他们便要义正言辞、异口同声地指责那受害者是个恶人。村民越统一口径,他越觉得悲哀与绝望。
“后来安老师来咯,娃娃的日子才好过了一点。”老先生说。
“安老师?是那个凤河中学的安老师?”
“以前哪有什么凤河中学哟!就在村口那一排废弃的伐木场里上课。”
庄墨想起来教导主任带他参观学校时偶见的建筑,矮小、破旧但原样树立在操场后头,原来那才是任明卿念书的地方。
“安老师是个好人,他是大城市来的,斯斯文文,很有文化,听说还留过洋。他大学毕业,来这里支教,原本只打算待三个月,结果一来就走不了了。他同阿芷很要好。他来了以后,阿芷就不怎么上我这儿来咯!他教他写作文,阿芷语文很好。”老先生慈爱地嫉妒着,由衷地为他俩感到高兴。
“那您知道阿芷最后为什么退学么?”
“他们说他把姜勇的胳膊打折了,我不相信。”老先生摇着头,往床上坐坐,“姜勇又高又壮,是村里的小霸王,娃娃只有挨打的份。娃娃在学校里经常受人欺负,同学也不和他一道玩,安老师就把他叫到自己屋子里,让他看书。”
“所以他从前从不打架?”这和教导主任说的话不相符合,但更符合庄墨的猜测。
“挨打怎么能叫打架?他们胡说八道!”老先生义愤填膺道,“出事前一个礼拜,他还问我讨白酒,在山上采了酢浆草,做成跌打药酒。他被打了,腰上好大一个淤青。他不可能去打架,他是被人害的!”
庄墨点了点头。如果高远早就出现了,任明卿不会受那么重的伤。他猜测任明卿彻底人格分裂是受了姜勇的刺激,就是那场冲突中,他们做了什么,超出了任明卿的承受范围之内,于是诞生了第二人格来反抗。任明卿长期遭受生理上的虐待和精神上的折磨,压抑到了极点,就产生了很极端的保护机制。
“出了这么大事情,姜家妈妈不肯罢休,差点把阿芷打死在镇卫生院里咯,还要报公安抓他。村长也要他退学。后来安老师叫了人来,把阿芷送去了城里,跟村长和姜家妈妈说,要把他送走,让他不用再回来了。大家觉得好,安老师就把他的户口迁走了。”老先生叹了口气,“他走了也好,呆在这里迟早要出事。”
“他的户口是安老师办的?”
“对。我跟他一起办的。”
“那他有没有说要迁去哪里?”
“他说要迁去首都。”老爷子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省城,讲起首都,不免咧开了没牙的嘴嘿嘿直笑。首都在这辈人心目中,是天安门,是全中国的心脏。去了首都那就是飞黄腾达了,他一直相信阿芷一定会一飞冲天。
“去首都……”庄墨这么一咂摸,倒觉得自己可能绕了个大圈子,这个穷乡僻壤的安老师大有来头。任明卿的贵人不是别人,就在眼前。
第61章 殊途
庄墨在老先生家住了一晚,受了他的盛情款待,离开时留了一笔钱给他。庄墨没有带很多现金,然而在老先生眼里,这依旧是一笔巨款,推辞不肯收。这种真诚好客与任明卿如出一辙,庄墨从这位老先生身上看到了任明卿良好教养的来源。他忍不住撒了个善意的小谎,告诉他这是任明卿托自己带来孝敬他老人家的,老先生喜出望外,为任明卿高兴得直掉泪。
告别了老先生,庄墨回到了凤河中学,这次仔仔细细绕着雕像走了一圈。雕像上的男人斯斯文文,手里拿着一本书,摆着又红又专的姿势,很符合老一辈人对于知识分子的审美。他看看雕像上的铁质铭文,上头写着:徐安之,1987…2012
教导主任刚好骑着自行车来上班。庄墨想起他是安老师在这儿支教时唯一的同事,开口询问:“安老师不姓安么?”
“他姓安啊!”
