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代系草-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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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么的哪儿来的这么多“刚好”?
“哎呦!明天时间很紧张啊,我们得早点儿走!我这就把衣服找出来!”林允琛已经自动把他的沉默认定为默认,麻利儿地跳下床。
看他竟然自己跳下了床,季洋再一次压抑住了想要暴揍他的冲动。
然后……看到他兴冲冲地翻箱倒柜,拒绝的话到底也没有说出来。
草……还是眼不见为净吧!
反正如果林允琛不跟他回家,翻出来的这些厚衣服,也是他的活儿。还不如把这忒能作恶的傻比带回家去,让他自己的衣服自己洗、顺便做一顿饭以作为用洗衣机的租金。
有这乐得清闲的好事儿,谁会自找罪受啊?
这么一想,心里就痛快多了。
林允琛扑腾了半个小时,找出了一堆衣服——当然得找得多一些了,要是不到中午就洗完了,季洋还不得把他给赶回来啊?他得做好在季洋家赖上整整一天的准备。
“车钥匙给我,我塞你车里去。”为了确保自己明天能出行成功,必须今晚就把事儿给定下了。
林允琛站在季洋床边拽了拽他的被子,有些忐忑地等着季洋的回答。生怕季洋给他甩出一句,“衣服收回去”,那可真是太悲催了!
“背包侧兜里,自己拿。”
听到这句话,顿时乐开了花儿,乐颠颠儿的去了。
季洋早就关了音乐,这一会儿,明显听到林允琛的脚步声无比欢快。
“草……”又在心里骂了他一声儿。
好像除了这种抒发情绪的感叹词,他就再找不出别的能对付林允琛的法子了。
林允琛随便套了个外套,捧着一堆衣服,乐颠颠儿地下楼、乐颠颠儿的回来,又乐颠颠儿地下楼、再乐颠颠儿的回来——跑了两次才把衣服全送下去。
季洋在心里暗骂他:“你特么好像要搬家,搬去疯人院!”
懒得搭理他,这回真是困了,跳下床刷牙洗脸。在两人的床铺之间来来回回了几趟,却是一眼也没看林允琛。当然也完全无视了已经折腾完老老实实躺回床上的那傻比花痴投来的、红果果的痴迷目光。
季洋觉得,这种眼不见为净的状态相当惬意。
直到关了灯,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舒舒服服地闭眼、准备舒舒服服地睡一觉的时候,才忽然发现,其实在眼不见为净的同时,他还应该做到“耳不听为静”。
“季洋……”林允琛缓缓唤他。
只一声唤,季洋顿觉浑身如过电一般,说不出的酥麻。比有人在他耳边轻轻吹气还受用!
只怪这小子声音实在太好听了。
不听不听,睡觉为重……不听不听……睡觉为重……季洋不断给自己催眠。
“我怎么就这么喜欢你呢……”
林允琛的声音在朦胧的月光中响起,似远还近、似欣喜、又恍如叹息……
听得季洋整个人都不好了。
“晚安。”
在季洋的怒气发作之前,一个非常好听非常饱含深情的声音,将他原本就很勉强才提起来的戾气瞬间浇灭。
“安你麻痹……”不轻不重地骂了一句,翻身用背对着他。
林允琛一声“嘿嘿”的轻笑,也闭上了眼。
今晚天时地利人和……可是他啥也没干。
这是林爷自打开荤以来,与狩猎对象过得最纯情的一夜。
却是比直接上垒直奔主题还让人兴奋。
我们都只不过是天地间一粒飘飘荡荡的渺小尘埃,渴望希望、渴望温暖、渴望到柔软的地方去、渴望落在一个安定的怀抱中。
却只怕华梦不似梦,梦醒人去楼已空……
“季洋,起床了起床了……快点儿,我们去吃早饭!”
季洋正站在一望无际的海边、背后是青翠的山、眼前是湛蓝的海,身边站着一个模糊的人……
第39章 第一次跟你回家
他虽看不清他的容貌,却知道这是自己最喜欢的。
此时的天地间,安静得仿佛只剩他们俩。
空旷古朴的天地间,一切都是最原始的模样。没有规则、没有阻挠、没有异样的眼光、没有流言蜚语。
喜欢就要、想草就草,就只需要遵循心里最直接最清楚的感觉。
想和谁在一起,只要拉住他的手,就是一生的拥有,光明正大。
他刚要去拉身旁之人的手,已经准备了一肚子气壮山河的表白……
忽然一阵地动山摇。
“季洋,季洋……醒醒了!都八点了!咱俩今天有好多事儿呢!快醒醒……”
是那傻比花痴疯狂地拽他的被子:“醒醒了醒醒了!”
“草……”一个感叹词,季洋说得咬牙切齿。
“快点儿,我们出去吃早餐,吃完就去你家!”林允琛继续聒噪。
季洋把头整个儿埋在枕头里,真想就这样闷死自己,一了百了,再也不用听这傻比的聒噪!
