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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灵魂骚动-第16部分

小说: 灵魂骚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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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没有到达那样的境界,我不想在舞台上流泪,也不想和人分享那个昨天,甚至都不太想听别人唱这首歌。
  但是人生似乎总有例外和冲动:
  “林赛哥,要去看看吗?”
  ——
  循着歌声找到坐在冷清街角自弹自唱的墨镜大叔时,歌曲已经唱到最后一段副歌,有一位年纪不轻的女士站在那儿听,我们便隔着一条石板道,没有靠得太近。
  Why she had to go
  I don't know she wouldn't say
  I said something wrong
  Now I long for yesterday。
  大叔的嗓音像他粗犷的络腮胡,有一种沧桑感,给了这首歌很不一样的演绎。
  父母车祸过世时我才五岁,这首歌对我而言的全部意义就是外婆,五六岁时的外婆在我眼里和别人的母亲没有什么差别,她保养得很好,那一点点皱纹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当她坐在教室里我的位置,替我开家长会时,我没有感觉我失去了什么。
  我很想念当她只有那一点点皱纹,还能带着我四处走的时光。不知对这位大叔来说,那个She又意味着谁。
  因为戴着墨镜,我无从得知他眼眶里是否有泪水,但是哼完最后那声Hmmm,他喉结滚了滚,抱着吉他安静了很久。
  我身边的塞林格也安静了很久,安静得久了,某些气息也会沉淀下来,我第一次在他身上闻到了淡淡的大卫杜夫的味道。
  这首歌是很神奇的,它似乎能唱出所有人的故事,让这个世界上所有人,无论高低富贵,种族宗教,都被巨大的共情连在一起。
  女士的老公在前面叫她,她从手提袋里掏出钱放进大叔身前的帽子里,匆匆离去。
  有一个男生同她擦肩而过,男生背上背着吉他,等细看我发现那原来是低音吉他。男生看上去十七八岁,应该还是高中生,他跑去大叔身边,从大叔身后拎出一张折叠椅打开坐下,笑嘻嘻地说着什么。
  我仔细听,他说的是:“哇,欧吉桑,今天干得不错嘛,没有我还能赚这么多呀!”
  其实帽子里只有方才那位女士放进的一张钞票,男孩偷偷从自己兜里掏出碎零钱,放进帽子里,我才知道大叔是看不见的。
  有了木贝斯的伴奏,大叔唱了一首《Love of my life》,这首歌大部分的伴奏是钢琴,大叔很熟练地将钢琴换到了那一把吉他上,男生的贝斯弹得还不是很好,大多数时候还是只能走根音,但他低着头,弹得很认真,没有注意到走过去的塞林格。
  能驾驭这首歌的男性歌手不太多,但是大叔竟然能唱这么高,却依然不失动情。在这条人烟稀少、冷清安静的老街,我突然很惋惜为什么没有人听他唱,如果他们能停下来听一听这个人唱歌,会觉得这一天都变得美好起来,在漫长庸碌的时间长河里有了意义。
  地上那只宽檐帽很旧了,边缘都磨开了,放在地上都有点塌,把钱放进去时,我偷偷把帽子撑了撑,它稍微立起来了一点儿,像大雨后蔫蔫的野草又被阳光唤醒,仿佛能依稀看见它和它的主人风华正茂时的样子。
  男生抬头说谢谢,这一抬头,那句“阿里亚多”登时卡住了,大叔问怎么了,男生结结巴巴,塞林格朝他摇了摇头,蹲下用英文问大叔:“您弹吉他多少年了?”
  大叔说三十年了。
  塞林格说除了我的老师,您是我见过最会弹木吉他的人。
  大叔说您太过奖了。
  塞林格问:“我能和您合奏一首吗?他们都说我贝斯弹得还不错。”他回头,冲我眨了下眼。
  我立刻说是,他在伯克利学过低音吉他,还被当地的爵士乐队邀请演奏过!心说岂止是不错,简直厉害翻了!
  问大叔时,塞林格全程都是单膝蹲在地上的,竟然还会挤眼色,看着像他刚出道时略青涩的模样,满身的桀骜不驯,却也会在遇到爵士乐的教父级人物时,一双眼睛直直地看着对方,半天都不眨。
  男生的英文显然不太好,一直用日文追问着是要合奏的意思吗,没人回答他,他只好无助地看向我,确定真是要合奏以后激动地转向大叔:“大叔你信我,他贝斯真的弹得超级棒!”
  大叔笑着点头,抱着吉他站起来,微微鞠了一躬,说:“请多指教。”
  男生将自己的木贝斯取下来献宝似地捧给塞林格,自己让到远处,塞林格在那张椅子上坐下,回头对男生说:“你站我旁边。”
  那语气蛮冷的,仿佛还带着一丝嫌弃,男生还是一脸受宠若惊的表情站过去,抬头挺胸像个标兵。
  我心里既替他激动,又很崩溃:让你站过去不是让你当保镖的,要认真学他的指法啊,难得塞林格愿意教你!