“上头写着徐安之。”
“不知道。”他摇摇头,“连城集团的人塑的。”
连城集团……徐家……徐安之?庄墨想起张牙舞爪的徐静之,不由得吃了一惊。安之,静之,不会这么巧吧?他立刻打电话给相熟的包打听:“徐老除了徐静之以外,还有没有个叫安之的大公子,帮我查查。”
教导主任停完自行车,过来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庄墨询问他关于徐安之的真实身份,他对此也所知甚少,徐安之不怎么谈论自己的事。
“他总是坐在那里写东西,神神秘秘的——他的办公室就在后头。”教导主任招呼着他走进那一排伐木工厂改装的教学楼,一间朝南的小房间。
小房间仿佛被安放进时间胶囊中,一切保持着徐安之离开时的样子。里头摆放着一张床,一张同时用来吃饭和办公的书桌,对面是一个小书柜。
在靠窗的位置,还突兀地放着一把小凳子,凳子上垫了一个软软的、带流苏的坐垫。
教导主任看到那个坐垫,突然想起什么来,对庄墨阴阳怪气道:“安老师虽然是个好人,但他跟那小瘸子走得很近。小瘸子经常趴在那里看闲书,安老师说这对写作文有好处。”
庄墨走近书柜。在这么多书里,两排《新绘》显得格外扎眼。不单数目之多超乎人的想象,而且这份少年向杂志和徐安之看书的品味格格不入。
“这么大人了还看这玩意儿……你说这么多杂志,得多少钱?”教导主任哈哈一笑,走到他身边站定,“……不过班上的小孩子们都蛮喜欢的,现在还有溜进来偷书看。”
庄墨的目光落在角落里一套破旧的《浩荡纪》上。想起任明卿说“这是我很喜欢的书”,一丝温柔的笑意攀上了他的唇角。
“我能在这儿坐坐么?”庄墨问。
教导主任十分大方地表示可以啊,只是他还有课,就先走了。
庄墨一个人被留在徐安之的办公室里,忍不住翻了翻他的办公桌,在里头找到一本教员日记。日记写得满满当当,字迹清隽有力,确实是个认真负责的好老师。联想到他的身份,庄墨也对这个素未谋面的人起了敬佩之心。
他坐在靠窗的小凳子上,借着阳光翻开了书页。预备铃响了,远处崭新的教学楼里传来孩子们的嬉笑打闹,很多年以前,任明卿就是在这里第一次接触到了通俗小说,够到了他以后将要拿起的笔。庄墨觉得这个位置很舒服。
庄墨急于想知道关于任明卿的事,仔细寻找关于任明卿的篇章。他没有花多大功夫,因为徐安之对任明卿的偏爱是显而易见的,写下的每一页都关注到了任明卿的成长。
徐安之刚来这里支教的时候,班上并没有任明卿。
他只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傻孩子,平静祥和的小村庄中一抹不和谐的阴影,大家茶余饭后讳莫如深的谈资,间或在转过一道沟渠时,飞奔而过,骇人一跳。
徐安之对他有一瞬间的好奇,不过很快被科普了他的英勇事迹。和庄墨一样,他并没有被偏见和愚昧左右,而是认定这是个命苦的可怜人。可惜这个穷山僻壤最不缺的就是命苦的可怜人,徐安之只打算来这里支教三个月。
他在日志里写道:“我越深入地学习金融,越是对它缺乏兴趣……人自以为是资本的主人,事实上没有任何人可以驾驭资本,在资本主义出现的那一天,就是资本在奴役人类。人在钱面前毫无尊严……几十亿人像蚂蚁一样的工作,却无法揣度它何时周期性地崩盘……这是一条在拖着整个社会走向深渊的大船……如果像父亲一样,一心谋划着投资回报,我就将永远不可能跳出这个怪圈……商场上的勾心斗角出人意料地复杂……投入如此多的计算,最后除了得到更多的钱以外,对这个社会、对除了资本家以外的任何人,都没有实质性地帮助,没有产生任何价值……那么,这份工作将没有任何意义。”
比起从商,徐安之更想做的事是教育。
