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骚动-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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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偶尔他也会说不是大问题,让继续排练。
不过有一首歌问题是比较大,塞林格的《尼伯龙根》,这首歌很有特色,全曲透着一股鬼气森森群魔乱舞的冷酷感,但是难的是节奏很不规律,虽然写的4/4拍,但是有不少换拍,好几次鬼魅一样出现五拍甚至七拍的变换,不单是扒谱党们的噩梦,KTV里敢点这首歌的人也没几个能唱到拍子上,每次排这首,不是乐手哪个小节进慢了,就是季诗哪个小节进快了。
季诗自己也很恼火,又一次进副歌B段进快后他甩了一把麦克风,骂了声“操”。
“没事没事,”阿岚安慰季诗,“歌迷不会在意这种细节~”
石头哥回头怒道:“老子在意!这尼玛是细节吗?”
季诗抱头蹲地上,口中默念着拍子。
塞林格说那再来一遍。第二次排好了很多,别处都没问题,但唱到副歌B段前又一次进快了。始终都是这个地方有问题,季诗苦着脸回头问塞林格:“还要来一遍吗?”
塞林格低头在谱子上做记号,套上笔说不用了:“我们在这里做个长休止,”他对季诗说,“你想什么时候进就什么时候进,头两个小节你放慢点,按你自己的节奏来,我会在这里加一组贝斯音,到第三小节你就跟我的节奏走,所有人都跟我的节奏走。”
季诗说那试一试?
唱到那个休止时整个乐队都休止下来,跟着季诗一口气休止了不知道有几拍,季诗很开心似的,拿下话筒悄声说:“我感觉自己是上帝~~”石头哥踹他一脚,季诗往旁边一跳,猝不及防又接着唱了下去,清唱的这两个小节拖拍拖得非常任性,但塞林格的贝斯音依然找准节奏,以一个先行的切分音将季诗在第三小节拉到准确的换拍节奏上,在贝斯音重新确认的准确节拍下,整支乐队有条不紊地顺利运转了下去。
更重要的是,戛然休止的那几拍和突然的清唱,竟然成为了LIVE中的一个亮点,想象那个时候灯光全灭, 一瞬间群魔偃旗息鼓,蛰伏在了黑暗中,应该会给乐迷们带来一段刺激的屏息吧。
终于解决了这首,石头哥看了看时间,挥手道:“大家休息一下,喝个水撒个尿吧。”
乐手们上厕所的上厕所,出门抽烟的抽烟,塞林格取下贝斯,弯腰拿了一盒大卫杜夫也出去了。
我坐下来想喝口水,才想起运动水壶还在休息室里。
走出排练棚,过道上吞云吐雾的乐手们在聊着天,塞林格没在当中,过道尽头的窗外天色已黑,我推门进了休息室,看见塞林格趴在窗户那儿抽烟。也太冷了吧。
笑笑睡在沙发上,海哥趴在桌子上,都已经睡着,朱莉姐和Lisa今天请假了。
冷风吹得塞林格侧头打了个喷嚏,他打喷嚏时捂住了嘴,声音很小,还是让沙发上的笑笑动了动。
我拿了运动水壶,低声问他要不要喝点热茶。
塞林格点了点头,我倒了杯茶给他,我们拉开椅子坐在桌子另一头,我看着海哥,说睡得真香啊。
塞林格看了会儿海哥:“你有时候睡得比他更香。”
这话说得我怪不好意思,前段时间写歌,是没少在大白天工作时打瞌睡:“对不……”
“在休息室里,在保姆车上,在我工作间里。”
我那声“对不起”被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打断了,他说话时没有看我,却让我有种荒谬的诚惶诚恐。
塞林格把手里抽到一半的烟按熄在烟灰缸里,桌子稍微动了动,海哥醒过来,看见塞林格,一个激灵:“啊?已经结束了吗?”
沙发上的笑笑也被吵醒了,塞林格回头看她,说还早,再睡会儿吧,又对海哥说:“你也是。”
话是这么说,可是他在这里,这两人怎么可能还睡得着。
塞林格把我给他的茶一口气喝干了,起身拉开椅子,说走吧。
我们出去的时候乐手们都陆陆续续回了大棚,走廊里只留下抽过烟后的一片雾霭,有乐手从洗手间里出来,看见塞林格打了个招呼,回了排练大棚。
塞林格对我说:“困吗?”
有一点,但心理上又很亢奋,不想屈服于生理上的困意。
“去洗把脸吧。”塞林格说。
在洗手间里塞林格直接用冷水洗了脸,泼上去的水打湿了刘海,他对着镜子把湿头发捋了上去,露出还湿着的额头和被水分浸润的眉毛,一下就显得特别英俊,光芒万丈怦然心动那种意义上的英俊。
“刚刚那个是乐团的团长。”塞林格擦手时说。
我想起来对方的长相:“就是刚才给你打招呼那个?”
