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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书中自有颜如玉_麟杙公子-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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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筷子掉到了桌上。
  “诶诶诶,你别吓啊。”早上起来严煜就有点状况外的意思,这种愣愣的,仿佛带点天然呆的迷糊样子让沈枢恨不得去揉他的脸。
  他伸出手,却只拍了拍严煜的肩膀,道:“梦见我在日本玩儿,结果酒店定错了还是咋样,然后你特别霸气地出场替我解决了问题,一口日语溜得没边儿了。”
  严煜夹起一个包子,“你会说日语?”
  “大学的时候学过一点,出去玩儿没问题。”沈枢已经喝了大半碗稀饭,吃了两个包子,还意犹未尽:“这个素包子太香了,你上哪儿买的。”
  严煜已经吃完了,他给自己倒一杯咖啡,身上还是睡觉穿的T恤睡裤,在餐厅落地窗投进来的日光下,显得很年轻。
  他小酌一口咖啡,漫不经心地道:「先週の週末作った。時間があったから。」(我上周末闲着没事自己包的。)
  沈枢:“……”
  仿佛是盘古开天辟地时龟裂的宇宙闪下的第一道光,灼伤了沈枢的一双钛合金狗眼。广袤的非洲丛林里,公狮子的逐王之争早已高下立见。经过上下万年的进化与演变,世俗礼教的熏陶与打磨,雄性生物在推翻母系社会后终于翻身当了主人,但是现代社会的高压与攀比之下,男性与男性之间,实力的差距已经不能被肉眼忽略……
  刚才严煜不开头还好,沈枢再一和就没玩了。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开始极其幼稚的日语会话,上车才作罢。
  沈枢不是很哈日,学日语主要是为了换个脑子外加认识的汉字多比较方便,毕业后就忘得差不离了。严煜的日语他听着没啥毛病,因为声音有磁性连带着发音也好听得不行。男生除非死宅,很少有自学日语的,沈枢一问才知道,原来严煜的大学室友极其哈日,深度迷恋日本文化,这个哥们儿日语全靠自学,说得跟母语似的,大学寝室四个人被他带的多多少少会说一点,而严煜虽然之前没怎么接触过日本宅文化,但是对和文化的“物哀”,“侘寂”与“幽玄”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没什么考研、实习、奖学金的压力,于是被那个哥们儿带着,自学考了N2。
  “幽幽古池畔,青蛙跳破镜中天,叮咚一声喧。”沈枢喃喃道。
  “就是这个意思。”严煜点点头,发动汽车。
  比起大周末会围着围裙捏包子来说,这种审美倒是更令他吃惊。
  “还真没想到,”沈枢喃喃道:“原来你喜欢这种。”
  他们在拥堵的车流中行驶,车窗外,九月的天空依旧灰白。
  到了中亿大楼,沈枢与严煜继续兵分两路,沈枢去与黎城城开会,严煜回办公室上班。
  严煜这两日比较清闲,剧本出来前他不会做过多干预,一般需要签字的常务文件小徐都会模仿他的笔迹帮他签好,他便窝在办公室里看武汉光谷影视园的招商信息和预算。看了一会儿,心还是痒得不行,不禁又调出《抽丝剥茧》的文章网页继续往下看。
  可没看一会儿,手机就响了,是昨天他下单的闲鱼卖家。
  卖家:【这位妹子你怎么没跟我确认就付款了呢?】
  卖家:【我这本书已经出了,是挂着留念的。】
  严煜还没碰上过这档子事,好笑反而占了好气的上风。不知道对面卖掉了又挂着是什么心态,只好打字道:【那……你退款吧。】
  卖家:【妹子第一次买东西吧,下次不要不提前确认就下单了。】
  他也不想跟个小姑娘纠结这些所谓的态度问题,也懒得纠正她的称呼,只道:【好。给你添麻烦了。】
  可能这个卖家姑娘感觉对面这位人傻钱多的买家还挺有礼貌,退款后又说:【姑娘免费送你几个tips,买书的时候可以提前要一下高价记录,我这个书是780收的再转的时候只加了邮费,很多人坐地起价,没有记录不要助长黄牛气焰。】
  说着给严煜发了一张闲鱼截图,又说:【还有记得先验货再点击收货,否则收货之后再有什么磕磕碰碰发现了是不给退的。】
  严煜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卖家,对这种无所谓又自来熟的说话方式满头黑线,但感觉这说的似乎还挺有理,于是发了一句:【还有吗?】
  卖家:【最后就是记得跟卖家说要泡泡纸飞机盒,否则可能给你随便裹吧裹吧就算了。】
  卖家:【抽丝剥茧越来越不好收了,说不定过段时间这套书要上2000了。】
  卖家:【其他的也没有了,不跟你说了,去收那个400捆800的吧】
  00249596:【好的,再见。】
  他转头点开那个1200的页面,打字道:【你好,我想拍付这套书,请问有高价记录吗。】
  卖家2号的画风十分高贵冷艳,二话不说甩过来一张截图,附言:【这本书我500收的400出,所以带捆】。
  00249596:【那请拜托泡泡纸飞机盒,我付款了。】
