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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入赘-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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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聊以自`慰。
  冬天的气温降得很快,一夜寒风,不过两三天时间,穿的衣服都得翻个样。程家烧起了汽炉,李琅玉闷在屋里,程翰良来看过他几次,并让人给他送去暖手暖脚的,衣服和被褥都换了一拨,吃的饭菜也是叫人送上去。李琅玉自个想了几天,针锋相对无用也可笑,倒不如休整好重头再来,两人相处不冷不热,总归让旁人瞧不出端倪。
  这日,天气转好,阳光晴美。李琅玉出了房,身体调整得差不多,只是精神气不佳。屋子里暖烘烘的,极易生起人的睡意,他在大厅坐了会儿,无所事事,便练起了字。一求心静,二求心明。
  等到中午,程兰和她房里的丫头从外面回来,买了几篮瓜果。她见着李琅玉有了起色,脸上都是喜意,洗了些苹果切成块与他吃。
  这本是一番好心,可事情就怪在那碍眼的银镯上。
  程兰递给他苹果丁,刚好露出一段白‘皙手腕,抛得银光灼灼的镯子顺着手骨滚下来,勾花雕叶盘成圈,精美得刺眼。
  李琅玉乍一看,眼皮子猛跳,不是惊,是怒。
  那是他傅家的东西,是他母亲沈知兰的随身嫁妆之一。
  李琅玉登时抓住程兰手腕,目光又凶又狠,“谁让你戴这个的!”
  程兰被他吼声吓了一跳,愣了愣才问道:“这镯子怎么了吗,是阿爸送我的呀。”
  不听还好,一听便是怒火攻心。
  “你,你们……你凭什么戴它!”他气极,也委屈极,毁人家门,夺人家财,还有什么更无耻的。
  打扫卫生的丫头被他突然发怒震得不敢靠近,见程兰手足无措,壮了壮胆子:“姑爷你怎么能欺负小姐!镯子是小姐的,一直都是!”
  李琅玉狠狠瞪过去,直接让她闭上嘴。
  程兰倒在理智中,遂劝道:“你若不喜欢我戴,那我不戴便是了。”说罢便想将镯子取下来。
  可李琅玉却是死命抓着她,紧得发疼,不肯退让一分,桌上那沓宣纸被丢至一旁的湿笔刷浸出个拳头大的墨点,一页行书做付东流,什么心静心明,都他妈的放屁!
  他们程家,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没一个好东西!
  程兰被他拧得难受,挣脱了几下没成功。“琅玉,你到底怎么了,你放手。”
  李琅玉红着眼圈,不知是怒极生哀,还是哀极生怒,他浑身发抖,倔强地伸长脖子,眼珠子恨不得巴在那镯子上,声音几乎是甩出来的,“这东西,你们不配……都不配!”
  “她若是不配,那也没人配了。”
  程翰良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李琅玉僵硬回头,缓缓松手,还是用那双眼,那双浇了冷雨、燃了热火的眼睛,瞪着走近的男人。
  程翰良问他,你做什么,身体刚好就开始吼人吗。
  程兰连忙解释,打着圆场,万一事情真闹大了,依程翰良的脾性,吃亏的定是李琅玉。
  李琅玉侧过脸,沉默不言,他垂下眼睑,只是盯着桌上那几页越看越糟的练字,扭扭曲曲,全都失了主心骨。
  程翰良见状,摆摆手让程兰先回房去,自己有话跟他说。
  他把人带到房里,锁上门,伸手解下外出时穿的风衣外套,还未坐下,对方劈头盖脸来了一句:“那是我家东西!”
  “我知道。”程翰良轻笑一声,走到李琅玉身边,“还没进门就听到你发脾气,看来是全恢复了。本以为你能把性子收收,伤疤一好就忘了旧痛吗?”他把大衣挂在黄木衣架上,微微侧身,解开衬衫最顶端的扣子。
  李琅玉见他如此坦然,更是气愤填膺,称他是丧尽天良的窃贼、厚颜无耻的叛徒。
  程翰良不置可否,现在的学生骂起人,都是一坨稀烂的软柿子。还不如狠狠打一顿。
  “你一心想要报仇,可所作所为实在荒唐幼稚。”羊入虎口,只凭孤胆,怎么会不失败,幸好是落在他手上,“别说杀我不易,就算成了,那还有冯尚元呢,做贼的可不止我。”
  “我自有打算!”
  “好,就照你的打算,最终大仇得报,可你爸还顶着汉奸名,你也不在意?”
  他当然在意。明明是这群人害了他家,却反过来质问他。
  程翰良转身看他,原本好看的眉眼十分不得快地皱缩着,仿佛怎么都捋不平。他伸出手搭在对方头上,嘴上依旧笑着,和颜悦色道:“气出这么多汗,不痛快给谁看?”
  李琅玉呼开他的手,厉声道:“费不着你虚情假意,不用你管!”