“高考,是实现阶级流动最要紧的阀门,是目前来说唯一公平公正的上升通道,然而只有中产阶级拿到了’跃龙门’的门票。在我们国家广袤的农村,还有很多穷苦的孩子,他们从一生下来就注定要受苦,连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都没有。怎样把教育带到底层,把那一潭死水盘活,这是我想去做的事。这比玩钱更有价值……至少我在有生之年,可以看到有更多的孩子因为我的努力考上了大学,改变了命运……计划要走访137个贫困县,去考察它们的共性,并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基础教育解决方案。”
然而,徐安之却终究慢慢偏离了他的目标。
他后来在凤河村扎下根来,再也没有离开过。
起先是有一次在外面摄影的时候,徐安之看到傻孩子在垃圾堆里拣甘蔗皮吃。
那时候正是吃甘蔗的时节,村民一路吃一路丢,傻孩子不好意思跟在人家后面捡,就抱着个扫帚,任劳任怨地将甘蔗皮扫在无人的偏僻处。东张西望一番、确定四面无人后,他蹲下来,仔细挑拣人家吃得潦草的老结和青皮往嘴里塞。他大概真得很饿,除此之外也找不到别的东西充饥。
这幅场景对徐安之太有冲击力了,他把自己口袋里的火腿肠给了傻孩子。
傻孩子正嚼吧嚼吧着甘蔗皮,突然被人点了点肩膀,塞了一根火腿肠,懵逼过后很有些羞赧。他在脏兮兮的裤子上擦了擦他脏兮兮的手,不好意思地受了这嗟来之食,一副很想逃走的样子。
而徐安之逃得比他还快。他跑出一段路就躲了起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想看着傻孩子好好吃下去。
结果这个时候,垃圾堆的另一头跳上来一只恶犬,冲傻孩子龇牙咧嘴,显然是对火腿肠虎视眈眈。这只恶犬徐安之认得,脾气暴烈,村里人人喊打,他差点就跳出来要把它打跑了。
然而,傻孩子做了一件徐安之始料未及的事情——
他恋恋不舍地看了看手上的火腿肠,胆怯地伸了出去,喂了狗。
“好吃么?”傻孩子看它风卷残云地吞了下去,伸手,试探着摸了摸它的脑袋。
他竟然不是个哑巴,他会说话的。
村里恶名昭著的恶犬喉咙里狺狺,却接受了傻孩子温柔的试探,吧砸着嘴不太习惯地眯了眯眼睛。
傻孩子紧接着说了一句:“你的脚疼么?”
徐安之一愣,朝狗望去,原来它的腿被人打断了,正不住地流血。
傻孩子轻轻握住了它的爪。
徐安之一下子就被撅住了。
他是个富家公子哥,想做济世安民的大事体,对具体的苦难,他抱着静观的态度。他知道这个世界很大,他即使再有钱,相比之下也太渺小了。他救不了每一个受苦受难的人,也不能为他们耽搁,因为他着急去做一些会改变这个社会的事,其余的各看各造化。
可是当具象化的苦难就发生在他眼皮底子下的时候,他为自己这种袖手旁观的态度感到羞耻。
他现在理解了,为什么自己帮了傻孩子以后要跑,其实他心里有愧。他一贯以来引以为傲的冷静与理性,在沉重的现实面前显得像是一种傲慢和逃避——他能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无数穷人,就对眼前的这个视而不见么?他连眼前的这个都救不了,他又何谈济世安民呢?就连过得再不好的人,都在试图救一条狗,他拥有这么多,有什么道理只把别人的苦难当一个悲伤的故事呢?
那天晚上,徐安之骑着自行车,前面坐着狗,后面坐着任明卿,去找隔壁村养马的人家求助。
回来以后任明卿多了一条狗,徐安之多了个小友。
“你刚才说话了。”徐安之笃定道,“你明明会说话。”
任明卿瞅瞅他,带着他的狗一转身扎进了夜色深处。
第62章 同归
再后来,徐安之老是看到任明卿。
这个家伙总是趴在教室的窗口上,目不转睛地听他上课。四目相对,徐安之越发觉得,他有一双与他肮脏的外表不相符合的眼睛,眼神清亮,看起来一点也不傻。只是他一旦被人发觉,就会立刻逃之夭夭,像是一只误闯人世的小鹿,引人发笑。
徐安之便故意不去看他。没过一会儿,那道来自窗外的灼人视线就又偷偷黏上了他的后背。
第二天任明卿再偷溜过去听课的时候,窗台下多了垫脚的小凳子,窗台上多了崭新的课本、本子和黑水笔。这都是他没有过的东西,他不敢用。
第三天,本子封面上多了四个遒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