  卖家2号:【邮费先收你50,多退少补。】
  00249596:【好的。】严煜随即点击付款。
  卖家2号连字都懒得再打,直接给他上了一个ok的emoji。
  短短不到两分钟,一场交易便愉快的结束了。严煜有种奇妙的感觉,好像自己也莫名其妙一只脚踏入原耽这个圈,虽说这过程有些荒诞,但想到没几天他就可以收到书并且好好看看沈枢是怎么写周队长和赵老师的和谐一晚,就有些兴奋。
  他难得上班摸鱼,这下书也买好心便收了不少,他自觉关掉网页,继续看影视园的预算去了。


第12章 聚会
  沈枢跟黎城城工作了一上午,中午休息时,他的那个损友群又有了动静。
  他来北京前就跟他们提了,但因为算是出差,也不会有太多闲暇时间,几个人也没有约他下班打麻将喝酒。但今天陈奕澜主动在群里说,趁着沈枢还在北京,要请他们到家里来吃饭。
  其实沈枢内心一直有点崇拜陈奕澜,他比其余人大上一岁,高中毕业的时候和几个同学搞了一个IT Start Up(创业公司),Gap(休学,也可译作间隔年)了一年,把公司做起来又卖掉,才去上大学。
  陈奕澜性格不算外向,但为人真诚热心,也对沈枢很照顾。但沈枢之所以崇拜陈奕澜,还是因为这个人极其聪明,逻辑思维与思辨力一等一,可以左手写码捉虫,右手论道柏拉图。沈枢本来以为这样的学术天才,就算不去读个计算机的博士,也会在毕业时被Google、Facebook、Linked in、这样的公司招去。谁料这人连简历都没有投,毕业后直接回北京和青梅竹马结婚了。
  陈奕澜现在和他高中当年一起做Start Up的合作伙伴一起搞了个做VR的小公司,主要负责和房地产商合作,开发出令看房者足不出户就可以观赏样板间全貌的技术。但哪怕事业再忙,这人还是抽出时间生了一个女儿,现在已经两岁了。
  沈枢每每将自己的人生与陈奕澜的对照,就感觉这人仿佛上了个发条似的,在所有人意想不到的节点与年龄,早早完成了修身与齐家两项大事。
  陈奕澜主要提出请吃饭,还是在家里,沈枢自然不可能拒绝。
  他想了想,把吃剩的饭盒扔掉,上了24楼,准备当面和严煜报备一声。
  小徐出去办事,严煜办公室门半掩,隐约能看见里面办公的人影。
  他放轻脚步,走近门口,见严煜一脸专注,正在看文件,不禁放轻了呼吸,默默注视。
  此时正是午饭休憩的时候,严煜手旁放了一个打包餐盒,里面是几块三明治,手边还有一杯奶茶。他左手拿着文件,右手捞了一块三明治,咬了一口,目光却未移位,一直盯着文件。
  这个场景似曾相识,许多年前,好像也是这样。
  严煜没有什么养尊处优带出来的毛病,撇开这几日不谈,初中的他甚至有几分不讲究。比起每天中午都要跑到食堂点小炒的沈枢来说,当年严煜对吃一直没什么要求。中午下课后沈枢总是急吼吼地先往食堂冲,力求在小炒卖完前抢到热乎的“营养套餐”,而严煜就一个人慢吞吞地跟在后面,等沈枢饭都快吃完时才会打好饭坐过来。沈枢吃完饭就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严煜聊天,也不着急离开。
  晚饭他们总是在冲澡后结伴再去食堂,那时候的小炒早就卖完了,沈枢也只好跟着严煜去打饭。两人朝夕相处,也不是时时都有话说,便一人一本小说,都是对方看完后换过来的,相顾无言,默默吃饭。
  那时沈枢总会在严煜读书吃饭时偷瞄他,眼神透过书页,就像现在这样,端详面前的男孩。
  看他一边盯着书,一边咽一口饭菜,囫囵吞下,仿佛根本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看他因为情节眉头微蹙,半垂的眼睑,睫毛浓密纤长,眨眼间微微颤动。
  十五岁严煜的身形,仿佛与二十七岁的严煜重合,左手里举着的文件,恍惚间已然成了那本《八百万种死法》。当年他看完后意犹未尽,非逼着严煜也去欣赏布洛克的幽默与暴力美学,而他则捧着《京华烟云》,严煜看完给他的,故事情节虽妙,却有些看不下去,老是抬头偷瞟,希望看见严煜被情节震惊的失措神情。
  沈枢终究还是敲了门,他有点想调侃两句,说些“啊哟这么多年还是这个样子”,“哪怕厨艺这么好,果然自己在吃饭上还是很随便”之类的话,可却有些说不出口。只是笑笑,道:“今天下午我那几个北京的大学同学要一起聚一聚,我吃完饭自己回你家就行,你下班就不用等我啦。”
  严煜道:“是吗,那你好好玩,晚点回来也不用担会吵到我,我给你留门。”
  沈枢点点头,又提了两句和黎城城工作的进度,就离开了。
  按下电梯时,沈枢才发觉自己有些后知后觉的失落。
  总归,还是回不到从前了。
  陈奕澜家在西城,虽然是半旧不新的小区,但地理位置和房子的面积,无不炫耀此房作为京区豪宅的修养。
  沈枢刚从美国回来时,耿狄还未离开华尔街,陈奕澜也还没买这房,他俩和裘梓鉴聚会还常常约在五道营。如今不过短短两三年,回国的回国,买房的买房,赚钱的赚钱,彼此的风貌又不一样了。
  陈奕澜的老婆方龄,兼他的青梅,之前还去美国看过他。二人相识多年,早就没有热恋情侣间的黏糊劲儿,可举手投足的默契,打闹时流露出的纵容与幸福,都曾让沈枢心生向往,艳羡无比。
  此刻陈奕澜一个人在厨房里忙活,方龄过来开门,见沈枢还拎着东西,便笑道:“我以后是不用再出去给小礼买东西了,请你们来家吃几回饭,就全齐活了。”
  沈枢一脸笑眯眯:“我干闺女,我不得自己疼着?”