“快点儿!你不起床我上去了?”林允琛一把拽开了他的被子。
“卧槽……”季洋一个激灵忙回手去抓。
“行了,矫情什么?你不穿着内库呢吗!”林允琛又给他盖上了。看起来好像是挺随意的样子,实际心里却是刻意得很——他不敢看呐!
早晨醒来本来就玉火焚身,再看着这么一具能把他魂儿都勾去的肉、体,哪儿还能有理智可言?只怕多看一眼,玩笑就变成了真的,他可真要扑上去了!
“你特么要冻死老子……”季洋裹着被子暖和了一会儿,才翻身,懒洋洋地坐起来。
“卧槽……真冷!”然后又躺回去了。
在被窝里摸到了放在床边的T恤,裹在被子里穿上了,这才再次起床。这一次总算起床成功,不用再重启了。
“你怎么懒了啊……”迷迷糊糊地下床、迷迷糊糊地问。
“啊?什么?”林允琛没明白。
“没什么……”平时你不都贱得买回来送到我床前?今天咋不贱了?
“哦!我这不是想和你一起坐下吃嘛!那才有气氛!等开学我继续给你买。”
可能是刚起床的缘故,浑身上下哪儿哪儿都没清醒呢,季洋俩耳朵一红,“草”了一声儿……你小子反应还挺快!然后急匆匆冲进洗漱间,落荒而逃了!
林允琛靠在他的床边看着他,觉得空气中都是暖暖甜甜的味道。活这么久,就没有哪一个早晨是像今日这么柔软美好的。
我想每天都看着你起床、每天都和你一起吃早饭,我想余生的每一天里,都有你。
怀着如此文艺的想法儿,痴痴地看着季洋吃了早饭,觉得今早的包子都比往常好吃。
季洋懒得搭理他,继续秉着眼不见为净的原则,麻利儿地结束了与林允琛的第一顿早饭。
直到多年后,他再路过学校东门这个早餐店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与林允琛之间的每一个自以为不起眼儿的细节,都已经印在了最深最深的记忆里。扫之不去,挥之不绝。
季洋家离学校不近,加上十一假期是出游高峰,路上堵得厉害,俩人儿用了一个小时才到家。
下车的时候林允琛看了一下手表,不免暗暗责怪了自己一番。起晚了啊!应该早起一个小时,六点就起!这样还能和季洋在他家多腻歪一个小时。
季洋家在十七楼,林允琛自己苦哈哈地运了两趟,才把衣服都弄上去——没办法,季洋不帮他拿啊!原本时间就不多,来回在电梯上又耽搁了几分钟,心疼得林允琛心都在滴血!
当他把第一批要洗的衣服塞进季洋家洗衣机的时候,看了下时间,已经九点半了!
忽然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冲出卫生间就问:“你确定你爸妈中午不回来?”
“哎?人呢……”季洋已经不在一楼客厅里了。
季洋家是四室两厅两卫的跃层住宅,楼上楼下各两个卧室,林允琛现在所处的这个出门能看到客、餐一体厅的卫生间,自然是在楼下。但是此时四个卧室的门都关着,他又不知道哪一个是季洋的房间。
只能在楼下扯着脖子喊道:“季洋……季洋……你在哪儿呢……”
然而没人儿搭理他。
刚好可以参观一下季洋家,或许还能有什么意外发现——比如说他小时候的照片什么的。
林允琛先看了他右手边的房间,推开门,只见床上铺着一个白色带浅灰色花朵的床单、窗下放着一个仅供两人坐的米白色布艺小沙发、墙上挂着一台二十多寸的小电视、床边有一个双开门的象牙色实木衣柜……好家伙,布置得跟快捷酒店似的!屋里一点儿杂物也没有,一看就是客房了,而且还是个久久没人住也没人打扫的客房。细看去地面上一层灰,好像平时连这房间的门都不开。
林允琛的脑子里顿时蹦出了“鬼屋”二字,忙把门关上了,将一股阴森清冷的气息隔绝在了房门内。
又推开了紧挨着的一间。这间更宽敞一些,窗子也更大,一开门,迎面而来的就是饱满的阳光。再加上屋里的陈设,顿时让人感到一阵扑面而来的阳刚之气。
嚯!还真有发现呐!这里是季洋的健身房,靠窗的位置摆着一台跑步机、中间挂着一个拳击沙袋、墙角处放着几个哑铃、墙上挂着臂力器。
当然看到这些东西他一点儿也不意外,毕竟那小子一张口就是一副暴力样儿。让他惊讶的是,这房间里,有一样和充满暴力气息的健身器材们极其不协调的东西——钢琴。
“季洋……你还会弹钢琴呢?”林允琛发现新大陆似的冲出房间仰头扯着脖子往楼上喊。可能是担心季洋家房门隔音太好,喊得声音小了季洋听不见。
“草……”正在自己房间里翻箱倒柜地给林允琛找秋裤的季洋骂了一声儿,觉得这小子不去唱歌儿真可惜了,这高音也是没谁了!你是想让全楼的人都听见啊?