  如果我十七岁时能有机会站在二十一岁的塞林格旁边看他演奏,我得在他手上盯出个窟窿吧。
  “下一首是什么?”塞林格问大叔。
  大叔想了想:“《草帽歌》可以吗?”
  塞林格似乎是愣了一下,沉默地点了点头。
  他点头大叔当然看不见,我说:“先生,可以开始了!”
  他们第一次合作,然而贝斯和吉他却配合得十分默契,这一次终于不再是简单粗暴的根音了,变换自如的贝斯伴奏让一旁的男生看傻了眼,大叔唱得享受而投入,有时会微微偏头,仿佛想要看看这位神秘贝斯手的样子,可惜塞林格全程没有一次抬头。
  唱到“Mama; that old straw hat was the only one I really loved; but we lost it。 ”时,我眼眶甚至都微微发热,中途大叔弹了一段即兴的solo,贝斯竟也能默契配合,当这首歌结束,看得出大叔也意犹未尽,他站起来朝塞林格的方向又鞠了一躬,说想和您再合奏一首,可以吗?
  可能是太高兴了,这一句用的是日文,我连忙转达给塞林格。这样两个隔代又忘年,语言不通却彼此欣赏的人能遇见,太难得了。
  下一首大叔让塞林格选歌,塞林格选了Sting的《Shape of My Heart》。
  大叔“啊”了一声,感慨地说这是首好歌,我也很想唱给您听,但歌词并不十分熟悉,不然您来唱,我负责吉他伴奏吧。
  塞林格却说要不然换一首吧。
  男生有些错愕,其实我也是,塞林格以前也做过乐队主唱,这首歌难唱在节奏的把握,唱功上倒没有太花哨的技巧,塞林格在节奏方面的天赋是公认的,即使他嗓子已经不如从前,也不会唱不了。
  “为什么啊?”男生说,“这首歌我很喜欢啊!让塞林格君就唱这首吧拜托!”他朝我双手合十,这话根本不需要我翻译。
  塞林格抬头看他,忽然又看向我:“你来唱吧,unplugged,你唱会很好听。”
  这建议来得太突然了。
  “好啊!塞林格君说你唱得好那肯定很好啊!”男生激动地翻出包里的手鼓,说,“我来当鼓手!啊,想想忽然就变Band Play了好激动!”
  原本还有点犹豫,但Band Play这个词让人无法抗拒,没错,有吉他、贝斯、鼓,只缺一个主音就是一支完整的摇滚乐队,我干嘛要在这儿当个多余的人?
  “好!”把背包脱了放脚边,不由也有点激动,我朝男生点了点头,示意他可以起头。
  塞林格放在贝斯上的手几度按下却又松开,他说了声“对不起”,站起来,上前两步按住我肩膀就让我转了个身。
  “你对着我唱我没法伴奏,”他的声音就在背后,带着一抹笑意,“你的乐队该在你身后。”
  可能是他说话时正好与我耳朵的高度平行,声音抵达得毫无阻碍,听起来竟和平时有点不同,我脖子诡异地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牛仔裤的背后突然猛震起来,好了,闲晃了一上午,终于惊动石头哥了,塞林格却先我一步把兜里的手机抽走,按了关机后才放回去:“歌手的职业修养。”
  ……对不住了石头哥,谁让他是我偶像呢。
  前面就这么条冷清狭窄的街,连行人都稀少,让我想起第一次做街头演出的那天,开始的时候多少会有些局促,然而乐手就是主唱的后盾,有他们在身后,我就能不要脸地从日升一直嚎到日落。
  当站在广场上搭建的台子上,看着所有人麻木行走的样子,真是恨不得能把整条街都喊醒,所以我总是用力地唱,唱歌的时候,想象自己是一件乐器,我要把自己弹到发烫。
  男生轻敲了三下手鼓,大叔的吉他,塞林格的贝斯,依次加入,在这两位无可挑剔的乐手手中,音乐声让这条盛夏的街道好像一下进入了萧瑟的冬天。
  Shape of my heart,但唱的并不是我的心,不是杀手Leon的,也不是Sting的,我唱的是此刻为我伴奏贝斯的人,这是塞林格为大叔选的歌,也是他自己心的形状。
  He doesn't play for the money he wins
  He doesn't play for respect
  这是一首不适合把自己“弹到发烫”的歌,但每当唱到“That's not my shape of my heart”时,我还是能感到胸腔里摩擦的热量,还是忍不住想叫醒这条沉睡的街,把歌声送到更远的地方。
  歌曲有一段口琴吹奏,我将这段哼唱了过去,只觉得那一刻,冬雪消融,头顶都是阳光。一生有这样的一刻,即使不能拿满分,似乎也不枉来人世间走一趟了。
  停下来听我们演唱的人并不多,这首唱完,也只收获了稀稀拉拉四个路人的掌声,我回头看向塞林格,他抱着贝斯抬头看着我,没有说话。
  我像个盼着老师表扬的愣头青,明明我老师都不想说什么了,我还不愿放过他眼角眉梢每一处微表情。
  “哇靠,哥你唱得好听啊!”男生一个劲为我拍鼓,“我说不出来,反正就是……特别有穿透力!”