“嗯,但是刚刚那首歌,他也有个地方出了错。”
“是吗?”我压根没注意。但团长的水平这一路排下来倒是听得十分信服,即便出了错,也是很小的失误吧,更何况他只出了一次错。
塞林格向后倚靠在大理石的洗手台上,背着光看着我:“但你一个错都没出。”
我都不太相信:“我没有吗?”
“没有,你很完美。”
能从塞林格口中得到“完美”两个字,好比游戏时达成了一个难度顶级的成就,我笑着说:“是我运气好。”
“运气再怎么好,你也只有一只耳朵的听力。”
我完全蒙了,这不是个问句,他脸上也没有怀疑和追问的表情,只是很平静地问我:
“什么时候开始的?”
——
这一天对我来说就像蹦极,各种意义上。排练一直到晚上十点才结束,我回到家都快十一点了,洗了澡,在床上刷了一会儿手机,原创音乐网上竟然看见了曾经组乐队的同伙,啊不同伴,小轩的留言:
——南哥,巴哈姆特到底是谁啊!超羡慕他,能和你一起做音乐!
如果你知道他是谁,就该是羡慕我了。
夜已经很深了,不知道塞林格睡了没,我坐起来,忍不住给编辑了一条长信息:
林赛哥,我不是想隐瞒病情,而是我觉得,两只耳朵一只耳朵其实也没啥差别,《地球上某处的无名日出》也是在这样的状况下做出来的,包括摇滚版的棒球帽,所以你看我不还好好的吗?我从小听力就很强,以前组乐队的时候也被调侃过是听力八级,一只耳朵也能顶别人两只耳朵用,在这样的情况下实在没有必要特意告诉别人我只剩一只耳朵还能听见了。
我犹豫着是要等第二天发还是现在就发,想了想还是明天吧,说不定明天起床会改变想法。像这样有发微信给他的冲动,草稿箱里字斟句酌地写好又删掉的长篇大论,都不知道有多少次了。一入夜就容易冲动,一到早上就会清醒。
但也许是排练了一天累傻了,以为自己点了退出,愣了两秒才猛反应过来其实我点成了发送……
我盯着已经发出的绿色对话框无能为力,直到塞林格的头像冷不丁跳了出来,只回了我五个字:
——我是别人吗?
很平静的五个字,却惭愧得我面红耳赤。嘴上说着“你是我的偶像”,却连对偶像知无不尽都做不到。
——对不起,林赛哥,你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人,你忘了我刚刚说的混账话吧。
塞林格回了我两个字:等着。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好对着手机耐心等,等了不知多久,一个语音信息框跳了出来。
塞林格从没发过语音信息,和我的对话中从来没有,我也从没见他给谁发过。我有点忐忑地点开,贝斯手先生有些低沉的声音在一声很重的呼吸声后传来:
“你怕我会阻止你吗?阻止你在我们的演唱会中摘下耳机,阻止你写歌做音乐,阻止你参加排练?你的右耳现在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但那也属于你,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我只会替你痛惜,然后帮你实现它最后的价值。”
这段语音后还有很长一段空白,然后才“咔”一声断掉。我躺回床上,面朝天花板,把耳机贴在右耳,又点了播放。
“……我只会替你痛惜,然后帮你实现它最后的价值。”
耳朵的噩耗降临后我有时也会给自己放点心灵鸡汤,但这绝对是我听过最帅气的回复,我想努力做出一个同样帅气的表情,眼泪还是违反地心引力一股脑地跑了出来。
——
隔天就要去体育场彩排了,从地铁站出来就被国际商务中心大楼的超大LED屏吸引了,隔着一条江的距离,都能看见上面“LOTUS 5th ANNIVERSARY TOUR”的字样。那是LOTUS粉丝为偶像众筹的LED屏广告。
我站原地等了一会儿,等看屏幕上的字还会不会变,看到最后不禁笑出了声,英文字幕后又赫然变成了“宇宙天团五周年巡演成功”。
“宇宙天团”四个字真是不管在哪儿看到都霸气侧漏啊!
体育场的台子早就布置好了,这座体育场的顶部是可以从东西两面合拢的,虚位以待的五万个座位看着异常壮观,测试灯光时观众席一黑,简直有身在无尽黑夜中的感觉,在这样的建筑面前就会觉得自己像蚂蚁一样渺小。乐队彩排时我都戴着耳罩,听还是要听的,等到正式演出时吧。
彩排时还是岔子不断,不是季诗破音,就是阿岚走神,石头哥一直在场上中气十足地咆哮着,休息时他走到塞林格旁边,看着季诗阿岚的方向:“这种时候还是你靠谱啊……”
塞林格很淡然地说都是队友衬托得好。
季诗对自己彩排的表现也很不满意,重新开始彩排时他忽然转身对着团队的所有人鞠了一躬:“我保证这次一定少蹦跶,少走音,希望大家也能配合我好好表现,拜托了各位!”
