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厨师-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宁修远牵着驴车到的时候,他平时摆摊的地方还空着,于是他带着墨凡御牵着驴车走了过去,熟练地把支架架起来,然后把大锅放上去,又去找人家借了水倒在里头,升起火,等到锅里的水沸腾,便重新把一屉一屉的包子和窝头放上去温着。
墨凡御站在宁修远旁边,看着他忙来忙去的模样,便上去搭了一把手。
宁修远抬头看墨凡御一样,笑眯眯说道:“谢谢。”
“你每天都要做这些吗?”墨凡御出声问,他身上的伤刚好不久,而宁修远也从来没有喊他帮忙,所以他这会儿也是第一次跟着来摆摊。
宁修远头也没抬,回答:“是啊,这包子窝头都要热的才好卖,冷掉的包子不好吃,口感也不好,客人不会愿意买的。”
“哦。”墨凡御说:“那以后我都跟你一起来。”
宁修远闻言这才抬头,睁大双眼:“你不回家了?你的伤已经好了。”
墨凡御皱了皱眉,并不愿意谈起自己的事情,只是说道:“我暂时还不回去,所以往后我来帮你一起卖。“停了停,才继续说道:“算是给你的住宿钱。”
宁修远想了想,到底也没有拒绝,这确实是个挺大诱惑的,虽然墨凡御什么都不会,但是可以学啊,有个人帮忙他自己可以轻松很多。
于是,宁修远点了点头,“这样也好。”
两个人的话题很快结束,因为第一位客人已经上门,听到对方需要两个包子还有三块南瓜饼的时候,宁修远已经快速的把客人需要的包好递给他,脸上也露出大大的笑意,让人看到就会升起好感。
将收到的铜钱小心翼翼地放进钱罐子里,宁修远对墨凡御说:“你站在旁边看看吧,要是我忙不过来,你就过来搭把手。”
话音落下,第二为客人便已经走过来,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很快,南瓜饼便已经卖完,打发走一位满是遗憾的客人,宁修远想,明天干脆做多一些好了。
—
事实上,最开始的时候,宁修远并没有想到要卖南瓜饼的。
他是个川菜馆的厨师,平时做的都是口味重一些的餐点,很少做这些小点心,毕竟这类小点心都有专门的厨师,他总不能抢人家工作吧?所以他最开始也只是打算先卖点包子窝头之类的,何况他全身上下加起来也就二两银子,实在很少。
后来有一日,宁修远摆摊卖早食的时候,旁边刚好是一户农家,他挑着自己种的果蔬来卖,其中便有南瓜,听着南瓜的价钱十分便宜,一个只要三文钱,个头却不小,宁修远眼睛一亮,很快便想到了南瓜饼。
而且,南瓜子也可以拿来炒瓜子,当做小孩的小吃食卖,一举两得!
唯一困难的就是,南瓜饼需要下油锅炸,而炸饼的油必须要植物油,而宁修远家里只有一些猪油,他自己煮饭尚且不够了,每天只舍得抹上一些,更加没银子买油,打一斤油要二三十文钱呢,他根本没有。
于是宁修远只好连续好几日厚着脸皮花三四文钱找那些走街串巷的卖油郎讨要一些底油,花了四五天才总算是凑足小半锅油。
第一次尝试做,宁修远心里并没有多大底,也不知道这个味道会不会有人喜欢,所以当他将炸的金黄香脆的南瓜饼捞出来,而墨凡御尝过之后对他扬起笑容的时候,他差点没有激动疯!
宁修远抓住墨凡御的手,脸上的兴奋溢于言表:“真的好吃吗,大家真的会喜欢?”
