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作者在VIP章节-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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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林淼这句话一挑,杜黎之只觉自个儿心里一股小火苗腾腾地往上窜,有点儿怒却不全是怒,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让杜黎之有些微的不知所措,但面儿上却一点儿不显,扬眉道:“省委书记林长春的独子,林淼?”
林淼轻笑一声收回了手:“不错,调查得挺清楚。先上车?等会儿边吃边聊?”
杜黎之:……
有种人天生就不知道什么叫尴尬什么叫下风,任何时候都能把坏话听成好话没面子当成有面子。他杜黎之这辈子从小到大就没在任何人面前吃过瘪,可自从第一天进入《大靖梦华录》,这个纪录就被打破了。
也许一爷们儿玩儿一**游戏,本身就是个错误,就算他是个gay也不例外。
杜黎之不是第一次来博蓝大厦,却是第一次知道博蓝大厦顶楼的天台这么美,一抬头就能看到满天的星星,整个城市的灯火都在脚下。
林淼给杜黎之倒了杯茶:“冷么?”
“不冷。”其实春初的夜风还是有点儿凉,杜黎之只穿了件薄款的风衣,禁不住打了个寒战。
林淼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递过去:“我倒觉得挺热,你帮我披着。”
杜黎之盯了他一秒钟,也没客气,把衣服接过来披上了。
不一会儿服务员把菜上齐了,林淼一面微笑着介绍这个怎么好吃,那个营养怎么均衡,一面不着痕迹地把菜往杜黎之面前挪。一顿饭下来,杜黎之发觉无论自个儿怎么应答,都没办法在这个神经病面前占据上风,索性也不客气,痛痛快快吃了一顿,撂下筷子开门见山:“说吧,你怎么知道我的真实身份的?你想干什么?”
林淼递过一张餐巾纸,继续彬彬有礼地微笑:“你真的不记得我了么?”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下午五点就写好了,奈何突然断网,一直折腾到晚上九点,实在没办法了才让基友帮忙放了请假条。这是补昨天的更新。下一次更新时间是1月16日。
☆、第53章 卷毛狗狗
杜黎之微笑;“你以为你在拍电影;”
林淼却并没有否认;“十七岁那年;我是拍过两部电影。”
“嗯,”杜黎之皱了皱眉头,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转移话题。林淼却站起来拉他;“走吧,下去说。”
杜黎之顺手把西装外套塞进他的手里,不着痕迹地挡掉了他伸过来的手,“谢谢。”
林淼愣了一下;唇边浮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把外套挎在臂弯里,伸手揉了揉杜黎之的头发;“不客气,卷毛狗狗。”
杜黎之有八分之一的东欧血统,黑发黑眼,眉眼细长,从外表看完完全全是个中国人,只是不管怎么打理,发梢总那么微微卷着,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少了点儿严肃,多了点儿可爱。但这世界上敢当面嘲笑他头发的除了眼前整个人,就只有——
林淼非常自然地收回手,微笑道:“想起来了?”似乎做出刚刚无礼动作的人根本就不是他。
杜黎之嘴角抽搐,把被弄得一团糟的头发勉强捋顺,眯眼看了他半晌,突然轻笑:“呵——没想到当年名震娱乐圈的金毛,竟然是传说中的**!这么说,新闻上的绑架撕票全他妈是你爸放的烟雾弹?你其实是被你爸弄走了?”眼前的男子身量修长行动离落浑身散发出一种说不出的气质——虽然内里依旧猥琐无下限=_=,若不是轮廓里依稀有当初少年的影子,完全不像是一个人。
林淼扬眉:“嗯哼。卷毛狗狗最聪明了。”
杜黎之照着他屁股给了一脚:“……滚你奶奶的!不过……你怎么知道【正义使者】是我?”别说都这么多年没见过了,当年也未见得有多少交情,而且网游上谁都看不见谁,更何况就算见着了也不一定能认出来。
林淼淡定地拍了拍屁股,眨眨眼睛:“亲,我不相信你肿么办?”说着做了个可怜兮兮对手指的动作:“这样好了,你把手机号给我,我就勉强相信你。”说着还伸出一根手指模拟了个表情小人儿抠鼻的动作。这么猥琐的动作让他一做竟然还蛮优雅。=_=
杜黎之:……