林允琛扑通扑通地一路小跑上楼,推开紧挨着楼梯口的房门,就看到季洋正盘腿坐在地上翻床箱里的东西呢。
“你给我弹一段儿呗,我听听!”毫不客气地提出了要求。
“老子不会弹!”季洋头也不抬地说道。
“不可能啊,我看那台钢琴有些年头儿了,一看就是你小时候的东西,你一定会弹。”林允琛道。
“老子不会!我妈买了当摆设不行啊?”
“不可能!键盘都有磨损,你一定常用。”林允琛说得很肯定。
季洋一秋裤呼在他脸上:“常用个屁!为了装文化人儿,买个二手的!”
林允琛随手拽下了呼在他脸上的东西,还要再提出疑问,但一看季洋那一脸不耐烦的样子,也就不敢说什么了。只能把一肚子的惊喜和好奇都咽了回去。
记得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人弹钢琴,一位英国绅士,特帅特牛掰,据他奶奶说,他看得眼睛都直了!然后他奶就送他去学钢琴了,然后没学到一个星期他就不学了。因为他没耐心、坐不住,看到黑白键就觉得头晕眼花,就恨不得长一双翅膀从窗户飞出去,飞到外面的世界里去玩儿。
也是据他奶奶说,他小时候就喜欢动、就喜欢折腾、就喜欢玩儿,让他坐一会儿他都觉得浑身难受,喜欢什么东西热度都不超过三分钟——当然,除了他的拳击和巴西柔术。不过他奶还是把他在这两件事情上取得的成就,归结为——这两件事情能满足你的多动。
以至于在他没用林慧儿一分钱的考上公立高中之前,他奶都一直担心他会成为一个小混混。因为他奶觉得他多动、觉得他在课堂上坐不住。在这位老人家眼里,他好像永远都长不大似的、永远都是那个上了一半儿钢琴课就跑出来嚷嚷着要回家的小屁孩儿。
看到林允琛抓着他的秋裤愣了神儿,手指还时不时地在他的秋裤上搓一搓,季洋还以为他又想什么邪门歪道儿呢!一巴掌拍在他的头上:“又特么想啥呢?死变态!”
“啊?”林允琛这才回过神儿来,当然不明白季洋误会了什么,只以为季洋是在关心他呢,还故意掩饰了一下,“没什么……就是想起一个人。”
老人家一定很喜欢季洋。小季洋软软萌萌的,又安静又听话、还会弹她喜欢听的钢琴曲,不就是她梦想中的孙子的模样嘛!
爷爷也一定很喜欢季洋,因为季洋有文艺细胞,学的专业高端大气上档次, 每天和诗词歌赋打交道。
“哎呦!”正悲伤兮兮地缅怀已故之人,忽然屁古上结结实实挨了一记踹。
随即就是一句恐吓一般的、带着愤怒的问话:“谁啊!你特么想谁呢?”
想你哪个会弹钢琴的相好儿呢!
“哎呦我说你……我爷我奶啊!你跟俩已故的老人家吃什么醋啊!”真疼啊!这小子是不是上辈子和他有仇啊?没准儿上辈子是被他给害死的,这辈子就过来找他算账来了!不迷死他也得揍死他!
“谁吃醋了!有毛病……”季洋甩给他一句话就往门外走,关门的时候才说了一句,“你试试吧!看看这条能不能穿!不能穿我再给你找!”
第40章 死花痴其实是个宝
季洋发现,除却脑抽和花痴之外,林允琛其实是个宝。耐打耐骂任劳任怨、长得好看赏心悦目、落落大方上得厅堂、心灵手巧下得厨房——最后一点是最主要的。
这小子也太聪明了点儿,只看了一遍菜谱,实际做起来,手脚这个麻利,好像一个老手儿似的,而他又确定林允琛之前一定不会做这道菜。因为林允琛嫌麻烦,会炒俩快炒都不错儿了。
而且这小子做事相当有条理,看他做饭简直是一种享受。
每次看杨医生做饭,杨医生不是指使他拿这个、就是指使他端那个,可是林允琛就不用。这小子在开工之前,把所有需要的作料都摆在手边,想用什么自己拿,不用别人帮忙、也不用自己手忙脚乱地去找。整个过程这叫一流畅。
聪明又有条理的林贤惠只做了一道菜——可乐鸡翅。不是他不想多多展露一下自己的“温柔贤惠”,只是季洋家的条件并不允许。偌大的冰箱里除了一点儿早餐之外,可做午饭的,就只有这些速冻鸡翅了。还不知道是猴年马月剩下来的,没坏已是万幸。
一盘鸡翅一锅米饭,就是他给季洋做的第一顿饭。本来还想摆个盘儿搞点儿浪漫,然而最终依旧没做成。原因无他,还是季洋家的条件并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