墨凡御显然被宁修远突然抓住自己的手给弄懵了,他并不习惯跟人这样接触,于是怔怔地盯着宁修远看了好一会儿,才缓缓点头:“会有人喜欢的。”
宁修远得了鼓励,于是第二天便真的把南瓜饼同做好的包子馒头拿出去卖,价钱也不贵,一块南瓜饼两文钱,跟包子的价格相同。
结果确实不错,大家虽然都没有见过南瓜饼,但是不少人都有好奇的心,便会买上一个尝一尝,因为本来做的也不多,这样一来二去的,倒是很快就买光了。
光是南瓜饼便让宁修远赚了七八十文钱,扣去两个南瓜六文钱,鸡蛋油钱面粉钱七七八八大概三十文钱,他还净赚了四十几文呢。
非常划得来。
于是,宁修远才开始卖起南瓜饼,偶尔的时候还有炒南瓜子,并且独此一家。
有了第一次的试水,宁修远便坚定不移地朝着卖南瓜饼这条道路上勇往直前,而事实也直接证明,确实是一条康庄大道,让他短短六七天之内,赚了将近四百文钱。
于是,每到夜里,宁修远便抱着钱罐子,看着里头越来越多的铜板,一双眼都快要眯成一条缝了。
只是宁修远也明白,这南瓜饼做法不难,食材也并不昂贵,也没有什么特别秘方,而且越到后来生意越好,大伙儿看他卖得好,应该很快就会有模仿者出现,这生意到底还是会被分出去的。
不过这关系不大,宁修远也并没有想把这南瓜饼当做自家特色的想法,于是也并不是十分在意。
☆、第3章 相伴相依
把包子和窝头全部卖完,已经过了午时,宁修远担心墨凡御肚子饿了,于是便匆匆将东西放上驴车,然后带着对方往不远处的摊子走去,那里是一对老人搭起的凉棚,他们每日都会在那里卖各种面食。
宁修远自从开始摆摊卖包子窝头以来,几乎时不时就要来这里填饱肚子,因为阳春面便宜而且分量也足,味道也过得去,对现在的他而言,已经很好的食物了。
不过也幸好宁修远上一世虽然是个厨师,但是在生活饮食方面要求都不高,不然就现在这样的日子,他过的不知道该多憋屈。
两位老人经常见一瘦弱的青年来自己的摊子吃阳春面,时间长一些,便就记住了,也知道这瘦弱的青年叫宁修远,是个秀才。
今日也不例外,老人一看到宁修远,便笑眯眯跟他打了招呼,“还是一碗阳春面啊?”说完后又看他身后的墨凡御,说:“这位是你的朋友啊,长得可真好看。”
宁修远笑嘻嘻的把毛驴拴在一旁的木桩上,又从拿出几根胡萝卜喂给它,然后拉着墨凡御坐下,手指比划了一个二,说道:“今儿要两碗阳春面。至于他,他是我弟弟,今儿出来陪我一起摆摊。”
老人闻言点点头,也没有再问什么,转身离开,随后对在灶台前忙活的另一位老人喊了一句:“这要两碗阳春面。”
另一位老人回答:“好咧。”
宁修远见老人离开,偏头对墨凡御说道:“现在已经过了午时,你一定饿坏了吧,杨伯这儿的阳春面味道不错,我们先吃着垫垫肚子,等待会儿买完东西回去,晚上我给你露一手,保证你吃完还想吃。”
墨凡御闻言,笑了笑,歪了歪脑袋,这个动作让他做起来实在很养眼,“你总不能做得比酒楼里的厨子还好吃吧。”
“嗯,不差不差,你到时候尝过就知道了。”宁修远越说眼睛越亮,他已经想到晚上要做什么样的一桌美食犒赏自己最近的辛劳了,要知道他整整吃了半个多月的野菜青菜,好些日子没怎么好好尝过一顿荤腥了——
要不是每顿早饭还有一个肉包子的话,估计他这会儿真的忘记肉味儿了。
这生活真的过的很艰辛。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很快,老人便已经将两碗热乎乎的阳春面送上来,虽然清汤寡水的,但是对于正在饿着肚子的两人,这个味道也是极好的。
用极快的速度解决完面条,宁修远摸着自己有些吃撑的肚子,看着坐在自己面前还在慢悠悠吃着面条的墨凡御,不禁撇嘴,这就是简单的一碗阳春面啊,怎么被对方吃的像是山珍海味似的呢。
—
吃完阳春面,宁修远付了钱,便带着墨凡御离开,他手里牵着驴车,走在集市里,左顾右盼的,满眼睛都是新奇。
虽然他拥有原主的记忆,但是亲眼看到的跟记忆里所有的,终究是不同的,哪怕他已经来到这个世界半个多月,这条路也走了不下几十遍,可是像现在这样十分悠闲的晃来晃去,这还是第一次。
南城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城镇,距离蜀中不远,快马加鞭不过一天一夜的距离,不过若是跟天子脚下的皇城比可是十分遥远的,光在路上就要耗上半个多月。这里的民风淳朴,在南城知府的治理下,百姓都过的安闲,已经十年鲜少发生大案件,城里虽然不算太繁华但是也不落后,算得上是安居乐业之地。
宁修远很满意南城这个地方,在他看来,是很适合居住的。
墨凡御走在宁修远身后两步的距离,也跟着左右看,他负手在后,哪怕身上穿着粗布麻衣,还打着补丁,但是因为他的气质、相貌足够出众,所以也总是引得路上的行人回头看他。
走了一会儿,宁修远便带着墨凡御走进一间布庄,掌柜是个留着小胡子的中年男子,他正在柜台上打着算盘,看到他们进门,抬头笑眯眯问道:“两位客官是需要成衣,还是布匹?”