阿岚一脸奇怪:“为什么啊?你至于吗?”
季诗没说话,塞林格低头调着弦,说:“因为有重要的人要来观摩。”
“谁?”阿岚好奇地问塞林格,“市长还是首长啊?”
塞林格:“美国队长。”
——
彩排时也没助理什么事,我就去了内场摇滚区。我也算是LOTUS演唱会场场不落的人了,但是经济原因还是只能买看台票,站在摇滚区看他们现场是什么感觉,我从没体会过。
站在第一排,不禁感慨离得好近啊,舞台大约两米高,当舞台上落下灯光,音乐响起,那感觉真是相当之震撼,从正下方看到的LOTUS好像被渡了一层光,简直是肉眼可见的巨星光环!连塞林格那样低调,几乎不怎么靠近舞台中央的人,如果我愿意,我都能看清他额头的汗珠。前面没栏杆和保全人员拦着的话,我感觉自己分分钟能跳上台子,现在想想,身在摇滚区的观众能忍住不扑上去,真是太不容易了!
一曲完毕我在下面狂鼓掌,想象左右前后都是和我一块儿呐喊的粉丝歌迷。灯光暗下来时我摘了耳机按摩了下耳朵,其实没什么用,纯是图个安慰。忽然有人从身后拍了拍我,我回头,太暗了都没能看清是谁,这时舞台灯又亮了起来,我才看清身后的Lisa。
女孩笑着对我说:“摇滚区的感觉很棒吧?”
Lisa给石头哥当助理也只比我早半年,她说当助理前她只看过两场LOTUS的演唱会:“都是在看台,离得老远了。”她指了指山那头,“大概就在那边,我都自带望远镜,好看清季诗。”
原来是季诗的粉丝啊,我笑着想。
“你们男生追星会这样吗?会带望远镜全程看塞林格?”Lisa问。
“我是没带过。”我说。但是对塞林格的印象并不模糊,因为贝斯线就在那里,全场任何一个角落都能听见,而且那时我还有一副好耳朵。我不需要拿望远镜看他也能感觉到他的存在。
舞台上开始排下一首,是《I wish it is love》,这是第一次在五万人的会场听到这首歌的LIVE,前奏一出真是要命的好听,我和Lisa都默契地不再说话,我忍不住移开了一点耳罩,乐声从耳道流进来,舒服得就像泉水。
一束束灯光落在舞台上,塞林格的穿着还是很随便,黑色高领羊毛衫外面是牛仔衬衫,结果出门的时候他又觉得有点冷,就顺手拿了玄关衣帽架上的机车夹克披上,我想说林赛哥要不你还是换件风衣吧,这么穿着有点不伦不类,可是当他把机车夹克套在外面,我觉得自己哑口无言了。原来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果真是真理。
上车后塞林格忽然低头摸了摸胸口,因为机车夹克和牛仔衬衫都是敞着的,所以摸的时候他的手直接就伸进了衬衫里面,虽然是隔着黑色的羊毛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动作看起来有点让人非礼勿视。
他转头对我说,我上去拿个东西,你等我一会儿。
再次下楼时他还是两手空空拉开车门,我实在有点好奇:“你上去拿什么啊林赛哥?”
塞林格手指勾着高领,拎出一条吊坠:“这个。”
那是一条狗牌吊坠,上面可能还刻着什么,但我现在开车也看不清。
“上去就是拿这个?”
“每次演唱会和彩排都会戴,算是我的幸运符。”塞林格说着又把吊坠放了回去。
演唱会戴幸运符我想得通,彩排为什么也要戴?难道幸运符也要先热身哈哈~
以及既然戴了为什么要藏在里面?细想想,以往的演唱会,我也没见过这条狗牌吊坠,说明他都是戴在里面的。
我想也想不通,只好作罢,心想摇滚大神啊,我偶像真是好奇怪一个人,希望您保佑我有一天能知道上面刻了什么,包括他的纹身,我真是太好奇了……
现在塞林格就戴着这条狗牌吊坠站在舞台上,可能幸运符真的能带来好运,几乎全员都在出错的情况下,他的表现依然从头到尾无懈可击,副歌时灯光越来越亮,很快整个舞台都笼罩在金色的光华中,我看着那些金色从舞台的上方流泻下来,落在塞林格穿着机车夹克的肩膀上,把黑色的皮衣全染亮了,接着它们从他发梢洒下,流向他低垂的眼睛,高挺的鼻梁,他黑色的贝斯,他勾着琴弦的手指……当季诗唱着“Wish it is love,wish it is love……”时,甜蜜的金色就这样将他整个人浸润了。
贝斯线虽然无处不在,但这却是只有在摇滚区才能看见的塞林格,我生平头一次,真心羡慕起摇滚区的观众。
歌曲结束,舞台上灯光又暗下来,我摘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