  这人一摆出这种人畜无害的乖巧模样,所有的女性都拿他没辙。方龄当初来美国也最喜欢沈枢,跟陈奕澜约会也要叫上他,甚至当着陈奕澜的面和沈枢挽着手臂逛街。幸好沈枢弯得十分彻底,否则陈奕澜早就不顾哥们情意,将其斩于马下。
  沈枢进门就看见裘梓鉴坐在地上,手里抱着陈奕澜两岁的女儿陈小礼,正在咿咿呀呀地逗她玩。
  沈枢大喝一声:“裘梓鉴!快把你的魔爪从小礼身上移开!”说着一步跨到裘梓鉴身边,嗷呜一声从他手里夺过小姑娘。动静大得很,他和裘梓鉴下手却都很轻,沈枢猛地在小礼脸上亲一口,道:“小礼,干爹来啦!”
  陈奕澜当爹的时候耿狄赶不回来,裘梓鉴和沈枢却都陪在身边,小礼出生后他还和裘梓鉴挣了很久,到底谁该当孩子的干爹。
  后来沈枢以作为同志以后无后的绝对优势,战胜了近水楼台的裘梓鉴。不过裘梓鉴在失败之后立马改口,从此以小礼未婚夫自称,企图以此把闺女从沈枢手里抢走。
  小礼不怕生,一个大帅哥不够又来一个大帅哥陪,奶声奶气地喊干爹,刺激得裘梓鉴狠狠掐了沈枢一把。
  没一会儿耿狄也来了,他更夸张,小礼出生他不在,但回国后每次见面都大包小包,想用物质取得小姑娘的欢心。这次上门又买了一堆公主裙、小皮鞋,方龄早已见怪不怪,接过礼物的时候还跟裘梓鉴调侃:“梓鉴我看你这未婚夫的地位也要不保了,咱们家小礼是个爱臭美的,估计下回只认耿狄,不要你了。”
  几个人在一块聚餐,吃饭总归成了形式,陈奕澜插好电磁炉,把一应食材摆在锅边,招呼他们从客厅出来吃火锅。
  小礼有自己的儿童餐椅,上面摆着属于她自己的晚餐,方龄侧坐着给小礼喂饭,一边说:“我有一年没有见沈枢了,这回感觉比上次起色好了不少。”
  裘梓鉴嘿嘿一笑:“那还不是咱们沈大作家现在春风得意马蹄疾,事业上了新高峰,桃花还开得灿烂,自然面带□□咯。”
  “裘梓鉴你瞎说啥呢,我怎么不知道我的桃花开了,难不成开的是你家桃花?”沈枢烫着肥牛,一心盯着锅,半点没有走心地回应。
  “我瞎说?你这回来北京不是住在严煜家吗?还没见几回面就直接进家门儿了,我看你们明天就能去拉斯维加斯领证了。”裘梓鉴捅捅陈奕澜,说:“你没见着,上次你走后三缺一我叫过来的,中亿少东家,人长得那叫一个帅,绝对是咱们家沈枢的类型。”
  耿狄乐道:“我觉得也有戏哟,上次还说他们两过是初中同学,要不然怎么没见几面就住到一块去了嗦。”
  沈枢恼羞成怒,“我跟他是正经的合作关系好吗,人家出钱买了《越洋》的版权,我是这么公私不分的人嘛?再说我跟他要是论交情,初中我们就是最好的哥们儿,不比你们几个认识的时间长?他上回去武汉我每天陪他锻炼,他要请我住他家还人情很正常好吗!”
  裘梓鉴嘿嘿一笑,“哎哟喂,原来在武汉就暗度陈仓了!沈枢我告儿你,此地无银三百两,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
  沈枢满脸通红,不只是急的还是辣的。他还想解释,陈奕澜却朝他摇摇头。沈枢顿时明白陈奕澜大概有事宣布,自然会替他转移注意力,便朝裘梓鉴翻了个白眼,继续在锅里捞肉吃。
  裘梓鉴最见不得沈枢朝他翻白眼。这厮眼睛本来就大,翻个白眼活像见了鬼,刚要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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