  唱一首歌就能被叫哥,我也说不出来,反正就也……特别爽了。
  “您是歌手吗?”大叔忽然问。
  ……怎么说?该说以前是吧,但又要怎么解释现在不是……
  “他是。”塞林格说。
  说完他起身将贝斯还给了男生,我的心情难以描摹,不管是为了避免我尴尬,还是他真心如此想,总之这两个字都……非常美好了。


第19章 
  时间不早,我们向大叔告了辞,男生追上来希望能得到偶像的签名,叽里呱啦说了一堆仰慕的话,语速这么快,有些词都超出我的能力范围了,好在硬是靠着同为粉丝的心,让我给查缺补漏添油加醋地翻完了。
  塞林格全程冷漠脸听完,问他:“为什么逃课?”
  他用的是英文,男生竟然也没听明白,这恐怕不是逃课一两天,得是长期逃课的战绩。男生看向我,一副“哥,说的什么呀”的焦急脸,我要说,塞林格抬手制止了我。
  男生可怜巴巴地看着我们。
  塞林格说你连这么简单的英文都听不懂,还玩什么摇滚?又转头对我道:“原原本本翻给他听。”
  听完塞林格的话男生的失落可想而知,塞林格说完就走了。我回头,看见男生抱着贝斯站在原地,单薄得像根电线杆。
  陪塞林格在一家便利店买烟,老觉得身后有视线,走到门口一看,果不其然,逃课boy在店外打转。
  他拉着我又说了一大堆,我大致听懂了,他说他不是贪玩才逃课的,他爸不许他搞摇滚,还不许他和大叔学琴,他是气不过才逃课的。
  “我就是受不了他看不起大叔!你知道ARMS吧,ARMS吉他手的老师就是大叔当年的学生!大叔要不是因为眼睛的原因……”
  我也惊讶极了,ARMS是日本很有影响力的乐队,出道至今已经二十年,我有段时间也常听他们的歌,可惜错过了他们最活跃的时期。
  “下川先生的眼睛是什么时候失明的?”我忍不住问。
  小野仰头想了想:“挺早了,三十岁的时候吧好像……”
  那就是差不多二十年了……
  “那他很了不起了。”我说,“没想过去别的地方唱吗?”
  “我听年纪大点儿的人说这条街好多年前也很繁华的,那时来听大叔唱歌的人很多很热闹了!这些年变化有些快吧,大叔眼睛又看不见,他好像也不想去别的地方。”小野越说越不甘,“我就不懂了,为什么说我们这种人就当不了明星,谁稀罕当明星啊,我的梦想是摇滚啊!”
  可能难得遇到可以懂他的人,不知不觉就对我倾诉了这么多,其实他比我惨,虽然姑爹姑妈也反对我学音乐玩摇滚,但是对小野来说,反对的是自己最亲最重要的家人,那种感觉想必比我糟糕多了。
  “哥,签名我不要了,”小野说,“但我真不是那么差劲的人,”他往便利店里偷偷瞄了一眼,低声说,“我不想被塞林格讨厌,这些话请你务必转告他!”
  我答应了,小野点点头离开,那背影失魂落魄得像汪洋上的浮标。
  “小野!”
  电线杆浮标回了头,一双眼里都是迷茫,我也无数次在镜子里看过这样的自己,在该与不该,要与不要,为什么和怎么了之间无助徘徊。
  “他没有讨厌你。”我说。
  他眨眼睛:“真的?”
  “真的,讨厌你就不会让你站旁边了。”
  可能他看见我笑了,他也笑了。我知道塞林格不可能讨厌他,从他瞒着大叔偷偷往帽子里放钱的那一刻,我也知道对迷茫的人来说,偶像的认可可以是多大的激励。
  回到便利店时,塞林格还在等老板为他破开零钱,找零终于都齐了,很大一把零钞。
  这样我们又返回了那条街。路上我把小野说的话转告给了塞林格,他听着什么话也没说。
  回来的时候大叔不在,只有小野在那儿收拾东西,他把贝斯背上背转身就看见塞林格回来了,塞林格弯腰把满满一把零钱放进那只帽子里,小野看着也不敢吱声,木愣地站一边。
  塞林格起身后问我:“有笔吗?”
  看见我把笔拿给塞林格,小野眼睛里才后知后觉地冒出兴奋的光。
  塞林格扯开笔帽问:“签哪儿?”
  我:“贝斯上吧!”
  小野:“BASS BASS!”
  塞林格走到小野背后,稍微蹲下一点在低音吉他的下端开始签。
  他不止签了名,还写了一句话,小野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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