向杜黎之要手机号码那段时间正是林淼人生的低谷期,整天挂在网上无所事事,靠着开网店挣点儿钱零花,此外除了混BS就是渣网游,卖萌装蠢无所不用其极,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把他从那个噩梦里拯救出来,让他觉得他不是他,那些一想起来都能让他浑身发抖的事情,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林淼打小就不是个让人省心的孩子,天生运动细胞特别发达,上树掏鸟,下河摸鱼,跟区政府大院儿里的小孩子们打架斗殴,没几天就得弄一身伤——一半是打架打的,另一半是他老爹拿鞋底抽的。十六岁那年,正值叛逆期的少年突然迷上了电影,决心要做这世界上最耀眼的明星。林淼就这么辍学跑去娱乐公司毛遂自荐,少年长得好又有天分,半年后第一部电影问世,就一举拿下当年的最佳男配角。
当时杜黎之还是个小小的实习生,刚到一家娱乐杂志,接到的头一份“打杂”的工作,就是“伺候”好到给杂志社拍封面照的“小霸王”金毛。没错,当时尚未完全长成的少年林淼染了一头金黄的头发,穿着一身朋克装洞洞牛仔裤,整个人拽的二五八万目中无人鼻孔朝天。还取了个滥俗到极点的艺名——金毛。至于他原本的名字,反倒没什么人知道。
——林淼祖上是书香门第,祖父、父亲又都是国家干部,家教很严,他从小就被逼着成为一个优雅有气质有内涵的人,怎样穿衣怎样吃饭读什么样的书和什么样的人交往甚至包括怎样微笑,处处受到限制,所以逃离家庭出来混娱乐圈的林淼,故意怎样粗俗怎样无礼怎样放肆便怎样来,没多久在娱乐圈就有了“小霸王”的名头。
当时林淼的骨架虽然还没发育完全,但身量已然比杜黎之高不少。初见面杜黎之连个招呼都还没来得及打,林淼吊儿郎当地上前两步伸手在杜黎之头上粗暴地揉了几下,眯着眼嘴角一歪:“好可爱的卷毛狗狗~”
杜黎之的回应是一拳打得他两管鼻血长流。
林淼的经纪人要发飙,林淼却撩起T恤擦了擦鼻血,说:“你出去!骄傲的卷毛狗狗,我最喜欢了。”
人是当红的明星,自个儿一个小摄影师助理,打了人一拳人都没计较,杜黎之也不好那么娇气就此不干了,便忍气吞声地做起了小助理。除了封面摄影还要做一个写真专题,所以光化妆、拍照就折腾了一下午。传闻中各种难伺候的小明星竟然出人意料地配合,就是一逮着空子就捞住杜黎之的脑袋猛揉,走前还不忘来个临别一揉,凑到他耳边轻笑道:“卷毛狗狗,你很有趣,尤其是生气的样子特别可爱。我会来找你的,嗯?”
杜黎之特别想再给他一拳,碍于有人在场,咬牙切齿地笑道:“谢谢,你也很有趣。”
杜黎之从不是吃了亏忍气吞声的人,更兼年轻气盛,所以下了班找了朋友查到林淼住的地儿,蹲了两晚上在背巷儿里堵到林淼,一板砖给人开了瓢,还特别找抽地说:“我很可爱吧?这礼物你可喜欢?” 说完扬长而去。
林淼伸手一摸摸了一手血,却对着杜黎之的背影大声道:“当然喜欢啊。我笑纳了,卷毛狗狗。”
一时意气把当红明星开了瓢,事后杜黎之也有点儿后怕,之后几天林淼一直没有动静,再次听到他的消息却是——整版整版的娱乐刊物娱乐网站全是一个新闻:人气演员“小霸王”金毛被人绑架,救援时遭遇撕票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当时杜黎之还很是怅惘了一阵子,心想如果他没给人后脑勺上来一板砖,人是不是就不会死那么快?
“……后来我被我爸绑回家剃了个秃瓢,送到西南军区‘堵枪眼儿’去了。别笑,这是老头子的原话。”
“要我说送什么西南军区?剃都剃了,直接送去出家得了。”
林淼击掌笑道:“好主意!”
杜黎之:……
那时候林淼被他老爸狠心送去当兵,林淼心里憋着一股劲儿怎么苦怎么练凡事争先,就想着要堂堂正正地离开这“鬼地儿”给他老子一个漂亮的“耳刮子”,没成想部队两年竟然爱上了这身军装,特种兵中队来选人的时候,他不顾父亲的反对报了名,如愿以偿地被选去中国最精英的部队。三年间执行了许多极限任务,出生入死多少回,直到一年前一次秘密任务因情报失误,一同执行任务的战友几乎全军覆没,林淼是唯一的幸存者。
眼睁睁看着朝夕相处的战友一个个倒下而无能为力,那段时间林淼几乎万念俱灰,伤愈后便向上级申请退役。部队的心理专家也认为他目前的心理状况不再适合当特种兵了,上级批准了他的申请,他一个人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回到了这个他从小长大的城市。
因为他之前从事的保密工作,所以一年之内必须每天去军区网站上签到,以便上级监控他的行踪。所以他租了个房子弄了台电脑,整天除了签到不是吃饭就是睡觉。父亲来看过他几次,很心疼儿子却也知道这事儿劝了也没用,正好儿子也到了结婚的年龄,便三天两头托人给林淼介绍女朋友。
“那会儿老头子天天逼我去相亲,”林淼耸了耸肩,“烦都烦死了。”
“你去了?”