  “不用我管?”他眯起双眼,只一个低头的瞬间,便将李琅玉推搡到床上,压了上去,“可有一件事,我今天必须得管。”
  李琅玉被他按住双肩,卡在正中央,动弹不了半分。程翰良靠近他耳畔,热气像嘶嘶的蛇信子舔过耳廓,声音压得极低:“你要复仇,对我做什么打算都行,生死由命成败在天,我这条命是师父救回来的,理该还给你傅家,若是死在你手上也无可厚非。”
  “但是,你不许将这份怨恨牵扯到兰兰身上。”
  “你是男人,她是女人,除此之外,她名义上是你妻子,情义上是你同门,你跟她置什么气。”
  “我留你下来,在外人眼里,你还是我程家女婿,所以你给我好好待她,不准再发生今天这样的事。”
  三言两语一席话,李琅玉心有不甘,却也无话可说,只是固执地将头别向一边,装作充耳不闻的样子。程翰良掰过他的脸,半凶半哄道:“听话,小兔崽子!”
  他干瞪着眼,往日的一腔奋勇、神气骄傲都没了,全部是委屈和不平。程翰良盯着那张脸,神色微动,僵持了几秒便放开他,来到书桌前掏出一个小盒子,略有迟疑地看了他一眼,说来可笑,他这辈子与虎狼为敌为友,行事直接刚硬,还未有这等少年人的忐忑姿态。
  “想一想你今年二十四了,十八岁那年我应该送你点成年礼,可惜没机会,这个,给你。”盒子里是块系绳白玉,正面镶生肖与兰草,背面刻有生辰——“民十二,五月初三”,程翰良将它塞到李琅玉手里,郑重其事,仿佛交付了天上的朗朗明月。
  李琅玉瞟了一眼,再看向他,然后冷不丁地,将玉佩扔出了窗外。
  “不需要。”他甚是简单地说道。
  程翰良怔住了,脸色立马僵了,双目瞪向他,唇线紧闭成刀的刃部。
  “好,好。” 他一句一字冷笑着,扔下李琅玉,大步转身摔门而出。
  整个房间都在震动。


第29章 百年枯骨恨难消 7
  镯子这件事很快掀了过去,李琅玉与程兰见面时,她果然没有再戴,只是两人彼此默契地保持着距离,日子照旧过,一天天都是寡淡的白水,喝掉又倒满,说不出什么滋味。李琅玉几次看她,撞见她枯苗望雨的眼神,明明是想和自己说话,却又遮遮掩掩。他内心也无不挣扎,说到底还是过不去那道坎。
  胶着的状态总是不舒服的,后来的一天,李琅玉问她今儿是什么日子,一谈便谈到了年末,再过不久便是元旦,家里也该准备年货了,说起一些点心,便有了话匣子,民以食为天,北平人逢面便问一句“吃了吗”,果然是有缘由的。
  程翰良愈发很少在家,不知在忙什么。李琅玉翻开报纸,一半都是报导东北战事,又看到北平要建立东北大学,希望招来流亡学生,而另一方面,国军资金不足,银行纸币加印,全国各地通货膨胀,最后一百法币连半盒火柴都买不了。
  他看着一张张黑白照片,奔逃中的人群在镜头前愁云密布、满脸惨淡,还有破败的房屋和学校,顿时心底茫茫。这座生他养他的城市,会不会有一天再次遭到波难?他想到这里,生出无尽可怜与悲悯,为那段回不去的日子,为那无辜的仓惶。
  谁不愿岁月静好,谁不愿举世平安?
  可美好之事毕竟少有,人生还是有一半浸没在黑暗里。
  日子匆匆走着,寒冷的冬夜里,李琅玉被冷意惊醒,他趿着拖鞋走到窗边,拉开墨绿布帘,才发觉下雪了。
  北平的第一场雪。
  他将窗户打开,呼呼的狂风斩过来,雪屑子飘到他的手中,很快消失不见,仿佛融入了皮肤。庭院的石地板上渐渐转成柳絮白,昏黄的路灯一直照到街的尽头,最后凝聚成一个小小的光点。望故乡,去路遥,他立于大雪纷飞面前,突然想起这句唱词,终于知道为何人人都说《夜奔》难唱,不是不会,是怕唱。
  李琅玉旋开`房门,打算找点水喝,还未下楼,便看见程翰良坐在大厅中央,对面坐着位老先生,瘦削的身形裹在黑色长袍里,帽子也不摘下。两人说话声音不高,老先生大概五十多岁。
  “中将年轻有为,是个明白人,定局即成,大势在望,为民为理都是你我应该成全的。”说罢,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的物体,程翰良打开一看,不由笑了,道:“你们一向自诩清白廉义,怎么也干起讨好人的事了?”
  那是把匕首,护套上爬满黑漆漆的斑斑锈迹,刀刃已经钝地割不开纸,做工实在简陋。
  “这么个破铜烂铁,居然被你们翻到了。”
  老先生附和笑道:“中国人都念旧,昔日宣帝刘洵召百官寻剑,到底是故剑情深。中将当初身不由己失了它,怎会没有感情?”