这一行,宁修远的目的是要买两匹布给自己还有墨凡御做几件衣裳,他的记忆里,这具身体的原主已经好几年没有做过新衣服了,能够穿的衣服都打满了补丁,少有几件是完好的,何况现在还在冬日,唯一的两件破棉袄完全不御寒,穿着跟不穿似的,完全没有作用。
之前是因为没银子,所以宁修远只能将就着,如今他手里存了些银两,是时候给自己和墨凡御换几件新衣裳了,何况他根本不能生病,一旦病了,该损失多少啊。
而且还有一个墨凡御。
这墨凡御年纪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与宁修远身高相仿,至多差了一指节的高度,故而他身上的衣服也都是宁修远的,一样破旧,一样满是补丁。再加上他身上伤刚好,宁修远可不想再给折腾出风寒来,不然会很麻烦。
于是,昨儿夜里宁修远抱着钱罐子数了数,发现短短十几天内存款已经增加到五两多银子的时候,便决定给自己跟墨凡御换几身新衣裳,再顺便买一窝小鸡仔回家养着,这要以后想进补的时候也方便。
此时听见掌柜的问题,宁修远回答:“我要买两匹布外加制作两件棉袄的棉絮,不知道掌柜的有什么推荐。”
“有有有。”掌柜带着宁修远跟墨凡御走到一旁,指着上头的颜色艳丽花纹繁杂的布匹,说道:“两位公子请看,这一批布匹便很不错,价格也公道,一匹只要二两银子。这是可是纯正的江南织造,你看看这染色,看着花纹,多好看啊,若是制成衣物,与二位定十分匹配。”
宁修远有些嫌弃地看了一眼那花花绿绿的花纹和颜色,摇摇头,偏头问站在自己身后的墨凡御:“你觉得好看吗?”
墨凡御只需要一眼便知道这布匹是次品,颜色太艳花纹凌乱,于是便摇头,道:“颜色太艳了些,你不适合。”他以为宁修远是在他自己买衣服,拉着他询问呢。
“我也觉得太艳了些,我们俩都不适合这颜色。”宁修远赞同地点头,不顾掌柜的脸色,随即自己看起来。
看了好一会儿,最终,在角落里,宁修远看到两匹十分朴素的布匹,颜色花纹都合他心意,于是眼前一亮,他指着问掌柜:“那两匹多少钱?”
掌柜的随着宁修远的手指看过去,随后回答:“这两匹啊,是残次品,本来是打算当做赠品送给客人的,不过既然公子你看上了,那么便算一匹一百文钱吧。”
宁修远听价格,觉得还算合理,便说道:“成,我就要这两匹了,还有我要的棉絮,你也一同帮我包起来。”
掌柜脸色虽然不太好,但是听完之后还是手脚麻利的就把宁修要需要的包好,放在一旁,然后道:“棉絮是一百文,再加上两匹布两百文,一共是三百文钱。”
宁修远小心翼翼从荷包里数出三百文钱来递给掌柜,然后让墨凡煜一起帮忙将布匹和棉絮搬到驴车上,随后两人一起离开。
走在路上,宁修远跟墨凡御说:“这两匹布足够我们两人一人做一两身衣裳,待会儿回去之后你跟我一起去隔壁苏婶家,让她给你量量尺寸,这样好做衣裳。”
说完之后,宁修远想了想,然后又道:“这两匹虽然都是素色,不过却也有两种颜色,一青一蓝的,你喜欢什么颜色,便自己选一种去吧。”
墨凡御闻言,有些诧异,随后便沉默地注视着宁修远,许久说道:“我没有银子。”
宁修远摆摆手,说道:“我当然知道你没银子。”他可没有忘记,原主从城外将墨凡御捡回来的时候,这人身上除了伤口其他什么都没有剩下——估计都被人拿走了。
“那为何要给我做衣服?”墨凡御问,眼底深处暗含些许警惕。
宁修远家里的情况墨凡御是看在眼里的,家徒四壁四个字形容并不为过。他知道对方每日早早就要爬起来做窝头包子拿到集市来卖,而即使这样辛辛苦苦的,也赚不了多少银子,愿意收留他已经不易,而如今,对方又笑眯眯地看着他,让他去挑选自己喜欢的布匹,居然是要给他做衣裳,而他们只是萍水相分罢——
这些,在他这十五年的生命里,从未出现这样的人,墨凡御完全不明白宁修远想要做什么。
宁修远看清了墨凡御眼底的神情,无奈笑了笑,随即说道:“你不用那么看着我。你看,我把你捡回来,又把你的伤养好,给你吃给你穿……唔,虽然吃的是野菜,穿的是打满补丁的衣服,但是要是我有什么不好的想法,哪里需要这么麻烦啊。”
看着墨凡御听完自己的话眼底的警惕慢慢散去剩下茫然,宁修远说道:“你看,我比你虚长几岁,你要是不介意,以后就喊我一声哥,你也知道我没有兄弟姐妹,爹娘也已经不在,你就当做是我一个人孤单了,想找个人陪着就好,当然你以后若是要离开,我也绝对不会阻拦。”
会对墨凡御这么好,大概是因为宁修远犯了所谓的雏鸟情节吧,毕竟他魂穿到这么一个陌生的世界,总觉得自己见到的第一个人便是可以依赖的——
哪怕宁修远完全不知道墨凡御的来历,更不知道对方的身家背景,但是他并不在乎,他只需要明白,墨凡御不是个大奸大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