“嗯。要不怎么着?别看老头子在外头一天天人模狗样的,在家里就一无赖,我不去他就拿刀抹脖子。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那会儿林淼哪有心情去相亲,别说他根本对女人没兴趣,就算喜欢他也根本提不起兴致。为了挡女人,他干脆不刮胡子不理发生生把自个儿弄成个野人样儿,每回相亲穿身又脏又破的衣裳再说两句疯话,保证一顿饭吃不完对方就落荒而逃。一来二去,“林书记的儿子是个疯子”的传闻就在高层不胫而走,他老爹急得跳脚恨不能拿大棍子抽他,却再没一个女的肯跟他儿子见面。
“后来呢?”
“老头子气急了,又奈何不了我,就找关系把我在部队的卡给冻结了。”
杜黎之:……
“那时候我就一台电脑3000块现金,我左右没事儿干,就鼓捣了个淘宝店。”虎毒不食子,就算林淼什么也不做,林长春也不可能把儿子饿死在家里。那时候,战友惨死的阴影几乎如影随形无法解脱,他不得不找些事儿转移注意力,开网店混BS渣网游,他像一个真正的御宅族一样,天天泡在虚拟的世界里塑造出一个虚拟的自己,在论坛上掐架骂人,网游里装纯卖萌无所不用其极,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从那个噩梦里短暂地逃离。直到——遇见游戏里“同病相怜”的【正义使者】,那种怎样闹腾也填不满空荡荡的寂寞竟然一点点消失,他一边继续装蠢占便宜一边却在屏幕后头偷偷地笑。等他发现自己这类似神经病的行为的时候,蓦然察觉到一年来如跗骨之蛆缠绕着他的痛苦竟然已经慢慢消失。
也许是时间,但一定不仅仅是时间。
所以听到杜黎之要离开,林淼一下子慌了,就像溺水之人死命揪住那一根稻草,林淼死缠烂打弄到了杜黎之的手机号码。只一眼——深埋心底多年的往事便翻起了浪花。
被父亲绑走的那天,他刚托人搞到了杜黎之的手机号码。他当时对“卷毛狗狗”蛮有兴趣,是有跟人玩玩儿的打算,特意多看了几遍把号码记在了心里。难得这么六七年过去,杜黎之竟然没换过手机号。
有时候缘分就是……让你在错的时间离开对的人,等到对的时间再相遇。
“淘宝店?卖什么?”
“杜蕾斯。避孕套著名品牌。”
杜黎之:……
“我昨儿把店关了。”
“然后?”
“还有不少存货,估计够咱俩用一辈子了。”
回应林淼的是一记猛拳,两管鼻血长流。
其实以他的身手,能躲开的,但在那一刻,他突然不想躲了。
☆、第54章 帮我揍人
说起来;杨傲冬这是第三次来博蓝大厦,两次跟沈杭一起;一次……跟人约炮,其实也是跟沈渣一起=_=;。像博蓝大厦这种花钱如烧纸装逼无极限的地儿;杨傲冬从来敬而远之,倒是跟着沈杭这暴发户吃了回人民币,清淡精致,就是少了点儿人气儿。所以并不打算吃第二顿。
杨傲冬看着沈杭在停车场停车;绕到副驾这一侧替他拉开车门,却并没有下车的打算,只靠在椅背上淡淡道,“沈总钱多的没处花了,”
“现在是挺多,”沈杭低头一笑,“不过就快变成穷光蛋了。所以现在能造一点儿是一点儿。”
杨傲冬:“……”他从没见过这么“正常”的沈杭,不装逼不黏人说话逻辑合理思维清楚还有点儿小忧伤,所以无从揣测沈杭这话里究竟有多少是真的。被沈杭口若悬河疑似神经病特质折腾得刀枪不入的杨傲冬,这会儿倒真有点儿不习惯了:“昨儿哈雷彗星撞地球了?还是你从楼梯上滚下来了?”
半年说不上有多长,但一百多个日日夜夜也并不短,沈杭这会儿已经特别习惯杨傲冬的说话方式,所以一边儿钻上车把车门关好打开空调,一边儿笑道:“昨儿哈雷彗星撞地球那会儿 ,我正打楼梯上往下滚呢。滚得那叫一个筋骨舒坦有滋有味,别提有多爽了。”
杨傲冬:“……”无语归无语,但好歹松了口气儿(=_=),点点头:“哦,原来是滚太爽不小心把脑袋丢了。”
沈杭:……
杨傲冬把两条长腿跷到前挡风玻璃上,毫不客气地在上面印了俩鞋印儿:“说吧,出什么事儿了?公司又破产了?想来我这儿做饭挣钱?”
这回沈杭却没顺杆儿爬:“没多大事儿……冬冬,咱上去边吃边说吧?”
杨傲冬说:“换个地儿吧,就算变成穷光蛋了,也得攒点儿棺材本儿不是?免得到时候没钱埋曝尸街头影响市容污染环境。”
沈杭:“……”这半年沈杭也快被杨傲冬的毒舌打磨得刀枪不入了,这会儿只当杨傲冬在替自个儿省钱,本着杨傲冬的话就是圣旨的原则,发动了车子:“想去哪儿吃?”
杨傲冬:“我家楼下有家粥铺,饭菜还算能吃,粥熬得也不错……沈杭,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