  程翰良捧着它,眼中是难得温柔的笑意,“我还是孤儿时便带着它,作为防身之用,那时还能刺人杀禽畜,后来不用了,一陪我就陪了二十年,十年前身无分文,把它当了换了个骨灰盒,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了。”
  “现在不是回来了?”
  “是啊,回来了……”他扬起嘴角叹息道,“故剑情深,没有一天不在想它。”
  他说完这句,忽然抬起头看向二楼,正好与低头俯瞰的李琅玉遥遥对视。
  这一眼极其平淡、漫长,不过由下至上在微亮中穿梭而行,李琅玉却因这一眼,慌了。好像是秤砣坠在水里,一圈圈波纹激得人心动摇。他被动地后退一步,躲在棕木墙柱后面。
  程翰良与对方又聊了些其他,声音渐渐转小听不大清,后来,老先生做了拜别,程翰良带着他从另一道门出去,老先生走到转角,忽然道:“中将你家这盆文竹养得真好。”
  文竹摆在门口的小几上,枝杆秀长,一个劲地往上长。
  程翰良道:“砍掉旁枝横干,除了顶上那条路,它也没其他路可走了。”
  李琅玉趁他们出去时摸回了房。
  不久过后,卧室房门被轻轻推开,程翰良从外面进来,大衣上有雪化后的水迹。李琅玉侧卧在床上,背对他,佯装入睡。程翰良走过去,坐了小会儿,然后跟着躺下来,单手搂过他的腰。
  李琅玉肩头一抖,抓着他的手想掰开,程翰良反手握住不放,在他颈后低声说:“别动,我只想同你说几句话。”
  他看不到李琅玉的脸,只有柔软的头发盖住一小截脖子,十分平贴。程翰良虚抱着他,留出若有若无的间隙,凭空感觉到两人的体热混在一块,传到手中。
  “你小时候的样子我到现在还记得一二,那年初次相见就觉得这真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少爷,师娘疼你得紧,其他人也宠你,回来之前,周怀景让我不要冷冰冰的,其实我这人最怕小孩子。你让我抱你去捡树上风筝,那是我第一次抱小孩,当时我真挺紧张,手心里都是汗,生怕抱不好把你给摔了。”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眼这么多年就过去了。”他虚叹道,“我这段日子常常觉得你回来了这事不真实,以为是场梦,怕睡醒过后你就不在了。”
  说到这里,程翰良不自觉搂紧他,将脸埋在李琅玉的颈窝中,“我不是不疼你……我是很疼你的。”
  沙哑的声音在寂静中沉浮。
  “下周冯家请客,想为广州的事道谢,你想要点什么,我替你拿来?”
  李琅玉不做声,这让程翰良继续道:“我知晓你怪我,其实你不用担心,你想要的都会有。你小时候还挺爱哭,你一哭,便是星星月亮,我都会想办法与你寻来。”
  他的呼吸渗进对方浓密发丝中,仿佛很多年前的一场风从心底释放出来,看到一片广袤森林,深邃的不是绿色,是归乡的气息。
  程翰良就这样抱着他,如山中岁月,安静祥和。
  “睡吧。”过了很久,他缓声叹道,留下大衣盖在被子上,走出那扇门。
  李琅玉回头望去,已经看不到他的背影。
  屋外风雪不止,不过一夜时间,北平发白。


第30章 百年枯骨恨难消 8
  年末时分,家家户户陆续忙碌起来,程公馆的下人也不闲着,整日里里外外大扫除,虽然外面时有风雪,但一点也影响除旧迎新的年味。程兰对李琅玉说,她房里的阿静来程家也有七八年了,如今人家姑娘岁数渐长,她不想耽误别人,便放她回了老家。只是人一走,这个空缺就得补上。
  李琅玉想了想,道:“那就拟个告示,招个人来。”最近北平外来人群渐多,程家丫头这个职位倒是个香饽饽。
  两人商定好后很快写了份招聘书,年轻会做事,手脚麻利,身无病疾,其他倒没什么特别强调的。他们让张管家送到报社刊在日报上,不消几天,便有一堆人来报名。程兰是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一个个排下去,过了初七估计都忙不完。
  正好这天,李琅玉与程兰面人时,程翰良也在家,便顺道坐在旁边帮忙参考下。接连几个都不是很满意,有些说话不利索,有些带了弟弟妹妹,想一同应招,还有的则是口音太重,难以听清。一晃眼整个上午就过去了,都没什么心仪人选。临到中午,张管家将最后一个召进来。
  那是个年纪挺轻的小姑娘,个头不高,穿着红色大花袄,留着齐刘海。
  “你叫什么名字?”
  “回小姐,我叫月巧,月亮的月,心灵手巧的巧。”声音清脆如铃。
  程兰觉得眼缘不错,又问了其他,小姑娘生得机灵,一一俱答。到了最后,程兰征询李琅玉和程翰良的意见,瞧样子是差不多了。程翰良随她,并不打算插手,李琅玉也没什么可问的,既是程兰房里的人,便该由她做主。
  那月巧眨着一对圆咕噜的杏眼,视线在李琅玉和程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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